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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他们推一推,就睡在那吧。”
我把行李一放,没有怎么整理就躺下了。心情非常紧张,这是要加严了,痛苦的日子开始了。墙角放着一个尿桶,十分难闻,说不定还要长久的闻下去。我为什么到这个屋子来呢?我坦白得不好?有没交待的被别人揭发了?我藏了武器?翻来覆去地乱想,天亮才迷迷糊糊地合上了眼睛。刚一合眼,就喊起床,什么起床?都睡在地板上。大家从地板上爬起来,把被子一叠,坐在屁股下面,不洗脸,也不漱口。这屋共有六个人,有几个人直看我,似乎认识,但我不认识他们。看守的战士用命令的口气说:“不准说话,谁要说话,就处分谁!”
坐了半点钟的样子,门外响起饭桶的声音。我的肚子也饿了。一个战士送进来一个饭桶,高粱米饭泡在白菜汤里。六个铁碗,六双筷子。有的不是筷子,是木棍、树枝。由我们这屋的那个高个接过来,把饭桶放在地板中央。六个人围着饭桶,每人拿一个饭碗,拿一双筷子,用碗到饭桶里去舀饭,一个人一碗,我舀了多半碗。他们吃得很多,我只吃了半碗就放下了。看守战士认识我,在铁栏杆外边问我:“你吃了多少?”我还没有来得及答话,另一个同屋的犯人抢先说:“他吃了半碗。”
这屋的规矩是,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打瞌睡,不准乱看,不准藏违禁物品,不准伸腿(只许盘腿而坐),不准……我心想,最好是不准活着。一切都解决了。
吃完早饭,楼下房子的门锁都打开了,一方面往外送饭桶,一方面放便。一个屋子一个屋子,依次到院中的露天厕所大便。外面站了许多武装战士,都是端着枪预备放的姿势。我看到一些年轻的战士,看样子还没有上过战场,他们拿枪看守犯人,表现得特别紧张。我对于这些年轻的战士很害怕:一个战士背手提轻机枪,很不熟悉地退子弹,我害怕他们任意摆弄,走了火,把我们打死。那真是冤哉枉也。
放便时,我们六个人一组,要快跑,跑到厕所蹲下就拉屎,完毕,一齐回来。路上不准左右乱看。但是我看到楼下是12个监号,南北各6个,中间,四周都是走廊,看守在走廊四周监视。每个屋子一扇门,一面是铁栏杆,铁栏杆外面是走廊。假如我从走廊经过,一咳嗽,各屋都会知道我下楼了。
楼下的制度可真严厉,可以说动辄则咎。盘腿而坐,目不斜视。这样坐下去,不残废才怪呢。这样不打不骂真够呛。
我们这屋五个人,有四个人见过我。杨光是军统局绥靖第二大队第二中队长,张逸民是中统局长春区第四分区主任,李中候是长春警备司令部参二科的小特务,刘新斋是军统局东北特技组的中尉组员,另一个是中统特务姓王。他们说:“都知道你在楼上优待,怎么又把你调普通号来了?”我摇摇头冷笑了一下。自己感到很惭愧,为什么对我昨天优待,今天又不优待了?共产党的事情真是捉摸不定。
一天上午,提我到前楼的审讯室。那个姓郭的与往日不同,进屋就喊:“你不老实!有许多问题打埋伏,欺骗政府。你考虑考虑,还想争取不?你经办的案件那么多,抓了好几百人,你都交待出来了吗?别人交待了,你还在这装没事呢。对你这样的不能客气——砸上脚镣!”
接着事先布置的两个看守,把我叫到走廊,给我戴上了脚镣。再什么也没有说便叫我返回监号。戴上脚镣不让站着走路,叫弯腰手提脚镣走路,这样可以没有声音。回到监号,同屋的五个人都感到惊愕。我坐到原处思想极度紧张,情绪紊乱,忐忑不安,内心十分怨恨政府。心想,我这是自作自受,谁叫我自首呢?这就是自首的结果。我的脑袋太简单了,这样的下场叫人笑话。陡地,我想起一个日本歌子叫《秋词》:自己做错怨不得人,自作自己受;兴奋的歌声,热情的泪流,永远没有归期……唉,没有什么可抱怨的,我这一辈子走错了这步路,就搞得人不人鬼不鬼。真是羞愧难当,不如死了好。我想起在楼上墙壁里藏着的被服线,可惜没有带下来,自杀都困难了。活着难受,死又不能死,闹得死不死,活不活,天哪!我关梦龄已到山穷水尽之时了。
我又想,如果我从解放团上火车到沈阳,沈阳解放到北平。我真的走不了吗?难道说长春这么多特务,就没有一个人逃走了?既然有人逃走,我为什么不能?想在共产党这儿工作已成空中楼阁。我自首受了这样的罪,叫军统局的人知道,他们会指责我说:“好哇,关梦龄叛变组织,投降奸匪,把自己同志检举了一二十人,把潜伏组织出卖给敌人,结果他自己被戴上脚镣押了起来,这就是没有骨气的下场!”
