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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叶思文点点头,道:“东岳,传令,首战告捷,让大伙儿闹腾起来,刺激一下流贼的神经。”
“诺!”
石东岳应了一声,拿起号角,两长一短的吹了起来。
“胜了,我们胜了!流贼们败了……”
号角声响了几声之后,在外围躲在壕沟下面的军队全部都跳了出来,一边兴奋的呐喊,一边摇着火红色的“明”字,或者摇着青色的“叶”字大旗,用以庆祝胜利。
而在城西大营中,居然有人在大白天点燃了烟花,搞得到处都“轰轰”作响。
在流贼的营帐里,高迎祥看着庆祝胜利的官兵,简直恨得牙痒痒,他心中暗骂:“兴奋,你们他妈就兴奋吧!等老子相处了办法,有你们哭的。”
高迎祥,转身,大声的吼道:“下令,让所有头领到本王的大帐里议事。”
“诺!”
很快,流贼的头领便来到了高迎祥的大帐里,头领们都有些沮丧,这仗打得,也忒窝囊了些,敌人一枪未发,一人未伤就将己方搞得灰头土脸,着实让自视甚高的流贼头领觉得丢脸。
高迎祥看着帐中沮丧了头领,略微皱了皱眉头,道:“各位头领,你们看,如何破除狗官兵鬼阵?”
头领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没有什么建设性的注意。
这时候,高迎祥的狗头军师尤文化站出来,道:“闯王,在下有一记计策献上,我们可以用火牛阵,让火牛践踏敌阵,必能攻破敌人的鬼阵。”
听了尤文化的话,头领们都有些疑惑,火牛阵是什么阵?
流贼头领都是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的粗人,不知道火牛阵的典故也是情有可原的事情。
高迎祥皱了皱眉头,道:“尤军师,你给大家解释一下,何为火牛阵?”
“回闯王的话!”
尤文化见大家都不知道“火牛阵”是什么玩意,一种读书人的优越感不禁油然而生,他得意的说道:“既然大家都不知道火牛阵是什么,那就让在下来给各位头领解释一下什么事火牛阵吧!所谓火牛阵,就是在牛尾巴上带上引火之物,牛二尾巴燃火,定然发狂,到时候只要驱赶火牛冲阵,无论前方有什么危险,火牛都会一往无前。”
大帐里的头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由得开始佩服尤文化这个读书人,他们想的办法,还是很不错的,很多头领下定决心,以后自己也要找一个读书人给自己当军师。
“可是尤军师,你有没有想过,现在到处一片荒凉,我们哪去找牛?即使有牛,我们也拿来吃了,怎么舍得用去冲阵,你这个主意,不符合实际情况啊!”
正当得意洋洋的尤文化接受大家膜拜眼神的时候,一个冷冷的质问声在大帐里响了起来,众人循声望去,只见老回回营的马守应正用不屑的眼神看着尤文化。
面对马守应的质问,尤文化也是一愣,他知道出计策,却没有想过计策的可行性,西北大旱了几年,哪里还找得到牛?火牛阵需要的牛很多,即使能勉强找到一两头牛,也是杯水车薪,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徒增笑尔。
见尤文化被马守应问得回答不上来,大帐里的头领都纷纷的笑了起来,原来这种水平,也是读书人啊!真是把天下读书人的脸都丢光了。
这些头领倒是忘了,他们刚才还在膜拜尤文化呢!
尤文化冲云端跌落谷底,他涨红着脸,向马守应问道:“老回回,你倒说说,你有什么好主意?”
马守应向高迎祥拱了拱手,道:“闯王,我有一计,定能破除狗官兵的鬼阵。”
高迎祥一挥手,道:“马头领请说。”
“闯王,我们可以砍伐原木,让原木在狗官兵的鬼阵上翻滚,此计虽然比不上尤军师的火牛阵,但是我可以保证,我们的花费更少,得到的好处也不见得会少。”
不得不说,马守应的计策才是符合当下形势的计策。
第五十六章、白皙通侯最少年
“嗯,不错,尤军师和马头领的计策都不错,不过在现在这种情况下,马头领的计策明显更合适,毕竟现在牛不好找,大家说是不是?”
高迎祥听了马守应的计策,略微点了点头,不得不说,马守应的计策才是最好的,不过他也不能不给尤文化面子,毕竟尤文化是他麾下唯一一个读书人。
尤文化听了高迎祥的话,脸色稍解,心想还是闯王了解自己,这些没文化的头领,真是一群垃圾。
“哼!”
