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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想起那天夜里,风怜目抱住他时,他以为是呆咩,就意乱情迷地回抱过去。
他乱的什么意,迷的什么情啊,无声地叹了一口气,李沉浮好像明白了些什么。
抱着不想撒手。
李沉浮正盯着眼前一段白嫩嫩的脖子纠结要不要咬一口,印个戳,偏生这该死的呆咩毫不解风情。
呆咩拍拍李沉浮的背,拉开些距离,那双漂亮的眸子体贴而温和地看着他:
再不走天就要亮了。
“……”
李沉浮气急,奶奶的!不咬了,直接掐死!
10
入秋,莲花峰上又下了一场大雪,盖住了稀疏的枯草。
呆咩巡山归来,没用轻功,只沿着山路一步步走,调息内息。山路湿滑,他走得很慢,算算时日,离那个日子又近了。
一年一度,又该是下山的时候了。
呆咩寻思着回去要收拾的行李,转过一个山崖,突然想到:这般算来,李沉浮也已走了大半年了。
这个念头冒出来,便又轻轻飘没了。
向师父辞了行,呆咩骑着马一路南下,不快不慢地走了十数天。
这条路他一年走一次,今年已经是第八年。
他带的东西不多,最大的物件竟是李沉浮那支枪,和自己的剑一块儿背着。开始因为不习惯,下马时被背上那家伙绊了好几次。
当初李沉浮在的时候,每天都要细细把枪擦了,后来交托给呆咩,呆咩做事认真,也依样画葫芦每日擦枪,擦得锃亮。
这次出门,呆咩在屋里转了半天,最后还是把枪给带着了。
万一回来的时候李沉浮来取枪呢,若是生了蜘蛛网,他岂不是很没面子。
第十七日,呆咩到了一个镇子。
这个镇子依山傍水,交通便利,本该是极适宜人居住,却不知为何人丁稀少,土地荒芜,大多无人耕种,仲秋时节,田埂间的野蒿丛生,当风摇曳。
街上落着雾霭,零星地走着几个人,呆咩驱马行过,马蹄踏在青石路上的声响单调而清晰。
镇子里的房屋建的很紧密,墙贴墙,门对门,偏生十室九空,少有人烟,透着几分萧瑟的鬼气。
到了一座大宅子前,呆咩下马敲门,许久,门后面下了拴,探出个驼背老头。
他见到呆咩,苍老的脸上瞬间漾满笑意。
“二、二、二少爷!老朽就知道你这、这几日要、要,要来了!”
呆咩拍拍驼背老头的膀子,露出微笑,安伯,您好吗?
“托二、二少爷的福,老朽身子很、很好,快、快、快进来!”
安伯说着,接过马的缰绳,与呆咩一起进了宅子。
我看外面,好像比去年又热闹几分了。
“是、是啊,今、今年又搬了四、四户人家来,人、人越来越多了!”
时间久了,来的人会更多吧,呆咩有些欣慰地想。
“二、二少爷,老朽已经把、把房间收拾好了,大少爷还、还没来。”
呆咩点点头,又看向安伯眼睛,安伯,别叫我二少爷了,叫名字就行。
“那、那怎么成!二、二、二少爷是必须得、得叫的,二、二——”
成成成,叫着。呆咩只好放弃地截住他,扭头欲哭无泪,可是这称呼真的好二啊,还说那么多次……
一夜无梦。
呆咩早起梳洗完,换了一身常服。
后院的菜园里蹲着一人,正拿着小铲子挖着什么。
呆咩吃着糖糕走过去,将手里的糖糕送了一块到那人嘴边。
那人张口叼着,向他一笑,眉目秀逸动人,难描难画,任谁被他这么一瞥,都得丢盔卸甲。
哥,你什么时候来的?呆咩蹲下身,看着他在地里刨甘薯,旁边已经堆了十来个。
这一大早蹲在菜地里刨甘薯的俊美男子正是风怜目,他卷着舌头将糖糕拖到嘴里,咀嚼咽了,“我昨晚到的,你已经睡了,就没打搅你。”
他说着话,冷不防呛了下,“好干,小怜,给哥倒点水。”
呆咩大清早的好心情都给破坏了,黑着脸起身,你才“小怜”,你全家都“小怜”!
冷不防把自己也骂进去了。
等等,不过貌似他哥也是“小怜”没错,卧槽。
哥你这都取的都啥名字,自己叫还不够,还得把我搭上!
