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见鬼现场回头看身后-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张勋复辟,昭告天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把原本在中国通用的银元(银元上有袁世凯的,行话叫“袁大头”,有孙中山的,行话叫“孙小头”。)给取消掉了,这钱不能使用,“前朝”的印记太重,不利于民众对清王朝的认可度,怎么办?取消也不现实,民国的银元说到底是真金白银打造的,有一定的含金量,你说作废,还真作废不了。张勋为了敛财,就异想天开的想出了用前朝的铜钱来替代银元。什么意思呢?宣统皇帝重新即位,那就得用宣统皇帝时期的钱币,大家都懂的,就是那“宣统元宝”,这玩意用铜打造,含金量远不如银元,你让老百姓用银元兑换铜钱?傻子才会这么做呢!张勋为了达到敛财、震慑的目的,就开始强行推行,用使用银元者——杀!

    那当时全中国就风声鹤唳啦!民间不敢用银元。但不用也不方便呀,买卖交易还是有必要的呀,买菜、买衣还好,老百姓大都能以物易物,你给我两斤菜,我给你一两大米,这还能勉强做到!但商人之间的大宗买卖,就不是两斤菜、一两大米的事情了,我要买块地、我要开个商铺,怎么办?这些难不倒商人们,文书定好,我不急着当面交易,保不齐被眼线看到了,立即杀人灭口,所有的钱财还要被充公,风险太大,不值当。定好文书后,我私下交易,把银元指定放到一个双方认可的地方,等安全的时候,确定没有眼线的时候,你去拿就是了!这个就是所谓“暗箱操作”的历史来源!(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qdread微信公众号!)(未完待续) 



第298章 灵异档案之S病毒(13)

    顾成通,是当时坞熙首屈一指的富商,靠倒腾粮食起家,毕竟,坞熙是中国的鱼米之乡,物产丰饶,一直是中国最为依赖的“粮仓”。清朝明君康熙帝深谙这个道理:平三藩,收台湾,征讨葛尔丹,一切的重点在于江南,江南不能乱,它是我纳税,收粮的重地。因此,从清朝开始,江南之地的资本业就极为的繁荣。顾成通的发家致富,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江南之地的富饶。张勋复辟,顾成通看准了张勋是强弩之末,顺应不了民主社会的潮流,所以他预估到张勋必将倒台,因此,这时候屯粮是大发国难财的最好时机。因此,他找到了当时民粮最大的供应商,以每担三个银元的价格进行收购。(编者按:很多读者不理解银元在当时的购买力是怎么样的,笔者这么给大家来打个比方吧:一个银元可以确保一户五口之家去北京最好的饭店搓一顿,然后来回坐洋车,到家后还能剩点零钱。牛叉吧?当然,由于当时经济条件所限,劳动成本和原材料成本极低,这银元放到现今的社会中,实际的购买力要大打折扣,但按照米价这一通行的对比标准来看,一个银元相当于现在的二百多元人民币应该是比较科学的。)一担米二百斤左右,600多元收购,放到当今的物价,都是相当贵了,更何况是那个年代呢?顾成通也是吃准了国家动乱,民粮定当飞涨的道理,所以才会有高价收购的行为。

    那接下来的交易就有点诡谲了。顾成通和那民粮供应商谈好价格后,就商定交易的方式。供应商最终说道:“最近眼线多,放哪都不安全?这样吧,在坞熙城东有一地儿。叫范陶岭,刑场之地,平日里。没有人敢去,你将粮款埋在这个地方……”说着。那供应商拿出地图,在范陶岭某个地理位置一指道:“我拿到粮款后,即可发货给你。”

