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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以袁术那种世家子弟的典型作风,基本上可以说是将手下的兵卒当做脚底板的草芥,想打便打,想罚便罚。自从出京以来,被袁术以小过错责罚甚至斩首的士卒,已经不下二十人。
于是,当长水校尉袁术带上他那只规模不过百人,却拥有三、四名“千人破”猛将的精锐亲卫骑兵队,前去支援陶谦统帅的义兵队伍时,本来由他率领的长水营,士气立刻上涨了一小截。更有不少士卒暗中诅咒这个袁氏嫡子最好就此一去不回。
然后,自恃英明神武,部下武将勇猛的袁术,并没有将区区数千蛾贼放在心上。在与议郎陶谦见过一面后,袁术对陶谦所描述的敌人产生了一阵好奇,便一路肆无忌惮的长驱直入,这才有了与张狂“王见王”的那一幕。
经历完短促却激烈而危险的冲突以后,在袁术的心中,也不知是在抱怨,还是在欣喜。
陶谦不清楚天平军的强悍,可是作为汉军核心将领之一的袁术,对天平军所受到的重视,自然是知道的一清二楚。
本来他还不是太相信,身为兖州州师主将的都尉鲍信前些日子所传来的情报。但是刚才的那次探敌之举,却让袁术完全确定了这支突然冒出来的黄巾军,果然是强悍的有些夸张。
——随随便便出来的一名武将,居然就是“千人破”的水准。这么说起来,关于天平军拥有一个“万人敌”的传闻,只怕未必是空穴来风?
想到这里,袁术冷不丁想到某一种可能,只觉得脖子一阵发凉。
——如果刚才出手的,是那个传说中的“万人敌”,那自己的性命……
怀着这样的心思,袁术对自己这一次的冒失,居然没有产生什么严重的损失,很是庆幸。至于死去的那名随从?
对不起,一个无能之辈,怎么可能被堂堂袁氏嫡子记在心里?
就这样,一行人快马加鞭,沿着大道向南奔跑出二十余里,来到一座中型的坞堡面前。这座坞堡的城头上,插上了标志着汉军长水营的大旗,表明此地已经被官兵所征用。张勋上前叫开了坞堡的大门,一群人簇拥着袁术,回到了己方的临时据点。
能够将沿途的坞堡,当做自己的前进营地。如此巨大的面子,即使是汉军主将皇甫嵩,也不可能做到。相反,鉴于汉军的军纪问题,只要坞堡的主人稍微有点名望地位,都会拒绝汉军的进入。
但是,汉军主将做不到的事情,对于被人称为“四世三公”的汝南袁氏来说,根本是小菜一碟。
在袁氏宗族遍布天下的门生故吏关系网笼罩下,只要是身处关东的几个州郡,袁术可以轻易的敲开任何一座豪强坞堡的大门。这一点上,即使是大汉朝廷中,与汝南袁氏相提并举的弘农杨氏,也只得望尘莫及。当然,如果将地点换成关西的州郡,那就轮到弘农杨氏显摆了。
坞堡中,早有原来的主人殷勤的迎接。当袁术礼仪周全的应付完坞堡主人的问候之后,一屁股歪坐在原本属于主人住所的房间里,就开始忍不住向对面正歪着的陶谦抱怨道:
“啊呀!今天真是危险,差点儿就回不来了!”
陶谦既然会被人暗地里称为“老顽童”,有很大的原因,就是他平时常常不顾礼仪姿容,想坐就坐,想躺就躺。这会儿,陶谦正半躺着靠在床榻上休息,见袁术这番没有礼貌的行为,丝毫不生气,反而饶有兴趣的问道:
“如何?你小子算是知道厉害了?”
因为陶谦平时不拘礼仪,所以袁术虽然原本与他接触不多,两个人却很快就熟悉起来了。袁术屏退了其他的侍从,从床榻的几案上倒了一杯酒,喝了一口,说道:
“淡了,还有点儿酸。算了这种乡下地方,有这种东西,算是不错了……
对了,恭祖兄,你是如何得知,这只蛾贼战力强悍,非比寻常的?难道只是因为他们不在营地里乱解手?”
陶谦不知从哪里抽出一根干草,在嘴中慢慢嚼着,嘿然一笑,答道:
“刘备、刘玄德,此人你应该听说过?”
“就是那个大破卜己军的义兵?”
