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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传奇-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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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

但即将开始的旅程是什么?那强大到让她们都不敢直视的巨大危机!

哦,忘了,跟着他们的还有两人,一个高大妖娆,唤莎莎做长公主,可释放自己领域,以保护她的生命为己任的神秘女子,还有她那个被憋坏了的,一直想找个机会去外面偷偷喘气的小丫头徒弟。她们都一路同行!只是对易元这个和小丫头的师父练功房里形象颇像的男子一贯有的好感也丧失殆尽!

而且还都是恨得咬牙切齿,高大女人恨的是,这家伙居然敢打长公主的屁股,恨他敢让长公主哭泣,恨他敢在和长公主相爱后还对其他女人牵挂不已,恨说没有边际的谎言哄骗聪敏绝顶的痴情少女心甘情愿和他人将男人共享,恨他敢用吻过长公主的嘴,打过长公主屁股的手去亲吻、抚摸其他的女子,她更恨的是这混蛋所结交的女孩都是如此的我见犹怜,让高大神秘女子都生不出加害之心而想取代那混蛋男人的位置好好疼惜。从而使得那曾经暗自决定的我虽不能干涉长公主的人生,但是对那些和长公主无关的女人使点坏的心思生生夭折……反正高大女子的恨是无穷的,因为易元这家伙所做的一切她都看在眼里……

小丫头恨的是这家伙惹得师父生气却被师父把气都撒到我头上,我可爱的叶哈露天天被师父打的满头是包,师父可是从来不舍得打我的,还不再给我机会玩,“我好无辜,我好可怜,我要咬死你!呀、呀、……”

要票

 好吧,得承认,这题目和我要写的东西其实没有什么联系。只不过是现在不想写了,面对屏幕又不想浪费和时间,随便牢骚而已。

一回首,从去年12月19日开始的,那一天心血来潮,就开始了。由于成绩实在不理想,几度想重开新书或换马甲再来,但是想想那努力的付出心里又不是滋味,不甘心。所以罗罗索索的搞到现在有将近一年了!一年的成绩是不到十万的点击和一千的推荐,收藏因为几度的断更也从最高200变到在150——180之间反复徘徊。

不得不承认,这样的成绩羞于见人,但我还是坚持下来了,有点傻吗?

从10月9好开始这四天的更新我想是让人满意的,在没有只言片语的支持和鼓励之下,我达到了每天更新过万,虽然在文字质量上有下滑,但是一直原地打转的情节却向前进了一步。

大概有人觉得这几章的无聊啰嗦吧,使得有一项纪录让我铭记超过2000的点击却换来0的推荐和-1的收藏,真的是不得不叹服,群众的眼睛从来都如此雪亮。

但我也觉得这几天的描写有一个重要的地方,一是对以前埋得很深很隐晦的伏笔做了一些收拢(嘻嘻,暂时给自己脸上贴金吧,因为有的不是伏笔,而是BUG,这大家都知道)。而是对因为时间跨度太长,而使得几个女主的性格在读者的印象中变得模糊,甚至连我也写得自相矛盾了,所以不得不进行个在回顾和再定位。大家将就吧,我是新人捏……(旁人笑,这家伙装嫩,都到80万码字经历了还新人!)

自我觉得下面的情节会流畅,也会满意许多,进度也会快些,这好像是我每次换卷的时候都承诺的,效果却是被无视。当然,也是为了情节推动的加快,擅自改了第六卷的卷名,从“伐神”改成了更直白的“热旺城起”,不知会不会给人以轻佻,没有固定思路的指责?

不过我也不怕了,有什么还有比码字近50000,推荐为0更严厉的惩罚?

这里还说一件搞笑事,我居然又把第一卷“砾砂之源”改动了十几章,却又不敢传上,怕被读者彻底认为个反复无常的人,这样的书读者也是很痛苦的吧?却还是决定有朝一日把“金刚传奇”多多完善。

这是不是很搞笑,有时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用得着这么较真吗,把你给美得,这么大众的文章,起点没有一万也有十万,还要花费个一年的光阴几经修改,真以为你是曹雪芹啊,多改改就成?笑话……

哎,我写的倒还没什么,怎么读者有股凄凉之感?好吧,深刻的道理不说了,我现在想的就是尽快完书。

不说看了文章没,就是看了握着凄凉的呐喊“要票”,看了握着如泣血般挤出的文字,就冲我坚持码字80万在推荐不过1000,收藏不过200的情况下还在坚持,虽然傻,但就冲这散发着凛然傻气而坚定卖出的脚步,你就不得不投一票。

