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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被埃文狠狠照料了一顿回到木板床上,他依旧心有余悸,到天亮时才迷迷糊糊睡去。
其后的几天里,兰斯都在跟晒伤做着生死斗争。他必须不停地喝水,但除了让自己感到凉快之外,于事无补。他只要在甲板上呆个半个小时,□在外的肢就开始与鼻尖一样泛红,然后发出一个又一个的水泡,奇痒无比。他的下眼睑也肿胀得厉害,为此他不得不像南方女人一样,在脸上蒙上纱巾。
“他太浪费水了。”埃文不止一次对鲨虎说。“不应该把他留在甲板上。”
兰斯感激地看了他一眼。
“应该把他丢到海里,我说。”
兰斯摸了摸鼻子,偷偷看了眼鲨虎。鲨虎悠闲地靠着船舷,此时解下腰间的一皮囊水悬在兰斯头顶,手一歪,淋了他全身。他大笑着走了。剩下气急败坏的埃文和不得不重新擦甲板的兰斯。
三天之后兰斯看到了陆地。这对他来说很意外。但按照毛毛豆的话:“我们有去过远海么?我们不是一直在近海游荡么?”
“这是要去哪儿?”兰斯望着远处黑色的尖塔明知故问。
“伍蒙尼德,塔楼之城。”
兰斯整个人都兴奋起来。
伍蒙尼德是大陆上最臭名昭著的城市,它就像一堆秽物,被毫不姑息地吐在海角,肮脏又及其富有生命力,富有到随时可以让死神在街头巷尾收割十几二十个随便什么人。它自建立之初就面对着无穷的战火,南方与北方都想把它收归己有,不过它看起来从不在意,它的城墙很矮也很薄,城门从来也不阖上,街市恨不得越过城墙朝外延伸,直到哪一天铺满整个世界。伍蒙尼德的城防如此糟糕,以至于对于敌人,唯一的处理办法就是:如果他们占有了我们,他们又怎么能称得上敌人呢?
所以在傻乎乎地为了它打了好多仗之后,任是谁都对它失去了兴趣,它比风骚的女人还要善变。伍蒙尼德由此变成了罪恶的天堂。盗贼在这里建立了公会的公会——盗贼之家,跟刺客公会合作,用以维持这个地区额定的犯罪率。你还可以找到出来打工的矮人,□的女巫,愿意为你驯养奇怪生物的德鲁伊。但他们都比不上法师,法师把伍蒙尼德变成了自家的温床。他们在这里建立了臭名昭著的塔楼,跟教会一起垄断了知识和魔法,他们让伍蒙尼德永远处于不安全的魔法实验当中。
很惭愧的,兰斯的小弟弟雷斯林,就是法师的一员。
天知道伊苏谢尔家怎么会出了个知识分子,兰斯和他的父亲一样不明白。兰斯勉强能念一念战书,如果是缠绵悱恻、优美动人的情书,他打赌一半以上的单词他都不认识。而对他的第二个弟弟奇德来说,认清二十六个字母花了他二十三年的时间,这还是保守估计,兰斯督促他经常温习。所以雷斯林爱读书,绝对是兰斯见过的最离奇事件。
他已经记不清雷斯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表现出文质彬彬的倾向的。他们明明在走路之前就学会了骑马,然后就是格斗,剑击,把成为一个优秀的武士当做自己的终身目标。但是很明显,对于他最小的弟弟来说,这条路在某个时间段发生了重大的偏差,以至于他不顾家里人的阻挠,来到伍蒙尼德的巫师之塔进修法术。
其实兰斯挺担心他以后毕了业能做什么活计。他不会要在街上表演魔术吧?那可真是太丢脸了。
但是现在,这个哥哥的心思已经想不了那么远了。他的家族战败了,而他的小弟弟在寡廉鲜耻的法师手中,谁都不知道他们会不会跟皇帝作什么勾当,把雷斯林交出去。光这件事已经足够让他整夜整夜睡不好觉,相较之下弟弟的前途就无关紧要得多。既然伍蒙尼德近在咫尺,他哪怕淌着水都要去巫师之塔救他。
于是睡不好觉的内容又增加了一项:他实在不会游泳。
但是大概老天被他感动,第二天起来的时候,他已经发现巫师之塔变得如此之巨大。他打赌,他若是爬到瞭望台上拿了望远镜,保准能看到码头上的人们的脸。船上收了帆,看上去就像是条普通的商船(当然平常它也看不大出来是海盗船,鲨虎没往船上挂骷髅旗,取而代之挂了张画着巨鲨的旗帜,不知为何看起来很可爱,大概是画师有意如此),看四处奔忙的船员,他觉得这大概是要靠岸。
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事情?
