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其事的样子。”
我睁大眼睛看著他,“这可是个天大的误会,我已经十五分锺没法演绎这个餐厅里的客人和侍者了,我满脑子都在想你。”
John冲我可爱的眨了眨眼睛,“你是说真的?我就坐在你面前,而你在想我。”
“无时无刻。”
我们在吃饭的时候无所事事的聊了一下苏格兰场和报纸上的新闻,每当我们的眼神触碰在一起时,John总会咬著嘴唇笑一下,我认为他没有在专心吃饭,也没有在专心的聊天,他在想其他的事。
其他什麽,我已经提醒过他的事。
可现在才8点,我们穿上外套,围上围巾,揣著各自的上衣口袋去伦敦眼附近走走,我想起我年轻的时候,我刚从大学毕业不久,在大英博物馆打工,那时候的我走在这条河畔时,身边没有任何人,我需要很多的时间静思,但我更需要有人跟我说话,帮助我理清思路。
後来我得偿所愿的捡到了一个任劳任怨的室友。
我大多数对著John说话时,我其实不在乎他什麽表情,後来,渐渐的,我的语速在他面前越来越慢了,我也注意到了,我的话时常会莫名中断,我会无法控制的被他的某个神态给吸引住,然後盯著他看个不停。
我会对他眉毛上扬的幅度感到好奇,我会看著他眼球虹膜的颜色发呆,我会情不自禁的想要透过他的脸寻找他真实的情绪,我开始在意他的状态,如果他一整天都很郁郁寡欢,那我也会过的很落寞,如果他忽然冲我扬起笑脸,不管他有没有说过什麽笑话,或者有没有干过什麽蠢事,即使他什麽都没做过,只是对我笑著,我也会不自觉的对他露齿微笑。
我想过很多遍,就算他是女的,那也没有关系,我可以为了他学会如何和复杂的女人相处,他和我一样是男人,相处就变得更简单了。
千禧之轮近在眼前,闪著蓝色的光,我和John并肩齐立,站在小道上,小道两旁的树桠光秃秃的的,我和他共同仰望著这个巨大的游乐场玩具,我俩异口同声的叹了一口气。
我说,“一个愚蠢的轮子,还不能开窗,那中间的机械转轴,顶多维持50年的效用,时间久了,这个摩天轮就得拆卸下来改头换面,再装上去的时候,周围的风景又不一样了。”
“50年。”John微笑著,“50年以後我都80多岁了,谁要管这个破轮子还在不在,我恐怕活不了那麽长命。”
我低头说,“如果你活不了那麽久,那我也肯定活不了那麽久,没有你,我非得无聊死。”
“有我你也无聊呀,只是你最近不用枪了,你改用弓箭对付墙壁了。”
“我得练习一下箭术,我许久没练了。”
John小小的脑袋转过来看著我,他的眼球颜色比摩天轮更蓝,更加深邃,让我沈迷其中,无法自拔,他说,“我们还站在这儿干嘛?”
我皱起眉,“不上去坐一圈下来?”
John从衣服口袋里伸出手,扯了一下我的衣角,“别浪费时间了,Sher……lock,我想坐的不是摩天轮。”
“那你想坐什麽?”我的视线转向观光旅行车,那玩意儿和公车有什麽差别?
John一直看著我,眼神里仿佛在诉说著什麽,水汪汪的,他期盼著我能够读懂他的视线,可我仍然迷惑不解,聪明卓绝的大脑一时派不上用场,他又恼又急的扯了扯我的大衣,我立即俯低耳朵,John凑在我耳朵边悄悄的说,“回贝克街,我想坐你。”
我立即抿紧嘴唇,心脏跟打雷似的鼓动,!!!的撞击著我的前胸,我窒息般的深呼吸,使劲的在他面前点了点头,噢,不可思议,我差点因他这耳语当众咆哮了。
我发现我由於心跳加速,开始有些失控了,我坐在计程车里时无法停止说话,我说,“现在才8点30分,如果你觉得闷,不如我们去坐马车,或者我们去酒吧,对,去酒吧怎麽样?还是去图书馆?噢,剧院,John,剧院最近有新的演奏会了,歌剧和电影我都不爱看,我不爱在黑漆漆的地方坐上3个小时,可演奏会不同……”
“好啊,我们去听演奏会。”
我沈默的望著他。
John懒洋洋的说,“过两天我们去听,今晚,你有很重要的事要干,不是吗?”
