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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泪这种鹰很稀少。很久以前迦希亚人无意中发现玫瑰泪的幼仔,等养大后察觉到玫瑰泪鹰竟异常通人性而且忠诚,当主人放牧之时,玫瑰泪就会在天上盘旋着为主人监视四周动向,一但有野狼群等危险出现,就会低飞下来不停地鸣叫报警;甚至当主人战斗时,勇猛的玫瑰泪竟也会从天空中扑袭敌人。所以迦希亚人对玫瑰泪这种鹰异常喜爱。
尽管繁殖困难,不过许多年下来在迦希亚族中也饲养了数目不算少的鹰群。到后来,这种鹰逐渐被用作传递信息的用途上。茫茫草原广域无边,若有什么急事要通知其他部族的话,使用这种飞得又高又快几乎一日千里的玫瑰泪是最好的选择。而今天飞落到手臂上的那只鹰,就是从东部草原监视入侵燔罗人的牧民那里而来。
李科果然见到从鹰腿上拿下一条绑着的薄羊皮。这时狂风沙与卡西姆等人也骑马赶了过来,到身边后问道:“那边的消息已经传来了吗?”
点点头,不过看完羊皮上的信息后神色有些凝重,他说道:“这次燔罗人数量要比当初预想的多。信上说除了先头的一千六百左右燔罗人之外,可能野马部落的头领布林担心兵力不够,复又派出一千人的骑兵尾随其后,已经过了斧头山,这两只队伍相差不到一天路程,快马加鞭的话,几个小时就能汇合。之所以分成两部分,我猜测布林可能担心会遭到伏击所以临时加派的。但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这次我们竟有三千人的兵力聚集。只是这样一来,恐怕就是一场恶战了。”
狂风沙皱皱眉头:“这样不好打。原本预定在小鼓原伏击燔罗人,但没想到多了一支队伍,这样燔罗人的总兵力就超过两千五百人了。一但野马部落的锋头部队被我们围困住的话,他们一定会誓死抵抗,因为在其后会有接应骑兵群;作为后部的那一千骑兵可以在很短时间内赶上来,那时我们可能正处于混战中,无论体力还是速度都有所下降……”
狂风沙没有接下去说。事实上每个人都清楚,一但被体力充足、士气高昂以及战马高速冲锋而来的骑兵群冲进正在混战的队伍中,那绝对是一场灾难。
这仗到底怎么去打,对于这个问题在接下来时间里大家开始讨论起来。不过大家的意见不同,狂风沙和拉德加主张正面迎敌,在短时间内歼灭锋头的一千六百燔罗人,然后就地整歇,以逸待劳等待燔罗人后部;而卡西姆与平时很少说话的奎尔却认为放过野马部落的前锋部队,先狙击后部那一千人,然后再趁势追击。
双方相持不下,脾气火爆的拉德加甚至大喊起来:“要是追不上燔罗人的锋头部队怎么办!一但越过小鼓原,除了攻击新月堡外燔罗人还可以四下出击,到处掠夺那些小部落。茫茫大草原上跟着那一千多燔罗人瞎跑,你当我们是善于追踪的野狼吗!我们现在根本没时间从其他地方再召集兵力!”
拉德加一头倒竖的短发,发起脾气时再配合他那副矮敦的身材,活脱脱像一只发怒的刺猬。
“可是先打燔罗人的后方接应部队,胜算最大。”卡西姆不急不火,慢吞吞地回答道。
在双方吵吵嚷嚷时,突然开口道:“李科,你怎么看?”
李科一愣,他没想到会向他发问。作为坦尼的好友,理应知道自己的底细才是,像这种打仗的事怎么能问自己呢?
“你要知道我可没有一点关于战争方面的经验,所以也根本无从谈起。”
“没关系。就现在他们争持的两种方式,你觉得哪种比较好,随便说说。”不知为何,的表情看起来不是很沉重,反而笑眯眯地对李科说道。
见这么说,李科沉吟了一下,然后谨慎地回答道:“就我个人看来,我还是比较赞同卡西姆的意见。”
狂风沙翻了个白眼,而拉德加当场就暴怒起来:“你一个毛孩子懂什么!我们打仗时你还在吃奶呢!不要瞎说!”
面色一沉,指着拉德加骂道:“放肆!你怎么可以对伯爵如此说话,你真把自己当成了野蛮人吗!”
原本像只发怒的刺猬,可被手一指后,拉德加马上变成了小绵羊。他揉了揉自己那乱扎扎的短发,嘿嘿笑道:“我就是不忿而已。凭啥平时闷得像冬瓜一样的奎尔比我有道理?”
