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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点点头,然後说,“你的梦中情人是什麽样子的?”
“什麽?”
“梦中情人。”
“这是什麽见鬼的东西?”
“出现於梦中的一个不现实的情人,是一个假想出来的人物,或者是你朋友的妻子之类的不能结婚的对象,是你对自己的另一半的完美刻画,代表你心中的愿望与梦想。”
“该死,我不想回答这个。”
他探前身体,抓住我的手,把我拉了过去,我跪在一堆卡片上,Sherlock握著我的双手,眼神朦胧,声音低沈又嘶哑的问我,“那我换一个方式,你每天睡觉前都会想起的人是谁?”
我的心脏快跳出来然後满屋子瞎跑了,今天上午我已经被他指责成一个虚伪小人了,他恨我那句话一直刺痛我,我不愿再继续伪装下去,我诚实的在他眼前垂下眼睫毛,轻声的说,“是你……Sherlock,我每晚睡觉前想的最後一个人,是你……”
他满意的微笑,刚把傲慢又柔软的嘴唇贴在我嘴唇上,大门就打开了,我赶紧抱著Sherlock的脸,把他从我嘴唇上扯开,这可真艰难,我听见我的嘴唇从他牙齿间回来时发出来的口水声,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呆呆的望著Holmes夫人和Holmes老先生,他们僵硬在家门口,然後他们俩慢慢的往後倒退一步,动作非常默契和整齐,他们退到门外,把大门重新关了上去。
“噢不……”我看著这两个老头老太太把自己关在门外的举动,就像在故意取笑我一样,我羞得捂住了脸,我想跳进火里去,Sherlock微笑著拍拍我的肩膀安慰我。
“没事的,John,”他温柔的嗓音和我说,“他们很老了,记性不好,晚一点他们就忘记刚才看见什麽了。”
“会忘记才有鬼。”
今晚大家聚在一起吃饭时,我不断的从喝汤的声音里听到他爸妈窃笑的咕哝声,我连头都抬不起来,我快要沈到汤碗里去然後把我自己淹死过去了。
10点锺不到我就躲回到了房间,无法再和他们一家人坐在一起观看夜间节目,老天爷和MrsHudson都知道我有多爱追电视节目!可我今晚由於勇气不够,无缘享受我热爱的娱乐了。
我在房间里换了一套睡衣,叉著腰考虑良久,然後从衣橱里翻箱倒柜的找出好几个备用枕头,把它们通通堆在床垫中间。
Sherlock一个小时後才从他爸妈那里回来,他也换上睡衣了,就在我眼前换的,我坐在床头看书,期间我偷偷用眼角余光看了几次他挺翘的臀部,他一边扣上睡衣纽扣,一边观察著那些堆在中间的枕头,而我刚好躺下,就睡在枕头的另外一端,他疑惑的问,“这是你的战壕?”
“是的Sherlock。”
“这里没有战争。”
我翻了个身,“就是为了避免战争的。”
Sherlock皱著眉,他爬上床,扒拉著枕头,我气愤的阻止他的贱手,耐著性子把枕头重新摞回去,“这些,不能碰,必须得隔在我们之间。”
“我的床已经很小了,这样我会滚下去的。”
“你挤挤就好了。”我赌气的又躺回属於我的地界,其实我提防的不仅仅是他,还有我自己,我害怕到了早上,不是他的手在我那儿,就是我的手在他那儿,这样太可怕了。
Sherlock不解的说,“昨晚还不需要这个呢。”
我转身,瞪著他,“你还记得早上的意外吗?”
