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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间,训练出了五十只很出色的信鸽。
此次征北,连子宁让舒尔哈奇带了三十只出来,为的,就是及时的传达讯息,甚至不必有多少,只要是有那么要命的几条,这些信鸽就算是建功了。
其实信鸽也有弊端,因为利用信鸽传讯的原理主要就是因为鸽子有天生的归巢的本能,无论是阻隔千山万水还是崇山峻岭,它们都要回到自己熟悉和生活的地方,所以利用信鸽只能用来定点传讯。比如说连子宁大军在外,就只能用信鸽往镇远府传讯,却无法收到镇远府的传讯。
不过对于这连子宁来说,有这些就已经足够了。
而之所以在白鹰峡要建立信鸽站则是因为距离,女真汗廷远去镇远府何止千里?而这时候的信鸽严格来说都是份属于中近程信鸽,其飞行距离大致也就是在五六百里左右,所以信鸽需要有一个中转站,休息点儿,自然就选在了白鹰峡。而且对于从女真汗廷传出去的消息,重要程度和影响最大的,不是镇远府,而是白鹰峡。
信鸽的飞行速度在每个时辰二百余里左右,可以想见,大致在三四个时辰之后,白鹰峡的守军就会收到女真派出军队南征的消息,从而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而由于女真人对于保密的不看重,以至于舒尔哈奇在心中把女真军队的兵力分布都写的非常详细清楚。
九月十八,柱邦大城。
在确定了阿敏所部逃窜入辽北将军辖地并且哈不出所部回师脑温江之后,连子宁便派出骑兵通知了镇远府。
留守镇远府的熊廷弼慎重起见,又是等了一日兵派出骑兵在方圆百里内四处巡伺一番并未发现敌踪之后,才派出八百里加急快马,沿着松花江河谷一路向西南方向通报武毅军大胜女真蒙古联军的消息。
乞勒尼卫、考郎兀卫、可木卫、兀者揆野木所,消息飞速的在松花江将军辖地上传开,无数人欢呼庆祝胜利,更是坚定了对武毅军战无不胜的信心。在地方官员的组织下,之前分散到各地的喜申卫周边的农民也都是纷纷回去——这个时节正好,等到回去之后,刚好是玉米成熟,正巧赶上秋收,对于担惊受怕了一年的他们来说,当真是最幸福的事情了。
第四八一章锐金旗主
而在柱邦大城知府张希举得到了这个消息之后,也是立刻宣布战争结束。
在这里耽搁这么多时日,甚至后面的贱户都来了两拨,以至于在柱邦大城附近的贱民超过了三十万的数量,让张希举等一干官员整日新近肉跳的生怕出了什么岔子。好在战争及时结束,在吃过了践行饭之后,户部员外郎齐肇带着的三十万贱户开始启行,他们的目标,是镇远府。
早就得到了关外大片玉米即将成熟的消息,数以千百计嗅觉敏锐的关内商人都是涌向了松花江将军辖地,之前因为战争,他们都在柱邦大城滞留了不短的时日,现在也是赶紧启程。其中规模最大的一支商队,便是插着武毅军旗帜,由一个百户的军兵护送的连家商队。
而京城刘良臣派来的信使早就已经奔驰在通往镇远府的路上。
江彬派来的锦衣卫心腹,几乎是跟他们差不多的行进程度,两者说不定许多次擦身而过。
连子宁派去向京城请功的快马刚刚到达可木卫,朝廷要去杖责连子宁二十大板的钦差早在山海关的时候就听说了东北打仗的消息,干脆就停下来了,这时候,还在山海关内和当地的将领聊天儿扯淡。
一时间,本来空寂无人问津的东北,却是行人遍于道路,商贾云集,热闹的紧。
也是在这一日,柱邦大城的西门儿,行来了一辆马车。
马车很一般,使用很一般的木头打造而成的,而且也显得颇为的陈旧了,上面带着岁月的痕迹,有的地方,甚至已经是由于年久而发黑了。和陈旧的马车向匹配,驾车的车夫,也是一个六十来岁的糟老头子。佝偻着腰,穿着一身褐色的衣衫,脸上皱巴巴的皮肤像是晾干了的橘子皮,眼神浑浊。握着马鞭的手看上去也是有气无力的。
但是与马车的陈旧和车夫的糟糕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拉车的马却很是神骏,是东北特产的高头大马,毛色油亮顺滑,保养的很好,走起路来似乎都有一些趾高气扬的样子。而它们的马屁股上,都是打着烙印。这是军队中才用的手段。
