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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张洪义回来,百合心头其实是长舒了一口气的,她打了张洪义好几下,两人之间原本分离了好几个月的生疏,因为这一打一闹间,倒是消除了大半。
这一趟他回来得急,事前又没有半点儿消息,百合问过他还没吃饭,又二话不说开始生火。张洪义坐在屋中,含着笑意盯着她看,这屋里离他走时变化并不太大,可不知是不是因为他走了一段时间,破旧的屋墙显得有些亲近。
屋里打扫得十分干净,显然平时百合收拾得井井有条的,他起身看了看米缸,里面还有米,水缸里也有水,显然陆六没有辜负他的嘱托,确实是将百合好好照顾着的。
张洪义心中满意,百合回来时没有说关心他的话,可他一进屋便问他吃了没有,这会儿给他生火做饭,这种回了家的感觉让他在军中时一直紧绷着的心都放了下来。屋里还有现成的菜,以及一些风干的肉块,百合切了给他炒了一大盘,饭菜一好,她又烧了水在锅里,自己正要去收拾善后,张洪义拉着她坐下,不让她忙了。
“回头我收拾,这一回回来我呆不了多长时间要走的。”他扒了一大口饭,显然是饿了:“可想死我了,平时没你打着,都不习惯了。”他有些傻呼呼的咧嘴笑,不知想到了什么,嘴中原本美味儿的饭菜也吃不下了。
她手艺不错,去了军中时,吃惯了她做的饭菜,张洪义一开始还真吃不下那些东西,军里一切靠军功,没有本事的人,饭都吃不饱的,他开始前去因为脾气不好,又不懂事儿,还得罪过好多人,后面幸亏几兄弟一块儿去了,他身材健壮力气又大,普通士兵十个抵不了他一个,他够凶悍,人家怕他,才没受人欺负的。
第1014章我的盖世英雄(二十七)
后面得了军功一步步往上爬,张洪义胆子大,又是奔着前程去的,上战场杀敌想到以后要封候拜将,便根本顾不得生死,几轮下来倒引起了邓知州的赏识。军中样样都能忍,可一开始跟她分离还真不能忍。
张洪义都不好意思跟人说,开始去军里时,他时常做梦都听到百合在叫他名字,‘张洪义张洪义’,有时他训练时本能的就答应一声,为此还受了好多罚,遭人嘲笑的。
可是这会儿百合真人坐他面前了,他反倒不好意思张嘴了。
听到他这一趟回来呆不了多长时间又要离开,百合眉头就皱了起来,问了一句:“怎么回事?”
他扒了两口饭,犹豫了一下:
“邓知州赏识我,准备提拨我,说让我领队人马,深入楼兰腹地,若是能查探得了一些军情,逮几个蛮子回来,便收我为义子。”他力气大,个儿高,在一群新兵之中很是惹眼,邓知州确实不负知人善任的美名,很快注意到了他。“这一回我立了功,砍了敌人首级,论功行赏,你男人现今已经是偏将,也是有俸禄的人了。”他得意洋洋的,说完这话像是想起了什么,从怀里掏出一个荷包袋子,朝百合递了过去:
“这是我的俸银,你捡好了,想吃什么,自个儿买去。”
百合看他得意洋洋的样子,那袋子中应该装的不是铜钱了,而应该是银子,递来时看形状,好像还不小了,百合并没有伸手去接,他好像有些着急了,将筷子一搁,拖了百合的手,将这袋子放在上头:
“给我攒好了,这是以后娶媳妇儿的本钱呢。我干几年,挣了钱咱俩就回营州买了地,做老爷。”
他这话让百合忍不住有些想笑,看张洪义摇头晃脑的。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百合将银子收下了,忍不住瞪他:
“当初死活要当兵,现在又这点儿出息。”他被骂了也不生气,仿佛还一脸怀念的样子。
张洪义在家中并没有停留多久。当夜留下来过夜,第二日天没亮就又走了。他回来这一趟倒是巧,百合原本想要进京的,现在被他这一搅,又收了他那烫手山芋似的银子,想走也走不了,只得再等他一段时间了。
三个月后,陆六送米过来时给她递了消息,说是张洪义又立了功,已经被邓知州收为了义子。
而此时的大齐边境不稳。朝内好像也开始有了分歧。