Sherlock刚要说话,我立马打断他,“忘记那个意外,给我忘记它,晚安,我他妈要睡了。”我闭上眼睛,不再理他。
Sherlock躺在枕头的对面,我只能听见他的呼吸,平静,深沈,台灯熄灭後,我很久都不能睡著。
当我知道他离我很近时,无论在我楼下,还是在几条街外,只要我知道他平安无事,并且触手可及,随时可以和我想见时,我就不会做噩梦。
可今晚我上床的时间实在是早过头了,我再一次转身,仰躺在床垫上,望著黑不隆冬的天花板,窗外不像221B,没有一盏路灯照进来,周围非常的寂静,我想,这被子上有Sherlock的气味。我曾经在博客里轻描淡写的透露过他的体味,须後水,古龙水,酒精,化学剂,印度烟草,再混点红茶的清香,组成一个名侦探Sherlock Holmes。
不过Sherlock对此意见很大,他可不想他的敌人对他的生活习性和身体特征了解的一清二楚,我狡辩说我可没把他的古龙水牌子给彻底写出来,我身上也有酒精味,不过不再是从诊所染上的,而是从Sherlock的起居室里沾染的。
近几年我偷懒,心力交瘁,无心在医学界耕耘,不知道哪一天开始,我越活越倒退,刚认识Sherlock那会儿,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热血澎湃的人,我活的十分快活,虽然今天差点被马戏团的弓箭射穿脑袋,明天放了我第十三个小女友的鸽子,但那时候的我,是相当快乐的。
後来我错开了Sherlock的轨道,我从他这个星系动荡不安的转移到了另外一个遥远的星云里旋转,我唯一能给出的解释就是,我不能忍受过於长久的孤单,我很绝望,我失去了自我,包括我的生活。
因为那时候……我以为……他真的死了……永生永世不能相见了。
真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想到这件伤心事,我差点想要翻越壕沟扑过去揍他一顿,可Sherlock沈沈睡去的呼吸声让我下不了手,我叹了一口气,唉,我拿他没有办法,从小到大,谁都不能欺负我,不然就是死路一条,我证明过这一点并且至今无人敢在我面前反驳,可偏偏这世间唯独有一人可以胡乱折腾我,让我像个蠢货,心甘情愿被他累死或者气死。
关於我的第二次婚姻,Sherlock一直觉得是我对他的惩罚,管他怎麽曲解我,我对我的第二任妻子并非虚情假意,我爱她,这一点也不假,不过……从一开始,我之所以和她相识……的确有很大的原因是由於被她的长相吸引。
老天,她和Sherlock非常的相像,好多次,我在她身上时,灯光暗一点,我都会错觉我臂弯里的就是Sherlock Holmes。
不……别再胡思乱想下去了,我迅速闭上眼睛,聆听隔壁传来的鼻翼煽动声,很轻,我慢慢的听著这均匀沈静的呼吸声,逐渐沈睡过去。
早上一醒来,我的脸颊触碰到一堵温暖又结实的胸口,我迅速睁开眼,微微抬起头,我躺在他怀里,我的大腿还架在他的腰上,那些枕头呢?我回头一看,枕头和被子缠在一起坠落到床底下背叛了我,Sherlock的床太小了,容不下这些堡垒,踹两下就不见了,可我纳闷的是,即使没有了阻隔,我怎麽会自然而然的和他抱在一起,就像一碰到他我就会自动黏上去似的。
疑惑了几分锺,忽然间Sherlock动了动,手臂收紧我的腰,我的下身瞬间和他紧密的贴在一起,一个硬邦邦的东西戳到我肚子上,我被顶的咽了一下口水,看著他熟睡的脸,那坚硬的触觉透过我的睡衣蹭著我的肚脐眼,我打了个激灵,上帝,好硬,那麽的硬,让我颤抖,无论别人怎麽说他是个对性爱无精打采提不起劲的无性恋,但他能够如此强壮的晨勃起来,就说明他的性功能比任何人都要正常。
而且好烫,如果我把手不小心放上去,一定会烫的我叫喊出来。
我的手臂搭在他後背上,偷偷的抚摸著他精瘦的肩胛骨,他的骨架就像某种珍稀材质拼凑出来的,每一寸比例都恰到好处,他的睡衣纽扣敞开了,我看见他每一寸皮肤都平整无暇,上帝,耶稣,圣母,为什麽Sherlock Holmes有著如此完美的身材,他身上容不下一丝一毫多余的赘肉,皮肤洁白,就像从未晒过太阳,唯独胸口有了一丝瑕疵,那儿有一些稀疏的黑色毛发,我缩回手指,放在他胸前,伸进他的睡衣里,指头悄悄的碰在他的弹孔上,又心疼又爱惜,这个旧伤总让我很愧疚,这个等於是我给他的。
调皮鬼忽然又转身仰躺,他摊开一只手臂仰面躺在我身边,晨勃还在那儿坚守著,他的巨大在睡裤底下撑起了一架帐篷,竖在他的小腹边,我看一眼就脸红一下。心脏都要停止了。
我窝在他手臂里,抬起一根指头无聊的缠绕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