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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看到这封邮件的时候,我已经离开这座城市。与你相识、相知、相恋到结合,已经过去三年了吧。这三年中,你对我的照顾,我铭记于心。你对我的伤害,我时刻未忘。不知道你为何会变成这样。我们三年的感情,就抵不过你与那人短短三周相处? 当我知道你出轨的时候,我真的实在难以相信。当我看见你和那人双双走出我们的家,你挽着那人的手,表情是那样的开心。那人将手伸向你的胸前,一向害羞的你,居然脸上没有一丝恼怒。这就是我的妻子,我那温柔贤淑的妻子? 那天,你穿着我给你买的红色连衣裙,戴着你生日时,我送你的镶钻白金项链。脚上穿着我买给你的高跟鞋。连你手上挎着的皮包也是我买的。你就这样穿着这身我给你的行头,与那人偷情交媾? 我憎恨你,用尽我的全身全力。我发誓,不报此仇,我陈阵誓不为人。 我用我的方式报复了你,你感觉怎么样? 恨我吧,憎恨我吧。 那样才会让我感到好受。 你与那人接过那个烫手山芋,不好受吧。 呵呵,我只有报以冷笑,这就是你们应得的报应。 再见,吾妻。 永别,贱人! 你的前夫 我叫陈阵,一家小型互联网商务公司的老板。2012年,我与大学毕业的同期同学一起创办了这家公司。也就是那年,我认识我的妻子,现在的前妻小柔。 创业之初,我与同学熬更守夜、加班加点的多方联系,为争取一张小型的合同,都会努力奋斗。一次与合作单位签署合同时,我认识了小柔,对方公司的公关助理。 那时的我,远比现在精神,意气风发。现在的我,憔悴低落、孑然一身。因为我将我的财产全部赠与了我的妻子。我什么都没有留下,一身轻松。 为何我会这么做?那要从3年前说起…… 那天,我第一眼看到小柔的时候,我心动了。我知道,我已经爱上了她。 「你好,我叫李倩柔。」一只白嫩的小手伸过来。那小手的主人带着一脸亲切的笑意。 「你好,我是陈阵。」我伸出手与小柔的手轻握了一下,以示礼节。 「请跟我来,我们去会议室签署合同吧。」 跟着小柔,来到一间约200平米的会议室。灯光明亮,落地的窗户可以看到窗外那城市高楼耸立,街道上车来车往。 对方经理请我坐下,拿出事先就准备敲定好的合同,递了一份给我。我翻开几页,看了看,其实这就是一个过场而已。 对方经理在我数次请客吃饭,泡洗浴、蒸桑拿过程中,就已经敲定好了合同。 他还拿了我一个大大的红包,我不得不在当月公司利润中拿出一大半孝敬他。 看过合同,我点头示意没有问题,一切按程式走,签字、盖章。一式两份,各自保留一份。 双方在友好的气氛中结束了这次合同签字仪式。 临别前,我赶身上前,轻轻喊住小柔。问询她的手机号码,小柔微红了一张脸。然后……拒绝。 一脸羞愧的我,并没有因此放弃。抽空去她的公司楼下,装作偶遇,假意攀谈。数次之后,小柔答应与我约会。 第一次的约会,那天我穿戴整齐,精心打扮。其实这个过程,我练习了很久,我想给小柔一个满意的第一次约会。 看着镜子中那英俊的自己,我十分满意,准备乘计程车出发。 那时我还没有自己的汽车。那时公司经营刚刚起步,与同学李冰经常忙得吃了上顿,忘了下顿。 李冰,我大学时睡在我上铺的兄弟。来自城市下面一个县城,父母是工人阶级。记得开学第一天,李冰的父亲带着李冰在校园里乱转,他父亲肩上扛着一个厚厚的铺盖卷,另一只手提着一些生活杂物。李冰有些怯懦的跟着他父亲,肩上斜挎一个背包,两眼无神。 他父亲到处问询新生报导处,我热心之下带着他们父子俩找到地方。没想到分宿舍的时候,我和李冰居然是一个寝室。 他父亲长相黝黑,一看就是典型的老实人。李冰性格像极了他父亲,憨厚老实。分配到寝室以后,李冰父亲对我客客气气,一再嘱咐照请我顾李冰。我性格豪爽,满口答应。李冰一进寝室,就老实的坐在床头,一句话也不说,给人感觉不善于与人沟通。这就是我初次认识李冰,李冰留给我的印象。 乘车赶到约会地点,我选择了一个西餐厅。第一次约会,我要给小柔留下一个彬彬有礼的好印象。我之所以选择西餐厅,是因为我觉得那里高大上,高端大气上档次。
