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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会认为这个人想抢秘籍。”律晓风道。
“没错,所以李寻欢绝不会让自己成为众矢之的——”关天翔突然没有了声音,他那一贯懒洋洋的目光刹那失神。
“他竟……”他仿佛难以置信般盯着擂台喃喃道。
走到比武台上的,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中年男人。
他的穿着比不上今日来比武的各大门派诸人,而且已经有些过时。他的神情也没有各派高手那般势在必得,甚至反而有几丝忧郁。只是,那挺拔修长的身影,安之若素的气度,举重若轻的语气,让人不由自主的确信他所说出的话。
“在下李寻欢。”他就是这样不咸不淡的报上了姓名。
起先台下只是嗡嗡作响,随后众多窃窃私语变成了高呼。李寻欢,李寻欢,这个名字所代表的含义绝不仅仅是一个武功很高的人,它承载了太多人的向往,希望和精神,很多年前,这个名字被各大茶楼酒肆的说书人传唱,让每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钦佩和立志超越,甚至它代表了一个尔虞我诈的世界当中最单纯凄美的爱情。
他当初走的那样轻易,却在中原武林的历史上留下了重重的一笔。
岁月如梭,如今江湖上小李飞刀早就不在流行了。
然而此时看到他回来,众人却仿佛只是一直在等待他的归来一般。等待他的归来,就是在等待武林最重要的那一部分——武林之巅,那个十年来任凭各大门派争斗的再厉害也至今无人敢问鼎的名为“天下第一”的位置,重新屹立在整个江湖面前。
比武到此时,留在台上的已然是高手中的高手。李寻欢衣袂翩跹,身影轻盈。穿梭于刀光剑影,却游刃有余。众人很久没有见过这样的对决了。不再掺杂着名利之心,只有单纯的习武者的较量。那人的一招一式,毫不含糊,仿佛让台下观战的人们恍惚回到了二十年前:那个时候江湖人人人自重,还没有这么多歪门邪道;那个时候江湖人义字于心,哪看什么武林盟主脸色。那个时候是中原武林的鼎盛,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是神话唱响的岁月,是已经几乎被人遗忘的慷慨当歌豪气冲天的青春年少时……
小李飞刀是那样一个凛冽却温暖的江湖的标志。
小李飞刀回来了。
明亮的太阳下,银色的刀刃锋芒毕露,那划破劲风的声音,深深的印在了每个人心中。
“承让。”李寻欢道。
他柔和的眸子淡淡扫过全场,竟无一人敢去挑战。戏亭后的假龙小云亲手捧着托盘走了上来,他的脸竟然比李寻欢的更加苍白。
李寻欢拿起《怜花宝鉴》,却竟然道:“这是假的。”
声音不高,然而此刻众人都在聚精会神的聆听他,又怎会错过。全场鸦雀无声,然后沸然。
“李寻欢,你凭什么说是假的?”龙小云脸色惨白,目光却依旧阴冷。
“是你亲口所说,”李寻欢看着龙小云熟悉的脸,淡淡道:“那一日你受人指示,密谋用假的《怜花宝鉴》引得江湖好汉自相残杀,各大门派彼此结仇……”
“信口雌黄!”龙小云几乎发起抖,骤然打断李寻欢。
“我绝非虚言,那一日是我藏于屋顶亲眼所见……”
“你那日正在关外途中,怎么可能……”话一出口,龙小云面如死灰。
“那日?”李寻欢淡淡道,“‘那日’是哪一日?”
假龙小云被李寻欢虚晃一枪所唬,乱了阵脚,此刻又被他诈得说漏了嘴。众人的声讨声此起彼伏,然而他已心乱如麻哪有余力自圆其说。
假龙小云已失魂落魄,李寻欢却蓦然出手,掌风直袭龙小云胸口!
慌忙之中,假龙小云本能地抬掌去接。李寻欢这一掌用了三成功力,假龙小云却是全力去挡,故而他被震的连连退后十余步跪倒于地,却有真气护体未受内伤。
李寻欢看着他道:“我这一掌用了三成功力。可兴云庄庄主龙小云九年前已经被我废了武功,没有了内力。他断不可能接下我这一掌。你不是龙小云。”
《怜花宝鉴》是假,已经让武林好汉震惊,而此刻连兴云庄庄主都是假,更是让众人错愕万分。然而李寻欢话音一落,假龙小云就以迅雷之速猛地扬手劈向自己的天灵盖。
李寻欢亦来不及阻止,假龙小云就已吐血身亡。
李寻欢的身子有一丝摇晃,这时郭嵩阳抓着台下的龙小云飞身落在他身边。众人正惊愕于台上的两个龙小云之时,郭嵩阳走到假龙小云身边,一把撕下了他的人皮面具。
然后他起身,用那一贯中气十足的声音,指着此刻扶住李寻欢的龙小云道:“这一位,才是真正的兴云庄庄主龙小云!”
