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呵呵,大傻瓜,我也根本没有爱过你,你也是傻的不得了啊。呵呵呵呵呵……”
转身,两个人背对背走着,彼此大笑,他们真的在笑,而且笑的是那样的纯真,笑的是那样的烂漫,可是笑到最后,把眼泪、也、笑出来了……
凌风慢慢的走着,沁丽也慢慢的走着,1米、3米、5米、10米,脚步也随之更加的沉重,直到两人彼此看不见对方的身影,也依然没有停下。
不知这样过了多久,当太阳也要落山的时候,凌风还是那样走着,一步,一步,一步……
夕阳西下,一个不倒翁般的身体摇摇晃晃的走在路边,身后滴着血,他的影子的被拉的很长,很长……
第零零二章 命运轮回
随着夕阳最后一点余光的消失,夜色降临了,路边卖羊肉串的饭馆一家挨着一家,浓浓的烟雾夹杂着没有一点羊肉味道的气体迎风飘散,生生不息。
一个男人晃晃悠悠的走进其中的一家小饭馆,四处看了一下,找到一处角落,走过去,身体重重的向板凳压了下去:
“拿一捆雪花啤酒,再帮我倒点茶水。”
周围的客人都把目光投向了这个奇怪的男人身上,看着他满身的鲜血,纷纷议论起来,有人竟然还报了警,也是啊,大晚上的,一个形迹可疑的人出来买醉,何况身上又满是鲜红的血液,任谁都会在心底揣摩一番。
“不好意思啊,木个了,都卖完咧,你到别的念看看吧。”老板走过来,操着一口地道的山东话说着,眉头紧皱,没有多说些什么,就往柜台走去,脚步很急,急的差点被自家的门槛绊倒。
男人站起身来,向柜台追去,来到柜台前,肩膀撑在旁边的墙上,身体一颤一颤,看的出来,那背后的伤口给身体带来的剧烈疼痛感让他难以忍受,他微微抬起头,老板这才看到他的脸庞,清秀却又颓废:
“兄弟啊,真是卖的滴木个了。”
老板的额头上出现了明显的汗珠,心里想着:
“要是卖给他,他喝完酒万一惹点事,就要连累自己了,要是不卖给他,真怕这个瘟神把自己店砸了,这个店可是我全部的家当,撑着一家好几口的生活来源啊。哎~~~~怎么着啊……”
男人用手把盖在眼前的头发分开,露出了一双忧郁的眸子,对,这个男人就是凌风,他并没有向和沁丽约定好的那样,自己去医院,而是又选择了出来……
我想,在此时此刻,他需要的不是药物,也不是谁的怀抱,他需要的只是酒,只是暂时的遗忘,的确,药物可以治好身上的伤口,却永远也治不了那颗已经被爱情撕裂的心。
凌风用他那忧郁的,让人发冷的眼睛直视着老板,他明白了老板是怕自己给他惹麻烦,所以不敢卖给他,凌风低下头,无奈的苦笑了一下,说道:
“麻烦给我一捆雪花啤酒,带走。”
凌风见老板迟迟没有没有反应,便加大了嗓门重复的说了一遍:
“麻烦给我一捆雪花啤酒!带走!!”
老板这才回过神来,身体一愣,见此形势,一直紧皱的眉头终于松开了,赶紧说道:
“昂,你等着,俺去给你拿。”
老板跑进厨房,很快就提出来了一捆啤酒,急忙递给凌风,心里想着:
“今们真是挫啊,哪里来的这么个瘟神!!!”
