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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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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资治通鉴
  作者:北宋·司马光
  内容简介:
  《资治通鉴》是我国古代著名历史学家、政治家司马光和他的助手刘攽、刘恕、范祖禹、司马康等人历时十九年编纂的一部规模空前的编年体通史巨著。在这部书里,编者总结出许多经验教训,供统治者借鉴,所以叫《资质通鉴》。
  《资治通鉴》全书294卷,约300多万字,另有《考异》、《目录》各三十卷。《资治通鉴》所记历史断限,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下迄后周显德六年(959年),前后共1362年。全书按朝代分为十六纪,即《周纪》五卷、《秦纪》三卷、《汉纪》六十卷、《魏纪》十卷、《晋纪》四十卷、《宋纪》十六卷、《齐纪》十卷、《梁纪》二十二卷、《陈纪》十卷、《隋纪》八卷、《唐纪》八十一卷、《后梁纪》六卷、《后唐纪》八卷、《后晋纪》六卷、《后汉纪》四卷、《后周纪》五卷。
  《资治通鉴》的内容以政治、军事和民族关系为主,兼及经济、文化和历史人物评价,目的是通过对事关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的统治阶级政策的描述,以警示后人。
  作者简介:
  司马光(1019…1086),北宋时期著名政治家,史学家,散文家。北宋陕州夏县涑水乡(今山西运城安邑镇东北)人,出生于河南省光山县,字君实,号迂叟,世称涑水先生。司马光自幼嗜学,尤喜《春秋左氏传》。
  宋仁宗(赵祯1010年—1063年,北宋第四代皇帝)宝元元年(1038年),司马光年方20,中进士甲科。宋英宗(赵曙,1032-1067)继位前任谏议大夫,宋神宗(赵顼,1048年…1085年)熙宁(1068…1077)初拜翰林学士、御史中丞。
  北宋熙宁三年(1070年),司马光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知永兴军。次年,判西京御史台,居洛阳十五年,专门从事《资治通鉴》的编撰。哲宗即位,还朝任职。元丰八年(1085年),任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主持朝政,排斥新党,废止新法。数月后去世。追赠太师,温国公,谥文正,著作收在《司马文正公集》中。
  司马光的主要成就反映在学术上。其中最大的贡献,莫过于主持编写《资治通鉴》。《资治通鉴》是我国最大的一部编年史,全书共二百九十四卷,通贯古今,上起战国初期韩、赵、魏三家分晋(公元前403年),下迄五代(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末年赵匡胤(宋太祖)灭后周以前(公元959年),凡一千三百六十二年。作者把这一千三百六十二年的史实,依时代先后,以年月为经,以史实为纬,顺序记写;对于重大的历史事件的前因后果,与各方面的关联都交代得清清楚楚,使读者对史实的发展能够一目了然。
  司马光一生大部分精力都奉敕编撰《资治通鉴》,共费时十九年,自英宗冶平三年(公元1066),至神宗元丰七年(公元1084)。他在《进资治通鉴表》中说:“日力不足,继之以夜”,“精力尽于此书”。
  司马光著述颇多。除了《资治通鉴》,还有《通鉴举要历》八十卷、《稽古录》二十卷、《本朝百官公卿表》六卷。此外,他在文学、经学、哲学乃至医学方面都进行过钻研和著述,主要代表作有《翰林诗草》《注古文学经》《易说》《注太玄经》《注扬子》《书仪》《游山行记》《续诗治》《医问》《凉水纪闻》《类篇》《司马文正公集》等。在历史上,司马光曾被奉为儒家三圣之一(其余两人是孔子和孟子)。
  在政治观点方面,司马光主张法制永远不变,其政治思想比较保守。他曾说:“先王之法,不可变也”;他认为,象周威烈王命晋大夫魏斯等为诸侯,是弃“先王之礼”,废“祖宗之法”。与王安石是政敌。
  正文
  卷第一
  【周纪一】 起著雍摄提格,尽玄ЮФ兀踩迥辍
  威烈王二十三年(戊寅,公元前四零三年)