一双双眼睛都聚集在自己身上,然而遗忘了一切的龙小云的心却是空的。他此时才突然明白,当初在城外茶铺时李寻欢为何要对他说那一番话,他也终于知道,当初李寻欢所说无论如何都会保护他的那句诺言,到底有多重。龙小云不由自主的握住了脖子上李寻欢送给他的玉石,仿佛能从这小小的石头上汲取力量一般。
此时此刻,纱帘之后,关天翔一动不动地凝视着李寻欢安静的侧颜。他突然觉得,这种安静之中竟有了一丝惊心动魄的力量。那黑暗之中空置了许久的棋盘,如今终于有了对手。
关天翔的内心如冰如火,他这一生矛盾仿佛在这一刻达到了顶峰:想要这个人,也想摧毁这个人。然而他现在却一动也不敢动。
因为他知道,哪怕他此时动一个手指,敏锐的李寻欢都能瞬间发觉他。
而他的飞刀从来例无虚发。
蓬莱有故人
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若是当年李义山知道蓬莱仙岛原来是这番光景,想必无论如何也吟不出这样凄美的诗句了吧。梅思影目光扫过荒凉的礁石海滩,心里淡淡地想,随后毫不受扰地将堆在沙子上的珍珠蚌放进背上的竹篓。竹篓里本已装了刚从山上采的草药,现在又放进了蚌,背起来沉甸甸的。
这些蚌要到水很深的地方才能摸得着,但每天这海滩上都会堆上一些,梅思影便拾回去给王怜花磨珍珠粉。她知道这些蚌是谁放在这里的,她也知道这个人是要送给王怜花的。她虽然在这个岛上住了许多年,却没怎么和阿飞说过话,但当年还在中原时,她和阿飞是有些交情的,那是个沉默又执着的年轻人。
阿飞来海上寻亲,遇了海难,是王怜花把他捡回蓬莱岛的。回了岛上,阿飞没少遭朱七七冷遇,沈浪心中的坎也有些过不去,对阿飞总还是不如一般父子那般自然。倒是只有王怜花对这个自己“捡回来”的孩子颇为照顾。阿飞从来便是个恩怨分明的人,王怜花最在意自己那张脸,阿飞便下海给他摸蚌磨珍珠粉。
王怜花跟梅思影说,他对阿飞好,只不过是为了和朱七七沈浪对着干,他一贯是如此的。不过梅思影觉得,这位传说中的奇侠恐怕还不了解他自己,他这个人比他自己认为的要地道的多。
多年前,王怜花便跟梅思影说,他是因为显得无聊,才去挖林诗音的墓,把她救活的。他还说,他给她重新做了一张脸,改了名字,是为了不让别人认出她,好让她给他做牛做马。他救了坠崖的龙小云后,说是为了让他活着背他爹欠的债。王怜花嘴里没一句好话,却偏偏不提当初林诗音毒发容貌被毁,小云坠崖她痛不欲生,才让他做这些事的原因。
于是梅思影留了下来,她决心放下过去,做一个真实的自己。
她是自己人生的主宰。
走过了荒凉萧杀的海边,循着小径,梅思影进了一片花园。这个海岛气候不好,生长的多是些耐风耐寒地树木,却唯有这一处地方,开满了娇柔的鲜花。这自然是王怜花的作为,他最喜欢富贵又霸气的牡丹,梅思影常常觉得这样一个人本不该呆着这种荒岛。梅思影看得出他有多寂寞,可是他就是不肯离开,也端的是个怪人。
梅思影提着水蓝色的裙摆,不紧不慢地拾级而上。
推开小楼的门,如期见到了伫立窗边的绯衣男子,她把刚采的草药放在桌上,唤道:“怜花公子。”
那绯衣男子一身珠光宝气,然而竟奇怪的不让人觉得俗气。他回过头来,形状姣好地唇间啄了一瓣白色的牡丹花瓣,此刻轻轻吹了出去,然后朝梅思影勾起嘴角。那神情似是在笑,然而一双桃花眼中却又仿佛毫无笑意。
“怜花公子,思影是向您辞行的。”梅思影道,她的声音淡淡的,总让人有种不即不离的感觉。
“怎么,一听那算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