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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lock不发一语的坐在我对面,手指不耐烦的敲击著桌面,我看著他初雪般洁白的手指,该死,我被他的手指困住了,拔不开眼。
“如果你喜欢,我可以一直握著你的。”Sherlock很认真的说,“你後来跑到浴室里去干什麽了?”
我差点把咖啡喷到他脸上去,我咳嗽著,命令他压低声音,“看在你爸妈就在隔壁客厅里的份上,你能不能别提这茬事!”
“告诉我你在浴室里干什麽了。”
我白了他一眼,我後来洗了个澡,消灭了所有的作案证据,“我干嘛要向你报告。”
Sherlock轻哼了一下,骄傲的脊背往後一靠,压在椅背上,他傲慢的盯著我的脸打转,我知道他在干什麽,我不确定我的嘴角还是我的眼角或者是我的眉毛会把我这个主人的隐私全部出卖,我做贼心虚的啜饮著杯子里的热饮,眼睛看向另外一处,找了个没有意义的地方,死死的盯在那儿,我什麽都看,我就是不看他的脸,我害怕只要我一看他,我心里最深处的秘密就会像幻灯片一样跳出来在他眼前公然的播放。
“哼。”他很不满的再次哼了一声,“又来了。”
“什麽?”我茫然的问他。
“你又变得不爱看我了,在你眼里连炉子上的水壶都比我耐看了。”
我把视线收回来,打落在他脸上,只有我看著他的时候,他才显得没有那麽的悲伤,孤单和低落,Sherlock之前在那餐馆里对我说,要让我变得对他感兴趣,我突然觉得Holmes所谓的感兴趣并不是那回事儿,他说的“感兴趣”,那概念完全不一样。
普通人的感兴趣通常指的都是肉体方面的,而Sherlock则不同,他所谓的要让我对他感兴趣,纯粹只是要让我的眼睛不能离开他,一秒也不能,否则他的心会吧唧碎一地,用再牢固的胶水都黏不回去。
我此时明白了过来,他果然还是那个对性事毫无兴趣的Sherlock Holmes,苏格兰场的草包把他定义成无性恋者并不是空穴来风,是他平时表现出来的,他对性爱了解颇深,是的,我认为他尤其精通异性和同性生殖系统的交配过程和交配後的痕迹,这些知识对於他鉴定某些特殊的尸体时能派上很大的用场,可并不代表,他认为上床做爱很有趣。
我在他眼前叹了一口气,哄著他,“得了,John Watson今天什麽也不干了,我这双眼睛算是长你身上了,我就这麽看著你直到日落吧。”
Sherlock又像个孩子一样微笑了一下,“John,快,换件衣服,我带你去个地方……”他从椅子里窜起来,牵住我的胳膊把我往外拖。
第9章 John
我和他一起挤著走上楼,我觉得他虽然已经36岁,但他仍然是警长形容的那位情商发育失败的成年婴儿,Sherlock的性格外冷内热,他不说笑不胡闹的时候冷若冰霜,一张脸跟冰雕似的能把人冻死,但其实他爱笑,也富有情调,他对艺术作品总是有独特的见解,他的家族里诞生过著名的画家,而且他的音乐造诣很高,他很喜欢跳舞,他肯定偷偷背著我在他自己的房间里经常单人独舞。
我想,如果他愿意的情况下,他可以是个非常浪漫的人。
我站在房门口,拦住了他,我说,“Sherlock,先让我进去换衣服,然後再轮到你。”
他皱皱眉,“这样很没效率,浪费时间,我们可以一起换衣服。”
“我才不要。”我说著把门在他鼻子尖前关了上去,他的鼻子很挺,我不止一次用脑门撞扁过他目中无人的鼻梁骨,他把我气到抽筋的状况时,我都会抓狂到跳脚,然後就这样失控的对付他了,在危急关头我能够镇定自若,可平时,在这些轻松的小日常里,我不过是个感情容易起伏激动的凡夫俗子,有粉丝经常把他的侧脸照涂黑成版画,然後印在T恤上穿著满大街走,换做是我,打死我都不要穿这种丢脸的衣服逛街,在公开场合穿上有他名字和他头像的衣服晃来晃去,就像在公然跟他示爱一样。
