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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过来请我回去的,是吗,你有时候也有体谅人的优点。”
我严肃认真的眯著眼睛想了一下,“我并不是体贴你,John,我觉得……”我久久的望著他,我不想说的话,我能烂进棺材里,我能将那终极的秘密锁进Holmes专属的有著八扇铁门的小保险箱里,可一旦遇上我憋不住的话,那就是雪崩,无论这世上谁也阻拦不住,我觉得雪崩开始了,我的大脑有些嗡嗡作响,我冲著John瞪了老半天直到他开始莫名其妙的对我眨眼睛,然後我张开了嘴,那句子风暴般朝他袭卷过去,“我觉得我终於又有机会和你同居,我有了机会,John,这个机会我得到了,是不是?我可以和从前一样,和你住在那221B的起居室里,而你的沙发可以放回原位去了,我也可以再一次在那窗前背对著你拉小提琴。”
我说完就後悔的闭上了眼睛,我应该忍住的,我懊恼我虽然有个受人瞩目的思想圣殿,但那门不太牢固,加上我的个性热血,冲动,面对我并肩作战,亲密无间的挚友,我总是控制不住在我心里不停沸腾的对话。
我听见了John轻轻叹息,我好似小孩害怕受罚似的在他面前睁开眼,John只是苦涩的对我点点头,“我明白,Sherlock,我明白,我们会和以前一样的,你仍然是那个著名的Holmes,而我又一次重新尾随在你的长风衣後面,重新做回我的助理角色。”
“你不是我的助理……”
“我只是一个比喻。”
“我过来帮你搬家?”
“不,不用,Sherlock,别把我当废人看,就和我第一次搬进221B时一样,再多杂事我一个人也能搞得定。”
John说到做到,他独自一人准备搬家的事宜,被各种忙碌的事务纠缠,并且同时抽空拒绝了我所有的善意,那也好啦,反正我的耐心和善意都不多,我可以用闲暇时间忙我那些尸体和金属的实验,把我的耐心和善意存著下一次再发挥。
他要先置办掉他和他太太的房产,那里留著对他而言也只是个伤心地,然後处理好他太太的遗物,并且安顿好他的一对子女。
John的长女是他死去的前妻所生,一直寄养在前妻的娘家,而John与後妻生育的小儿子还太年幼,不到一岁半,John的精神状态不适合照顾婴孩,老实说John丧偶後有些暴躁,我时常能听见他被琐事困扰时那怒声的责骂,所以脆弱吵闹,容易引发成年人神经衰弱的小婴孩也暂由他的岳父母代养。
总而言之,累赘的搬家程序终於在一个半月之後通通得到了收尾,John正式的,一而再,再而三的入住贝克街221B公寓。
他如同旧时,坐在我经常躺卧的双人沙发里,回归221B以後他的精神状况恢复了良好,心事不多,脸上褪去了许多哀愁,他抬起头巡视了一眼我乏味时诞生的伟大艺术作品,那张弹孔笑脸依旧待在原位,我在书桌前的棋盘旁边扫视到他对那些弹孔摇了摇头。
“真不敢相信我们认识9年了。”John说,他抖开了他的晨报,在窗外的光线下做漫无目的,不著重点的傻瓜式消遣性阅读。
“9年?恩,算一算差不多是认识了这麽久,我那会儿才27岁你就找上我了。”我正对著放置在书桌上的空棋盘进行一场脑内的自我竞赛,淡季,犯罪的淡季,我要被这淡季给逼疯了,我已经在考虑应该替那弹孔笑脸的旁边再增添点什麽花样好让它丰富一些,我把我的手指凶残的拧在了一起。
John意识到了我的烦躁,他连忙站起来催促我,“Sherlock,我觉得我们最好出去走走,找点乐子?我不想刚搬进来,这房子就因你的无聊而被你拆成散的了。”
他默契到不需要我开口抱怨,就已经能够准确的领悟到我的内心,是的,他完全没有分析错,我正在,非,常,的,郁,闷。
连我也不敢保证我在大脑活动的低潮期会干出些什麽蠢事,我记得有一回我当著John的面注射鸦片了,有一回我窝在房间里14天没有出来,有一回我拿我的房东太太做起了文章揭发了她的情事,有一回我用鱼叉叉完一头死猪然後浑身浴血的坐地铁回家。
