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政府代表表示:“只要掸邦革命军缴械向政府投诚,自坤沙以下一干人等,全部不予追究,都可获得缅甸公民的一切正当权利,坤沙等人可以到国外定居,也可在政府中供职。”
坤沙说:“我个人不需要什么公民权利,甚至我可以不要自由。我愿意接受政府对我的终身监禁,但我的唯一条件,就是政府同意掸邦实行自治,如果这一条得不到满足,我不会投降,我将带领掸邦革命军血战到底!”
1996年1月18日,缅甸政府在贺蒙举行了坤沙集团的缴械仪式。
几天后,一队戒备森严的装甲车队,押着三辆高级轿车驰往仰光,这三辆轿车里,坐着将被终身监禁的坤沙,还有将永远陪伴坤沙的张苏泉一家以及阿香和她的子女。而波丽受坤沙嘱托留在了寺庙中,她将在每天的晨钟暮鼓中,陪伴着小薇的亡灵……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