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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前所未闻的故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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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入一条引流的橡皮管。人们这时才发现,王稼祥濒于死亡的原因是腐烂的管子造成伤口感染。管子拔掉了,伤口进行了处理,他的烧也退了,生命得救了。
  后来,王稼祥很快被送往莫斯科治疗。苏联医生花了半年时间才使他的伤口愈合,并使他基本上康复。他们曾设法使他的体重增到一百三十二磅,但未成功。后来他在苏联接替要回国的康生,担任了中国驻共产国际的代表。
  毛虽然找到了家,但斗争并未完结,同敌人的斗争,红军队伍内部那种随意发动、有饽常理的斗争都不会完结。但是,就在这片沟壑遍布,河流干涸,狂风怒号,红沙飞扬的黄土高原上,毛和共产党将深深地扎下根来。他们在陕北安了家、不是只呆一周、一月或—年,而是住许多年。毛在吴起镇只停留了三天,随后即前往瓦窑堡。在那里,住到一九三六年初;然后去保安,在那里直住到一九三七年一月十日。这十年是革命的酝酿时期(这是革命孕育成熟的十年)。
  毛尚未完成聚集力量的任务。现在,他只有自己的一方面军残部和争吵不休的二十五军、二十六军和二十七军。但是,他预料队伍将迅速扩大。不久,由贺龙和肖克率领的二方面军,由难驾驭的张国焘率领的四方面军,以及编入四方面军的毛自己的那些部队,还有朱德和刘伯承等指挥员都将前来会合。毛对此深信不疑。
  在瓦窑堡的新窑洞里,他诗兴油然而生。他把一张木凳拉到松木桌旁,让警卫员点上煤油灯,这盏灯从红军跨过于都河上的浮桥之日起一直陪伴着他,他从锡制文具盒里取出砚台,研好墨,用驼毫小楷笔蘸了一下墨汁,开始在一张宣纸上写起来,诗句一气呵成: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
  五岭逶迤腾细浪,……
  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
  二万五千里的长征结束了。究竟牺牲了多少人,永远也搞不清楚。长征开始时,有八万六千人,长征结束时只剩下不足六千 人,但这并不能说明问题。征途中。红军不断招募新兵、充实力量。那些“损失”的人也并非全都牺牲了,有不少人脱队逃跑了。
  计算数字并没有多大意思。这是用热血和勇气谱写的史诗,是胜利和失败的史诗,是沮丧和憧憬的史诗。这种传奇式的牺牲和坚韧不拔的精神是中国革命赖以成功的基础。
  中国革命将从这些奋斗牺牲的传奇故事中汲取无尽的力量。
  第二十八章 生死与共
  假如说在红军的队伍里也有一对生死朋友,那么,这对朋友无疑就是二十六岁的六军团司令员、身材修长的肖克和三十六岁的二军团司令员、相貌英俊的贺龙了。
  一九三四年十月二十二日,这两位将领在贵州东北部靠近黔、川、湘、鄂交界“四角”处的印江县木黄镇会师。四天之后,他们进入四川,在南腰界举行了庆功宴。
  六军团和二军团在这里正式合并组成了后来的第二方面军。也正是在这里,肖克和贺龙开始了他们之间密切而持久的合作。
  任弼时政委在向部队宣读红军最高司令部的贺电时,场面热烈感人。在这深山荒野之中,肖克和贺龙根本无从知道,给他们拍贺电的红军司令部已经在长征的路上走了十天了。
  肖克和贺龙的会合,丝毫没有象毛泽东和张国焘的会面一样引起那种病态的猜忌。肖克在五十年之后回忆道:“我们和贺龙会师的时候都特别高兴。我们需要他,他也同样需要我们。”
  一九八二年,肖克赋诗纪念那次会师。一九八四年,肖克向一位来访的客人背诵了这首待,当时他正在研究一张铺在地板上的长征路线图,他从地上爬了起来:“…………”
  八千健儿挥戈东向,沅澧涌狂飙燎原,…………
  抚今追昔怀梵净山。
  贺龙和肖克曾经在一九二七年南昌起义时见过面。现在,他们要生死与共了。在长征前,他们分别和蹇姓姐妹二人(姐姐蹇先任、妹妹蹇先佛)结婚、而且不久每人都有了一个孩子,贺龙的是个女孩,肖克的是男孩。