四周的客人一直都把目光聚集在凌风的身上,看着他的一举一动,刚才还议论纷纷的他们,现在却没有一个人敢说话,甚至连喘气的声音都很小,虽然他们知道面前的这个男人是怎么回事,很明显的已经快不行了,但他给人带来的是一种窒息感,一种阴霾感。
凌风在身上四处摸索着钱包,找了好一会儿,才从衣服中间的夹层中拿出来,原来是破了一个洞,这一点事情,却让凌风想起了以前,以前一直都是沁丽给他偷偷的补衣服,因为凌风有一个毛病,他总是喜欢把上衣里面的口袋剪开,他说口袋太小,装不了太多东西,剪开了东西就能一直滑到衣服的底部,而沁丽总是会说他哪里来的那么多东西,就给他偷偷的缝起来,他们就这样一直反反复复,从来都不觉得乏味。
“白了,小兄弟,不用拿钱咧。”老板用手拍在凌风的肩膀上,这才让凌风回过神来。
凌风打开钱包,打开的瞬间,身体突然更加剧烈的颤抖起来,仔细一看,在他的钱包里放着一幅画,应该是沁丽画的吧,里边画的是:两个人牵着手,穿着情侣装,各自的无名指上戴着一枚干枯的已经发黄了的草戒指,虽然已经干枯了,但那爱情的光芒使它们很耀眼,男孩画的很帅,他面带腼腆的笑容看着女孩,女孩也很漂亮,看上去他们是那样的天真,那样的无忧无虑,在画的底部还写着一串文字:
“牵牵手,一直陪你走,勇敢爱,永远不放手,我始终都相信,不管是世界选择抛弃了我,还是我选择抛弃了世界,我的身边也都还有你,爱你的笨蛋。”
凌风拼命地抑制自己的情绪,但最终还是被人类那可怕的七情六欲打败了,毕竟从他们恋爱到现在已经有10多个年头了。
凌风扔下钱,没有理会老板,提着啤酒走出了饭馆,继续在路边瞎逛游,与其说他是在瞎逛游,不如说它是在探寻曾经的回忆,这是从他知道沁丽要和别人结婚的消息后,最经常做的事。从那时的中学走到那时沁丽的家,从那时的饭馆走到那时的电影院……凌风游过了一条又一条路,荡过了一家又一家店……
其实什么都没有了,学校被拆了,饭馆被拆了,电影院也被拆了,代替他们的是几十米高的高楼大厦,凌风明明知道曾经的东西已经不复存在了,却还是固执的来找寻属于他们的记忆,以至于一直留恋,甚至留恋的留恋忘返……
就这样,凌风走了很久,很久,才回家,回到家的时候,他手里已经没有了酒,看着现在弱不禁风的他,比刚才更是虚弱了很多,连支撑自己站起来的力气都快没有了,他的脸色苍白如面,看起来应该是失血过多的缘故。拿出钥匙,对着锁口插了好几次,都没有成功,凌风放弃了,依偎在门上。
没过多久,邻居的大妈上完夜班回家,发现已经奄奄一息的凌风,急忙的叫醒他,看着他手中紧握的钥匙,不容说二话,一把就夺过来,打开门,把凌风搀扶了进去,刚拿出手机要叫救护车,凌风又在这时醒了,几番喧嚣之后,硬把邻居大妈赶出了门外。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门外的邻居大妈不停地敲打着房门,凌风把门锁上,径直的走进浴室,关上浴室的门,想去给浴缸里放点水洗个澡,脚一滑,一头栽了进去,凌风现在全身上下真的是没有一丝力气,便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躺在了浴缸里,从口袋拿出了那枚草戒指,戴在手上,看着看着,眼泪就像那冲破大坝的海浪一样涌出。伸手去打开水龙头的开关,水流了出来,慢慢的没过了他的身体,水被他的血迅速染成了红色,凌风安然的闭上眼,再次回忆起他们的从前。回忆着他们曾经意外的相遇,回忆着他们春天时幸福洋溢的一起看电影,回忆着他们夏天时大汗淋漓的一起吃冰激凌,回忆着他们秋天时克服恐高的一起坐摩天轮,回忆着他们冬天时不顾寒冷的一起堆雪人,回忆着他们一起看过的流星,回忆着他们一起收养的小狗,回忆着他们一起……回忆着……回忆着……还有在荒地里他们一起编的草戒指……
渐渐地,凌风撑不住,他终于到了极限,慢慢昏睡过去……
许久之后
“呼~~~呼~~~~~好难受。”凌风感觉呼吸困难,五官紧紧地挤在一起,痛苦的呻吟着:“呃…………………………”
“我这是在哪里啊?”凌风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环看一下四周,却什么都没有发现,只有一条幽森的不知要通往何方的路,凌风站起身来,感觉不到一丝痛楚,看看衣服,依然有血的痕迹,没有多想,小心翼翼的往前摸索着。
路的两边开满了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花朵,炫彩艳丽,凌风慢慢的走着,走了很久,看到了一个很大的门,里面阴森森的,来到门前边,凌风止住了脚步,没过多久,凌风便走了进去,他觉得只有这一条路,不走也不行,只能硬着头皮走下去了。
走进门口,凌风的眼前又是另外一番景象,看到前边不远处排了很长的队,凌风有些疑惑,步履蹒跚的走过去:
“为什么会有位老婆婆在分汤呢?”
凌风从前边认那人的背后拍了他肩膀一下,小声的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