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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初唐-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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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就连小将军都那么厉害,不要说将军了,而且,老爹也曾经在军营中显示过他的武力的,在这种情况下,还真没有敢炸刺的士兵或者将领呢。
    不过杨恒却知道,这是一个不大不小的缺点,可他就是改正不过来,老爹在他眼中,那只有亲情,这是自己这世的老爹,可要是让他尊敬老爹,那真说不上尊敬这两个字,他唯一能够做到的只有爱而已,自然,这也是一件不好的事情,可作为一个穿越者来说,很难说对谁是尊敬的,就是这具身体的父母,也是如此的,可如果说这具身体的父母有什么伟大的事情的话,也许会让他尊敬的,而作为穿越者唯一能够尊敬的人就是自己的媳妇了,可自己的媳妇却不能用尊敬来的,那个尊敬也不是没有,尊敬只是在合体之前,如果合体之后还尊敬的话,那么怎么合体,这个时候还要尊敬的话,那么人伦大事怎么办呢,所以,尊敬也是要分时候的。在杨恒看来,对于夫妻之间,从双方初见之时的雌雄激素之间产生的爱意,慢慢的在接触中会变成一种尊敬,而接下来又会在慢慢的尊敬中变成一种水乳交融的爱,只有经历了这三个步骤的历程,这才是一对完美的夫妻的,这个,有点扯远了哈。
    “将军,”这个,也算是杨恒在众人面前对老爹的一种尊重罢了,“将军,据斥候来报,前方已经发现了敌军的存在,而敌军却没有发现我们,甚至他们的斥候队伍也没能达到我们所在的这个距离,所以我认为,我们现在应该扎营休息了,还有等斥候的精确情报到达之后再做出具体的部署来。”这,让众将官们还真认为将军在考验少将军呢,而老爹一说话,也更加确认了这一点。
    这个,不能说老爹虚伪,只能说作为一个将军,在军营之中要有威信的,如果他的威信扫地了,谁还理他呢,况且李二也是知道这种情况的,这才是每次派老爹出征,都会让杨恒随行的, 而且还每次都是指名让杨恒来负责斥候队,李二也不是没有让杨恒的老爹跟着杨恒多学习一些东西的打算。
    所以说这古代的提拔对皇帝也好,对被提拔的人来说也好,都是有好处也有坏处的,不要以为皇帝提拔的每一个人才都是真正的人才的,也不能说每一个人才,皇帝都能驾驭的了的,其实作为科举跟杨恒前世的考试选取的人才同样有如此的现象,甚至有时这考取的人才还不如被皇帝给看中的人才有能力呢,总之,这是一个相当矛盾的事情。
    自然杨恒也是看透了李二的想法的,所以他总是有意无意的点拨着老爹,而老爹也没有什么其他的想法,认为在儿子面前很丢面子了,还有一些其他的想法,他学习的也是很认真。
    “准,就按照你的想法执行吧,你再给某说说斥候侦查到的情报吧?”老爹做出了一幅考核儿子的样子,可大家不知道的是,老爹不是在考核儿子,而是在学习一些事情呢!



第三零四章 战(一)
    大军在一个背风的山坳中扎下了营帐,不过,说是扎营,可明火是不准有了,因为此时已经算是在战场了,如果出现了炊烟,明显是告诉敌军,我们来了么。
    “传令官。”“到。”“传我命令,除了执勤人员之外,所有人员都吃携带的干粮,先吃一个半饱,然后抓紧休息,如有不从,军法从事。”“是,将军命令,除执勤人员之外,都吃半饱,抓紧休息了。”
    这次,老爹没有等杨恒发话,他自己就先下达命令了,明显敌军就在眼前了,也就是说,马上就要跟敌军交战了,所以,必须让士兵们休息好了,而吃饭,那一定不能吃的太饱,否则怎么能睡着呢,而扎营,什么常规的扎营方式是不适合他们了,虽然后面还有大军,他们算是前军,可他们这个前军跟普通的战斗的前军是不一样的,其实他们算是主要的支援力量了,而后军,那是要一劳永逸的收拾所谓的吐谷浑的,本来,李二在朝堂上是研究着要把来犯的敌军打走就成了,可把杨恒叫去之后。