  贺龙在南腰界发表了重要讲话。他说,他们没有真正的根据地。现在、他们必须依靠三样东西:他们的腿、嘴和枪。余秋里那时二十岁,是军校分队的负责人,已有了五年军龄,参军前是个赤贫农民。他解释道,贺龙的意思是说,他们必须继续前进,用宣传来争取群众,用枪杆来阻止敌人。——余秋里认为这是—个非常重要的讲话。
  当肖克和贺龙一九三四年秋在四省交界的地方会师时,贺龙只有一小块没有明确界限的根据地,六十英里长,三十英里宽,有十万人口。巴掌大的一块地方,根本不足以养活一支军队。这是贺龙从前常到的地方,头一年的大部分时间贺龙和肖克都是在这个地区活动的。贺龙一八九六年生于靠近“四角”之地的桑植县洪家关村一个贫农家里,排行者三,上有两个姐姐,下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大姐贺英练过武,领导着一支游击队,后来被国民党杀害了。父亲是个裁缝。家里人把希望寄托在贺龙身上,希望他能振兴家业。
  贺龙十岁的时候,曾跋涉近三百英里,买了一百匹马,在回家的路上又把这些马卖掉,而居然没有被盗。他念过小学,种过一年地,还开过客店,这一切使他联想到穷人的生活。在一位名叫陈图南的教师——孙中山的追随者的影响下,贺龙也报名参加了孙中山的革命。贺清楚地记得,“我不仅仅是签上了名字,而且还按了手印。”
  一九一六年旧历二月十六日,贺龙发起了他的第一次革命行动。他带领一伙农民,手持菜刀,袭击并捣毁了盐税局,缴获了一些枪支,逮住了税务官,并砍了他的脑袋。
  贺龙识字不多,但会写自己的名字。他下达命令的时候,总是把自己的名字写在战士的左手上。战士回到自己的连队,背诵完命令,就举起左手,出示贺龙的亲笔签名。一九二七年南昌起义失败后,贺龙开始自学读书写字,他几乎全凭记忆,每学一篇课文,就反复诵读,直到学会了里面所有的字为止。
  贺龙曾对他的同事谈到自己的人生哲学:“我相信运气,你不能阻挡它,既不能把运气关在门外,也不能插上门不让它进来。只要有运气,总是会走运的。
  他从来不讲究礼节。长征中,他要么打赤脚,要么穿草鞋,脚上总裂着大口子。一九二五年,北京的军阀封他为警备司令,还给了他一套漂亮的军装——镶着金边,缀着金扣,肩章上镶着用金子和钻石做的军衔,还佩有漂亮的黄色绶带。他穿着这套军装照了像,后来给他的革命同志们看照片,并开玩笑说:“瞧我的鬼军装!”(“文化大革命”中,这被说成是暴露了他的“军阀思想”。)
  蒋介石一直试图把贺龙争取过去。他派贺龙的一位旧友试图劝说贺龙回到国民党里来。贺龙把那人臭骂一顿,并枪毙了他。( 这在“文化革命”中也成了他的一条罪状——里通国民党。 )与此同时,蒋要把贺龙家的人斩尽杀绝。国民党杀了贺家一百个人,其中包括他的三个姐妹和一个弟弟。
  这真是一个不可思议的结合——贺龙是个老革命,肖克比他年轻十岁,是截然不同的另一类型。贺龙豪放爽朗,留着小胡子。他说,开始留胡子的时候只有地主军阀才留胡子。他不相信为什么农民就不能有胡子。海伦·斯诺把贺龙称为洛钦瓦。(英国作家司各脱小说中的主人公、一位农民英雄——译者注)
  贺龙喜欢和他的政委关向应下棋。谁输了,就得把胡子剃掉。虽然这种事不常发生,但有时贺龙的胡子确也不见了。
  贺龙手拿菜刀、揭竿造反的时候,肖克还是一个八岁的小学生。肖克领导六军团还显得太年轻,但是他办事准确,原则性强,胸有成竹。他说自己出生于一个贫穷的“小知识分子”家庭。实际上,他的父亲是个破落乡绅家里的秀才。肖克于一九零八年八月出生于湖南的五岭地区,他勤奋好学,是个优秀的诗人。他身材细瘦,脸上长满雀斑,小时候一场病使他的头发几乎全掉光了。他于一九二七年进入黄埔军校。他告诉海伦·斯诺,他的一个兄长“因和士匪有来往”而被处决了。
  这两个人互相补充——贺龙性格开朗,走在街上总要吸引很多人,他还是个出色的演说家;肖克为人则比较内向,有点好为人师。但是他象所有勤奋而认真的人一样,总要寻根究底地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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