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白荇芷没有回应,转过头,默默地看着王洵刀刻斧凿一般的身体。棱角分明,强壮有力,几乎每一条肌肉都随时欲从皮肤下弹出来。这给了她一种非常安全的感觉,仿佛躲在对方身后,就可以无惧外边的任何风雨。如果她自己是一朵白莲,他则是池畔的大树。魁伟的枝干,可以为她撑起一片没有任何委屈的天空,永远没有。
“去年在军营里天天被逼着举石锁,压的!”王洵笑了笑,伸手去抓自己的里衫。按照长安城的最新流行标准,他这幅身板就太粗糙了些。天宝年间的标准美男子是,唇红齿白,面若傅粉,猿臂狼腰,仙风道骨。而他的面孔因为长期在外边练武,已经被晒成了古铜色。肩膀太宽,脊背太阔,腰肢和手臂太粗,大腿太长。唯一符合标准的是牙齿,笑起来一闪一闪,仿佛有日光被反射回来。
“别动,我喜欢看!”白荇芷从被子里伸出玉臂,托住自己的脑袋。乌黑的头发立刻如流瀑般淌下,遮住她裸露的肩膀。
这下,王洵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楞了楞,笑着数落,“有什么好看的,不都是一个脑袋两只手么?”
“郎君不穿衣服的样子其实很好看!”白荇芷快速吐了一句实话,随即卧倒,将面孔扎进了枕头,半天不敢再抬起。
“找打!”王洵笑骂,冲到床边,对着白荇芷的屁股轻轻拍了一记。然后又快速退开,手忙脚乱地往自己身上套衣服,“不跟你胡闹了。天已经大亮了,我得赶紧去找红姑!”
“噢!”白荇芷好像没睡醒般,低声回应。慢慢地将头再度抬起,望着王洵的每一个动作。这个男人要兑现昨晚的诺言,并非吃到嘴后便不算数。这个男人是认真的,从没试图用谎言相欺。天哪,我在想什么?!该死,哪有让郎君自己穿衣服,做妾室的却赖在床上的道理?
猛然意识到了这一层,白荇芷立刻慌乱了起来。“二郎稍等,我这就起床。梳子在梳妆台左脚第一个抽屉,面巾挂在脸盆架上。我马上就穿好衣服,伺候你洗漱。”
“你还是先顾一下自己吧。”看到对方那手忙脚乱的模样,王洵抿嘴而笑。“在军营里,我天天都是自己穿衣服。赶紧回床上去,小心有外人突然闯进来!”
“啊——”白荇芷这才发现自己胸衣的带子都没有系好,发出一声惊呼,以手掩胸。王洵见此,笑得愈发不可收拾。伸手抓起一件外袍,连头到脚将白荇芷包在了里边,抱着丢回床上,“行了,我知道你被人伺候惯了。好好收拾你自己吧。别光顾着逞能!”
“啊!”白荇芷又发出一声短促的低呼,柳眉轻蹙。王洵诧异地看了她一眼,然后恍然大悟,“第一天都有点儿,第二天就会好些,差不多到了……”
“都是你!”白荇芷羞不自胜,挥起粉拳在王洵的肩膀上捶打。捶了几下,力气便再度用尽,干脆将头扎进对方怀里迟迟不肯离开。
感受着怀里的温香软玉,王洵心中涌起一股说不出的幸福与满足。白荇芷终于是他的了,从此之后,所有歌声都将为他一人而唱。而他将兑现保护她一辈子诺言,永不反悔。
屋子里的温度慢慢在升高,日光透过窗帘,在地上照出一对相拥着的影子。看着床上那斑驳的血痕,王洵知道自己这回真的长大了。长大了不仅仅意味着凡事需要自己给自己做主,还意味着一份义务,一份责任。而在昨夜之前的他,只能算一个半大孩子。
“待会儿拿回了你的卖身契,我先带着你去鸣珂巷住下。然后找万年县的孙捕头,让他想办法单独给你立个户!”良久之后,王洵慢慢说道。
“嗯!”白荇芷这回没有做任何质疑,只是在王洵怀里轻轻地点头。
“这样,你就变成了良家女子,再与锦华楼没任何关系。我也可以从容跟云姨商量咱们两个的事情。她那个人嘴硬心软,即便生气,也肯定不会逼着我改变主意!”