千头万绪不知从哪儿反省。晚上睡觉,脚镣把被里划破了;一副冰冷的铁镣挨着小腿,真是不舒服;夜里小便,还不准脚镣响,要轻轻地拿起来,提着,走到尿桶跟前,慢慢地把脚镣放在地板上,再小便,便完再轻手轻脚的回来。脚镣给我的威胁太大了。
一天夜里,我对身旁的张逸民说:“你修修好,把我勒死吧,我受不了这个罪。”
“拿什么勒呀?”他反问我。
“把我这条毛巾撕成两条,接起来,缠在脖子上,扎一个死扣,一勒,就能勒死。”
“你死了,我怎么办?”
“你装不知道。”
“我看你在外面很有两下子,现在怎么这样糊涂!你想想,咱们两人紧挨紧睡觉,你勒死了,我不知道,人家能相信吗?”他不同意,又说,“打官司,戴一副两副脚镣有什么了不起的!大马金刀换来镗鎯脚镣,没什么。胜者王侯,败者贼。不要难过,脑袋掉了才碗大的疤瘌。你过去怎么押人家了?怎么给人家戴脚镣了?心宽绰一点想,该吃就吃,该喝就喝,他说枪毙,就上汽车。振作点,别叫人家看我们太孬了。”
又过了两天,看守把我提到办公大楼。还是那个郭股长,叫我写材料,专门写督察处抓人杀人——我经办的案件。我说我都写过了,他说不行还得写。他叫我到一个大屋子去写。屋里没有外人,都是督察处的特务,有杨绍林、董顺球(他们二人是情报科的前后科长),督察处主任秘书印匡时,审讯主任,接我任督察长的陈牧,少校督察郭子襄等,坐了一大屋子,都在低头写材料。把督察处的特务集合在一起写材料,那是暗示我们:自己不写,别人还写呢!并且叫别的特务知道,关梦龄已经戴上了脚镣,如果谁不好好写,也一样戴脚镣。这些作法我很明白。郭股长告诉一个战士:“给他拿纸,叫他也写。”我拿了一打纸,坐在靠窗户的桌子旁边,我想了一下,把已经写过的案件又补充了一些。我写几页,郭股长就拿走几页。我一直写了三天,才把这些案件写完。比过去又多又全面。
3月中旬的一个上午,看守所把扩音机打开,播送长春市追悼被害烈士及无辜死难人民大会的现场实况。大会由长春市市长张文海主持。大会的会场设在中央银行前面的广场,也就是公安局的门前。会上陈列着烈士的棺材。许多烈士的遗族穿白戴孝追悼被害的亲人。张文海市长主祭,读祭文,我只记得有:“长春督察处是人间地狱……”接着烈士遗族上台控诉匪特的杀人罪行,要求政府对杀人的刽子手,督察处的特务依法惩办!“点天灯!”“杀人偿命!”“血债血还!”群众的呼声响彻云霄。我在监号听到这些声音很难过,当众痛哭怕人说装假,我偷偷地掉下了眼泪。自己是杀人的刽子手,是指挥特务杀人的元凶,内心不能无动于衷。我想一死了之,良心受谴责,精神上不安,加上戴的脚镣,多方面不好受,不如死了。
大会结束时张市长说:“烈士的亲人要求对这些杀人的刽子手‘点天灯’,这个办不到。人民政府没有‘点天灯’这一条规定。但是政府一定依照法律来惩办这些杀人的凶手……”
我心想,人民不答应政府,要求惩办我们,我的材料写完了,戴上了脚镣,等着枪毙吧,不被“点天灯”就算便宜了。然而真若枪毙又害怕了。矛盾非常,心绪不宁。
大会之后,我们这屋的张逸民特别恐惧,脸一阵白,一阵青,他用手在自己的脖子上比划,意思是他的脑袋保不住了。
我说:“你没有我重要,我是注定了的。”
督察处的特务多数都知道自己凶多吉少,死的成分大。在我们这些特务里戴脚镣的不多,只有李贺民、陈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