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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出这名村妇的丈夫,正是阿飞!
微生尽恋人间乐(下)
眼前的阿飞和真实的阿飞又有不同:现实中,阿飞这年二十岁,正是青春焕发的年纪。但眼前的阿飞已届而立之年,头发因为汗湿散开了,掉出来几缕银丝。平静的乡村生活让他长胖了,脸部线条因此圆润柔和了些,不再瘦得像一把出鞘的剑。他穿着一件灰扑扑的土布衣裳,肘部打着补丁,嘴角带笑,张开双臂迎接外客,一举一动正如一介农夫。
但他嘴角的笑容根本没有传达到眼睛里。那双眼睛仍然是阿飞的,明察秋毫,眼神却比从前多了些考量和怀疑,李寻欢再也无法透过这双眼睛看到心灵。以前的阿飞如同一棵笔直的树,卓尔不群,充满活力;现在的他宛如黑夜中的山谷,静默无声,深沉难测。
十余年的岁月,把阿飞从光可鉴人的龙泉剑锤炼成了乌沉沉的玄铁重剑。
阿飞看着李寻欢的眼神十分奇怪,似乎有些惊奇,却又在意料之中,如同雨天头顶乍响惊雷一般,吃惊归吃惊,但知道迟早会来。他伸出的手还是落在了李寻欢肩膀上,轻轻拍了拍,转头对妇人道:“娘子,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小李探花。”
他做了一个手势,把李寻欢让进屋里,自己也跟了进来。妇人不懂什么是探花,嘴里只是“哦哦”的答应,但见丈夫认识李寻欢,态度便多了些热情。
昏暗的堂屋里摆好了饭桌。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坐在圆凳上,好奇地打量着李寻欢。妇人招呼他过来,道:“这是我们儿子。小虎,快来见过李大伯。”丈夫既然认识李寻欢,她自然就改了称呼。
小男孩颇为健壮,虎头虎脑,看起来十分机灵。他一点都不怕生,跳下凳子,两三步蹦到李寻欢面前,问:“你是谁啊?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
妇人把碗筷放好,请李寻欢坐了上座,笑道:“他大伯,你别笑话,这孩子被我们宠得没样子,见了长辈都不知道招呼。”
掉漆的木桌上摆了两盘菜,一盘炒菜心,一盘香椿炒鸡蛋。菜烧得咸了,饭是高粱米饭,有些硬。阿飞一家三口丝毫不觉异样,大口大口吃得极是香甜。
阿飞十分沉默,一直端着饭碗慢慢咀嚼饭菜。妇人和小男孩对李寻欢十分好奇,问东问西,从“大伯探花是什么”“大伯为什么不当官”一直问到“大哥你成家了么”。李寻欢笑着一一耐心回答。
他偶然一抬头,看见妇人夹了一筷子青菜放到小男孩的碗里。小男孩皱着眉头,立刻把菜分别夹给了阿飞和妇人,嫌恶地撅起了嘴。
天底下就没有爱吃青菜的孩子。李寻欢微笑。却见阿飞和娘子无奈对视,默不作声地把青菜吃掉了。显然,这种教子戏码在一家三口的饭桌常常上演。
李寻欢只觉得喉咙似乎被塞住了,停箸不食。妇人对阿飞道:“李大哥遇见了强盗,行李都给抢走了。你把东屋打扫一下,李大哥先跟我们一起住。”
妇人像是当惯了家,当着外人指挥丈夫,一点都没有觉得不妥。阿飞沉默了一会儿,问:“要住多久?”
妇人忙笑道:“李大哥别见怪,我家这口子天生不会说话,心肠倒是极好。大哥尽管住下来,慢慢再做打算。”又喝斥阿飞道:“快去收拾屋子!嘴笨就别说话!”