“嗯!”白荇芷舒服地在王洵怀里拱了拱,换了个姿势继续享受对方身体的温度与气味。既然已经把自己交给了对方,她便不想再为自己多操心。相信对方,相信自己,相信冥冥中的诸多神明。
“等云姨那关过了之后,我便将你接回家。安顿好了之后,马上去安西投军,想办法建功立业。”拍了拍对方后背,王洵继续规划两人的未来。
“非去不可么?”白荇芷突然抬起头,眼睛里露出了几分不舍。“其实妾身一直住鸣珂巷也没关系。反正郎君这辈子肯定不会辜负妾身。”
“傻瓜。哪能让你一辈子做外室!”王洵笑着捏了捏对方娇俏的鼻子,“即便你不在意,将来咱们还有孩子呢?他不能一辈子进不了王家的祠堂!我得教他练武,读书,考进士……”
“噢!”白荇芷突然变得很笨,想了好一会儿,才明白王洵考虑得有多长远。庶出的孩子就已经没有资格继承父亲的爵位,如果是外室所生,并不被家中大妇接纳的话,非但是爵位没份儿,连同家产、田宅都无资格染指,彻底形同路人。
“紫萝其实也很好相处。她从十三岁时就跟了我,从没拂过我的意思。家中其他人……”唯恐白荇芷担心,王洵慢慢跟对方介绍。
“可安西那么远,又那么荒凉!”白荇芷的眼睛又湿润了起来,凝视着王洵,哑着嗓子说道。上回在王洵给安西将领安排的酒宴上,她从周老虎嘴里约略听过几句玉门关外的情况。五月还没开春,八月便可能飞雪。“郎君从小就没离开过京城,为了妾身……”
“也不仅仅是为了你!”王洵笑了笑,轻轻摇头。“我最近看到的东西太多,越看心中越堵得慌。如果继续憋在长安城中,非把我憋疯了不可。有机会去外边转转,我心里也好受些。”
“可,可那边毕竟还在打仗!”凝望着王洵还略带一点稚气的面孔,白荇芷的眼泪越涌越多。她忽然感觉到很委屈,委屈得莫名其妙,委屈得只想大哭一场。“住在鸣珂巷也没什么?真的!红姑那里有个秘方,可以让妾身永远不怀孩子。楼里边很多姑娘都吃过。妾身不想让你走,真的不想!”
“傻瓜!”王洵轻轻拍打着对方的后背,满眼爱怜,“都说过了,不是为了你。是我自己想离开长安一段时间。这里太憋闷了,除了你和云姨、紫萝三个之外,我几乎无可留恋!”
真的无可留恋么?话说出了口,他在心里默默自问。长乐坊、临风楼、曲江池,有关年少的回忆,几乎留在了这座城市的每个角落。可太多的阴影,又慢慢延伸开来,将所有记忆变成了青灰色。
压抑、颓废、灰暗、冰冷。这里不是他喜欢的那个长安。也许,长安城本来就是这种青灰色的模样,只是,从去年开始,他才睁开眼睛认真看而已。
趴在王洵怀里默默哭了一会儿,白荇芷慢慢止住了眼泪。她年龄比王洵大,阅历也更丰富些。虽然心里很是不舍,却也非常清楚,眼下暂且离开京师去安西投靠封常清,对王洵来说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
去安西不仅仅是为了博取功名,虽然在封常清将军的照顾下,王洵去那边肯定会比留在京师升迁快。更重要的一点是,去安西与西域诸野蛮民族打交道,对王洵而言也许比留在飞龙禁卫军中更安全。他最近接触到的东西实在太杂了,很多秘密根本不能被暴露于阳光之下。那些秘密的主人,也许互相不忍或者无力伤害对方。但杀掉所有旁观者灭口,却是轻而易举!
即便别人没有灭口之意, 以王洵这种大咧咧的性格,难免有一天就会被某个大人物视作眼中钉。到那时,恐怕封常清想保护他,也鞭长莫及。
“你,你打算什么时候走?”抽了抽鼻子,她低声询问。
“尽快!趁着天气还暖出发。”王洵想了想,笑着回答。他心中现在只是有个大概的规划,根本无法定下具体时间。离开京师去安西,是他昨天骑马赶往锦华楼的途中才想到的主意。起初只是偶发冲动,谁料后来居然越想越认真,慢慢已经变成了执念。
“到时候,别太急着立功。有危险时让别人先冲,你在后边缓一缓,没人看得出来!”白荇芷丝毫顾不上挑王洵的话里的缺陷,揉着眼睛,小声叮嘱。
“知道了!”王洵摇头大笑,声音无意中拖得老长。“哪那么容易就有仗打?西域诸国,早就被高仙芝给打怕了。轻易不敢扎刺。我估计,短时间内,也就是驱逐马匪,肃清山贼什么的,根本不会有风险!”
自从李林甫执掌相权之后,醉心于党争,任人唯亲。大唐国力就慢慢走了下坡路。在边境冲突中,也是时输时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