    “陛下,难道我们每次都做这种事情,一旦敌军来犯,只要安排一支军队把他打走就成了么?”“啊,怎么,你还有什么好的想法。”“陛下,臣认为,现在我们大唐已经是兵强马壮,粮草丰足了,完全可以打一个歼灭战。”
    “歼灭战,你是想把来犯之敌都消灭掉么,对,好想法。你说说你的步骤吧,怎么能够把来犯之敌全部消灭,而不让他们跑了,要派多少兵力?”李二还是误解了杨恒的想法。这不能怨李二,他安稳的时间久了,都有些忘记了灭敌国才是最好的一个战斗的最好的方法了。
    “陛下,你理解错了。臣是说,我们是不是应该把吐谷浑给消灭了,虽然说不能把所有的吐谷浑人给杀光,可把他们这个国给打散了,让这个国在世上再也没有了,或者是把他们的王族都给消灭掉,或者给抓回来,陛下你看这是不是一个一劳永逸的事情呢。”
    “好……”
    就这样,在朝堂上又经过大臣们的讨论。最后一致决定。要给予吐谷浑以决定性的打击。这才有了两路行进,三路大军出击的决议出现。
    杨恒这一路自然是为了先救援被攻打的两个城池的,而后面的大军则是要在大雪开始消融的时候才开始出击。还有就是,杨恒这路军队还有一个任务就是。要时刻监视着吐谷浑的动静,当大战打起来之后,能够掌握住准确的情报,保证一击而破。
    “小子,你认为我们应该怎么开始,斥候队能够很快得到足够的情报么?”老爹还是有些不放心,这离了马甚至没有重盔甲的战斗,还是首次,自然老爹有些担心了,甚至来说,这是一种全新的战斗方式。
    “你就放心吧,阿爷,我们的斥候你又不是不知道,这可是我们手中王牌的王牌了,如果他们不成的话,那这仗就不要打了,再说我们的士兵,在路上我不是也把围猎的方式给改变了么,原定为固定的打猎的队伍,转换成了轮流围猎,这样也练了兵,我不认为这雪地的敌人能够比雪地的狼群还要厉害。”
    路遇狼群,这是杨恒没有想到的事情,既然有狼群的存在,就很难打到猎物了,所以,狼群是必须要打掉的,不然在一段时间内就很难有猎物的补充,可狼群也不是好惹的,虽然说狼群不会去惹大军的存在,可狼群会袭击斥候不是么,当杨恒遇到第一个狼群的时候,就很快改变了斥候的探查方式,让斥候中,甚至是军队里面有熟悉狼这种野兽的猎人来跟斥候一起行动,一旦发现有狼群的痕迹在,那么在斥候的后面都会紧紧跟着队伍的,他们不但要把狼群惹起来,还要拿这些狼来当食物呢。
    其实说起来,狼并不是特别可怕,可由于人们的心里作用,反而感觉到狼是最难对付的一种了,这样,无论是斥候,还是普通的士兵,面对狼群的时候,都会有些害怕的,在这种情况下,被激怒的狼群反而要占上风的,而狼最大的优势就是短时间的速度,还有扑咬,以及灵活的行动力。
    …………
    “狼群,快跑。”这下可是坏了,这一声大喊好似是把狼群给激怒了,也好似是这群狼有好久没有进食了,当这几个斥候转身的时候,狼群已经加到了最高速。
    “啊,”一个斥候一惊,接着就摔倒了,这真是越着急,这越出事情,“快,冲上去,否则前面的那名斥候的生命将不保了。”杨恒在远处一看也是着急了,一边大喊着,一边迅速的提到了最高速。
    当他到达狼群的面前时,这名斥候已经被狼群咬伤了,这没有盔甲的斥候还真没有任何的安全感,杨恒为了让队伍迅速前进,可是一件盔甲都没有带的,甚至连衣服也不是穿的特别的多,不过还好,这个斥候有保命的招数,那就是双手抱着脖子,脑袋紧紧的往雪地里面插,没办法,死活就看后面的救援了,他要想反抗,那死亡的更快。
    在高速的情形下,杨恒什么也没有想,来到狼群的面前直接就是拿着狼当成了保龄球来打了,一杆挥出去,一头狼就惨叫着飞在了空中,然后一头栽在了雪地里,可这事后面的士兵是学不来的,那只好拿雪杖当成棍棒来用了,都是远远的瞅准了他们的目标,来到面前对着狼就是一杖敲下去,虽说狼跟狗都是比较耐打击的动物,只要不打在要害,不是那么容易死亡的,可这也受不住人多呀,一人一杖,很快狼群也都四散了开来。
    当狼群被消灭之后,这名斥候也是满身的鲜血,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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