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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在那里去瑞士,然后离开欧洲。”
唐旭宸微微点了点头,稍微思索一阵,说道:“你们得反其道而行之,先去苏格兰。在那边有合适的藏身之处吗?”
“在格拉斯哥郊外有一个藏身点,很安全,只有我知道,赖斯他们都不知道。”
“带上必备的药品与医疗仪器。”
雷恩点了点头,表示明白唐旭宸的意思。
“到了哪,什么都不要做,照顾好她就行了。过几天,我会派人引开军情五处,让温斯顿认为你们已经去了欧洲大陆。等防备松懈一些,你们再在格拉斯哥上船,或者搞一架飞机离开英国。”
“要几天?”
“我不知道,也许两三天,也许一周。”
“只要温斯顿不太蠢,我们就藏不了这么久。”
唐旭宸揉了揉额头,这到是事实。
“让赖斯带她与格列菲斯去格拉斯哥,我去引开温斯顿。单独行动的话,我应该能够到达比利时。温斯顿知道的是你跟我,只要我到了比利时,他就会跟过去,英国国内的搜捕力度自然会降低。”
“这很危险。”
“总比一起落网好得多。”
“雷恩……”
雷恩笑了笑,说道:“显然,你不是‘影子刺客’,至少以往不是。当然,我对你的过去不感兴趣,我只知道,只要你兑现承诺,就能找出杀害我妻子的凶手,而且比我现在用的方式快得多。”
唐旭宸看着雷恩,暗自叹了口气。
“我快五十岁了,再过几年,就算不肯放弃,也无法像现在这样亡命。我等不起,也等够了。”
“你比实际年龄年轻。”
雷恩勉强笑了笑,说道:“看到的未必是事实。我有严重的糖尿病,很多年了,随时可能死于并发症。”
唐旭宸微微一愣,有点不敢相信的看着雷恩。
“相信我,这是唯一的办法。”
唐旭宸咬了咬牙,然后点了点头,说道:“不管怎么样,我会帮你找到杀妻仇人,让他尝到相同的痛苦。”
“如果我没有坚持到那一天,帮我杀了他。”
“你会坚持到那一天。”
雷恩勉强笑了笑,说道:“看吧,也许会,也许不会。好了,你打算什么时候离开?”
“跟你一起。”
“什么?”
“温斯顿盯上的是我们两个,不是你一个。他知道你在对付我,我们得演出好戏,把他引到比利时去。”
雷恩微微一愣,随即明白了过来。
第370章 疑点丛生
站在湖岸边上,温斯顿像在低头沉思,其实是在看地面上的脚印。
收到消息,他以最快的速度赶了过来,此时天色已经放亮。他带来的军情五处的特工接管了现场,苏格兰场的警察只在外围维持秩序,阻止那些在清晨来公园锻炼身体的平民靠近现场。
准确的说有两处现场。
死了十二个人,在第一现场有八个,第二现场有四个,温斯顿此时在第一现场。
虽然现场很乱,连苏格兰场最老练的刑警也没能看出端倪,但是在温斯顿眼里,现场的信息量相当于一本大英百科全书。
那些家伙太猖獗了,丝毫没把英国情报安全机构放在眼里!
