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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做祷告时接触的普罗迪斯神父,种种迹象显示他是东罗马帝国派到这里的间谍,他的任务就是收集这里的一切有价值的情报,他接触你的目的就是想从你的嘴里套出有关我的一切消息!”
秦东说话的语速不紧不慢,可每个字就像重锤一样敲打在玛莎的身上,在他说完之后,玛莎已经听得张大了嘴巴。
“你说的是真的?没有骗我?”
秦东眉头一皱:“我不想重复我的话,也没有吓唬你的必要,如果你不是我的女人,如果不是因为你的身份,你早就被抓起来了,也许现在正在遭受严刑拷打,他们会让你交代你与他接触这段时间你们都谈了些什么,不过我相信你不会主动泄露与我有关的消息,即使普罗迪斯知道了一些消息,也是你们谈话之时你无意中说出来的,那天你问我与摩尔多作战的有关情况,我当时就纳闷了,以前你对这些事情是漠不关心的,怎么突然会问我这些事情,我就派人去调查,才知道你中了别人的圈套,普罗迪斯打着给你解开心结的借口不断的询问你家里的事情,当然也包括我,你不知道他的险恶用心,被他蒙骗了,因此才会主动询问我与战争有关的消息,想问到之后去告诉普罗迪斯,你这怎么这么没脑子?无论什么时候都有假货,包括神父也是一样,普罗迪斯就是一个假神父!
你应该知道我是这里的领主,在我的领地上生活着上几十万人口,我必须为他们的生计考虑,从这一点上来说我是一个政治人物,而你作为我的女人,不管你愿意还是不愿意,你现在也已经是一个政治人物了,不论是从哪一方面来说,本着为自己领地内的人民负责的态度,政治人物最好是不能有宗教信仰的,所以我从来不信什么神,我只信我自己,我只拜祖先,你是我的女人,我虽然不限制你信仰宗教,但是你要分清楚主次,我才是你的天,我平安无事你才能有好日子过,但凡有一点点脑子的女人都明白这个道理,以后你跟别人接触,说话时事先要想一想,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哪些话说了可能会泄露机密,我的日程安排,我的思想,每天都做过什么,每天的作息时间都是机密,一旦被别人知道,我就有可能遭到刺客的暗杀,或者让即将要公布的政令提前泄露消息,这会给有心人大肆敛财的机会,你明白吗?”
玛莎发现秦东从来没有对她说过这么多话,今天说的话加起来可能比以往他们两人说话的总和还要多,尽管秦东的语气有些生气,不过从秦东说的这些话能知道他还是很关心、很在意自己的,虽然被说教了一番,不过玛莎的心里还是有一些高兴,她小声道:“知道了,我以后会小心注意的!”
玛莎说完之后想起刚才秦东说普罗迪斯竟然是东罗马帝国的间谍,他的目的就是接触自己从自己的嘴里套出有用的消息,想起这个,玛莎就感觉恶心,随之而来的是生气,非常生气,她又狠狠道:“这些间谍真是可恶,竟然打着传教的旗号做这种不轨的事情!”
“当然对于你这种受害者而言,间谍确实可恶,不过对于一个国家而言,间谍是必不可少的一种人,缺了他们,一个国家的国王或者皇帝就成了瞎子,这是非常可怕的,实际上我们也有间谍!”秦东无奈的笑了笑,玛莎还真是少见多怪,间谍从古至今都有,这是一个非常古老的职业,它与某些职业(例如妓。女)一样从人类有文明开始就存在了。
如果一个国家没有间谍,那么等于这个国家的所有人对别的国家的事情都一无所知,这个国家的元首对国际上的局势一头雾水,等于成了盲人,就是敌人的军队已经杀到了边境都不知道,这难道不可怕吗?
亲耳听见秦东说出自己这边也有间谍,这让玛莎颇为吃惊,“我们也有间谍?我怎么不知道?他们在哪?”
秦东咽下嚼烂的牛肉吞咽下去抬头看着玛莎道:“让你知道了还得了?就你这种大嘴巴子脱口就出,如果被你知道他们在哪儿,他们岂不是全部要被你害死?以后这种事情问都不要问,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自己心里要仔细想想!”
“哦,我知道了!”这次玛莎没有犟嘴,倒是老老实实回答了一次。
不过很快,玛莎说起了另外的话题,“对了,前几天苏合将军来找我,说是让帮忙给他说媒,他说他中意托隆的女儿华凤,你认为他们两个般配吗?”
