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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这话,雁先生更惊奇了。
王怜花这个人,有时候的确特别像一道特别新鲜的谜题。时时品味,常常惊奇。
“打完?”雁先生笑着问他:“究竟是我太仁慈还是你太天真?”
王怜花叹了口气,道:“你们这样很不好。”
他摇了摇头,道:“若是我,便会安慰那人说——打完了,然后再开始打,这样一定比从头打到尾刺激地多。”
雁先生还未说话,巫行云便远远地拊掌大笑道:“王公子高见!在下有幸与王公子英雄所见略同。只是一见到王公子,在下总是心软的很。就算是依了王公子的要求继续打,也需在将答应王公子的东西交付之后。如此这般,王公子是否便能享受地更安心些?”
鱼先生将蓝岚方才送上来的托盘上拿了起来,很刻意地举到王怜花面前,给他看。
盘上只有两样东西。
一壶、一杯。
器物真是好器物,德化的白瓷,温润幼滑如凝脂,上等的薄胎,晶莹透亮,原以为那壶身上微粉色泽是胎色自泛,待雁先生提壶而起,将其中液体倒入杯中,才知原是壶中物艳色所映。那液体色泽纯而微红,酒香与花香相融,似是花汁蜜酿。
巫行云笑道:“断情花虽不常开,但我族人自有保存之法,即在断情花开放之时立刻采下,碾取花汁,溶入水酒之中,以便随时取用。王公子可要来一杯?”
王怜花的双眼之前,顿时浮起雾气。
许久以来,渴望而不可得的事物,竟然就在眼前,取之不费吹灰之力。
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他轻轻咬了咬双唇,道:“在下既在巫兄府上,赴什么样的宴,喝什么样的酒,自然都是凭巫兄做主。”
话说得进退自如,眼睛里的渴望却难以掩饰。
巫行云看他的神情,觉得有点满足。
方笑道:“若是像平常一样喝,未免太乏味了些。且让鱼先生和雁先生服侍王公子,用最特别的办法,来喝这杯酒。”
鱼先生和雁先生应了一声,将那“杀威棒”放回箱内,又取出新的器具来。
这新器具便无需解释。
因为这不过是两杆毛笔。
两人将笔头浸在杯中,饱蘸了那花汁酒,往王怜花手上涂抹而去。
酒液清凉,王怜花双手被打地微烫,这般一抹之下,竟突然起了一阵鸡皮疙瘩,整个人轻轻抖了一抖。
他突然这样一抖,雁先生伸手一撕,将他衣袖撕开大半!
鱼先生低喝道:“小雁!你自制些。”
说话间,他也伸手将王怜花的袖口,撩了上去。
王怜花自己倒不怎么介意。
同样是脱,撕和撩,其实也没有太大区别。
雁先生回答的话语,却好像是跟着王怜花的人,也抖了一抖。
“他……真敏感。”
每一寸肌肤,都敏感地动人心弦。肌肉以简洁舒展的依附方式,从纤巧精致的手腕,一路延伸到弧度美妙的手肘。每一个骨节的转折,都精巧地鬼斧神工。
笔头沿着手臂的线条蜿蜒而上,自阳池始,过支沟、三阳络、四渎、天井、清冷渊、消泺、臑会,结于肩髎时,袖口已挽到极处,隐隐可见利落好看的肩膀。这红色汁酒在笔锋牵引之下,走遍这少阳三焦经,竟画出个极精准的经线穴位来。那花汁未干,二人将毛笔一丢,手中银影一闪,出手如电,极迅速地朝这经线上大穴一一刺去!
原来除了那支毛笔,指间还各藏了一根银针。
阳池入四分,支沟入七分,三阳络入六分……刺穴之位置与深度,皆是又狠又准。棒击不过震慑皮肉,银针刺穴的痛楚却像是分筋错骨。王怜花方才还能呻吟出声,此时却除了呼呼喘气之外,发不出其他的任何声音。
若只是针刺之痛,也就罢了。
即使不能抬头看见,王怜花也感觉到,方才覆在手臂上的花汁,随着这针刺指势,丝丝地渗入了他的体内!
巫行云不失时机与他说笑:“我听说有一个酒鬼,有一日突发奇想,将家中好酒全都倒入大缸,裸身跃入其中。家人不解,问他为甚,此人答道,平日只有喉舌能品得酒,今日我为公平起见,让身体发肤,都享受这一妙物。王公子以为如何?”
