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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B世界是不可能存在的存在,他的尸体必然不能存在于那里,可是他又确实地死了,因为十年后火箭炮是将同一存在的肉体进行直接对调,不是仅将精神——或者说灵魂——互换。
到目前为止,奇迹一般地还没有出现过这样的问题。
波维诺家族是如何研究而出这样禁忌的道具的,已无法查证,他们家族没有留下任何有关的研究资料,最老的家族成员也对此毫不知情。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未来因再次使用十年后火箭炮而发生这样的事情的几率——绝不是零。
当然,也有销毁十年后火箭炮这个方法。
但是,我们现在的这个未来就是靠它赢来的,就这样销毁未免过于残忍——一旦销毁,这个世界中没有人可能再次制造出这样的道具。
所以封存着,小心不被他人知道并利用就好,这是彭格列的结论。
正一在未来所做的事其实说不上改良,他只是将未来的彭格列他们封入了时间胶囊一样的机器,切断了与时空的所有关联,使得未来的世界无法识别出他们的存在,这也就得以让我们这个时间的彭格列他们能够与未来的他们同时存在于同一个时空中。
而我所做的,则是想办法同时将两边相对于自己时空的联系切断,让A世界的人能够在B世界与B世界的自己作为两个不同的个体同时且独立地存在。
自然也需要一定限制,比方说A世界的彭格列在B世界的任何行为都不会被人看见、和B世界的人无法交流之类的。
而明天,实验就要进入最后一步了。
志愿者将使用升级后的十年后火箭筒前往未来,体验十分钟的未来冒险,然后回归进行汇报。
但是,为什么要等明天呢?
我已经等了五年了,不想再多等一秒了,即使再过十年的我已经死了都没有关系,所以,就让我先尝试一下吧。
我想知道,我的改良是否真的成功了,想知道的不得了!从来没有哪个时候比现在的心情还要激动的!比起第一次看到莫斯卡成功启动的时候还要激动上一万倍!比起第一次看到彭格列将X。Burner发挥到突破最大值的时候还要激动上一百万倍!!比起第一次看到现实里的时空穿越的时候还要激动上一千万倍!!!
我并不敢说自己是科学家,我只是一个对机械狂热到诡异的机械控而已。
面对自己进行了长达五年的改造的机器,怎么可能冷静?!
打开了舱盖,我钻了进去。
马上,就能开始时空之旅了!
「唔……这里是?我刚才是……」
对了,我进行了时空穿越。
张望着周围的景色,很陌生的地方,但应该是一间研究室,或许正是我未来使用的研究室。我走近那张还亮着白色台灯的桌子,想要拿起那张纸看一下,然而……
——拿不起来。
看来我虽然存在于这里,但连触摸这种行为都无法做到呢,也就是说,我的实验成功了。这一发现不禁让我喜悦起来。
摸不到没关系,我可以看到。
于是,我又凑近了一些,想仔细看看“未来的我”正在进行什么新创举。
可惜的是,那只是一张还不及写上任何字句的白纸。
又逛了下研究室,接着想要走出门——手竟直接穿过了门板!
真是令人吃惊,就像是幽灵一样。
有点像是恶作剧的小孩子的心态,我加快了步伐,一间间地“偷看”过去。
因为太愉快了,过了很久我才意识到一件事——我,还在这个世界。
十分钟早就应该过了。
是啊,早过了……
为什么,我没有回去呢?
还有,从刚才起,我好像就没有看见过一个人吧?
……
……
……
……
……
呵呵……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哈哈哈哈……哈……
应该不会……在这个世界死不了的吧……?
☆、06
【9时·湖】
第二位访客是金发的王子大人。
参差不齐的长刘海遮去了面容,熟睡似地轻轻抿上的唇,少了往日的嚣张妄意,一如人偶般安静神秘。
闷闷的扑通一声,污浊从发隙爬上细嫩白皙的脸颊,慢慢将单薄的身躯吞没。
【9时·湖·贝尔】
「呜嘻嘻嘻~」
我是王子,没有谁比得上我。
王子的命令就是一切,王子想要的东西谁都无法夺走,王子所做的事情就是真理。
谁也无法违抗,谁都只能服从。
嘲笑我的人都已经下了地狱,看我不爽的人也一个不剩地脑袋搬了家,敢与我作对的人早就尸骨无存了。
因为,我是嗜血王子贝尔菲戈尔啊!