不然你的下面没JJ,女生吗,嘿嘿,向我这样多女主的书,你不骂我就自求多福啰,而且,会有女生吗?呵呵

第266章 意念

 “小骨头,那天格拉斯匆匆而来到底为了什么?”和小骨头坐在车辕上,看着角马拉着紫风车一路西行,易元好奇问道。

小骨头说:“其实他基本没说什么,就是很急切的问我下的血种起了什么变化,当时我自己都不知道血种起了什么变化,怎么答他?不过他还是还有耐心的问我那血种之后灵魂中精魂的形象。”

精魂是为半兽人,兽人修炼变身诀而能量结成的生物魂魄。以修炼者为主。

“当时我说了那精魂的形象,虽然精魂一般都是被要求严格保密的,因为这关系到变身的最终形象和战斗虚实,不过我的血种始终来自于他,所以也没有隐瞒。”

“那后来呢?”

“后来格拉斯就没再说什么,就是很有点震惊不可思议的样子,有点失魂落魄的走了。”

说到这小骨头隐隐有些兴奋的神色道:“哥,他当时反复确认为什么他的血液能量为雷系的紫色而为何变成了金色,还自己感受了那金色的能量。他当时嘴里轻轻的嘀咕‘怎么可能,怎么可能,这雷系能量为何如此精纯……’,后来醒过神来却什么也不说了,不过看他的样子,我多少也能猜到些……”说着整个人都隐隐透露出股兴奋劲儿。

“你猜到些什么?”

“哥,哥”说着小骨头凑得更近了些:“不知听说过一个传说没有。”

“什么传说?”

“就是五大天地神兽,精灵族的神圣独角兽,兽人的紫晶比蒙,矮人中的烈火凤凰,海中霸者冥,还有个不就是掌控雷霆之力的金雷鹏吗?”

“哦,你就以为你捡到宝了?”易元斜看着小骨头。

小骨头被易元这么一看,也有点不自在,却是先“嘿嘿”傻笑一番,挠挠头道:“那金雷鹏掌控的也是雷电之力吗,自然是金雷鹏,那我想这雷电也是呈金色的吧?恰好我的也是,而听格拉斯的口气好像我的这雷电能量也不那紫色的精纯,不就……嘿嘿,哥,你说,我要是有一天真能变身成那样,那该是,那该是……”

小骨头终究还是没把那变身成什么说出来,毕竟才六级的时候就能下圣级血种成功,如现在有得陇望蜀,祈求那天地至高的存在,那心也太雄了点。

听了小骨头的话易元是沉吟一阵,点了点头道:“这也并非是妄想之事,我想说不定是有机会的!”

通过这次血种,小骨头对易元的信心简直到了膜拜的地步,本来心中也就是存着个美好的想象,可现在却似一看到必然的前路。

易元却也并非胡言,对于兽人变身诀,血种仪式易元可是真正的全程观摩,其精神和目的几了如骨髓,比之创者也不惶多让,甚至犹有过之!其实血种也就是利用魔兽血液中能量的单纯而将半兽人血液中混杂的能量进行挑拣提纯。其原理就是能量对与其相同或最相近的能量的吸引!

而显然小骨头血液中本就有的金色能量与紫色同属雷系而又比之更加精纯,紫色变金色也并非异事!

埃亚大陆繁衍至今,无论人兽还是不同种族,都能相互结合(如圣级魔兽变成人身与人类女子交合,照样可有后代),并不受什么遗传的限制。这无数年的积累下来,那个生命的血液能量是纯粹的?无论是谁也不会真的知道自己血液中到底潜藏着源自那些种族的能量。兽人能使用变身诀提纯,不过是因为其主导能量还在,而半兽人却是血液中能量完全混淆。

易元甚至觉得其实人类也是有下血种的基础的,但是因为其血液中能量的比半兽人更驳杂,而使得每种更稀少,练身到七级怕四级五级血种的能量都满足不了。毕竟人类历史比半兽人这个新起种族不知早了几百万年。

所以小骨头血液中有金雷鹏血脉也是完全可以理解。而当这所属能量进入灵魂,就会还原成其各种能量的所有者的原始形象,这才导致小骨头灵魂内一时各种生物不绝。

想想当日的情景,小骨头还是一阵后怕,道:“不过当日的灵魂内的情况还是太危险,本来父亲一直都是强调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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