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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毛球对自己被陌生人观察似乎毫无顾忌。因为头大身子小,自己一个人还颇为困难地摇摇晃晃爬起来,绕着罗喉摆在桌子上的水果和熟食来回穿梭。
最后认准了朔料盒包装的白切鸡,从自己背后拔出一根牙签大的,类似银制小枪还是小矛的玩意儿,很威风地将蒙在鸡肉上的保鲜膜挑开,插起一块鸡肉习桌而坐。对那块肉左闻闻右嗅嗅,然后肆无忌惮地开始大快朵颐。
“…………罗总。”
“嗯?”
“那是什么东西……”
“标枪。”
“……您,您怎么给它配备这么危险的武器……”
“它自己带着的。”
“而且……这东西在吃肉…………”
“嗯。”
“它不是兔子吗…………”
“品种变异。”
罗喉笔杆朝直地坐在对面,看着吃得正欢的兔人(?)简短地解释。
小人儿坐在桌子上幸福地啃着鸡,一头毛茸茸的小卷毛带着垂到桌面的长耳朵忽悠忽悠地颤动,整体看上去就像草莓馅的糯米大福一样软绵绵。
御不凡看着拳头大小的可爱生物,不禁忘记了诡异的根本问题,开始有些少女心地心动了。
“它让摸吗?”
“最好不要。”
当然,最后御不凡还是耐不住手痒,上去摸小人儿团团的脑袋,同时被那东西毫不留情地咬住了食指,留下一串“Oooooouch”两排整齐的牙印和满手的鸡油。
罗喉捏着随时放手就会发动攻击的炸毛生物的后领子解释,自从他饲养这只动物起便不时能看到那只拳头大的兔子会变成拳头大的白毛小人儿。可似乎除了自己以外,谁看它都只是只除毛色和饮食外一切正常的啮齿类动物。今天看来并不是自己该去配老花镜的问题,而要牵扯上生命的进化这宏伟的话题了。
御不凡不知道如何接茬,值得点着头说哎呀哎呀事事难料,这个花花世界连ET都可以去吃麦当劳还有什么看不惯。一边说着一边又去捏小家伙的包子脸,由于在罗喉对其的辖制下总算是目的达成,惹得那小不点恶狠狠地冲他瞪着小眼睛,粉白的小兔嘴里发出“嘶嘶”的威胁声。
等到时间也差不多,御不凡准备告辞时,又有点惦念地瞄了趴在罗喉肩头瞪着自己瞧的软呼生物一眼。
“哎呀~我好羡慕,如果我家那个也能变得那么可爱的话该多好~”他穿着皮鞋,情不自禁地发出感叹。
“你养的蜥蜴?”
“是啊……唉呦,我那个情况也跟您这个很相似,很相似啦。唯一的差别就是一~点也不可爱~”
御不凡作出一个苦闷的鬼脸,“是说最近宠物的第二形态很流行吗?我老了噢~等什么时候您有空,给您看看我家那个吧~”
“嗯。明天见。”
对各种事物接受力都很强的御不凡不晓得,他走之前的那句“最近宠物的第二形态很流行吗”被思维过度简易的罗总误解为“宠物的第二形态在当今很平常”。
就像是应约参加君曼禄学校的联欢活动时,看到班级教室里的学生身穿晚礼服的女仆护士装的不三不四的就连自家的侄女都穿着桃红色的女式古装,问她这是做什么,小姑娘说这是班里投票通过的COS主题活动,是潮流哦。
原来这只是大众趋势而已,倒是吾大惊小怪了。
罗喉端着杯红酒在手中轻晃着,站在落地窗前遥望着完全黑透的天色。肩膀上的小家伙本来已经昏昏欲睡,闻到酒的味道耳朵一竖又支起脑袋,细细软软的耳朵尖擦得他脸颊痒痒的。
再看肩上的兔子(也许是)正大头朝下地向酒杯的方向往手臂上爬,但因为头重脚轻,动作显得小心又笨拙,随时有摔下地去砸成毛饼的可能。
董事长大人微不可闻地叹息,随后伸手扶住团子软软的脑袋,将酒杯口朝着它的嘴巴晃了晃。
“你喝么。”
兔子耸着小鼻子用力嗅了嗅,然后欢天喜地地把整个脑袋都插进杯子里吧嗒吧嗒地舔起红酒来。
罗喉默默地在窗前立正,在更久之前,他还是一个人住在这空旷的房间里时,看着窗外会习惯性地手背后的。
兔子来了之后会往肩膀上爬,爬上来还不消停,各种闹。
他不介意这种无声无息的骚扰,但怕这不大点小的一个不稳摔死,于是总有一只手扶在兔子的小身体旁边,一段时间之后成了习惯,只是没办法再手背后了。
