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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外史同人]桃花番外镜花by映日孤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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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岚的脸,就像在七月的夏夜,突然被冻僵。
  巫行云的声音,冷得像冰。
  “小蓝,难道你真的背叛我?”
  听了这话,蓝岚立刻就动了。
  蓝岚的武功如何?。
  恐怕是除了徐常秀之外,在场的人中最差的一个
  可他竟然以一种发狂般的势头,扑向了沈浪!。
  对于沈浪来说,他作为武器的尖利手指,不过就像撒泼的猫儿的爪子。沈浪也并不想伤害他,只是伸出没有执剑的那只手,轻轻一牵,就搭住了他的脉门。
  但对付一个人发狂的人,总是应该耗费十分的心神。沈浪从不轻敌。
  王怜花在旁边落井下石地笑:“蓝小倌,你还真是怕你家主人。难道一个男人做婊…子,还能做出习惯来?”
  对别人说毒辣的话,是他的一大爱好。
  忽闻暗器破空之声。
  王怜花随手一挥,便将那几点寒光尽数收入袖中,犹自笑道:“巫兄,你们主仆配合地可真天衣无缝。”
  巫行云远远的笑:“王公子,你这句夸奖,我和小蓝的确领之无愧。”
  他的笑声里,竟然有几分得意。
  王怜花听了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这时,身后有人叫了他一声。
  “王公子。”
  是徐常秀的声音。
  。
  “不要回头!怜花!”
  是沈浪急促的叫声。
  可惜王怜花已经回过了头。
  转头只需一瞬。
  王怜花首先看见的,是一片树叶。
  从徐常秀的身上飘下。
  据说苗人最喜吹木叶,巫行云施萤蛊之时,也许吹的便是此物?。
  除了微卷成筒状之外,这片叶子似乎和别的叶子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在树叶飘飞的时候,容易教人忽略。
  弹开徐常秀的穴道之后,它就掉在了地上,像其他任何一片普通的落叶。
  却有一滴鲜血正好滴落在上面,为它做了注解。
  方才握在徐常秀手中的匕首,现在就插在他的胸膛之上。
  徐常秀叹了口气,道:“像我这样的废物,连杀死自己,居然都要别人帮忙。”
  他环顾了一下四周,脸上露出了一抹快意的微笑,然后就倒了下去。
  倒在地上的时候,他努力伸手抓住了小梨已经冰凉的手,觉得心满意足,就闭上了眼睛。
  “再见,王公子。再见,沈大侠。再见,所谓江湖。”
  那是只有他自己才能听见的,最后一句话。
  。
  王怜花这时候,已经倒了下去。
  沈浪迅速地推开了蓝岚,回身揽住了他。
  巫行云远远地笑道:“沈大侠,我们是否还得重新打一场?”
  沈浪淡淡地道:“你还是先问问,林女侠她们肯不肯?”
  他一只手揽着王怜花,另一只手中的剑,却还是稳定地可怕。
  林红莲大笑道:“巫族长肯,我会有什么不肯!”
  她话这样说,人却不动,显是忌惮沈浪,等着他与巫行云再斗之后,坐收渔翁之利。
  见此情景,巫行云只得叹道:“好好好,下回罢,后会有期。”
  他大摇大摆地走过去,牵了一匹马,想起什么似的,转头对蓝岚道:“小蓝,要不你和我同乘一匹?”