我刚在房间里转个身,房门嘎达一声打开了,不敲门的混蛋一脸若无其事的钻了进来。
我冲他摊开手,“我都说你要排队……”
“小医生,别忘了你现在寄人篱下,这个小房间是我的,我从3岁时就开始睡这儿了。”他干脆利落的截断我的话,自顾自的把房门关上,蹦到衣橱边开始脱除他的睡衣。
我眼睁睁的看著他的衣服离开他的身体,大理石一般的光滑脊背展露在我眼前,他披上一件洁白的衬衫,修长的手臂唰的穿过袖筒,手指头优雅的在空中伸直,划了一个弧线,降落到他身体两侧,他在穿衣镜里注意到了我的眼睛和我的表情,Sherlock转过身,望著我,他忽然收敛了所有的表情,抿紧嘴唇,著手扣上他的纽扣,掩饰著那一处。
他掩饰也没有用,我已经看见了他胸口正中央的弹孔,那疤痕很旧,原本白皙无暇的皮肤上突兀的镶嵌著一圈麽指大小的丑陋缝线口,我面对著他衬衫底下的那个伤疤,无法和他说话,迅速低下头,安静的转过身背对他,我开始解下我身上的睡袍腰带。
他在我眼前,死过两次了。
我沈默的穿上衬衫,再套上长裤,我拉上裤子拉链然後整理了一下衬衫衣摆,接著穿上一件羊毛衫,我回过头,再次看了眼Sherlock,他早已神速的衣著妥当,西装穿得整整齐齐的,他恢复了微笑,从衣架上取下一件洗过的外套,他捏著外套衣肩,举在我身後,我感激的说了声谢谢,不再抱怨他的多手多脚,在他的体贴下穿上外套。
我经过客厅时和他爸妈打了声招呼,Sherlock拉著我的手把我往大门口牵了出去,在门关上之前我又听见那俩老头老太太在屋里咕噜笑出来的声音。
我的脸一下子就红了,该死,我为什麽走两步路都得让他牵著手,我应该甩开他,我为什麽不能够狠下心来甩开他。
他的手指经常接触酒精,指甲相当干净,指腹白的像雪,有点像医生的手,更像一个艺术家的手,略带神经质的轮廓,苍白,有力,我时常觉得他的手指关节能够捏碎敌人的头骨,可现在,他温柔的握著我的手心,那力气轻柔的就像我的手是海绵蛋糕做的。
我紧了紧他的手心,彼此都出汗了,手掌心黏在一起又热又潮湿,他低头冲我笑了一下,我的心脏因他这个笑容而停顿了好长一拍。
我们穿过一片浓密的树荫,拐进一条小径,一座长满了藤蔓和青苔的古朴大宅出现在我面前,我仰起头,看著它古老的锺楼,沾满了灰尘的彩绘玻璃折射著中午的阳光,有鸟雀在上面筑巢,现在已经飞去了别的地方过冬,那空荡荡的鸟巢显得格外凄凉,废弃的宅邸很大,可以称之为一个庄园。
“Holmes大宅,”Sherlock和我一样仰著头说,“我的曾祖父母曾经住在这里,那长满草的地方以前是马圈,後来我们家没落了,就搬到小房子里去了。我年幼无聊时会来这里玩半天。”
我哼了一声,“差点忘记你是贵族,贵族专产变态。”
Sherlock继而凝望著我,雾色的眼瞳里带著光,闪闪发亮的,他专注的说,“反社会可不是变态。”
我瞪著他半天,然後问他,“请告诉我你的冰箱有什麽用途?”
“冻我的人头和你的酸奶的。”
我摇摇头,又不得已的点点头,“好吧,我错了,你不是变态,我才是,221B这麽的恐怖,我居然还能和你住在一起,我才是变态。”
他露齿微笑,“噢,你不是,你只是一个偶尔要去寻找心理医生的伤残障碍患者。”
“你是在说我有精神病?”
Sherlock斜眼望著我,脸上没有一点笑意,我舔了一下干巴巴的嘴唇,“该死,我操,真该死,就算我要去看心理医生,那又怎麽样,我仍然是个正常人,我是正常人。”我甩开他的手,往前走。
Sherlock追了上来,他在我身边疾走著跟上我的步伐,“John,你和我住在一起时从来不需要看心理医生,可你两度结婚,搬出去之後你每隔两个月都得去复诊,你一离开221B就会重新做噩梦,这说明什麽?”
“说明我是个地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