马守应鄙视了尤文化一眼,回到自己的座位坐下。
高迎祥道:“摧山虎、贺一龙,你们马上带领你们麾下的士兵去周围伐木,越快越好,待攻破城西大营之后,本王给你们记首功。”
两个大汉站出来,道:“是!”
“嘚、嘚、嘚……杀、杀、杀……砰、砰、砰……轰、轰、轰……”
正当高迎祥找到胜利法宝的时候,东面突然传来一阵马蹄踏地的声音,然后一阵震天的喊杀声传进了在场所有人的耳中,紧接着,枪声和爆炸声随即响起,在接下来,便是很多流贼惨叫的声音。
听见外面传来的声音,在场的人相当动容,很明显,朝廷的援兵来了,他们死也没有想到,朝廷的援军居然如此快速的到达了洛阳城西大营。
高迎祥一脸阴沉,率先走出了大帐,余人两面跟着走了出去。
一干流贼头目来到大帐外,只见一支不知道有多少人马的骑兵正在他们的大营中纵横驰骋,骑兵手中全是能连发的火铳,时不时还从腰间摸出一个香瓜摸样的东西丢在流贼的队伍里,发出巨大的爆炸声。
虎式马枪加手榴弹的威力可是经过反复验证过的,在骑兵如此犀利的打击下,流贼瞬间溃退,在营中乱窜,想要躲过骑兵的攻击,营中的士卒就这样被这一群凶神恶煞的骑兵撵着,屠杀,践踏。
很快,流贼便看清楚了这伙官兵的旗帜,这伙官兵一共有三面旗帜,一面火红色的“明”字大旗,一面明黄色的旗帜上写着“报国军”三个大字,最后一面旗帜是橙红色的“吴”字大旗。
这一支骑兵正是卫国军中的骑兵卫,四个方面的军中,只有吴三桂有一支成建制的骑兵,他拆开叶思文给他的锦囊之后,立刻抛下步兵卫,自己亲自上阵,带着五千骑兵赶来救援城西大营,救援叶思文。
在“吴”字大旗的下面,一名面貌白皙的将军手握一杆比鸡蛋还粗的白蜡杆长枪,此人正是有着“白皙通侯最少年”之称的卫国军总兵吴三桂,他自幼跟着父亲吴襄和舅舅祖大寿在军中长大,武艺精纯,冲锋陷阵根本难不倒他。
一个流贼出现在吴三桂的眼前,吴三桂纵马上前,直接将阻挡他的流贼挑上了天。
吴三桂使用的长枪也是有讲究的,这杆长枪乃是吴三桂的专用武器,长枪的前端类似短剑,可砍可削,刃部有留情结,此枪乃是吴家参照隋唐时期的工艺制作的,是马上专用的武器,其实吴三桂的武器应该不叫长枪,应该叫长槊更稳妥一点。
流贼身体里溅出的鲜血喷满了他白皙的脸蛋,他只是随意的用衣袖擦了擦,紧接着又向另外一个流贼杀去,毫无例外,被吴三桂相中的目标,又被他挑飞了。
吴三桂大声的吼道:“众将士听令,杀!杀!杀!”
“杀!杀!杀!”
吴三桂身边的亲兵跟着吴三桂大声的呼喝起来,将吴三桂的命令传遍了整个战场,战场上的卫国军骑兵见自家主将如此勇猛,也纷纷被感染了,大声的跟着呼喝,一时间,整个战场上都是五千官兵吼出的声音。
骑兵乃是步兵天生的克星,更何况是装备了火器的骑兵对只装备了冷兵器的步兵,而且双方的训练程度也有着根本的不同,流贼对卫国军骑兵,往往是一触即溃。
吴三桂又挑飞一名流贼,手中的大槊指着东面部队的中军大帐,大吼道:“众将士听令,第一个杀入流贼中军大帐的人,赏银一千!”
“杀……”
听了吴三桂的话,卫国军骑兵更兴奋了,他们在各级军官的带领下,如同潮水一般向东面流贼的中军大帐涌去。
“轰!”
卫国军骑兵再一次的猛然进攻,让流贼部队轰然垮塌,流贼的东面部队全线溃退,被杀死的、被马踩的、自相践踏而死的不计其数,还有相当一部分流贼见形势不妙,开始丢出流贼的看家法宝——逃跑。
卫国军一边进攻,还一边纵火,无数帐篷被引燃,无数粮草物资被付之一炬,此役,流贼可谓损失惨重。
由于流贼的大头领都跑到高迎祥的大帐里议事了,流贼的东面大营只剩下一些普通的头领,而这些普通的头领威望不高,很难组织起有效的抵抗,所以吴三桂麾下的军队很快就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