王怜花躺在那里,无法看到他的表情。
只是巫行云在性命交关之际说的那句话,突然浮现在脑中,一字一句的鲜明。
需在它盛放之时摘下,立刻生食其蕊,便能解蛊。
这是王怜花用银针刺穴刑求他时,所要到的答案。
能够解蛊的,是断情花盛放时的花蕊,花汁也许其实并无用处。
只是现在轮到他自己处在银针过穴的剧烈痛楚中,就算有一千句咒骂的话,也无力从唇舌之间挤出来。
这真他妈的是个恶劣的玩笑,赤…裸裸的报复。
巫行云似是看透他的心思,慢吞吞地道:“虽然此断情花非彼断情花,可其中也大有妙处,王公子不妨好好体会下。”
体会?
嗯,体会。
沁凉的液体,起初甚至有些像抚慰。
之后,便起了变化。
一股莫名的热力,从手指指尖开始,在饱受蹂躏的指节处,融汇成一个又一个热流的漩涡,麻胀地无法忍受的感觉,几乎使方才敲击时刺痛的余韵,也有了一种舒畅的快意。
阳池、支沟、三阳络,自方才刺穴引导的方向,继续攀爬而上。
少阳为枢,主的是人体耳目知觉。
针炙虽止于肩髎,感觉却继续游走于四肢百骸。
也许巫行云所说的那个酒鬼的故事,的确别有深意。
不是只有入喉的酒,才能够醉人。
王怜花突然觉得自己可能有点醉。
王怜花酒量很好,从未喝醉,所以也不知道这究竟算不算醉。
熊猫儿热爱买醉,王怜花曾经很细致地向他打听喝醉酒的感受,究竟妙在何处。
熊猫儿道:“你醒着的时候,得照自己想好的样子活着。喝醉了以后,你就顾不上自己究竟是怎么活着。”
江湖人漂泊无根,随遇而安,熊猫儿说出此话并不足奇。只是王怜花是个七窍玲珑心,很认真将他这番话想了一遍之后,觉得喝醉实在是一种特别没有安全感的事。
于是他终于决定放弃喝醉一次的尝试和努力。
但对于“醉”这一陌生体验,他还是充满了好奇。
连他自己都觉得这种做法,实在有点像偷偷看了艳书,于是对□之事充满了莫名忧惧的春闺少女。
没品地可以。
现在这陌生的感受,若算是醉,却又醉得实在不太彻底。
他的头脑还是很清醒,足以审视现在这令人绝望的形势。
虽然他的身体,真的像是和醉鬼们说的一样,好像在天上飘。
真是令人无所适从的分离感。
雁先生的手里又换了一样东西。
长约六七寸,宽约七分,红木所制的板子。
雁先生得意地微笑道:“这个东西,王公子总该认识罢?”
认识地不能再认识了。
贯穿所有汉人书童噩梦的东西,戒尺。
看见这东西,巫行云的脸色,突然起了某种难言的变化。
欲言又止地道:“我好像被这东西打过手心。雁先生,你倒是把它收得很好。”
雁先生毫无所觉,自顾自地道:“王公子是个汉人,用这个东西,一定比用普通的板子要有趣地多。”
他说话的时候,鱼先生十分温柔地解开了王怜花的衣襟。
非常意外地看见,一条盘踞在胸口的那条疤痕。
与周围白皙肌肤格格不入的深褐颜色,痕迹深刻,几乎可以想象地到原先杀器刺入时,皮肉翻卷,惨不忍睹的模样。
除此之外,他真是长得哪里都美好。
雁先生自然也看见了,不免觉得有一点失望。
充满恶意地用手中戒尺戳了戳那条伤疤。
王怜花突然一怔,毫无意义地往后缩了一缩。
这个动作无来由地激怒了雁先生。
手中戒尺瞬间挥下,狠狠落在胸侧白皙的肌肤上。
留下鲜明的红色印记。
红。
不知为何,这样的颜色出现在他身上,总是尤其触目惊心。
苍白的脸颊上,泛起奇怪的红晕。
淡色的嘴唇,突然艳丽到令人心惊。
变了的,却不仅是色。
所谓声色,有色无声,怎么够。
这样毫不留情的击打,按理说比之前有所节制的敲骨扎穴,都要痛上很多。
可这回从王怜花嘴唇里溢出的,不再是痛呼,而更像是迷醉般的呻吟。
声色都是诱。
(五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