在袁术的眼中,出身贫寒的刘备,就算自称为汉室宗亲,也不值得他太过于关注。袁氏一族需要的,是能够为了袁氏的利益,甘愿赴汤蹈火的豪杰。而不是那些,总想着维护汉室存在的所谓忠义之士。
——但凡刘姓之人,都不是袁氏需要招揽的对象!
“刘备这人的勇武,在击破卜己军的时候,已经得到充分的展露了。以四百多义兵,他却能在一刻钟之内,完全击垮为数达到近千人的卜己军精壮。就连皇甫中郎将,也承认这一仗的首功,是这个刘玄德的。”
“这又如何?比起江东猛虎孙文台来,这个刘备还差得远呢!”
袁术抓起一片切好的熟羊肉,放入口中,一边咀嚼,一边有些含混的说道。以他来看,刘备的武力再高,比起孙坚的“万人敌”来,可是差了明显的一大截。
“这羊肉够嫩,肯定是三个月以内的羔羊……”
陶谦对袁术皱了皱眉头,突然坐起身来,一拍几案,叫道:
“我陶谦看重的勇士,你居然这般轻描淡写,不当做一回事?袁公路,你想挨骂吗?”
袁术不料陶谦突然发火,被小小的吓了一跳。不过,他也不是省油的灯,一鼓眼睛,瞪着陶谦说道:
“怎样?想要让吾将这个刘备召到帐下来吗?”
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若是遇到这个刘备,看我怎么收拾他的!”
这两个人此刻吹胡子瞪眼的,仿佛马上就要翻脸似的。可是,相互对视了片刻,两个人却突然同时笑了起来。
第10节 踌躇黄河岸【中】
说来也怪,袁术平时眼高于顶,等闲之辈,休想被他记在心上。然而陶谦这个被人称为“老顽童”的长者,却颇为符合袁术的脾性。
“恭祖兄,这个义兵刘备,与那天平军,又有何瓜葛?”
“刘备与他的两个部下,都是难得的勇士。大破卜己军之时,这三人都多立有功勋。可是,几天之前,刘备带领部下精兵,前去夜袭这只贼军,居然大败而回。他那两个‘千人破’一级的部下,居然也在贼军的反击中,失陷在乱军之中。”
“千人破?”
袁术歪了歪脖子,不是很相信。
他在长水营呆了两年,将麾下的勇武之士细细挑选,也就得到了纪灵、张勋两员达到“千人破”级别的猛将。想那刘备,一介白身的平民,有何德何能,可以轻易就收服两名堪称“千人破”的猛将?
对袁术的怀疑,陶谦也不多加说明。毕竟这件事情,即使是陶谦,也觉得刘备这厮运气着实太好了一些。而运气这种东西,说起来是最遭人嫉妒的。为了保护刘备,陶谦并不打算强调运气这个话题。
“所以说,公路贤弟,你今天带着这区区十多骑,就敢深入到贼军的心腹重地,还真是胆大妄为啊!”
说完这话,陶谦也觉得有些口渴,动手倒了一杯酒水,慢慢的品尝。
汉时的酒水,由于技术的原因,度数极低。虽然原料和口味与后世的啤酒不同,不过在让人醉倒的功能上,倒是很有些相似。就如同袁术和陶谦两人,都是善长饮酒的人物,如果放开来喝,一人喝上一石酒水,也不是做不到的。
“吾欲发兵,击破此贼。恭祖兄觉得如何?”
对于今天所遭遇到的风险和惊吓,袁术嘴上不说,心中已经给天平军记上了一笔。
陶谦不紧不慢的喝着酒,边想边说道:
“这些贼军,可是块硬骨头啊!即使遭遇到意外的夜袭,贼人居然还能够奋勇抵抗,而不轻易溃散。这样的本事,我手下的那帮义兵,没有一个做得到的。
老实说,虽然我手中的义兵,人数比贼人还要多些,我却不敢带着这些训练不足的小子们,去与贼军正面作战啊!”
说着,陶谦看了一眼袁术:
“本来,我亲笔写信给皇甫中郎将,想要让皇甫中郎将支援我一千精兵。有这些精兵作为主力,再加上三千义兵,便有实力一举歼灭天平军。可是……”
陶谦一口干掉了杯中的残酒,继续说道:
“……结果却只等来了你这一百人的轻骑!”
听了这话,袁术哈哈一笑,傲然道:
“你是嫌兵力太少,怕赢不了贼军?”
“不,只是担心,不能够毕其功于一役罢了。”
“不是我袁术夸口,虽然这急切之间,吾找不出一千北军。可是,要召集数千郡国兵,却视如等闲之事。陶恭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