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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飞刀同人之梦里飞欢-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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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很乐意让人知道,与有些事相比,死真的是一件很愉快的一件事。
  但是对阿飞,王怜花完全没辙。一来他根本舍不得,二来欺负老实人没意思;阿飞心里最宝贵的就是李寻欢,要救的也是李寻欢;除了这个,阿飞别的什么也不在乎,叫他拿什么来换?
  所以王怜花心中很不爽,阿飞居然为了一个比他大了十几岁的男人家也不要了,他这个舅舅也不要了,说李寻欢要是死了他就一辈子守着他的坟不回去了。
  近二十年前他相信小李飞刀侠义重诺之名才把“怜花宝鉴”相托,结果李寻欢就再无音信传来,自然也没有替他找到合适的传人。王怜花虽居海外,他手下势力庞大,中原消息还是十分灵通。听说李寻欢没有娶林诗音,而是出关十年才回来,估计是中间出了什么岔子,李寻欢可能根本就不知道“怜花宝鉴”的事,但心中多少还是有点芥蒂。
  王怜花对沈浪抱怨:”李寻欢徒负风流浪子之名,连个女人也搞不定,居然让自己的女人嫁给结义兄弟,这人重义看来已到了迂腐的程度了。”
  沈浪却轻描淡写地说:“情之一字,他人难以置词,谁知中间有什么隐情?”
  王怜花暗暗撇嘴,对沈浪冷静理智的态度很不满意。
  等到了李园,看到李寻欢瘦得落了形的样子更加不爽,看起来就一奄奄一息的病夫嘛,除了眼神明亮温暖了点以外,也没看出有什么特别,居然把我们家英俊冷酷纯真的小阿飞迷得神魂颠倒。
  难道他有什么不为人知的风流手段,竟然能超过怜花公子?
  等李寻欢病好了点不再那么憔悴衰弱,王怜花却又觉得阿飞的眼光总算还不错。
  王怜花玉面朱唇,色若桃花,风流妖孽,长得极好,对容貌一向十分自负,但是看看李寻欢清雅俊美偏又刚毅英气到十分,站在英俊惊人的阿飞身边光彩居然也没有被压下去,又觉得男人就应该长这副模样,自己的相貌未免有点雌雄莫辩。
  暗暗又起了几分争强好胜之心。平时言语中就百般考较,调戏,挑逗,花招百出,单看以风流出名的探花郎怎么应对。
  对这位毫无武林宗师自觉的前辈,李寻欢当真是哭笑不得。王怜花救了他的命,又是阿飞的舅舅,他的口舌虽利,也不能对着王怜花使。
  李寻欢干脆以不变应万变,温润灵活的眼睛含着笑意,恭恭敬敬,对王怜花的花招一律以“惭愧”,“岂敢”谦辞应对,或者文绉绉地咬文嚼字,拱手作揖,一股文人的陈腐之气,把王怜花几乎酸倒了牙,恨不得离他三丈远。
  王怜花颇为气恼,又拿李寻欢没办法。他生平最怕看见的就是沈浪带着胸有成竹的微笑拆穿他的各种花招的模样。李寻欢温和有礼得多,但是一副无可奈何又带着几分纵容,似乎是在看着一个顽皮可爱的孩子的神情倒和沈浪象个十足十。
  哼,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连小李探花这样以风流著称的人都不好玩,王怜花哀叹人生真是寂寞如雪。
  王怜花生性跳脱,不耐在一个地方久呆,在李园住了几个月,看看李寻欢的病情稳定了,便干脆把一身医术全传给梅二,告辞回海岛。
  李寻欢诚恳地拜谢救命之恩,并再次为“怜花宝鉴”的事致歉,王怜花眼睛一翻,不耐烦地说:“你是无心之过。一本书有什么关系?只要我这个人还在,要多少写不出来?”
