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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杂草一样疯长-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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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吧,我的年龄比你大。冷风吹过来,我俩不禁瑟瑟发抖。她说,我们别在这儿了,去小土坡的南面吧,那儿有很多的树,可以挡风。

我就势在小斜坡上躺了下来,过了一会,她也过来坐在我身边。我说你困了也躺下来歇会吧,就一把揽过她。她的头靠在我的胸上,不一会儿两个人竟然睡着了。

醒来极其寒冷。看了下表,已经4点多了。这可能就是有些文学作品中经常提到的所谓的“黎明前最黑暗最寒冷的时刻”吧。她问我冷不冷,我说冷着呢,便紧紧相互拥抱着取暖。月光下穿着淡黄衣衫的她很美。我的下巴靠在她的肩上,轻啮她的长发。我嗅见她温暖的颈项间淡淡的清香,真的有点冲动,但又很快理智地克制住自己。她的双腿和我的双腿紧紧夹缠在一起,轻轻摩擦着,有一种非常快适的感觉。我把她搂得更紧,轻轻摇动着。

“有人!”她低声说了一声。我悚然一惊,倏地和她分开。踢踢踏踏的脚步声由远而近,我们蹲下来,屏住呼吸。一个人脚步蹒跚着从我们旁边的小路上走了过去,仔细一看才知是早起锻炼身体的老太太。因为树枝浓密,我们并没有被发现。原来已经5点多了。走出花园的时候,天刚蒙蒙亮,学校的工友已经开始打扫卫生了。

来到5号楼女生宿舍,看见大门已经开了,一帮男生刚刚走出去。珮珮和我告别,我也回到了宿舍。拉开灯,已经6点了,窗外的路上一片嘈杂,原来是看通宵电影的男女们回来了。没有想到竟然有这么多元旦狂欢的家伙。我喝下几片感冒药倒头便睡。第二天又休息了一整天才缓过劲来。看来我的身体素质还是不够格——跟一个女孩子什么都没做竟然元气大伤。真是可悲。

她却因此而感冒了,我买了些药给她送了过去,刚买的《大学生》也给她留下了。今天她来送还给我。

我俩打完羽毛球就回到2号楼我的宿舍。其他人都不在,我俩就坐在桌边一起看书。真是一种静静的享受。我明明白白地知道,爱上一个人会使人改变许多——傲气扔了不少,心胸开阔不少,待人接物也很真诚、热情、爽快,精神不错,自我感觉良好。我是不是爱上她了?自己也说不清楚。

5点钟的时候她回去了。也许她在等我的一个什么邀请吗?但我最后什么也没有做。我站在镜子前审视自己——戴着一顶黑色运动帽,穿着一身绿色军装,脚上还套着一双黑色笨重的大头皮鞋——不伦不类。不过穿军装的感觉还好,虽然现在不是王朔或者王小波少年时崇尚军装的那个年代了,它仍然给我一种看起来很挺拔很威风很壮实的错觉。

晚上吃过饭,骚人问我怎么对待这件事情。我说我自己也不知道。我知道她和程刚的关系不错,我不愿因此而得罪了程刚,可也不愿失去她或者是疏远她。我清楚地知道,程刚也不会放手的——因为男人更看重的可能是面子。被我横刀夺爱后在同学面前他只能去唱黑豹的那首《无地自容》了。

骚人说你不能再拖下去了,好好谈谈吧。

我说我跟谁谈呀,等等再说吧。

如果她做程刚的女朋友我可能会不舒服,但如果她做我的女朋友,程刚会很伤心很恼怒。而且我根本就不想也无力去担当太多的男友的责任。我想我对她的感情可能远远不及程对她的感情,换句话说,我不会像程那样去爱她。而且我周围也有压力。程刚的那些朋友,我的同班同学都会把我看作第三者,看作是横刀夺爱的不义之徒。我将为此付出极为惨重的代价,我可能以后永远无法在我的同学面前抬头做人了。那么我们三个人成为好朋友怎么样?我想至少程刚是不会接受的,在这种竞争中必须有一个人出局或者主动放弃。

说是辽远的海的清想

说是寂寞的秋的相思

如果有人问我的烦忧

我不敢说出你的名字

写作课上,她回头递给我一张裁减得极为方正的白色纸条,写着上面的几句。即便是个木瓜也能看懂她的意思了,何况我这么一个自作多情自作聪明自命风流的书生——我就是她的“烦忧”,我就是她不敢说出的那个“名字”。她也感到了人言可畏的压力了么?也许她的心是真的?

