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郁大哥,你刚才说你是梁山义士险道神郁保四的后代?可我记得郁保四不是使狼牙棒啊,应该是使开山斧的,我看阁下的身手,远非一般的高手可比的,甚至胜过你的祖上,真是青出蓝而胜于蓝啊。”
“这位大人,您能出手援救素不相识的乡民,大勇不胜感激!之前多有冒犯,还请海涵,”郁大勇看到桌上被吃得差不多了才停下了嘴,“小人自幼臂力过人,家父授予家传功夫并让我拜师天机老人,但大勇天资愚钝,只学到些皮毛就被师父劝下山,说以我的资质,已经练到极致了。归乡后发现父母都不在人世了,除了打斗我什么都不会,我不愿依附豪绅,又不愿跟那些杀人越货的强盗为伍,只好就近做些劫富济贫的勾当。”
“天机老人!”又是他~~~一定要拜会下~~~不过当前~~
怀恩抬起头望着一脸感激的郁大勇和一脸不屑的刘小姐。
嗯,这两个应该是很不错的手下。
第二十一章 我们就是官
“大人,这是黄县令托我带给您的,”一手下端上一箱白银。
“哪个黄县令啊~~~”怀恩打着哈欠留着眼泪还没完全清醒,因为他昨天谈到深夜才将郁,刘二人招致麾下,睡眠严重不足连脑子转的都慢了几圈。
那个手下满脸堆笑:“就是昨天挨你教训的那个啊。”
“哦,”怀恩想起了昨天那个跌跌撞撞走出去的身影,“拿下去,分给弟兄们吧。”
“啊?这可是上千两银子啊!”那人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
“啰嗦,跟着大人我就别这么多废话!叫你们拿着就拿着!分得匀点,我就不计较你私下收他好处的事了,叫那个黄县令好自为之!”怀恩说完白了他一眼。
那人一怔,随后匆匆谢恩下去,差点撞到门框。
有了郁大勇以后,行军防护方面的事怀恩就不用操心了。而刘家大小姐虽仍有几分记恨一棍之仇,但她很欣赏怀恩为民做主又驾驭自如的做派,加上她本身就早想出去见见世面,所以甘愿留下处理队伍的后勤事务。
这天中午,他正在客栈里小睡,突然听到外边吵吵嚷嚷很是喧闹。本来以为是有人喝醉了在发酒疯,想着一会儿就会安静下来,谁曾想外边越闹动静越大,怀恩以被捂头都不管用。他的火蹭的一下子就上来了,翻身下床去看看谁这么没教养。
庭院里,只见两个黑大汉打成一团,一个使六角钝菱百斤铁棒,一个使七十斤金刚刺狼牙棒。一个一棍扫去是雷霆万钧,一个一招施来是翻江倒海,郁大勇的速度略占上风,但来者的力气却明显比他高出一截,一棍扫去,虽被大勇避开,但身后院墙砰然倒塌。郁大勇也较上了劲,他见自己力气不占上风,就不再用棍术中的扫法,改之以狼牙棍当枪,“点,挑,戳,刺”使得来者的攻击受到很大牵制;两人打的是火星四溅平分秋色旗鼓相当不相伯仲!谁也不让谁,却是谁也伤不了谁,怀恩一声断喝“住手!“两人从战团中撤出。再看跟郁大勇斗得难解难分之人,不是大师兄大蟒是谁?!”
“大蟒!”怀恩冲上前去紧紧地抱住他依旧宽阔强健的臂膀~~他还记得在多年前的那个绝望的雨夜,是他用这强壮的臂膀将烂泥中的他拉起!“你总算来了!”
“少爷!”大蟒七尺铁汉居然抽噎起来:“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那。”
当晚,怀恩与大蟒,郁大勇二人在驻扎的小镇上唯一一个酒店里把酒言欢,怀恩与大蟒是久别重逢分外欣喜,大蟒与郁大勇是旗鼓相当惺惺相惜,推杯论盏,酒意正酣之际,突然酒店的大门被踹开了。一帮辔头散发,穿青衫的人闯了进来。
店小二见状连忙迎上前去:“客官,今晚我们店被人包了~~。”
话还没说完,脸上挨了重重一巴掌:“我们百圣门要去的地方,谁也拦不了!”
大蟒低声说:“少爷,要我搞定他们?”
“不急,看看。”怀恩头也不抬,若干年的大漠风沙洗礼,怀恩行事已经颇为沉稳。他再也不是那个一点就着,一碰就碎的败家子了。
一个颇为壮实的百圣门教众瞅了他们一眼,:“不想死的滚!本门长老今晚要下榻此处!”
“那个长老啊?”大蟒接过话茬,“你们百圣教不是在宁夏一带吗?怎么跑这里来了?”