见血后的这份冲动是我与生俱来的天性,顺从本能行事就是我的一贯做派,不会去思考,更不需要理由,只要感受着血液的脉动,把眼前的全部破坏、摧毁、撕裂、燃烧殆尽,这就是王子的血腥美学。
王子我是最强的。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杀死了那个处处和我争锋相对的家伙。
虽然那时候我还只是个未出世事的小鬼,但我已经知道什么叫“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了。他抹鼻屎在我脸上的话,我就抹两粒鼻屎到他的嘴里;他扔我小石子的话,我就找块大石头砸他头上;他向我投飞刀的话,我就在刀子上抹上盐再向他投过去;他给我吃加了蚯蚓的泥丸子的话,我就在他的早餐里倒泻药——然后在重复每天会做的事之后把他给宰了!
那是我第一次杀人。
看着他因为腹泻而丑态百出、事事不顺的样子,我欣喜若狂,嘴角一直保持着最佳弧度。
看着他因为腹泻而不支倒地、艰难匍匐的样子,我欣喜若狂,嘴角一直保持着最佳弧度。
看着他因为腹泻而受尽屈辱、大声求救的样子,我欣喜若狂,嘴角一直保持着最佳弧度。
好高兴,好高兴,好高兴,好高兴,好高兴,好高兴,好高兴,好高兴,好高兴,好高兴……!高兴到难以言表的喜悦不断涌现,兴奋到令我忘乎所以,等我再次低头去看的时候——啊拉,吉尔他怎么倒在红色的水里了呢?——什么的,才不会呢!
是血,血!血血血!!血血血血血!!!
深红黏稠的血液在他身下慢慢渗透进院子的土壤,向更深处侵染,向外沿一点一点地扩散!
我一边不明所以地扯着嘴角笑着,嘴里发出“嘻嘻嘻”的声音,一边把染上了鲜血的手伸了过去,拔出那把插在他的腹部的银色餐刀。然后,把刀尖靠近,抵上他的侧腹,向下用力,再往旁边划开,一条红色的纤细的口子漂亮地装饰在他的肚子上。还没死透的他,再度叫喊起来,我兴奋地坐在他的身上,按住他的肩膀,更加快速地、更加疯狂地、更加享受地在他的小腹、肋骨、前胸划开一道又一道的伤口。
温热的血溅在我的脸上、脖子上、衣服上,还有抓着刀子的那只右手上,它们从那里慢慢滑落,划过唇边时,我不由自主地伸出舌头舔了一下,甜美的味道,鲜明地刺激着大脑。
一下子我的世界变得艳丽起来,瑰丽的红色装点出的完美,只有王子才能享受的荣耀!能够看见绝望与憎恨后藏着的无上喜悦,能够听见皮肤被划开时瞬间却永恒的绝美音韵,能够感受到血液在身体中滚烫流动的激情律动。
当血不再传递出温度,我扫兴地把刀子扔掉,我知道,那个玩具坏掉了。
但是,没关系。因为我是王子了,真正的王子,不会再有谁和我争抢了。所以,我会好好地把垃圾扔到该扔的地方去。
那一天的回忆,何时回想起都令我回味无穷。
王子我是最强的。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不需要那些惺惺作态的大人来照顾了。
虽然那时候的我不会做饭、不会洗衣服、不会打扫房间,但我本来就得天独厚不需要担心这些,看上去一个个都同样傻模傻样的佣人会争先恐后、唯恐不及地来帮我做这些。他们谁都不知道,王子我根本用不着他们来操心,一群烦人的家伙,全部被我解决了。
如果没有人准备餐点,我大可以去餐厅饭店大快朵颐享受霸王餐;如果衣服穿脏了或者穿腻了,我大可以扔掉跑去时装店随手那一套最新最靓最符合王子身份的衣服换上;如果房间太脏太乱没法住了,我大可以随便找间大房子把原来的贱民砍了——然后继续过我的舒适生活。
那时我就已经能够独立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