今晚说好一起去主楼202教室自习的,我在宿舍补了一段日记,所以去的较晚。我坐下来后才看到她就在我不远处坐着,但我们都没有互相招呼,我们只想这么共处一室,能看到对方,能感知对方就够了。而且我想我俩也没有胆量公然坐在一起。人们一开始看到的就是他俩常在一起,看得习惯了,仿佛这就成了一种规则,如果有人敢于打破它,那么人们的眼睛就要重新来适应新的规则,这肯定就会让他们感到不舒服,所以他们就要谴责这敢于打破规则的人,并给他们施加压力,而全然不顾当事人的感受,他们只求自己看得舒服心里感觉舒服而已。

大约9点的时候,“恨铁不成钢”拿着几本书进来,径直坐到她的身边,和她说了些什么,要她向里面坐,他就堂而皇之地坐在了她身边。我心里忽然掠过一股不知是伤感还是无奈的感觉,随即就恢复了平静,心里也十分平衡——我今天已经拥有了她一个下午又何必不满意呢?何况我从宿舍出来时骚人对我说过,“程刚看你的眼神可那个呢”。可哪个呢?“那个”又是什么意思?凶恶?狠毒?厌恶?憎恨?我不知道,大概就是这类的感情吧。我心里宛如被什么给堵住了一样,因为我不想做一个惹人讨厌的人。算了,还是别想这么多了,还是看点书吧,期末考试快要到了。

9点半,主楼管理员老张来锁门。我迅速卷上书本,整了整军装,开门下楼。刚走出主楼大门就听见身后传来他俩的声音。珮珮走得很快,追上来和我说话。程刚正在关怀地问她:“你的感冒怎么样了?吃药了吗?要不要我去……”

我笑了一下,对她说:“我先走了,你们慢慢聊。”

我不想惹火烧身,而且最重要的是,我还是无法忘记柔儿。任何人都无法替代她在我心中的位置。移情别恋对我来说非常困难。我想这也许就是人的劣根性的一种表现吧。荀子说,人性本恶。孟子说,人性本善。我说,人性本贱——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得到的永远是不满意的。我是我的人性本贱论的一个典型案例。

对了,当时我也回给了她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那首诗的另一种读法:

我不敢说出你的名字

如果有人问我的烦忧

说是寂寞的秋的相思

说是辽远的海的清想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1997年3月初,大一下学期的某日,回到宿舍,看到床上放着一封信,信封右下角的地址是油田中学——是叶子来的。她是我高中同学,但我们的关系好像不止是同学。怎么说呢?有些理不清。

叶子,真名叫叶蓁蓁,来源于《诗经?周南?桃夭》:“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她是我们中学个头最高的女生,所以只要她一出现,无论干什么,都要必定

受到比别人多的目光的照射。而且她还是我班班长,同时,她还是个比较诗意的女孩,也就是比别人更热爱文学,更爱幻想,更感性。她的作文和我的作文都在全校广为流传,因此她蓄谋已久地通过别人介绍跟当时自命不凡的我交上了朋友。自然,我和她全家宠爱的弟弟阿克也成了腻友。我俩诗词唱和传情达意的小纸条塞满了几个日记本。

她家就在学校门口对面,不大,但是很温馨。她妈妈很善良,是医院的会计。她爸爸是我们县政府的官员。我已经记不清在她家吃过多少次饭了,每次她妈妈都对我热情款待。而且,我还在她家住下来,和她弟弟睡在一间房里。隔壁就是她的房间。她全家对我都很好,我们的结局仿佛注定会比较圆满,要不是我的一个哥们也喜欢上了她的话。于是我非常义气非常慷慨地退了出来,去和任何一个漂亮的或者风骚的女生打情骂俏。我们结束了,其实可能根本就没有开始,因为我们彼此从没有表示过什么。

但我无论如何无法忘记和她在一起的时光。在她家里,我就自然得像是她家里的一分子。我、她、还有她的弟弟,我们三个孩子好像都是她的妈妈宠爱的对象。我们一起看书,一起听歌,一起吃饭,一起游乐。我是多么想拥有一个这么温馨祥和富足的家庭啊!

我甚至记得她房间里一切的摆设,甚至一本书,一个闹钟,一个玩具的具体位置,我甚至记得她房间里的她的气息,我生病时她牵挂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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