说起这件事情,秦东一拍脑门,他还真把这件事情忘记了,去年在季米特城苏合重伤了,秦东派人将他送回来养伤的时候就答应等从君士坦丁堡回来之后就帮他亲自去找托隆说媒将华凤许配给他,只是去年十月从君士坦丁堡回来之后一直忙于军政要务根本没顾得上,一时间把这件事情给忘了,现在听玛莎说起这件事情,秦东才想起来,他点头道:“我也见过华凤这姑娘,她今年好像已经十六岁了吧?长相倒也出众,很灵慧的一个姑娘,在这个时代十六岁还没有嫁人已经算是大龄剩女了,让她跟苏合结婚成家倒也不错,行,这件事情你就上点心,改天去苏合的家里找他婆娘说说这件事情,先征求一下他婆娘的意见,再问问华凤有什么想法,如果他们都没问题,等下次召开军事防务会议的时候我把托隆召回来顺便提一提这事,只要华凤本人没意见,这事情就算成了!”
玛莎也喜欢成全苏合和华凤,因此对这件事情很上心,现在秦东这边没问题,她自然很高兴为这件事情而奔走,草原上对男女婚嫁之事没有太多的讲究和规矩,父辈们并不阻拦子女的择偶问题,有许多男女都是自由恋爱的,在这个时代是绝对新潮的。(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八章 当枪使
第二天一大早,秦东吩咐侍卫长巴图做准备,他要前往赛迪卡,早餐过后巴图前来报告卫队和战马早就准备好了,秦东在玛莎的服侍下将甲胄、斗篷、头盔穿戴整齐后便带着卫队出了西城门向赛迪卡出发了。
秦东身上披的斗篷是白色的,乃是用几张貂皮制作而成,做工很考究,在这种下雪天在野外作为目标不明显,如果有人埋伏阻击的话,被认出来的机率会减小。
斗篷和披风有相同之处,它们都通常无袖,但也是有区别的,斗篷一般很厚实,大多用动物的皮毛制作,形状如斗,故称为斗篷,一般作为外衣披在身上,主要作用是防风御寒,在冬季穿,有长短之分,短者为帔,长者为斗篷。
而披风的布料一般不是很厚,披风对于不同的人,它的作用也是不一样的,例如一般人穿披风在室内外都可以穿,斗篷只在室外穿,而对于古代将领而言,披风的作用又不仅仅只是防风沙那么简单。
在许多影视作品中经常可以看到古代大将身穿甲胄,在甲胄上再披一件披风,有的是红色,有的是黑色,有的是白色,当风吹来,披风被吹得随风飘扬,看上去很是拉风,也很帅气,要知道披风的作用对于大将来说不仅仅只是拉风和帅气的。
古代大将的披风除了能防风沙之外,还有几个作用,第一,能有效的防寒。第二,一定程度上增加防御力,战斗时如果敌人是用刀剑砍的话。披风是可以有效阻挡敌人兵器砍杀的,刀剑也许一次就能将披风刺破,但不一定能砍破披风对对手造成伤害,有的将领的披风是用很好的丝质品制作而成,敌人用刀剑刺都不一定能将披风刺破,第三,披风是有颜色的。一般是红色、黑色、白色,这些颜色都有醒目的作用,大将身披披风带领军队冲杀作战。后面的将士能看见他的身影,所以披风又能起到一个指引的作用。第四,受伤时,可以撕下一片作为绷带包裹伤口。
披风在不同季节有不同的穿戴方法。在天气寒冷。又或者风沙特别大时,将领用披风将全身都裹住,而在天气凉爽时,就将披风挂在甲胄背部的双肩位置,不会很热。(这下知道将领们为什么要挂披风了吧?)
抵达赛迪卡的时候已经是接近中午时分,秦东让巴图带着卫队留在赛迪卡城外,自己带着几个几个侍卫打扮成马帮商人进了城。
进城没多久,一身马帮商人打扮的秦东带着几个伙计模样的护卫走到了一家旅店门口。这家旅店门口与其他旅店不同,门口有四个手握腰刀的匈奴武士站岗。这里就是洛瑞德的在城内的下榻处,别看这只是一家旅店,其实这里旅店里面布置了好几百人守卫,整个旅店都被莫多包下来让洛瑞德入住,只有洛瑞德一个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