湖岸上的足迹还没干透,温斯顿朝湖中心看了一眼,目光收回来的时候,落到了那艘靠在岸边的小艇上。
揉了揉额头,温斯顿脱下外套,把一名全副武装的特工叫过来,让他交出卡宾枪。
特工有点茫然,不知道温斯顿要干什么,只是仍然把枪交给了他。
长出口气,温斯顿端起卡宾枪,顺着地面上的足迹,朝广场迈出了第一步。
虽然早已根据现场的痕迹,比如地面上的足迹、四散的弹壳、广场上的尸体等等,在脑海里模拟出了当时的场景,但是依然有很多地方让温斯顿想不通,所以决定模拟一番,让想像变得直观。
跑到那棵杨树旁,温斯顿第一次停下,并且靠在了树干上。
有一块树皮被擦掉了,表明那个家伙在这里停下过,而且靠在树干上,肯定是藏在这里观察敌人的情况。
来到灌木丛,温斯顿第二次停下,并且蹲了下来。
看了眼地面上的痕迹,温斯顿放下卡宾枪,又拿了起来。那个家伙在这里停下,准备好或者检查了枪械。
接下来,温斯顿一路狂奔,而且不断举枪瞄准,做出开枪射击的动作。
跑到第一个插着黄色旗帜的标志点,温斯顿丢下卡宾枪,顺手拔出手枪,一边奔跑一边朝前方做着开火射击的动作。
从到那辆被遗弃的越野车附近,温斯顿把手枪换到左手上,取出了口袋里的弹簧刀。
这个时候,他放慢了步伐,还把弹簧刀交到左手上,做了一个投掷飞刀的动作。
来到越野车旁边,温斯顿已是气喘吁吁。
虽然整套动作一气呵成,没有半点迟滞,但是温斯顿相信,他的速度太慢了,至少得提高一倍。
要知道,那个家伙至少击毙了五名武装人员,其中一个还是用的匕首之类的武器。
那些武装人员持有自动武器,其中两人倒在越野车旁边,尸体旁散布着弹壳,表明在毙命前已经开火还击,却没有打中敌人。以温斯顿的速度,绝不可能在不被击中的情况下干掉那些武装人员。
温斯顿叉着腰,大口喘着粗气。
别说现在,即便年轻三十岁,在精力最旺盛、能力最强悍的时期,温斯顿也无法跟那个家伙相提并论。
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现场有二十颗步枪子弹的弹壳,被枪杀的七个人身上,总共有十五个枪眼,其中三个人是一枪毙命,而且是被口径更大的狙击步枪子弹打中,另外四具尸体上有十二个枪眼,而且每具尸体都有三个枪眼。
典型的三发点射,而且弹无虚发。
另外八颗枪弹,有六颗落在了那两废弃的越野车上,还有两颗没有找到,不过现场少了一辆车。
显然,那个家伙的枪法神乎其神。
用步枪以三发点射方式朝一百米内的人开火,温斯顿也能做到百发百中,可是在奔跑中开枪,那就办不到了。
还有,那个家伙使用了手枪。
现场有十二颗零点四五英寸的acp手枪弹的弹壳,却没有找到弹头。最后十几米的脚印要稍微深一些,边缘处的外翻程度更明显,跨度也更大,表明他在做最后冲刺,同时用手枪射击。问题是,他对付的那个家伙没有被击中,而是被一把匕首类的利器刺入脖子,割破了喉咙。很明显,开枪是为了压制敌人,最后用一把匕首完成了攻击,还是在奔跑的时候投出匕首。手枪弹壳落在足迹右侧,表明他是右手习惯,而到最后,他很有可能是用左手投出了匕首!
就算他是右手习惯,左手同样能用枪与投掷飞刀。
如此厉害的人,即便放眼全球也找不出几个。
气息平缓下来之后,温斯顿也冷静了下来。直觉告诉他,在这里干掉那些武装人员的就是东方007。
当然,这只是直觉。
现场痕迹表明,他至少有一名助手,而且第二现场发生的事情也证明了这一点。
那名助手是个壮汉,身高在一米九以上,体重不低于二百五十磅,使用一把发射拉普阿枪弹的狙击步枪。枪法应该不错,因为只开了三枪就击毙了三名武装人员,且三枪都打中了要害。
这也成了一个疑点。
在温斯顿的印象中,东方人里面,很少有这样的壮汉。
要知道,东方人的体形本来就比较瘦小,长到一米九、重达二百五十磅,意味着十分笨重。
一个十分笨重的人,会是狙击手?
当然,在白人与黑人中,这样的壮汉并不少见。
问题是,如果东方007的助手是白人或者黑人,他还是某个东方国家的情报人员吗?
类似的疑点还有很多。
比如,这是一场很明显的伏击战,东方007与助手伏击了那伙武装人员,而对方在遭到伏击前似乎没有警觉。如果这伙武装人员与出现在滑铁卢火车站,与东方007见面的那个白人有关,或者是那个白人的手下,他们为什么要来这里,为什么会在毫无警觉的情况下进入敌人的伏击圈?
还有,第二现场是怎么回事?
那辆越野车被炸毁,车上的三个人都被炸死,在离爆炸点不远的地方,还有一具被碾碎了躯干的尸体。
在爆炸发生前,越野车与一辆轿车相撞,轿车里面有血迹,却没有尸体。
难道是在第一现场发生枪战之后,遭到伏击的武装人员拼命突围,东方007与助手驾车追击?
有这种可能!
在第一现场有四部车辆,三部是使用宽胎的越野车,一部是轿车,其中包括第二现场的那辆台车,车轮印完全吻合。
只是,这里面也存在一个疑问。
少的是一辆越野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