  灵活的眼睛又一转,神情忽然变得妩媚魅惑,仿佛美丽的少女在看着最心爱的情郎,声音温柔得象要滴下水来:“如果你是真心要赔罪的话,就让我见识一下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吧。据说不相信这句话的人都死了。我倒想看看我能不能躲开。”
  李寻欢只能苦笑,这位前辈真是童心未泯,把出手无回的小李飞刀当成玩具,只怕这玩具越危险,他就觉得越有趣。
  王怜花的表情也让他吃不消。他见过的绝色美人虽多,却没有一个及得上王怜花此时的风情,明明是个男人,却激起人对他的征服怜惜保护欲。
  看看阿飞目瞪口呆看着王怜花桃花般诱人的脸好象不认识这位舅舅的神情,李寻欢又真的很想笑,王怜花“千面公子“的名号还真是名符其实,表情千变万化,丰富多端;和他的易容本领一样让人惊叹。
  李寻欢斯文有礼地拱拱手:“晚辈不敢。”
  王怜花却邪邪一笑:“这天上地下,还有你小李探花不敢做的事?” 心里恨恨加上一句:“连我家阿飞都敢拐!让我想做舅公做不成。〃
  他说完这句话,本来娇媚诱惑的神色忽然变得肃杀无比,一瞬间好象连阳光都暗了下来,明明没有风,碧树上的桃花,却从枝头簌簌坠落,霎时在地上铺了一层粉红。
  刚刚还妖娆艳丽的美人,忽然变成了渊停岳峙;卓尔不群的武林宗师。
  王怜花强大的气势似乎能逼得人连呼吸都停滞;阿飞神色一凛,身体一下子挺得更直,这是高手对杀气的本能反应。
  李寻欢却神色从容,五年前他和上官金虹初次碰面的时候,两个人之间迸出的杀气让所有的人都悄悄退进了角落里。这几年他人病着没怎么动刀,对无招胜有招境界的领悟却更进了一步。这几年漫长的死神时刻悬在头顶上的考验更是让他对杀气直视作无物。
  看看满地残红,李寻欢摇摇头,笑道:“王公子名为‘怜花’,却做这样辣手摧花煞风景的事。”
  王怜花一本正经:“论起怜香惜玉,谁能比得上探花郎。小心,我要动手了。”
  王怜花貌若处子,动起手来却如苍鹰搏兔,十分狠辣,内力所到之处带起的劲风吹得连几棵桃树的枝条都在晃动;偏偏又风姿蹁跹如舞蹈;优美之极。
  李寻欢颀长的身形掠起,轻得象一根羽毛,竟然顺着树干直直滑上了几尺,站到了树梢上面。翠绿粉红间炫目的光芒一闪,飞刀带上了粘劲已然出手,满树花瓣飞舞,罩住了树下肌骨莹润洁白的王怜花,景色美绝象一幅画。
  柳叶般薄薄窄窄的飞刀端端正正横插在王怜花的发髻上,粘满了粉色的桃花,倒象给他插了一支精美的发簪。花瓣还在不断地向他的头上身上落下。
  漫天花雨中,李寻欢的长发被风吹得向后飞舞,阳光下完美的五官份外清晰,明亮漆黑的眼睛含了几分笑意,衣袂飘飘,随着还在摇晃的树梢一起一伏,说不出的清隽潇洒。
  王怜花愣了一会儿,看看被这一幕看呆掉的的阿飞,伸出玉一般的手拔下飞刀,几朵桃花依旧留在青丝上,笑道:“探花郎果然风流过人,连簪花的手法都远非常人可比。”
  李寻欢眉一扬,笑道:“王公子人面桃花,不特别一些,实在是配不上美人风姿。”
  缓缓从树上落下,正容诚恳道:“晚辈得罪。前辈内力,身法都远胜于我,晚辈认输。”
  王怜花自然知道李寻欢说的是实情,但李寻欢尚在病中,若是好全了,武功到底是个什么境界,王怜花也难以估计。至少这无影无踪的一刀王怜花现在就躲不开。
  暖暖的春阳下,王怜花的脊背却爬过一阵寒意。
  小李飞刀之威简直是非人所能及的程度。没有面对过小李飞刀的人,永远不会想到那把刀有多可怕。
  小李飞刀之下,只有李寻欢不想杀的人,没有他杀不死的人。幸亏李寻欢不喜欢杀人,更喜欢救人。
  难怪见过这壮丽的刀光的人,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叹了口气,王怜花喃喃道:“小李飞刀,果然冠绝天下。”
  李寻欢微笑长揖:“飞刀再快也只是杀人的武器,洛阳公子救人的医术,才真正是独步天下,让人心服口服。”
  王怜花神色一正,细细打量着李寻欢。李寻欢含笑与他对视,神色温雅从容。
  王怜花点了点头。眼前人如此风华,人品,气度,智慧,侠名都不在沈浪之下,偏又包容温和,温暖诚恳。对他与阿飞的感情,也不卑不亢,坦然承认,丝毫不觉得有什么见不得人之处。
  王怜花心中暗道自家外甥栽得不冤,想起沈浪那张常常笑得气死人的脸,又觉得牙痒痒。
  他一辈子最大的恨事就是从来斗不过沈浪。纠缠久了,最大的敌手却在心里生了根。那人有妻有子,以他的为人,跟王怜花这一辈子也只能止于朋友。王怜花可以找他喝酒谈天,勾肩搭背甚至粘在他身上耍耍赖,更进一步,却是不能。
  王怜花不情愿地意识到自己有点嫉妒阿飞,再看看执礼甚恭的李寻欢,心下又大为得意。王怜花号称前辈宗师,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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