“少废话!快滚!”一个年轻的门徒想过来掀桌子,被带队的一个年长的头目给拦住了。
只见他一拱手:“不知有官家在此,叨扰了。”
怀恩微微一笑:“眼力不错啊,你是怎么知道的?”
“穷乡僻壤,怎么会有位穿官靴的公子那~~。”那年长者话锋一转:“几位官差,看您的官靴样式不俗应该是京城定做的,一般地方官都不大敢穿,我们百圣门无意冒犯,只是我们长老约了天理教的人,一会可能会发生一些争执,怕无意伤到诸位,我们可担当不起啊。还请~~。”
怀恩站起身来,“哦!是这样,那~我们就不围观了,江湖事自有江湖的了断。咱们走!”
大蟒,郁大勇二人没好气的瞪了那几个小卒子一眼,也站起身来。
当走过他们身边的时候,小卒子们才发现自己的个头居然只能挨到郁大勇和大蟒两人的胸口,不禁长舒一口气,暗自庆幸刚才没有动手。
他们三人刚出门口,那位忧心忡忡百圣门的长老就带着一大帮门徒进去了。
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愿回去,最后相视一笑,索性在对面的小面摊坐下,没办法,人都有好奇心。
过了一会而,郁大勇轻轻说了句:“有人从房顶走了!”
怀恩,大蟒二人望去,只瞧见一个模糊地红色的影子一闪而逝,消失在茫茫夜空。
“老板~再来一碗。”怀恩突然一个饱嗝上来,发现自己已经吃了三碗了。
“少爷,怎么样?”
“恩,面细而有劲,口感好,配上酸辣肉末酱料,比酒店里的山珍海味还好吃。”
“不是说面,我是说,咱们进去瞅瞅怎么样?怎么半天没动静了?”大蟒说罢也开始吃第三碗。
你们进去吧,我吃太饱了,走不动了,得缓缓。郁大勇竟吃了六碗!
又等了一会酒店里还是鸦雀无声,怀恩按耐不住了,拽起大蟒去看个究竟。
酒店里一共是四十九人,包括老板,伙计,和百圣门四十六人。全死了。
他们死相很古怪,并没有大的伤痕,但全身布满了暗红色的斑点。死前他们似乎并没有太大痛苦,神态很安然。如果不是人数太多东倒西歪,很容易会被误认为喝醉了。
这时有食客进店,看到满地尸体一地鸡毛大呼:“杀人了!!杀人啦!快报官啊!!啊?你们是什么人?”
怀恩站起身来,看了他一眼:“我们就是官。”
第二十二章 血乌鸦
夜已深。
一个火红的身影在琼台高楼上跳跃穿梭,最后他像一只红色的大鸟一样高高跃起划过夜空。
突然,他停下来。
已经到了荒郊野外的一处乱坟岗。旧时穷人死的时候买不起棺木,也没有地方下葬,只好在荒郊野外胡乱埋葬。有一种说法是穷人住在一起互相照应,死在一起在地府也能共度苦难不受恶鬼欺负。所以乱坟岗的规模越来越大,死人越来越多,埋得浅的有时候被野狗从地下拖出来咬食。残肢断臂到处都是,所以说乱坟岗一般不会有闲杂人等晃悠。
“阁下跟了我一路辛苦了,不想出来聊聊吗?”红衣人回过身来。
阴影中一个身材纤细的男子慢慢的露出了自己的脸。他的头发黑白相间,瘦瘦的脸拥有刀削似地菱角,一条吓人的刀疤从额头劈至鼻梁,伤痕中间那只眼睛居然还健在真是幸运。他身穿黑色细鳞甲,左手持一把形状奇特的弯刀,右手持一把造型古朴的长剑,刀尖与剑尖都在诡异的,悄悄地颤抖着。
“原来是索命鬼冷赛~~~百鬼门的好手们总算出来了,不再派些老弱病残来送死了呀。”红衣人似乎有些兴奋,他也亮出了自己的兵器:一把极短的弯钩匕首!
“是百圣门。”索命鬼冷赛把一个口袋扔在地上。“来吧,红乌鸦,我早想跟你打了!!可惜你们天理教对我们百圣门一直秋毫无犯,现在我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结果你了!”
他的一刀一剑在江湖上盛名已久,但谁都只是闻其名,领教过他刀剑合击威力的人都没能活下来,他也未曾轻易出手过。
冷赛出招攻向红乌鸦,大多以刀为主,出刀的速度与角度都极其刁钻,出刀的力道也很大,很多人就是被他瘦弱的身躯给骗了,当了枉死鬼。他的腕力非一般人可比,加上他出刀发力的招式很特别,几乎是将整个身体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