但是等到天黑,鲨虎都没有提及要进城的事情。船上也安静得很。这让兰斯很奇怪。船已经泊港,陆地近在咫尺,但是该死的,没有船员指点他根本不知道该怎么上岸。
他只好在鲨虎的船长室外守着。大约晚上八点多钟,鲨虎裹着黑斗篷出了门。他架起船板,跟十几个船员将几大箱东西抬到甲板上,然后低声叮嘱了他们几句,上了岸。兰斯找不到黑斗篷,只能捡了块毛呢桌布披在身上。虽然不大美观,但好歹拉近了相似度。
这相似度没有让他撑多久,一下地他就被发现了。但是这个时候兰斯已经不再惧怕,怎么说这也是在陆地上,何况他的身体恢复得很好,一点点皮肤病并不能影响他的剑技。他一拳击中身边那人的脸,然后摸出他腰间的剑。等那人哀嚎着直起身来,他悲哀地发现咽喉被身后的人掐住,胸膛被自己的剑尖指着。兰斯拿捏着他,对鲨虎吹了个口哨:“船长,谢谢你捎了我一程。我想,我干的活可以抵上船票了吧?”
5、第 5 章
最开始的惊异过去,鲨虎恢复了无表情的淡定,但是仔细看的话,还是能看到他眼里野火一样滋生的怒意。“巴沙,放开他。”
“恐怕要等上一阵,船长。你们有很多人。”兰斯挟持着那个不停咒骂的船员倒退,他身后是一条长堤。不论如何,伍蒙尼德占了块好地,它是个很大的港口。兰斯对鲨虎道:“船长,我会在前头的街口放了他,如果你想他还能保持呼吸,最好还是呆在这里不要动。”
“巴沙,你要去哪儿?”鲨虎的话里带着怒意,“你为什么总是那么不听话。”
“男人身不由己。”兰斯笑道,“我可是有家室的人,没办法跟着你到处乱跑。你用不着着急复仇,想杀我的人很多。”
“是么?”鲨虎挑了挑长眉。“那么请在临死前告诉他们一句,‘鲨虎总要留尾货’,就当是你对我的报答。”
“什么?”
“告诉他们,是鲨虎把你送到他们手里,这样你死了以后,我们还可以交个朋友,做点别的生意。”
兰斯大笑起来,“我会的,船长。”他得到了鲨虎的默许,不慌不忙地带着人质离开,看样子他拿手极了,看来以前这种事可没有少做。
其实兰斯他很紧张,但是表现出强大,总比慌乱要好得多,这是放之四海皆准的道理。他不厌其烦地扭头对鲨虎他们微笑,直到他们再也看不见了,这才用剑柄敲晕了人质,一溜烟隐进了旁边一条小巷里。他看到鲨虎很快就追了过来。他们把船员带走,但是没有人追他。他们又回到了船上,看来他们有更重要的事情做。
兰斯抖抖自己的衬衫,淌着一路黑水找寻着门面可疑的酒馆。伍蒙尼德到处都是那种东西。他实在不愿意待在散发着恶臭的街道上,进了他找到的第一家。
一进门,他就推翻了一个剑舞者面前的桌子,酒和牛肉掉了一地。谁都不能怪他,谁叫那桌子正对着门。剑舞者正烂醉如泥,被打断了就非常恼火。他抽剑,打算削掉兰斯的小腿,鉴于兰斯的移动速度,那柄剑劈开了隔壁的桌子。桌子边上围着一圈唱敬神歌的矮人。矮人立马表现出未开化的彪悍,舞动着鹤嘴锄前来报仇。可惜酒精的缘故,他们有的弄错了方向,有的冲得太远,招惹了不太好招惹的刺客。刺客立马拾掇起了五号飞镖。那玩意儿的准头全靠概率,可惜那时候数学不那么发达,没人研究那玩意儿。飞镖刺穿了游荡的巫师的尖帽子,于是在一片钢青铁冷中增添了富有杀伤性的颜色。
兰斯仿佛自带一个世界,他所过之处都是鸡飞狗跳,杀气腾腾,酒肉在半空中胡乱飞舞,桌椅成了混战的凶器。但是他倒是挺安全地到达了柜台前。他与油腻精明的胖老板对上眼,在里头发现了对陌生人的恨意,立刻改变了想跟他打听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