我咽了一下口水。
221B转瞬就在眼前,我掏出钥匙打开公寓门,转身让John先进去,我站在门口,我察觉到我的太阳穴滑落了一滴汗水,接著我走进屋里,把门关上了,John安静的在我面前脱去了外套,挂在衣架上,他松手扯开领带,看了我一眼,他说,“我需要洗个澡吗?”
我眯起眼睛,John洗澡不洗澡应该是他自己的事,我认识他以来他从没有在这件私事上征询过我的意见,我心不在焉的恩了一声。
John又说:“那好吧,你一起?”
我觉得我有点头晕,我的嘴唇上痒痒的,John慢慢的抬起眼皮,诧异的盯著我,“我的上帝。”
我仰起头,捏住流血的鼻子,鼻血顺著我的嘴唇滑落到我的下巴上,我就说我消化不了!我迟早会因他而脑溢血!John赶紧扶著我上楼,拿纸巾给我止血,我坐在沙发里望著天花板,John站在一旁温柔的摸著我的额头检查我的体温,“我的耶稣,你该不会是生病了?你的体温很正常,瞳孔也正常,我检查不出毛病,上医院?”
我斜著眼睛看他,“John……你在你那些妻子面前,也这样吗?”
他瞪著我,“你哪壶不开提哪壶,当然这样,她们生病了,我也是这麽著急的。”
“不是……我是说在床上,你在她们面前,也这麽引诱她们?”
John怔怔的看了我一会,“你知道你在说什麽傻话吗?”
我吃醋的看著他,“我一想到我不是第一个,也不是唯一一个看见你那种样子的人,我就生气。”
“哪种样子?”
“咬著嘴唇高潮的样子!”
John喊了一声上帝,“你就因为这点小事气的流鼻血了?”
“这不是小事!而且我不是气成这样的!我一想到你待会要脱光衣服在我面前,我就脑充血了!”
John捂著额头笑话我,那表情就像没见过这麽好笑的笑话,他笑说,“那你充血的位置可搞错了……”他忽然间过来,坐在沙发扶手上,捏著我的下巴,望著我说,“你应该充血地方得再往下一点……而且,你是傻瓜吗,你要让我笑死吗,”John害羞的抚摸著我带著血渍的嘴唇,“我才不会在她们面前做那麽丢脸的事,天啊,你怎麽会觉得我会在女人面前……张开双腿……只有你在场时我才那样而已……”
“只有我在场时,你才会软绵绵的叫床?”
“我他妈什麽时候在你面前叫床过了……”John的手指经过我的眉毛,降落到我的耳垂边,他抚摸著我的脸说,“不过今晚也许……能让你听一下。”
好不容易止住的鼻血又一次滑出了我的鼻孔,John哈哈粗笑著,丢我一个人在起居室里擦鼻血,他进浴室里去了。
第15章 Sherlock
我走进房间,脱了鞋子,把染了血的西装丢到椅背上,我低头看著我衬衫领口上的血渍,我还在犹豫是否要更换我的睡袍,或者,说不定John会希望我什麽都不要穿更好,我打开我的衣橱,手指扫过那些衬衫,分析著哪一种衣著能够提高情趣指数,显然红色和紫色都可以起到燃情作用,可我又觉得换衬衫是件很消耗效率而且很繁琐的事,转念一想,血腥味会煞风景,John可不会喜欢脏兮兮的我,於是我把弄脏的衬衫换成了紫色的那件。
现在我开始和我的皮带进行一场冥思了,如果没有皮带,John会觉得我很著急,可如果一直戴著,John恐怕又会觉得我没有兴致,我用手指头把长裤上的皮带解下又系上了,然後再解下来,利落的丢到一边,我要对付的不是皮带,而是找出造成我紧张的原因,显然,我是第一次,这一点首当其冲,然後,John,非常的,性感,这是第二个要点。
我坐在床尾,心想,也许我应该去John的房间,让他在他自己的床上更加舒服一点,我将双手合拢放在嘴唇边。
噢,我终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