要说养东西,真正不知道罗喉究竟是在行还是不在行。如果没有人提出要求,罗喉的住家就像是个旅馆套间,有硬件没生活。只有同色的床单同色的衣物,四季轮回下来不带变的。
罗喉有个表弟叫君凤卿,幼时父母双双忙碌,就把他寄放在大他不了多少的罗喉家里。
等到凤卿的父母忙活完了,想起儿子来了,就见自己家的娃儿一个假期里被倒腾得整整齐齐体态健康身心愉快,追在金发红眸的表哥后面大哥长大哥短,对亲生爸妈看上一看,又追着他哥去了。
搞得君家父母握着罗喉也没多大的小手,由于悲喜交加哭笑不得,演化成一种扭曲的表情。
等到君凤卿长大成年了,谈恋爱了,结婚了,有了个粉嫩的小闺女,也就正好赶上了年轻父母必经的事业忙碌期。妻子驻扎海外进行工作,自己也会议出差忙得焦头烂额,眼看着不大点的女娃被自己冷落,君凤卿不得不求助于事业趋于顶峰中的表哥罗喉,拜托他照顾下一代的任务。
于是在一段时间以后,君凤卿终于可以体谅自己父母当年复杂的心情。他的独生女君曼禄在那个时候咬字还不太准确,叫自己“爸爸”的时候叫成“拍拍”,叫罗喉“伯伯”时也叫成“拍拍”。当某一天小曼禄终于咬清了字音,抬起可爱的小脑瓜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叫出“爸爸”的那个瞬间,她盯着瞧的是面无表情的伯伯。
正和罗喉对坐品茶的君凤卿一口新茶全部喷上了大哥的脸。
有曼禄入住的那段时间,罗喉的公寓是充满了家庭气息的。少女色系的小房间,各式各样的毛绒玩具,精致的衣服鞋子卡子头绳一应俱全,墙壁上的暖色调装饰画,儿童书和画册摆放在各种小孩子可以触到的位置,精致的茶具和餐具无一不透露出糖果色的氛围。她的大伯同时兼任了车夫、厨师、家教、玩伴一人多职,使小姑娘就这样幸福地长大。
等到曼禄长到罗喉胸口那么高了,在学校寄宿了。罗喉的私人空间便在突然之间冷清了下来,人似乎是又恢复到独居时代的孤僻。君凤卿看着他,总觉得这比自己更像是空巢期的可怜老爸,不自觉地提议道“大哥您也该让我们有个大嫂了吧”。
罗喉淡淡地看了他一眼,然后起身去给他俩的杯子加水,顺便还像对小孩一样摸摸君凤卿的脑袋。
“吾有你们在就够了。”
小表弟才想起自家的大表哥已经过了不惑之年,却不断为身边的人着想着,为他们已经活了半辈子。他已经疯过玩过,结交了朋友兄弟,邂逅了恋人尝过了爱恋滋味,最终拥有了自己的家庭和亲人。而罗喉似乎一直是一个人。
君凤卿对女儿说,多去看看你大伯吧,他一个人挺寂寞的。小姑娘懂事地说嗯我知道的,然后在个大热天里趁着学校门禁时间还没到,抱着个活物敲开了罗喉家的门。
“大伯,能帮我养它一段时间吗?它长太大了,被管理员发现,不让养了。”
君曼禄眼中含泪捧着个宠物箱。
罗喉提起箱子往里一看,瞬间眉头一拧,用少见的错愕目光在箱子里的生物和君曼禄之间穿梭。
“这不是野猪么。你是从哪里买的。”
服服帖帖地卧在箱子里的,是一头酱紫色的猪。
突出的獠牙证明这还不会是头正常的家猪。
想到自己的宝贝侄女居然饲养着头猛兽,罗喉当真感到一阵虚惊与脱力。
“学校门口的小铺上卖的,老板说这叫做荷兰猪噢。”
“荷兰猪不是老鼠吗。”
“荷兰猪……不是猪吗?”
罗喉俯视着小侄女快要哭出来的表情,抿了一下嘴。
“……荷兰猪就是猪。”
紫色的野猪就这样简单地成为了天都董事长下一个养育对象。
罗喉住在这幢豪华公寓最高层,包下公寓的天台过去只用于长时间地观景沉思。后来曼禄来了,就搭建了个温室花园。现在将野猪饲养在温室里,好吃好喝好待见,真正有向可以撞死老虎的山猪方向发展。好在这家伙虽然块头巨大,面相凶恶,但没什么声音性情也很温顺,跟忠犬一样跟在罗喉脚边,很有责任心地守在天台上站岗。
至于这个把在自己手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