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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和他地狼骑兵在,他们都信心十足,有信心打赢每一场战斗。
虽然是短短几天,但,叶秋的凶猛善战,已经烙进这些士兵地心里,渐渐成了眼前这支军队的灵魂。
对于这样的局势,拓格也只好由它发展,是蛟龙的,始终要腾飞的,始终要震慑天下的,他没有必要做他的绊脚石。不得不说,拓格是一个很宽厚的人。
叶秋摸了摸下巴,目光一寒,不少在场的将领都心里面一凛,叶秋的气势越来越强了,一股霸主的气息,很容易震慑人。
继燕蓉南之后,北狼军团又要出一位名震北疆的将领了,和燕蓉南相比起来,燕蓉南是一个绝世的将才,而眼前的叶秋,则是一个凶狠强横的霸才。阿里斯在心里面轻叹,他知道,时寒的时代要终结了。
而拓格却完全不同地想法,他知道,叶秋不会在北疆留大久,帝都才是他的舞台,那里有他父亲的旧部,那里才是权力地核心。
“不,我们不回去,我们要把金庭犁翻!”叶秋沉声地说道。
金庭?”拓格一怔。
金庭,是鄂尔多草原最大的城市,也是一个唯一固定而且可以容纳任何部落人们居住地城市。金庭对于部落来说就好像维曼帝国的帝都。
部落的历代可汗,都是居住在金庭。
“不错,我们要攻打金庭。”叶秋双目露出寒气,说道:“可汗初败,我们明天就挥兵,消息不可能传那么快,料他们也防备不足。部落一向来都各自为营,现在他们联兵大创,他们难有再弄一支统一指挥的大军队,这是他们情况最混乱的时候,也是我们最好地攻击机会。我保守估计,这一次可汗带的联军,只怕有九万,部落联军,应该不会超过二十万。现在联军折了近半,金庭兵力无疑很弱,而每个部落各据一方,他们自己部落的直辖军,一时难于联合。金庭虚弱,这是天赐良机,那是我们发兵的好时机……”
“……更何况,这一次可汗如此折兵损将,他在部落中的威望一定受打击,说不定有人想取而代之,如果是这样,更是天助我们,他们越混乱,我们就越容易攻下金庭。金庭一破,只怕整个鄂尔多草原的人们都会受到打击,让他们心寒!然后再各个击破。”叶秋越说,他地目光越炽热,以前对军事不感兴趣的他,一动心,不由是野心雄雄,那种纵横天下的滋味,让任何一个男人魂销,让任何一个男人为之向往。
“可是,此去金庭,路途并不近,如此孤军进入敌方疆土,只怕我们后备支援不上。”阿里斯忍不住说道。
叶秋说道:“我们不是长久战斗,我们途中不恋战,长驱而入,打闪电战,放弃所有辎重,每个士兵只带干粮。”
“干粮量小,我们吃什么?”阿里斯不可思议。
叶秋淡淡地说道:“抢,沿途总会有不少的小部落,总会遇到那些放牧的游民,牛羊就是食物,就地解决!破釜沉舟,不拿下金庭,就不用回来了,士兵也应该有这个觉悟!”
“呃——”阿里斯听到叶秋地话,忍不住看着叶秋,这个人,不是疯子,就是天才。
“但,鄂尔城方面,他们只怕等着我们去支援。”拓格犹豫。
叶秋斩钉截铁地说道:“不用理鄂尔城,现在部落军队的两处后援都被我们端了,现在我们就在最前线,攻打部落军队已经没有后援了,他们不可能长久打下去,他们士兵一天一天损失,我估计,现在他们士兵也折损一半,费通斯已经带兵去了,更何况内驻兵用不了多久就能赶到,他们和费通斯前后攻击,如果还不能消灭叛军,他们自己去跳楼算了。打不下也要把他们困死,这支军队远离故土,时间一长,必会军心动摇。”
听到叶秋的话,阿里斯和拓格都不由犹豫。
“可是,攻城并不是一件容易地事,万一我们时间长攻不下。”阿里斯还是有些犹豫。
叶秋沉声地说道:“攻城的事,我会想办法,你们放心,现在我们拥有上万头地苍狼,战斗是没有问题,对于我们来说,唯一屏障就是城墙,如果城门一破,金庭也是囊中之物。”
拓格一想,叶秋身边还有一个地武圣,对于削峰为壁的地武圣来说,区区城门,那就像一层纸那样薄。
“好,叶将军既然有这样地雄心,那我就随叶将军长驱金庭,扬我国威。”拓格也豪气大盛,他带兵这么久,还没有兵踏金庭,如果今天能兵踏金庭,那也是人生一大壮事。
“阿里斯将军呢,你不想取可汗头颅,兵踏金庭吗?”叶秋望着阿里斯。
被叶秋这么一说,阿里斯心头一热,热血上涌,心头上滚烫,脱口说道:“既然叶秋将军愿我效劳,我定带兵同叶秋将军马踏金庭,击溃部落!”