我对散步这种浪费时间的闲事居然没有多做嘲讽就跟著他出去了。
我们挤在玄关前面对面穿上各自的外套,我先走出公寓,John在我身後负责锁门,他的一只腿踩下台阶,一只手臂笔直的拉著那马蹄铁,借助外力用力将那门关上,我听见了关门声回头望了他一眼,他的手从马蹄铁上挪开,我看著那小装饰品被他拉扯的往左边倾斜了几度,接著他就放著那歪斜的马蹄铁不管啦,我微笑的背著手等待他走近我肩膀旁的步伐。
John挥舞著双臂,他走起路来非常的有气势,我揣著风衣口袋,时不时斜眼看他的发旋,John笔直的朝前走,他的视线集中在前面的某一个点,他坚定无比,就像一名行军的士兵。
我们闲逛至海德公园,他驱赶著脚下的鸽子,大步往前走,等我们步行到湖畔时John终於放慢了脚步,他背著手开始享受温暖的上午阳光。
我扭过头盯著他背在身後的手,我知道我可以,而且只需要一瞬间就能拉住他的手,我将我的手从口袋里拿了出来,垂在身体旁边,我的手背似有若无的触碰他的夹克外套,我觊觎的不是他藏在内侧口袋里的钱夹,如果我需要不动声色的弄到他的钱夹,这步骤两秒就能完成,可我相中的是他身後那双忠诚可靠的手。
我牵过他的手,并且不止一次,我铭记著那掌心里粗糙的纹路和坚强的暖度,我也铭记著我与他掌心重合时那一刻的心情,当年托苏格兰场的福,用一条手铐将我和John的距离拉近的无比亲密,我牵著他,在月亮底下翻越了一道铁门,他後来闹别扭不肯再与我十指紧扣,於是一路逃奔下来他为了跟上我的速度,都用他的小指头死死的拽紧我的衣袖,我的大衣袖子被他扯烂了肩线,我至今慷慨大方没有开口向他索赔。
那是我们年轻时的某一段神奇历险,我如今36岁,可我觉得我与当初那个Sherlock Holmes不尽相同了,由於年轻时的一次中弹,我破茧了。
我那时在手术床上濒临垂死,我从不相信幻象,更加没有承认过死亡白光这种东西,可我确确实实的经历过一次濒死体验,我困在那死亡的塔楼里差点走不出来,而John Watson的名字让我得到了重生。
我感激他,如果可以,我愿意将数以万计的感激从心里掏出来送给他。
我伸长手,十分大胆的抓住了他背在身後的一只手掌,他掌心里的温度十分的高,我紧紧的握住了他,然後紧张兮兮的抿紧嘴唇等待挨骂或者挨揍,这方面我在他面前总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我承认我不如他感情丰富,我不知道要如何正确处理感情,我只是想在这个时候牵一牵他久违的手,我很久没这麽干了,我想念那触觉了。
我握住他走了两步。
“Sher……Sherlock……你正在牵著我的手。”他十分不解,十分困惑,“你又在办案?这是你的一种办案方式?你在借用我的手进行一桩实验?”
“都不是,John。”
“可……可你正在牵著我的手。”John在旁边仰著头不停的对我发牢骚,“为什麽牵著我的手?为什麽?我不需要这样我也能走路,不是吗?你正在牵著我的手,你知道吗?”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是的,我正在牵著你的手,我的手心和你的手心叠在了一起,除此之外,也许你能观察出更有价值的深层现象?”
“可……为什麽……什麽见鬼的有价值的深层现象……”John沈寂了下去,继而他不追问了,回过头看著湖面。
我叹了一口气,他不计较了,而我也终於得以轻松的观看四周的凄惨风景以及停止脊背上不停泛出的冷汗,我偷偷的用指腹刮了一下他热乎乎的手心,我知道他感觉到了。
我的心情忽然间变得很好,那种大脑派不上用场的低落与沈重瞬间豁然开朗,我的脚步也不再那麽困乏,我的身体仿佛从泥沼里被树枝打捞了起来,我觉得John身上有魔法。
两个小时後我们回到了贝克街,当然,他在人多的地方就从我手里挣脱了出去,我刚走进公寓,我那唠叨的老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