当初先帝死得太快,死前急匆匆的废太子而立越王,废太子当时避了风头,领着残部躲入了自己的领地,如今休养生息两年时间,势力却开始死灰复燃了。朝内流传出先帝死因不详,越王帝位来路不明的声音,朝中本来就有忠于先帝的老臣子对于先帝的死耿耿于怀的,这一股流言在有心人的操纵下,开始越演越烈。
新帝内忧外患之下。边境不稳,内里政权又不顺,便谋划想将废太子一举铲除。只是这会儿废太子并未真正谋反,他就是想要动手。也未免投鼠忌器,当初越王登位时,已经很是明显目张胆的清除了一番废太子余孽,现在若是动手,难免会留下刻薄寡恩的名声。
最重要的,是新帝手中无兵。大齐的兵力一向是用来对外,而并不是对内的,若是他想要抽兵镇压废太子,就必须从高昌等地抽兵。
大齐所有兵力分散于各大知州手中,这是为了以防军权集中于一个人身上时,到时若是将士谋反带来的麻烦。
各大知州执掌兵力多年,早成气候,新帝上位还不到两年时间,这些年老成精的知州,他不见得调使得动。若是手中无权,这个皇帝坐着也不算安稳的。外有蛮子与大齐为敌,内有军权分散不在皇帝手中的难堪,以及废太子的觊觎,新帝这个位置如坐针毡,他打起了想要接手这些知州手中权势的主意。
而新帝当初根基太浅,登位为帝时又太匆促,至今年生日短,才不过上位两年时间,他手中并没有多少人才,唯一还算是可用的,也就只剩一个叶世子了。
叶家忠于他,从他还是越王时期便一直跟在他身后为他效力,为他登上皇位,立下了汗马功劳。叶世子天纵英才,且能文能武,早年还曾在军中担任过职位,又与皇帝私下其实有极好的交情,对于叶世子,皇帝自然是放心的,因此想出了要想将军权分放到他手中的主意,将他派为监军,允他有先断后报的权利,将他首先放往了营州。
营州是邓知州的地盘,他在这边经营多年,已经树大根深,邓知州手下总共有兵马十三万,是大齐六个知州手中,兵力最多的,最重要的,当初叶世子年少立军功时,曾在邓知州手下呆过一段时间,此人对于叶世子还曾赞赏有加,若不是叶世子身份出众,他当初还想收叶世子为义子的。
叶世子领着人,一路风尘仆仆进入营州,他穿着一身银色锦袍,手里提着红缨枪,骑着白马领着一队人进城时,百合正好出门去衙门向陆六打听张洪义的下落回来,陆六走在她身旁,叶世子一行人进城时带起的风尘吹了两人一脸都是。
陆六拿袖子拍脸,嘴里‘呸呸’的往外吐着沙泥,有些气愤:
“这些京中子弟,个个眼睛往头顶上看的,简直不把人当人看,大街上也这样横冲直撞的。”百合也被沙子眯了眼,此时泪眼迷蒙的,她穿着一身青布袄子,陆六的咒骂声传进她耳中时,她还在拿袖子擦脸,心中对于叶世子一行也是恨得牙痒痒的。
“你说什么?”
刚刚陆六随口的一句抱怨,他自己说得小声,却没想到那一群人中却有耳尖的人听到了,嘴里喝了一声,又拉紧缰绳勒马,嘴里发出‘吁’的一声喝斥,那马儿前蹄高高举了起来,鼻孔中发出响嚏,嘶鸣声后,马被勒停了,有个穿着铁甲的士兵回过头来,用手中的鞭子指着陆六便喝了一句。
他的举动让前头本来奔驰的马队一下子就注意到了,走在最前头的叶世子勒住了马,那张冷漠而又似明月一般的脸颊露出几分不耐烦之色,他双腿一夹马腹,朝这边打马过来:
“干什么?”
“大人,这贱民口中对您不敬,该鞭二十,以敬效尤才是。”叶世子这一趟过来是为了夺权的,自然一来就要立威,随行的人员早在出京时就已经听到过皇帝的吩咐,此时正好陆六随口一句抱怨撞到了枪口上,他手中泡过了桐油的鞭子闪着油亮的光泽,这一鞭下来恐怕要打得人皮开肉绽了,二十鞭下去,哪怕就是不死,人也该废了。
陆六表情茫然,他不过随口抱怨一句,哪儿会想到会祸从口出,惹了这样一个天大的麻烦。
他双腿抖了抖,本能的将百合挡到了身后,双手合十:
“军爷饶命,小民嘴舌讨嫌,并不是针对您的,刚刚只是随口一说,并没有其他意思,若是得罪了军爷,这便给军爷赔礼了。”看叶世子一行人的架势,明显就不是好惹的,他一个小小的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