呆咩真不知道自己上辈子造了什么孽,这辈子遇到的各种人都在用各种奇诡的称呼挑战他的自制力。
风怜目一手泥,就着呆咩的手喝了茶水。
“名字只是个平时叫着方便的东西,和你这个人其实没多大关系,你何必在乎它娘不娘,只要你知道自己是怎样就够了。”
哥你说得真轻松。呆咩托着腮,要是有人叫你“小怜”你怎么办?
“没人叫过,”风怜目想了想,又补上一句,“没人敢叫。”
诶,为什么?
“因为他们打不过我。”
呆咩沉默,……那你叫我“小怜”也是因为我打不过你吗?
“小怜,这就是弱肉强食啊。”
风怜目笑着看他,算是承认了。
呆咩呆滞半晌,差点没跑到墙角嘤嘤嘤嘤。
甘薯洗干净了,风怜目取了五六个进锅里蒸着,又和呆咩做了几个菜。
偌大一个宅子平日只有安伯看顾,没有请其他仆人,兄弟俩也自食其力惯了,点火烧柴都很麻利。
安伯在旁边想帮忙也插不上手,只好背手站在。
“这个待会带给筱筱,她喜欢吃这个。”
风怜目说着,揭开锅盖,用筷子戳了戳散发着甜香的甘薯,已经快熟软了。
安伯与风怜目聊着这一年的人事,呆咩听着。
说着说则,安伯提起去年冬天有个人路过借宿,似乎会懂些风水,说这宅子里西边那间屋阴气很重,定是惨死过人,不宜住人。
风怜目每年都是要住在那间屋的。
“听这些人胡说,有什么好怕的,”风怜目将热腾腾的甘薯一个个取出来,轻轻地说,“我还会怕我妻子么。”
呆咩坐在灶边,拿着拨火棍,只是静静地注视着跃动的火光,竟似痴了一般。
11
镇子南坡上坟冢累累,多是在八年前立的。
兄弟两人先去山后的旧坟上祭拜了父母,摆了几样父母生前喜欢的小菜。
北来的秋风已经带了几分刺骨的寒意,但是相比华山终年积雪的气候,还是暖和太多了,兄弟俩在父母坟前坐了快两个时辰,絮絮地说了些话,然后带着剩下的祭物,向那堆八年前立的坟头走去。
“筱筱,我们来看你啦。”
风怜目的神情极为温柔,声音也放得轻轻的,像是怕吓到坟里的人。
两个还有余温的甘薯用陶碗乘着,放在墓前。
呆咩蹲下身,取出湿布巾,擦拭墓碑。
爱妻徐氏之墓。
二十余年前,徐筱筱被他的父亲领到镇上第一富户的家中。
徐筱筱当时不过七岁,是家中第五个丫头,上面有四个姐姐。他爹娘一心要生个小子,偏偏接二连三生的都是闺女,家里养了那么多小孩,非常拮据。
此地有童养媳的风俗,再普通的人家都会买个丫头,一般都比家里的儿子大五岁以上,甚至大个十一二岁也是有的。
这些年岁大的女孩可以早早帮着婆家做事,下地干活,烧饭带小孩,相当于家中多了个劳力。日后成亲,生儿育女,还省了一套聘礼,怎么算都不会亏本
徐筱筱的几个姐姐都已经给别家做了童养媳,闺女嘛,迟早要嫁的,早嫁晚嫁也没什么区别。镇上民风淳朴,家养媳妇日后便是家中一份子,婆家对这些小媳妇一般都不错,多是当女儿养的。
这番徐父打听好了,镇上首富家刚得了儿子,好几家有闺女的现在都蠢蠢欲动,想将女儿卖去,以后也算半个小姐了。徐父和首富家有点交情,早早试探着打了招呼,首富夫人抱着幼子,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徐父知道有戏,第二天便将徐筱筱打扮打扮,带上府来,让夫人过过眼。
徐筱筱进了厅,恭恭敬敬地给夫人磕了个头,夫人将她扶起来,徐筱筱也不怕,好奇地打量着眼前的美貌少妇。
“夫人真好看。”筱筱惊叹道。
夫人抿嘴一笑,“筱筱也很好看。”
筱筱道,“少爷也像夫人这样好看吗?”
夫人听她童言清脆,问得有趣,便道,“筱筱喜欢好看的夫君吗?”
“筱筱听夫人的,夫人让筱筱喜欢,筱筱就喜欢。”
“好乖。”夫人笑着握握她的小手,“怎么这么凉,穿得太少了。巧慧拿我那件浅绿的披肩来。”
婢女拿来披肩,夫人往徐筱筱肩上一披。徐父知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