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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统治,大有裂疆而治的意图。其实,约瑟夫的野心并没有消退,在得到了几名魔导师援助后,他的野心在急剧膨胀着,所以才能静下心来经营后院。对于一个成大事的人,细节处更应做好,暂时的忍耐,是必须的。
而领兵北上的帝国第一军团军团长沐风,则将重兵布于帝都北面伊比利亚行省境内,一军位于行省首府利得城西北、二军位于利得北面、三军位于利得西南,成三角阵形,遥相呼应,为帝都云城筑起了一道坚固的防线。沐风北上后,就接到了炎天“时机不到,不可妄动”的命令,要他好生掌管帝国最精锐的一个军团,牢牢将约瑟夫的大军牵制在北面,以防其直接攻击帝都,动摇国家的根本。
敌对的两军统帅,竟然保持着奇怪的默契,谁也不主动挑衅,便得北方战局也格外平静。
但是,七月攻势结束后,沦陷的罗曼行省西南地区,却变得热闹起来。
8月2日,普利塞利城守军一名师长,在妓院中快活时,被人用匕首捅了数十刀,鲜血从床上流到床下。看情形是被人故意捡不重要的地方下手,最后血流干后才死去的。
这件事让普里塞利民众人心大快,市井中很快流行开一句话:“想在火云捅人的,结果被人捅死了。想在床上流汗的,结果变成流血了。”
数日后,一名阿斯曼高级军官在饭店用餐,酒足饭饱后用牙签剔牙,被喂毒的牙签毒死。这件事,更是为沦陷区的民众带来了巨大的快乐:“阿斯曼人算毛,用牙签都能杀死!”这件事也极大地强化了民众心中火云不败的信念。
普利塞利城守军全城搜捕凶手,闹得满城风雨,但最终无功而返。
8月5日,普里塞利城一名投靠阿斯曼人的贵族,在近百名阿斯曼军人的保护下出城打猎,同时借机炫耀自己归附阿斯曼帝国的风光,向民众宣传投降的好处。在行至普里塞利城西北一个小镇时,被来历不明的数十人当场格杀,一百名阿斯曼军人全部战死。最后,现场还留下了一些传单,上面写着:投降敌人,就算有千军万马护卫,我必取你性命!
更为要命的是,从阿斯曼运送粮草到普里塞利的运粮队,也在进入边境后被人劫杀,近百人的士兵无一人逃过敌人的毒手,现场同样流下一张纸条:感谢你们对火云帝国反侵略正义战争的支持!有了你们送来的粮食,我们一定会打败阿斯曼入侵者。请继续,我们等着你们!
看完纸条后,普里塞利守将气得想吐血,不得不大幅增加运粮队的护卫力量。普里塞利城派数次派出军队对这股反抗力量进行围剿,但总是被带着满世界转悠,最后精疲力竭想撤退,又被人追着猛打。围剿往往,戏剧化地变成了被人追杀。
左路军统帅汉斯归来后,守将立刻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向他报告了近日发生的种种不寻常事情。
汉斯听完后,冷笑道:“看来,是有人想把罗曼行省西南这一池水搅浑啊!”
“我们要做的,就是想方设法把水搅浑!”