如果他们能马踏金庭,这绝对是一件震慑整个北疆,整个部落,甚至是帝国的大事。
“好,就这么说定,所有士兵休息,明天发兵!”叶秋斩钉截铁地说道。
阿里斯和拓格都同意了,其他的士兵一致同意。
商量完细节之后,然后散会了。
“你真的要发兵金庭,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我想,途中,你应该能横扫下去,但,攻城就麻烦,如果时间一久,你攻不下来,你就输定了,部落一缓过神来,他们必定联合金庭,而你们士兵在草原上呆的时间一久,兵心也动摇。除非你让雁玉出手,帮你一举拿下金庭,一气呵成。”留在叶秋身边的白计地说道。
“不一定要雁雁出手。”叶秋摸了摸下巴,目光露出沉思,或者,他要好好利用一下,用兀鹰也不错,空中攻击。
“那你有什么打算?”白计地说道。
“听说草原上兀鹰很多。”叶秋问道。
“不错,吃腐肉的兀鹰很多,你能驱使?”白计地一怔。
“或者。”叶秋嘿嘿地一笑。
狼居胥册犁翻漠北卷
第二章兵临城下
第二天,三军整队,放弃辎重,轻装出阵,所有的士兵,整齐无比地排列在丘陵之下,因为从部落军队中缴获了不少的战马,使得军中每人一士兵都基本上拥有一匹马,当然,对于步兵来说,这战马不是用来冲锋杀敌,而是用来代替脚力,必要之时,用来替补食物。
尽管阿里斯和拓格是最高将领,但是,今天太阳冉冉升起的时候,站在统帅位置的是叶秋,阿里斯和拓格只不过是站在副将位置。
“今天,我们站在这里,北望金庭,下一次,我们站在这里的时候,金庭就是我们的囊中之物。将士戎为边疆,为的就是远驱胡虏,保家卫国。今天,我们站在这里,兵指金庭,十天之后,我们马踏金庭,让整个鄂尔多草原在我们的脚下颤抖!封狼居胥,不是口头上的一句话。作为士兵,作为将领,应该有这个雄心!这一次,就是你们实现封狼居胥雄心的机会,马踏金庭,扫荡部落,戎卫国疆,扬我国威。你们有没有这个信心!”叶秋兵甲在身,骑在苍狼王背上,肃颜沉厉地说道,声音铿锵有力,在每一个士兵耳边响起。
“有!”所有的士兵都齐声怒吼,对于戎卫边疆的将士来说,如果能马踏金庭,这绝对是一生最骄傲的事,也是一生最值得回味的事。
“好,十天之后,在金庭皇宫中,我与你们共醉!让鄂尔草原的部落,让所有胡虏,知道我银狼骑兵团的威名,让所有的牧民,听到北狼军团后,心神皆寒!北狼锋指,所向披靡,金庭马踏,犁穴旋归!”叶秋气吞山河,声势皆厉,盼顾之间,有着豪斥四方,天下在握的雄姿。
“北狼锋指,所向披靡,金庭马踏,犁穴旋归!”所有的士兵大声吼道,声音震天,传得远远的。
“出发!”叶秋雄心在怀,怒吼一声,披衣起,纵狼北去,嚎叫声震天,身后地所有苍狼以十排的队伍,随之向北狂奔,见叶秋带着如狼海一般苍狼整齐向北狂奔,足下尘烟四起,有一种狼主征战,挥斥天下的气势。
看着叶秋那惊艳的背影,军队中的所有士兵都叹息,如此雄将,让士兵们打心底里敬佩,一种高山仰止情绪油然而生。
随后。军队随苍狼大军之后向北纵马狂奔。
望着带兵在最前面狂奔地叶秋。白计地忍不住摸了摸下巴。这个孩子终于长大了。战火把他地峥嵘头角磨现出来。蜕去淳朴老实地山里孩子地个性。露出了他那斥视天下、傲笑四方地霸气。这才是原本地他。他本应该是一代强者中地强者。一代永不坠落地传说。
“这让你们满意吧。他终于为成为雄主露出了霸者地本性。”雁玉冷冷说道。她当然知道叶秋在变。尽管。在她面前。那个叶秋还没有变。但。无疑。现在地他。已经露出了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