  蓝岚二话没说,走过去服侍他上了马,自己也跃了上去。
  林红莲哪肯吃亏,也有样学样地牵了一匹,和林镜花一起坐了上去。
  眼看着他们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之中,沈浪这才收了剑,轻轻地对怀中的王怜花道:“他们走了。”
  王怜花的身体,突然起了一阵异常的痉挛。
  带着一股极大的力量,猛地从沈浪的怀里跌了下去,撞向地面。
  然后开始了一场令沈浪永生难忘的翻滚。
  。
  翻滚,这原本是多么不适合王怜花的一种姿态。

(三十八)
  徐常秀的伤口,在左胸肋下三分。
  好熟悉的地方,离心脏好近。
  王怜花摸向自己的胸口,曾经有一个伤口的地方。
  差一点,就死在这里。
  那次的伤留下来一个深深的疤痕。
  疤痕的样子自然好看不到哪里去,就像是一条褐色的虫子,与周围白皙细致的肌肤一对比,显得分外可怖。
  王怜花想了很多可行的办法打算去掉那个疤痕,却被沈浪嘲笑说:“这样爱漂亮,没有男子气概哦。”
  一时之气,王怜花放出话来,要留着它,以论证自己的男子气概。
  后来,他发现很奇怪的事,就是沈浪似乎特别喜欢这个疤痕。欢爱的时候,总是充满爱怜地亲吻这个他全身上下最不好看的地方。一阵思索之后,王怜花非常忿恨地觉得沈浪之前的嘲笑绝对是一个阴谋,于是就去就质问沈浪。
  他这样一问,沈浪的第一个动作是拉开他的衣服朝那个地方吻下去,第二个动作是拉开自己的衣服。
  青天白日刚吃饱饭,不像沈浪的作风。于是他屏声敛气,等待沈浪有下一步出人意表的举动。
  没想到沈浪吻完了那里,开始吻他的嘴唇,然后吻其他一切可以吻的地方,吻得他飘飘欲仙已经把此事抛诸脑后的时候,沈浪握起他的手,放在自己肩下某处。
  手指触到微微凸起不平的皮肤,那是沈浪的疤痕。
  是他的刀,所留下的疤痕。
  “我们各中了一刀,没有意外的话都应该已经死了。”沈浪伏在他耳边低低地说:“所以现在你的命是我的,我的命也是你的,这就是证据。”
  说这样深情的话,手还在做淫…荡的事。连人带命,哪个不是他的。
  那天沈浪做得很激烈,做得王怜花最后觉得自己快要死掉了。
  爱。
  死。
  爱与死的距离,为什么总是这样近。
  只选一个,都不行。
  徐常秀倒下的动作很慢,慢得简直就像故意给他看清楚的一样。
  简直就像……看见自己。
  那把刀,曾经从他自己的这个地方刺入。
  薄而冷的刀锋,切开皮肉肌理的声音和触感,都这样清晰。
  还有那双充满仇恨的眼睛,离他这样近。
  王怜花已习惯了看别人那样的眼神,仇恨是弱者常有的情绪。
  可是那眼睛里除了恨意,居然还有胜利的得意,而他竟然无力反击。
  眼神是另一把刀,同时刺进胸膛。
  冷汗从他的额头冒出来,耳边的嗡嗡声越来越大,双眼顿时模糊。
  眼前那些人的身形,就像是巨大的黑影一般铺天盖地压下。
  痛是最鲜明的感觉。
  王怜花除了怕死,最怕的就是痛。
  但痛总比死好一点,所以只得忍耐。
  忍无可忍,幸好有沈浪在。
  若是沈浪的手不是这样稳定有力地揽住他的身躯,他一定会无法控制地在地上痛苦翻滚,不可收拾。
  因为有沈浪,所以可以紧咬双唇,忍耐片刻的痛苦。
  若不是沈浪的手不是在告知他人已离去的同时放开,他也许会因情绪的顿时释放而咬断自己的舌头,发出与痛感一样尖锐的嘶吼。
  痛苦若是不能释放,岂不引人发狂,沈浪就是什么都知道。
  除了沈浪,还有谁能够这样及时且恰到好处。
  身体接触地面的一瞬间,他闻到潮湿的泥土气息,树叶与青草的味道,和浑浊的血腥气搅合在一起,简直就要呕吐。
  胸口裂开般的痛楚却撕扯着他,进退不得。
  与他那日从崖上滚下来的时候感知的一切,一模一样。
  这个时候,王怜花甚至恨不得那把刀,是真的□自己的身体里面。
  然后,就可以因为身体的无法负荷而昏迷过去来逃避。
  可惜痛虽是他的痛,血却不是他的血。
  所以不会死掉,不能昏迷,清醒地受着。
  。
  王怜花又爱干净又爱漂亮。
  衣衫总是打理得很整齐,好衬托他的气质风华。
  头发总是梳得很细致,可与他俊秀的面孔相得益彰。
  连指甲都修得很圆润,才配得上他优美纤长的手指。
  可这更深露重的时分,鲜衣怒马、顾盼风流的洛阳公子王怜花,居然在这潮湿粘腻的地上打滚!
  原以为红色的衣衫上的是血凝固的痕迹,细看却是斑斑驳驳的泥土。连莹白如玉的脸颊,都沾上了黑褐色的痕迹。秀美的五官因无法承受的痛楚而扭曲,又凄惨又可怜。
  如果知道苦难什么时候结束,也许会不那么难忍。
  可是谁都不知道,何时会结束。
  王怜花翻滚的越发激烈,口中的呼喊一声比一声更响,一声比一声更惨。
  看着情人如此形状,是不是连自己都会发疯?。
  沈浪却只是默默地在他身旁蹲了下来,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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