    顾成通大惊,不知道那供应商为何会选择这么诡谲的地方作为藏钱的地点?确认了几次,那供应商都一口咬定就是范陶岭。

    那供应商并非不知道范陶岭是一灵异之地。把钱放那,等同于作死!只是供应商另有计划:救人。那供应商有一亲弟,和其一样,做着倒腾粮食的生意。只是运气不好,用银元交易的时候,被眼线发现,当场抓住,按照张勋那套制定的法律,就被判了斩刑。坞熙的死刑当然是在范陶岭执行。那供应商为了救其弟,买通了刽子手。那年头,执行死刑就如同草芥人命一般,没有太多严格的程序,笔者查了一下民国执行死刑手续的资料:在民国。死刑分为两种:斩刑和枪决。通常对于百姓犯事,都执行的是斩刑,怎么说呢?子弹精贵。为死刑犯浪费子弹不值当!所以,直到1949年中国解放之前,还有很多地方有斩刑的现象!枪决一般都是针对当兵的人,这个可以理解,当兵的人死在子弹下,多多少少还是有点军人的尊严,而且军人内部的事情,不用诸如刽子手这些外人的介入,鉴于这个原因:民国的斩刑多用于百姓。枪决多用于军人!而斩刑的行刑过程相对比较简单,民国时候。很多人都目不识丁,连最起码的身份证明都没有。如果大家看过鲁迅笔下的《阿q正传》,就知道,民国政府处决老百姓有多么的随便,名字都不知道,写上“阿q”两字,就直接可以问斩了,阿q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直到行刑之前,还在比划着圈怎么可以画的更圆一点呢!特别到了中华民国的晚期,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为了邀功,经常拿着老百姓的人头冒充“共匪”的人头。说杀了多少多少*,一份民国官方的数据统计:就1945年7月的一份月度统计表,各地方政府共处决“共匪”头子六百二十七人,与“共匪”相关的人员数不胜数,一个月处决“共匪”头子627人?我不知道当时的蒋委员长是怎么理解的,要是每个月都按这个速度推进的话,不要说有1949了,就连“攘外必先安内”话,也不用出自蒋委员长之口了!

    按常理,身份的核实是执行死刑中的最重要一个环节。以前在执行死刑之前会有游街这么一个环节。游街的环节除了以儆效尤之外,最为重要的作用就是核实身份。怎么理解?以前由于交通落后,人们的活动范围有限,基本上大家都彼此认识。判了死刑,游行的时候,大家都会去看,“哦,这是张某某。”、“啊,这个是隔壁的李某某”、“哟,这是老王家的儿子。”……大家一看,都能跟死刑犯背上的插牌(死刑犯在执行死刑之前,都会有一块白色的长牌插在他的背后,上面有死刑犯的罪名和名字,譬如:杀人犯张某某。)对得上,那就说明没有问题。如果游行的时候人们都在说“呀,这不是老张家的儿子吗,怎么叫李某某了。”那就说明有问题了。执行官通常会进一步核实死刑犯的身份。这应该是古时候唯一能够起到核实死刑犯真实身份的步骤了。

    话再说回来,那供应商的表弟在做生意的时候,因为违规使用了银元,就被处以极刑。这个极刑跟杀人放火的不一样,这种罪名是临时编撰出来的,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一种应急机制。执行起来比较随意,审讯过程也比较简单,可能到最后,法官都对审讯的对象印象不深,不像那杀人放火那样,要取证,听证,司法辩护,最后量刑宣判,审讯过程很长,法官对审讯对象印象铁定深刻。而这个使用银元被执行死刑,属于逮着正行就处决了,过堂只是形式。法官有时候都不愿意过堂,签发一张执行单就可以了。这么一来,就给这供应商营救弟弟有了可趁之机。他买通了刽子手,让其放了他弟弟。

    虽然身份上可以糊弄过去,但总得有人去死吧?判了死刑的人不能连个尸体都看不到吧?那也太不像话了。于是就得有个替死鬼,或许有人会问了,谁愿意去做这替死鬼呀?这问题难不住刽子手。在南方有句谚语,叫“再饿再馋,也不吃刽子手请的酒饭。”什么意思呢?就是等刽子手请你喝酒吃饭了,那就是要把你灌醉,让你去做替死鬼了。

    那供应商和刽子手协商,以300银元的价格换回自己亲弟的性命!由于是银元交易,且事有风险,刽子手就让供应商将银元埋于刑场之地,这一来,刑场执行完死刑后,刽子手就能顺手带走银元,远走他乡!刑场之地——范陶岭。这也就是供应商为何会让顾成通将银元埋于范陶岭的缘由。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刽子手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尽快的找到替死鬼,兵荒马乱之际,找个替死鬼实在是简单。刽子手在集市上找一个体形跟供应商弟弟差不多的难民,随后与其搭讪,说有个可以挣钱的体力活,问那难民愿不愿意干,难民一听,包吃包喝包住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