  初命晋大夫魏斯、赵籍、韩虔为诸侯。
  臣光曰: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何谓礼?纪纲是也;何谓分?君臣是也;何谓名?公、侯、卿、大夫是也。夫以四海之广,兆民之众,受制于一人,虽有绝伦之力,高世之智,莫敢不奔走而服役者,岂非以礼为之纲纪哉!是故天子统三公,三公率诸侯,诸侯制卿大夫,卿大夫治士庶人。贵以临贱,贱以承贵。上之使下,犹心腹之运手足,根本之制支叶;下之事上,犹手足之卫心腹,支叶之庇本根。然后能上下相保而国家治安。故曰:天子之职莫大于礼也。
  文王序《易》,以乾坤为首。孔子系之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言君臣之位,犹天地之不可易也。《春秋》抑诸侯,尊周室,王人虽微,序于诸侯之上,以是见圣人于君臣之际,未尝不惓惓也。非有桀、纣之暴,汤、武之仁,人归之,天命之,君臣之分,当守节伏死而已矣。是故以微子而代纣,则成汤配天矣;以季札而君吴,则太伯血食矣。然二子宁亡国而不为者,诚以礼之大节不可乱也。故曰:礼莫大于分也。
  夫礼,辨贵贱,序亲疏,裁群物,制庶事。非名不著,非器不形。名以命之,器以别之,然后上下粲然有伦,此礼之大经也。名器既亡,则礼安得独在哉?昔仲叔于奚有功于卫,辞邑而请繁缨,孔子以为不如多与之邑。惟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政亡,则国家从之。卫君待孔子而为政,孔子欲先正名,以为名不正则民无所措手足。夫繁缨,小物也,而孔子惜之;正名,细务也,而孔子先之。诚以名器既乱,则上下无以相有故也。夫事未有不生于微而成于著。圣人之虑远,故能谨其微而治之;众人之识近,故必待其著而后救之。治其微,则用力寡而功多;救其著,则竭力而不能及也。《易》曰:“履霜,坚冰至”,《书》曰:“一日二日万几”,谓此类也。故曰:分莫大于名也。
  呜呼!幽、厉失德,周道日衰,纲纪散坏,下陵上替,诸侯专征,大夫擅政。礼之大体,什丧七八矣。然文、武之祀犹绵绵相属者,盖以周之子孙尚能守其名分故也。何以言之?昔晋文公有大功于王室,请隧于襄王,襄王不许,曰:“王章也。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叔父之所恶也。不然,叔父有地而隧,又何请焉!”文公于是乎惧而不敢违。是故以周之地则不大于曹、滕,以周之民则不众于邾、莒,然历数百年,宗主天下,虽以晋、楚、齐、秦之强,不敢加者,何哉?徒以名分尚存故也。至于季氏之于鲁,田常之于齐,白公之于楚,智伯之于晋,其势皆足以逐君而自为,然而卒不敢者,岂其力不足而心不忍哉?乃畏奸名犯分而天下共诛之也。今晋大夫暴蔑其君,剖分晋国,天子既不能讨,又宠秩之,使列于诸侯,是区区之名分复不能守而并弃之也。先王之礼于斯尽矣。或者以为当是之时,周室微弱,三晋强盛,虽欲勿许,其可得乎?是大不然。夫三晋虽强,苟不顾天下之诛而犯义侵礼,则不请于天子而自立矣。不请于天子而自立,则为悖逆之臣。天下苟有桓、文之君,必奉礼义而征之。今请于天子而天子许之,是受天子之命而为诸侯也,谁得而讨之!故三晋之列于诸侯,非三晋之坏礼,乃天子自坏之也。
  呜呼!君臣之礼既坏矣,则天下以智力相雄长,遂使圣贤之后为诸侯者,社稷无不泯绝,生民之害糜灭几尽,岂不哀哉!
  初,智宣子将以瑶为后。智果曰:“不如宵也。瑶之贤于人者五,其不逮者一也。美鬓长大则贤,射御足力则贤,伎艺毕给则贤,巧文辩慧则贤,强毅果敢则贤,如是而甚不仁。夫以其五贤陵人,而以不仁行之,其谁能待之?若果立瑶也,智宗必灭。”弗听,智果别族于太史为辅氏。赵简子之子,长曰伯鲁,幼曰无恤。将置后,不知所立。乃书训戒之辞于二简,以授二子曰:“谨识之。”三年而问之,伯鲁不能举其辞,求其简,已失之矣。问无恤,诵其辞甚习,求其简,出诸袖中而奏之。于是简子以无恤为贤,立以为后。简子使尹鐸为晋阳。请曰:“以为茧丝乎?抑为保障乎?”简子曰:“保障哉!”尹鐸损其户数。简子谓无恤曰:“晋国有难,而无以尹鐸为少,无以晋阳为远,必以为归。”及智宣子卒,智襄子为政,与韩康子、魏桓子宴于蓝台。智伯戏康子而侮段规,智国闻之,谏曰:“主不备,难必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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