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媪翟谝黄稹5比唬切┏錾诤O恐趁竦氐亩居已久的华人家庭是心向着马来亚的;但马来亚的大多数华人是移民或者是移民的后代,对于这些人来说,他们首先是忠于中华民国的。因此,希望我到一种方法,使华人能在马来亚的公共生活中发挥同他们的人数和经济上的重要性相称的作用;而且也希望这将最终导致他们把马来亚看作自己的家乡,看作自己效忠的国家。鉴于这些理由,建议建立一种马来亚联邦的国籍,凡出生于或以后出生于马来亚联邦和新加坡殖民地的人都可以获得这一国籍。自建立国籍之日起,在这以前的十五年中有十年——包括日本占领期在内——常住在这些地区的人,也可以获得这一国籍。建立这种联邦国籍之后,任何出生在联邦领土之外而其父是联邦公民的人,只要提出申请,也可以获得这一国籍。任何居住五年以上,打算在马来亚安家的人,只要他具有足够的英语或马来语知识,都可以加入这一国籍?/p》
要实行这些建议,第一步需要修改同各邦统治者签订的协定。这项任务由哈罗德·麦克迈克尔爵士执行,他在1945年10月到1946年1 月间访问了这些邦。在某些邦中,首先要采取措施使继承权合法化。在雪兰莪,日本人废黜了素丹,册立了他的哥哥;这个觊觎王位者在1945年9 月被撤了职。吉打的素丹死于1943年,日本人承认自1938年以来一直掌权的摄政者为其继承人;英国恢复统治之后,也承认这一摄政者为素丹。玻璃市的素丹也死于1943年,日本人无视合法继承人的要求;但是在英国人回来之后,邦议会正式册立了这个合法继承人。吉兰丹的素丹死于1944年,控制着整个邦的暹罗人册立了有确定继承权的人;英国人回来之后,也承认了该继承人。丁加奴的素丹死于1942年,日本人册立了他的儿子;但是日本战败后,他的伯父取而代之。
哈罗德·麦克迈克尔爵士同各邦的统治者逐个进行会谈,并达成了协议,同意英国应在每个邦里享有完全的政权与司法权。麦克迈克尔在他的报告中说:“我们所会见的每一个邦的统治者和负责的议员都给我留下了这种印象:他们最后都真诚地相信,新政策是明智和公正的,是为整个国家的长远利益着想的。”
1 月29日宣布任命马尔科姆·麦克唐纳为马来亚联邦和新加坡殖民地大总督,爱德华·金特爵士为马来亚联邦总督,F ·C ·吉姆森(后称富兰克林·吉姆森爵士)为新加坡总督。1946年4 月1 日,联邦和殖民地正式成立,从那一天起,迄今一直行使权力的军事管制机构宣告结束。
然而,这时已经明显存在着普遍反对新宪法准备工作的情绪。当联邦总督在吉隆坡就职时,没有一个素丹参加就职仪式,而是寄去了一封信;除柔佛邦的摄政者以外,各邦的统治者都签了字。他们在信中声明,虽然他们对英王并无不敬之意,但是他们不准备采取任何步骤去破坏现时向英国政府提出的反对建立联邦的抗议。
素丹们认为,英国政府没有给素丹们足够的机会去考虑该计划的含意。他们看到的是修改过的协定,而且要求他们无保留地接受这些协定;在他们看来,他们受到了过分的压力,在某些情况下甚至等于是以废黜相威胁。除各邦统治者以外,还有来自其他方面的反对意见。在马来人中第一次出现了政治团体,其中最重要的是新成立的“全马来亚马来人大会党”,后来称为“马来民族联合机构”,具有明显的反对联邦的意向。由柔佛的拿督翁·宾·贾法尔在吉隆坡主持召开的一次大会上,这个机构通过了一个决议,抗议英国政府同各邦统治者签订协定时未考虑各邦的宪法、传统、风俗和习惯,因此是无效的;这些胁定是在没有告知各邦人民的情况之下订出的,因此是违背民主原则的:这些协定意味着彻头彻尾的并吞,因此是违背条约圣洁性的原则的。