而这等奇怪的配备,若是看到周围的护卫,那也就不奇怪了——在这辆马车的前后左右,足足有超过五十个精锐的骑士护卫着,他们大部分都是身穿三层泡钉棉甲,骑着高头骏马,面色冷峻,马刀就放在最趁手的位置。身子微微弯着,就像是一张绷紧了弓弦的弓,随时可以暴起发难。但凡是明眼人。一眼就看得出来,这些人都是身经百战的劲卒,战斗意识非常强横,以至于在这种和平的环境下都保持着非常高的警惕。
而毫无疑问,能被这些多精锐的军中悍卒簇拥着的马车,里面肯定也是个了不得的大人物。
蹄声得得,马车在一众骑士的簇拥下向着柱邦大城西门缓缓行去。越是接近城池,路上的行人便越是多了一些,这会儿正是晚霞满天的时辰,不少进城卖菜做工的农人都赶着出城了。路上拥堵的很,不过看到他们,所有人都是避开,让到了两边。虽然他们不知道这些军兵是什么来头,但是总归知道一点,反正不是自己惹得起的人物就是了。而且在东北这地面,由于连年战争不断,所以士兵们的地位就格外高一些。
车轮碾在石子儿路上,发出呀呀的声音。马车一侧的竹帘被拉了上去,里面的布帘微微露出一丝缝隙,一双漂亮的眸子出现在后面,好奇的上下打量着这里的一切。
天高云淡,四野都是无尽的密林,甚至脚下的石子儿路,远处的百姓城池,对她来说,都是从未见过的景象。
这双眼睛打量了好一会儿,才是恋恋不舍的收了回去,车厢里面空间不大,陈设也很简单,只不过在车壁上挂着一管洞箫而已,地板上铺着锦墩,两个少女面对面而坐。那双眸子的主人是一个穿着黑衣的少女,大约十七八岁,衣着很是朴素,却掩不住其天生丽色,瓜子儿脸,大大的眼睛,尖尖的下巴,虽然脸上只是施了薄粉,但是让人一眼看去,就想起俩字儿来——‘妖精’。她肤色本就是极白,在黑衣的衬托下,更是显得如雪一般。
这少女已经是一个难得一见的丽人了,但是和她对面的那个女子相比,却是就要逊色许多了。
对面的那女子年纪要略大些,大约二十来岁,少了些清纯,却是更多了几分女人特有的妩媚,她穿了一身白袍,尽管是坐着,但是也能看得出来,身量很高,身材也是很窈窕,若是站起来的话,只怕比一般男子还要高些。一头长发如瀑一般铺洒下来,直到腰际。
那黑衣少女收回目光,雀跃道:“旗主,这东北,跟别的地儿还真是不一样呢!看着路,都是石子儿路,往日咱们哪能见得到?”
她的声音糯糯的,却不是那种粘人的甜,而是掺杂了一种清甜,就像是做的上好的粽子一般,清香四溢,却是不粘牙。
白衣女子伸手轻轻地在她小脑袋上敲了一记,嗔道:“跟你说了多少次了,别叫我旗主,要叫我小姐知道么?现在咱们身份可是不同以前了!”
“哦,知道啦了!”黑衣少女调皮的一笑,吐了吐舌头,又是叽里呱啦的说了起来。
被唤作旗主的白衣女子莞尔一笑,眼中露出一抹宠溺来,在外人面前,甚至哪怕是在教中其他人面前,她也是心狠手辣杀伐果断的一旗之主,但是在青素面前,却是无论如何都狠不下心甚至都板不下脸来。
青素年纪也小,从小就在教中长大,却是没经过什么世间险恶的,也无甚心机,这一次她本来不想带她来,但是想想,留在教中,周围是那么一群嗜色如命偏偏又是行事肆无忌惮的虎狼,便是无论如何也放心不下。而此行也是非常之凶险。深入那个圣教心腹大患的腹地,稍有不慎,就是杀身之祸,而自己死了。青素又怎么办?所以心里便存了念想,把她带在身边,就算是出事儿,也总有个照应。
青素在那里说着,这白衣女子却是伸了个懒腰,娇弱慵懒,里头只是透出来两个字——撩人。
她靠在车壁上。却是已经神游物外。
“真的没想到,会有这么一段神奇的经历啊!我那姨丈,自从他去往东北为官之后,便是十几年不知消息,他那边儿好生兴旺,我家这边,却是早就已经败落了。我五岁的时候,河南大旱。朝廷那帮狗官贪污狠毒,肆意盘剥,我那父母生生饿死。而我却被圣教中人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