大行山上,水灵儿和龙云、拿仑多等几人,聚在一起,商量着下步行动。
“大家可能都有过下河抓鱼的经历。如果鱼在水底不出来,怎么办?你们的团长,告诉我一个办法:拿根棍子,用力地把水搅浑,然后就可以混水摸鱼了。沦陷区的阿斯曼军队,就是这样一条大鱼,而我们就把西南这池水搅浑,让它浮在水面。”
水灵儿把流云灌输给她的东西,又全部灌进了龙云等人的脑袋里。众人听完后,都认真地思索了起来。
“水姑娘,按照你的吩咐,我们已经向大行山区的百姓派出了骨干,号召大家团结起来,赶走侵略者,但效果并不太好。虽然有一些热血青年加入,但人数太少。”
龙云道。
“应该说,山区的百姓对我们还是很支持的,对三团的到来也很欢迎。但朴实的民众,对于敌人仍然怀有很深的恐惧。”汉诺补充道。
“我们目前发展的人,都还不算可靠。三团想招新兵,报名的人也比较少,很多人都说,在敌人眼皮下参加军队是找死。”查理招了几天兵下来,感觉有些郁闷。
“这些,我都知道的。所以,我们得坚持我们的做法。季风继续率领暗杀队,对敌人军官、投敌叛国者、欺压百姓的贵族恶霸展开行动。拿仑多,继续负责黑鹰的训练,机会到来时,再率黑鹰给敌人重重一击。大行山地形复杂,不适合骑兵作战,对你们的要求是:每个人,都要练出一双铁脚板,能远行杀敌,也能远遁避敌。汉诺和查理继续做好民众的工作,你们要相信,他们的支持,是我们取胜的基础。”
水灵儿说到这里,微微叹了口气。
“我们近期的行动,可能会招来敌人的报复。找不到我们,阿斯曼军队可能会对民众采取更残忍的统治手段。但这样一来,民众的反抗就会更加激烈,对于我们的下步发展极为有利。这也是我制定这些计划的真正目的。”
流云走后,水灵儿挑起了他的担子。她也第一次感觉到,为了生存,为了三团的发展,自己竟然学会了硬起心肠去做事。
“云,你几时才能回来?绯泪姐姐,你快回来帮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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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沦陷区的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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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自团长来到三团后,你们看了团长的黑鹰卫队,心里可能都很羡慕吧?”
三团官兵恢复训练前,龙云将三个大队的官兵,九百来人集合到了一起,开始了简短的动员。
“是!”塞普镇一战,这些士兵看了黑鹰的表现,都清楚那种水平,是自己拍马都追不上的,轰然应道。
“光羡慕有个屁用!你们用自己的脑子想下,同样是兵,为啥差距会那个大?这些天看了黑鹰的训练,都有什么想法?”龙云当头一盆冷水浇了下去。
士兵们开始七嘴八舌头地议论起来。
“都别吵了!其实你们心里都清楚,那是因为他们练得比我们苦,他们流的汗水,比我们多几倍、几十倍!而我们三团的兵,基础虽然好,但都养成老爷兵了!”
三团的官兵们顿时静了下来。
“而今,团长为了大家能平安离开塞普镇,一直下落不明;幻刃大队长和上千名兄弟,更长眠在塞普镇上。他们这么做,只想给三团留下点火种!都给老子记好,你们现在不是为自己活,每个人身上都背着上千号人的希望!阿斯曼人欠三团的血仇,还等着我们去报!三团未来的历史,还等着你们去写!该怎么练你们心里应该清楚!”
再平凡的军人,只要身负起荣誉、责任、使命后,他的人生都会发生奇妙的变化。养兵千日,士兵们或许会默默无闻,直到离开军队。可是当战争来临后,年青的士兵的生命,便会在短暂的日子里,迸发出足以照亮一生的光彩。
龙云的一席话,不仅赋予了三团士兵沉甸甸的责任,更把三团一帮人骨子里的桀骜和野性完全激发了出来。在随后的日子里,他们开始了甚至超越黑鹰强度的残酷训练,为“铁军”的成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季风来到太行山后,在水灵儿的百般劝说和龙云的再三保证下,终于答应了水灵儿的要求,当起了暗杀小组的头儿,暂时离开水灵儿,四处执行暗杀任务。
这位曾经的杀手,在流云的调教下,学会了两件事:一是杀人前,绝对不说废话。所本就沉默的他变得更加少言少语,三团的人都觉得,季风的一个眼神,就能让人感觉全身冰寒。第二,杀人的手段一定要残酷、狠毒、冷血。“你是杀手,你就别他妈的装绅士。还记得你刺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