阿飞放下碗筷出去了。李寻欢注视着他的背影,胸口紧得喘不过气来。
山村生活单调,乡人习惯早早歇息。妇人和李寻欢又聊了一会儿,便带他到东屋休息。东屋只有一张木床,没有其他家具。由于长期空气不流通,房间里充满了潮霉气味。看样子,阿飞一家生活十分清苦。
李寻欢把散发着樟脑味的棉被推到一边,和衣躺在床上,静静思索。
他没想到会遇见这样的阿飞。这样的阿飞代表着什么?自己如何去战胜心魔化成的这一个阿飞?李寻欢从怀里摸出小刀,凝视着它。难道要用这柄小刀杀死泼辣但好心的妇人,杀死聪明顽皮的男童,或者——杀死阿飞?这一家三口其乐融融,无论是现实还是梦中,李寻欢知道自己绝对无法对这样一家人下手。
阿飞夫妇住在北屋。和李寻欢借宿的东屋只有十来步远。李寻欢听见妇人和阿飞闲话,发牢骚说儿子弄破了衣服,让阿飞第二天打些猎物,卖了补充家用。接着,小男孩呜呜抱怨了几句,妇人声音便低了下去。过了一会儿,男孩不再说话,像是睡着了。然后响起了脱衣衫的悉悉索索声。静了一会儿,又响起了阿飞夫妇悄声絮语和下地的声音。然后是水倒在木盆里泼剌泼剌的声音,撩水擦洗身体的声音。
那些声音极低极细,暧昧而含义分明,深夜听来清晰无比,钢针一般直往李寻欢耳朵里钻,结结实实带来一波又一波锐利刺痛。李寻欢感到自己的皮肤正在被一寸寸强行撕开,露出血淋淋的内脏和白花花的骨头。他的鼻腔和嘴里充满了血腥气,眼前却是一团团五颜六色的雾,什么都看不见。
在这样巨大的疼痛冲击下,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活着。
李寻欢慢慢把刀尖放在耳骨处,狭窄的耳道几乎能感到刀锋散发的冰冷寒气。
一刀刺进去,就不会再听到那些声音了。
忽然,房门口有人道:“你在做什么?”
刹那间,剜心刻骨一般的痛苦停止了。足以冻结血液的寒冷消失了。李寻欢从地狱最底层回到了乡村木屋。尽管这间木屋连炭火都没有,但和刚才比起来,这里简直是温暖如春的人间天堂。
李寻欢没有抬头,他知道是阿飞来了。只有阿飞才能对自己造成这么大的影响,无论是真实阿飞还是心魔化身。
他凝视着自己的十根手指。
几个时辰前,他们还被含在阿飞的嘴里热烈吸吮着,指尖似乎仍留着口腔的温暖和津液的湿润。
几个时辰前,这双手正叠在阿飞手上,带着些不好意思,教导他如何让两人同时达到快乐巅峰。
就在几个时辰前,他还在用手指揩掉嘴边的白浊液滴,嘲笑阿飞是多么急不可耐。
一想起那些场面,他身体就不由得微微颤抖。如麝如臭的气味似乎仍在指尖萦绕。而那双曾经情浓似火的双眸,现在却冰冷地看着他,充满了不加掩饰的厌恶,像是看着一条闯进篱笆把菜地翻得一塌糊涂的野狗。
阿飞走进来,把一个小瓶放在床头,道:“她让我给你的伤药。”
李寻欢打开瓶塞闻了闻。阿飞抱着双臂,站在床边,没有丝毫避让的意思。李寻欢瞧了他一眼,便脱掉外衫,蘸了一点伤药涂在身上。阿飞年轻力壮,热情无比,给他留下了不少紫红色的吻痕和青色瘀伤,尤其是下腹青了好大一块。李寻欢虽然胸怀坦荡,自觉和阿飞的情恋光明正大,无愧于心,涂到那里脸也不禁红了。
阿飞冷冷道:“后面那地方也要上药,否则结了疮不好方便。”
他突然说了这么一句,言语中充满着憎恶和轻蔑。李寻欢就像猝不及防之下被人在脸上抽了一鞭,疼得五官都扭曲起来,几乎丧失了说话的能力。他垂下头,双手拄着床,大口大口吸气。
同性恋情,本就为世所不容。如果不是阿飞坚定而热烈的追求,李寻欢绝不会承认自己的感情。现在,他好容易正视了真正的自我,也做好了与阿飞一起应对鄙视和疏远的准备。但是,如果这种鄙夷和厌恶恰恰来自阿飞,那他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勇气来面对。
甚至,他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必要活下去。
阿飞拿起李寻欢的小刀,道:“那一年入关,我十六岁,第一次见到这把刀。今年我三十三了,你也变了很多,这把刀却还是老样子。”
李寻欢稍稍平定了一下心神,道:“物是人非,也是常事。岂止十几年岁月,即使短暂如几个时辰,一个人也会判若两人。”
阿飞道:“我记得你这把刀,号称天下第一刀。”
李寻欢怅然苦笑道:“刀的作用很有限。我可以让人不杀人,却不能让人不去爱人。而有时候爱比死更伤人!”
阿飞出神了一会儿,道:“我记得你比我大十三岁,今年快五十了吧。在我们村里,我见了你这个年纪的人都要叫一声叔。他们差不多都抱孙子了。”
他的话不带任何感情,漫不经心一如闲话家常。李寻欢一颗心却好像浸在了冰水里。
李寻欢并不是没有想过,他和阿飞年纪相差太多,这也是他起初不敢越雷池一步的原因。然而,当阿飞目不转睛地凝视他时,双眸溢出的深情爱意令李寻欢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