离约会时间还有半小时,我就到了现场。可见我对这次约会的重视,可千万不要让女孩子提前到等我啊,这可是忌讳,那些爱情大百科全书不是这么说的么? 作为一名大学期间以网吧为生活重心的有理想有道德的青年,我可以负责任的说,网路让我开了眼界,无数名流在各大论坛上发表自己的经典帖子。 我那时没有女朋友,就爱看网路爱情专家们发表长篇大论。诸如:《追求女性十大忌讳》、《与女性恋爱期间应当注意的十大细节》、《女性金钱观与爱情观》等等等等。常常幻想通过这些方面的研究,让自己成为一个在大学期间泡妞无数的、让无数处男顶礼膜拜的爱情高手。 通过多年刻苦专研,吸收无数先进之泡妞理念,我以为,我已经是一个爱情专家,不过是理论上的。 这次与小柔约会,我当然要拿出最好的一面。 站在门口,手持鲜花。待到小柔到来,我殷勤的为小柔打开计程车门,递上鲜花,露出迷人的笑容。这个笑容我在镜子前面练习过无数次,我很满意。 小柔甜甜的看了我一眼,OH,MY,GOD。我顿觉魂飞天外。 努力稳住有些慌乱的步伐,我带着小柔走进了西餐厅。 走到事先订好的座位,抢先一步,我殷勤的为小柔拉开座椅,很绅士的请小柔入座。 先和小柔嘘寒问暖几句,我右手打响了一个响指。 「waiter。」这可是正宗的伦敦腔。 点餐可是一门学门,我费了老大劲才知道几个西餐餐点的英文名。 待点过西餐,我特意开了一瓶红酒,82年的。哦,去年的长城干红。 与小柔干杯,看小柔慢慢吞咽,不紧不慢,神态诱人。后来小柔回忆起与我的这次约会,她说:「当时……你傻不溜秋的。」西餐进行到接近尾声时,悠扬的小提琴声响起,那拉琴之人,一边柔和拉动琴弓,一边向我们缓步走过来。这可是我花费不菲才安排好的人。 看到小柔眼中泛起的泪珠儿,我知道,我成功了。 小柔接受了我,成为了我的女朋友。 李冰,我那大学期间唯一的朋友。 我也是他唯一的朋友。 我们一起打过架,一起泡过妞。 一起逃过课,一起泡网吧。 几乎都在一起,毕业以后也是,直到…… 那年,大学第一学年。 李冰总是喜欢一个待在寝室,不合群。上课时,也是一个人坐在角落。开始我并不喜欢他,觉得那焖瓜一样的人,实在无趣。 那时我是一名有理想有道德有志气的青年,三有青年。刚脱离高中三年那个人生最痛苦时代,来到大学的我,顿感轻松。真想高呼一声:大一的女同学们,大二、大三、大四的学姐们,我来了!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无数次的被拒绝,让我心灰意冷。那些漂亮的女生都有高大上的男朋友。 想要出头?那就得另辟蹊径。 打篮球?从高中时代就是吸引女生眼球的着名泡妞神器。健壮的蛮牛们,挥汗如雨,冲锋陷阵,高高跃起,然后将球投进。周边围观的无数花痴女生,一片尖叫。我也曾尝试过,无奈172公分的身高,在人才济济的大学校园,确实没有英雄用武之地。我试过,挥汗如雨,冲锋陷阵,高高跃起,然后将球……投歪。 踢足球?这是个中国人民极端重视又极端鄙视的项目。想想中国男子足球队,哎,满满都是心酸啊。自己没有传奇人物马拉多纳那样神奇的脚法和手法(着名的上帝之手),也没有众多欧洲各大联赛着名球星称霸一方的成名绝技。 连颠球都不行,还是算了吧。此路不通。 体育之路行不通?怎么办!? 搞搞文学吧,初中时候,我也曾在市里某小报上发表过豆腐干大小的一首抒情诗,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