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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占领初期的抵抗活动中树立优良榜样的另一个很有影响的团体是比利时的司法部门。但是,他们后来同德国人的妥协尽管是迫不得已的,却引起了人们很大的失望,并使他们早期抵抗活动的荣光暗淡了。的确,在占领的头两年中,德国人和比利时的通敌分子部感到司法部门是实现他们计划的主要障碍。首先,上文已经提过,国王在投降那天所谘询的那三个法学家作出的决定,使得在伦敦的皮埃洛政府成为比利时唯一合法的政府,从而无法成立任何一种稍具合法外表的吉斯林政府。其次,早在1940年秋,另一个法学家团体立法委员会正式宣布,秘书长的立法权是有明确限制的。其结果是很多诉讼当事人都在法庭抨击秘书长所作出的决定。最后由最高法院通过一项判决(1941年4月7日),宣布秘书长所作的决定大都是不合法的。这时,冯·法尔肯豪森进行了干预,他下令(1942年5月14日)禁止法院有权质问秘书长颁布的法令是否合法,参加这类案件的一些律师也遭到逮捕。1942年7月4日最高法院同秘书长们达成了一项协议。根据这项协议,秘书长们可以作为一个“团体”集会与立法,但是当罗姆塞于12月自动地颁布一项重要命令时,又发生了冲突。布鲁塞尔上诉法院的法官在裁定由于这项命令所引起的一桩案件时,宣布这项命令是非法的。德国人于是逮捕了这些法官。最高法院的法官接着举行罢工以示抗议。德国行政长官雷德尔回避问题,颁布了一道命令,使阻挠司法部门重要机构的活动成为一项罪行,最终可以判处死刑。于是罢工停止了,德国人释放了被逮捕的法官,双方就秘书长的权力问题暂时达成了一项妥协办法。
也许因为是最常使用,所以最为有效的抵抗武器,就是那些秘密报刊。这些秘密报刊仅就其数目之多(约二百种)和内容的多式多样来看,确实是令人可畏的。德国人已经控制了公开发行的报刊,使之掌握在吉斯林分子手中,从而完全改变了它们的方针,为德国人的宣传目的服务。因此,迫切需要出版一些新的秘密报刊来抵销德国人主办的那些报刊,重新恢复全国的民心士气,并把少量的、可以依靠伦敦广播电台播送的一般新闻以及大量国内消息提供全国,同时还指示可以在何处和怎样进行最为有效的抵抗。秘密报刊最大的力量来源在于它们不是集中在一处的——全国所有的城市几乎都有它们自己的报纸——但是,由于大量发行显然有困难,这样做既是出于需要,也是非如此做不可的。另一种力量的来源是秘密报刊内容的多式多样,这是比利时国民性格的较为直接的反映。它们几乎迎合了各方面的兴趣,几乎可以看到各种政治色彩的东西。各报之间经常展开纯政治性的论战,但是大家都认清了共同的敌人并与之战斗,而且在秘密工作的实际问题上都共同合作。
至于比利时一般公众的抵抗运动,它的发展并不象它的组织起来那样缓慢。甚至在早期个人抵抗的形式——如故意使行政工作与警察工作发挥不出效力,在工业生产中采取“怠工”的策略,对德国人普遍采取敌视态度等——故意使德国人的控制机器疲于奔命,使德国人在掠夺中不能得到全部利益,并促使他们对自己最后的胜利感到不安和怀疑,这些方面倒也颇有成效。而且,很多个人的明显反抗行动,如杀死可恨的吉斯林分子,破坏工业或交通等,都是早在组织进行这类抵抗的团体成立以前就自发地干起来了。根据当时报刊上的大量报道和关于这一问题的可以收集到的资料,我们很难对比利时反抗行动的实际发展、性质、规模和次数,以及占领国对这些行为所进行的报复,得出一个简明的概念来。早在1940年7月8日,德国人在经由布鲁塞尔电台发出的一次广播中就第一次承认,有人破坏电话和电报通讯,并扬言要全面进行报复。从那个日期起,经常出现一系列有关破坏交通、谷物、汽油库、工厂等等的类似的报道和公告。德国人最初采取的报复办法是,把若干遣返的战俘再次囚禁起来,强迫比利时人守护工厂或军事设施,以及征收集体罚款,但是,报复办法逐渐更加严酷起来,直到开始枪毙人质。大约在1941年2月以前,处决爱国人士、破坏者或人质总是尽可能保守秘密,但在1941年9月19日,德国人发布一道命令,宣称比利时境内被拘留的全部政治犯(据信这时约有四百人)均应作为人质。遇到德国军人和警察人员受到袭击而又抓不到肇事者时,就枪决一批这些人质。如果这样一次袭击造成了死亡,那至少要处决五名人质。