奎尔和卡西姆顿时哭笑不得———拉德加这家伙就是个活宝!
李科也笑了,这个脾气不太好的家伙倒是诚实得可以,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
看到示意,于是大家安静下来。“那就按照卡西姆他们的意见去打这场仗吧。我们毕竟还有一个优势,就是比燔罗人先知先觉。在冬季的大草原上燔罗人可没有什么耳目,也正是如此他们才会莽撞地突袭新月堡。快速吃掉人少的后部,不会对我们造成太大损失,另外从后方追击燔罗人也会使我们在攻击速度上占据优势,若是能出其不意的话,搞不好能一直追着敌人的屁股打。计划大体上不变,不过行军时要靠着新月湖的方向绕过去,现在草原上都是积雪,大量骑兵通过时留下的痕迹无法掩盖,为了不让先放过的燔罗前军起疑,你们就多绕点路,尽量抓紧时间消灭燔罗人的后部。”
在说这番话的时候很有豪气,大有指点江山的意味。
“维戈,还有拉德加,我曾教导过你们多次,与敌人交锋时最需要注意的是什么?第一,不到必要时刻不可分散兵力;第二,尽量避开敌人的锋芒。这次你们又犯了老毛病,倒是没想过仗着优势兵力分两头作战,可却莽撞地想跟燔罗人直接交锋。就算你们运气好,解决了前锋敌军时燔罗人后部没有赶上来,可那时你们已人疲马乏,还拿什么去应对第二场战斗?”
确定了大体进攻方式后,长老开始训斥起狂风沙与拉德加。这两人就像犯错的小孩子一样,低头连连称是;而奎尔与卡西姆在一旁偷笑不已。
听这般说教,李科才清楚原来这几人竟还是亦师亦徒的关系,当下心里更为惊奇。
“不过这次很让人惊讶,野马部落的人竟愚蠢的把兵力分成两股。也许是着急抢夺牲畜,或者没想到新月堡这里会聚集这么多牧民,总之布林这个头脑简单的家伙给了我们一次机会。”
长老说道这里的表情变得恶狠狠起来,“只要全歼这次进犯的敌人,就可以使伤了元气的野马部落至少两年内不敢再越境!”
…………
时间差不多了。商量完毕的众人分头跑到集结的骑兵队伍中去带领战士们准备出发。
此次李科也必须跟在大军中,主要是为了以防万一,在遇到帝国军队时可以为出战的迦希亚人表明合法性。
蒙特班也跟着李科一起出行。这个憨厚的小伙子说李科身边连一个亲兵都没有,很不让人放心;而且他跟随李科这么久以来也学习到不少武技,虽没上过真正的战场,但至少也不会差到哪去。
在检查完各种携带的物资后,比如口粮、兵器、箭矢等等,随着低沉牛角号声,大军开始缓缓离开新月堡。
在堡前的入口处,领主府诸人都站在那里给李科送行。从头到尾大家都很沉默,他们知道尽管当初只是让李科随军是为了应付帝国军的查问,但每个人都清楚,一但仗打了起来根本没有安全的地方,李科到时还是得跟迦希亚人一起向着燔罗人军队进攻。那根本就是提着脑袋的行径,却也是为了新月堡这些人所不得不去做的事情。
离开新月堡后,队伍行进的速度很快,整整一下午李科都是在颠簸的战马背上渡过,一直到天黑后安营扎寨下来。
与蒙特班一起在篝火旁吃着干粮时,李科见狂风沙和卡西姆还有奎尔一同走了过来。人还没到近前,狂风沙先扔过来一个皮囊,爽朗地大声道:“晚上冷,喝点草原上的烈酒会睡得很香。”
李科接过皮囊后喝了一口,与一般清淡的麦酒不同,这种由拉苏麦酿制后再提纯的酒果然很烈性,李科尝过后意犹未尽,又再喝了一大口才把皮囊递给蒙特班,结果差点没把蒙特班呛死。
在大家的大笑声中狂风沙几人坐到李科身旁,一同吃起晚餐,其实晚餐就是几个麦饼与一点腌肉,即使是这样对迦希亚人来说也是很不错的美味,只有在打仗时为了补充体力才能得到如此待遇。不过认真说起来那味道真不怎么样,麦饼苦涩难咽不说,就连腌肉都有一股腥腥的气味,比起领主府的伙食差远了。
“对了维戈”正吃饭时李科突然问狂风沙道,“这次进犯的燔罗人现在距离我们有多少天路程?”
“六天左右,不会超过七天。我们如果速度够快的话,只要两天就能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