在这个时期内,据报道说,素丹们也反对“马来亚联邦”这个名称,因为这个名称看来是意味着毁灭各邦的独特性;他们也反对麦克迈克尔协定中的条款,根据这些条款,英国获得了在这些邦中“完全的政权和司法权”,因为素丹们觉得,这样一来,剩给他们的除了宗教事务方面的权力以外,就没有其他任何主权了。各邦的人民也表示反对;他们支持各邦统治者的批评。1946年4 月16日,马来民族联合机构发表声明,宣布马来人不反对联合的原则或共同国籍的原则;他们认为这两者都是必要的;但是他们极不赞成把各邦的主权移交给英国,要求归还这些主权,恢复各邦过去的英联邦保护国的地位。此外,虽然这个声明确实接受了共同国籍的原则,但是众所周知,在马来人中普遍存在着一种恐惧,怕目前的这些建议将会导致华人不但在经济方面而且还在政治方面控制马来人。
联合王国中的国会议员和前殖民地官员的游说活动,也加强了马来亚的反抗;显然,所通过的建议是行不通的。1946年5 月2 日,爱德华·金特爵士同各邦统治者开始了会谈。麦克唐纳于6 月1 日到达吉隆坡时,各邦统治者正式欢迎他,这个行动表明气氛已有所改善。第二天,他同各邦统治者举行了会谈。之后又举行了一系列会谈;7 月4 日宣布,正在考虑把“马来亚联邦”改成“马来亚联合邦”,把总督改成高级专员。各邦统治者接受300 了英国在这些基本原则上的让步。接着,又就国籍问题举行了会谈。但是关于这个问题,履行这些建议所必需的经枢密院审议的敕令还未颁布。
1946年7 月25日,在吉隆坡再次举行会议后,宣布成立一个工作委员会,由英国行政机构、各邦统治者和马来民族联合机构共同派代表组成,来研究和就宪法问题提出报告;这个委员会于8 月6 日举行会议。工作委员会在8 月至11月间不时举行会议,11月20日向全体会议提出了报告。各邦统治者和马来民族联合机构表示同意这个报告,于是将报告递交给英国政府。该报告把下列各点作为基本原则:
(1 )应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以保证促使全国福利和进步的所有重要事务得以精简而有效地进行。
(2 )应明确表明并保持每个马来邦和每个殖民地的独特性。
(3 )新协定应从长远的观点,为马来亚走向最终自治的发展提供手段和前景。
(4 )为了建立具有广泛基础的各种制度,以保证第三条原则的有效执行,应采用一种共同国籍,使任何把马夹亚看作自己真正的祖国、看作自己效忠的目标的人都能享有政治权利。
(5 )由于这些邦是英国管辖的马来邦,因此,作为英国的臣民,不能效忠于其他国家,也不能把其他国家看作是自己的祖国;他们占有特殊地位,并拥有权利,这些权利必须予以保护。
因此,委员会建议采用联合邦宪法的形式。但是,考虑到必须给马来亚的各族人民以表达他们观点的机会,联邦总督于1946年12月组织了一个进行进一步协商的委员会,代表非马来人,就宪法问题和国籍问题在整个半岛举行多次会议,以收集论据,并提出报告和建议。
因此,到1946年结束时,这些困难问题仍未最后解决,然而正朝着达成一项协议的道路稳步前进。同时,虽然马来亚联邦显然必须立即进行根本的改造,但是它还是正式存在着。
在1945—1946年期间,英国政府在其他三个对马来301 人有利害关系的地区进行了宪法改革。英国北婆罗洲公司把它的权利让与英王,1946年7 月15日北婆罗洲成为英国的直辖殖民地;纳闽岛过去是海峡殖民区的一部分,现在并入了这个新殖民地;独立的沙捞越邦也不复存在了。国王查理·温纳·布鲁克爵士在征得沙捞越邦议会的同意之后,把他的主权奉送给大英帝国,并于1946年7 月1 日起生效,于是沙捞越成为英国的直辖殖民地。这位国王在1946年2 月6 日给他的人民的文告中谈到即将发生的改变:英王陛下的政府宣布,同意接受我将沙捞越邦奉让给英王陛下的建议,最高国务会议的成员和我本人对此深感欣慰。我们欣悉,今后除英王陛下行使的权力以外,其他任何权力都将终止其在本邦的行使。我们相信,我们人民的未来很有可能是前所未有的觉醒、启蒙、稳定和社会进步的这样一种时代的前景。
我们把接受这一权力的让与看作是沙捞越第一位国王的希望的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