将近1942年底时,破坏行动与报复行为的比率急剧上升,而且直到占领结束时一直都在上升。同时代的德国人方面的某些简略的资料,有助于对这类情况作出一个公正的估计。1943年4月24日,德国占领当局宣布,从那年年初起他们已逮捕了“三百一十名恐怖分子”和“五百二十二名共产党工作人员”,其中凡未“立即枪决”而已“移交军事法庭者,也应处以死刑”。同时,他们列举了对“通敌的党派成员的生命财产进行过一百八十八次袭击”。1943年7月20日,英国广播公司在纪念比利时独立日的一次广播中指出,自从德国人开始占领以来,他们已“处决或不分青红皂白地杀害了”三千多名比利时人。
1942年和1943年德国人对比利时和西欧其他一些被占领国家无情地推行了一套征集男女到德国工厂劳动的制度,在比利时工人中激起了强烈的反抗。在1943年2月和5月间,要把大批比利时人押送到德国去的威胁,激起了列日、沙勒罗瓦、拉卢维埃、蒙斯和维尔维埃这些大工业中心及其附近的地区爆发了罢工。2月间,列日的六万名工人罢工,迫使德国人暂时推迟了他们原已计划好的押送工作。3月间,沙勒罗瓦电厂为抗议德国人把一千二百名工人转移到德国去而发动的罢工,迫使德国人把押送出境的人数减少到四百名。德国人对这类抵抗采取了报复措施,他们发布了一道命令,规定凡破坏劳动合同,拒不服从强迫劳动条例,或在其他方面表明怀有恶意者,均将没收其配给证。
下一年即1944年的头三个季度中,比利时人继续经受纳粹压迫的苦难——强迫劳动、押送出国、枪杀人质、大批逮捕和处决。证实这种情况的资料又是来自比利时人和德国人方面的。2月底,比利时通讯社“安贝尔”报道,列日大约有两万名居民“躲进森林”,逃避强迫劳动或押送出国。3月初,德国人下令要居民撤出比利时沿海的大片地区,包括奥斯坦德在内,以便把这些地区以及毗邻的荷兰一些地区放水淹没。同时,他们实行了一项新的“快速审判程序”,以对付日益高涨的反抗运动。根据这项计划,将派特别军事法庭前往出事地点进行即决裁判;任何人携带武器、弹药或爆炸物,一经查获,当天当场宣判死刑,立即执行。接着立即处决了大约七十名或七十名以上的人质,德国人自己公开承认在3月6日至11日间,处决了六十二名人质。他们还透露出来,在1943年3月1日至1944年2月15日间,他们逮捕了“大约四千七百名共产党人、恐怖分子和匪徒”,其中“有九百六十三件杀人、爆破和其他破坏活动的案件已经毫无疑问地结案了”。由于大家都知道这类活动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这就非常清楚他说明,至少大概有那么多人被处决了。根据比利时司法部1945年递交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的证据,在占领期间被处决的比利时人中,大约有两百名肯定属于人质一类,还有大约五十个人是在他们犯了处死刑的罪行以前就已经被捕了。比利时司法部还估计,至少有六百五十个比利时人被押送到德国集中营去,其中有很多人就死在那里,人们也知道这些人都是德国报复行动的无辜者。
尽管德国人实行了这种恐怖政策,抵抗和破坏活动仍有增无已,尤其是在6月间盟军在诺曼底登陆以后。这时,比利时的一些抵抗团体同法国的抵抗团体联合起来,有计划地破坏交通工具,从而大大妨碍了德军的撤退。“盟军登陆日”也在德国方面发生了强烈的影响。第二天(6月7日),利奥波德国王从比利时被转移到德国。6月6日,国王发表了一份告人民书,告诉人民他对于即将把他转移到德国去一事曾提出严重抗议,并号召人民保持英勇团结。7月间,在暗杀希特勒未遂事件发生的前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