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不敢说出名字的爱[bbc梅林同人]-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怕什么啦,”少年骑士不以为然,“这地方离康沃尔十万八千里,人生地不熟的,就算他马克插了翅膀,他还会追我们到这里不成。依我看年华大好咱该唱唱跳跳吃吃玩玩才是,况且你怕什么,天主他老人家作证,神父已经祝福过我们了——马克啊马克,哪凉快哪呆着去,祝他发际线尽早推向后脑勺——”
  “得了吧你,”少女无奈地嗔他一眼,“在爱尔兰时怎么就没发现你这么不靠谱,说是逃难你自己都不知道这是哪儿,还唱歌那么大声,就好像天下人都必须知道你璀斯丹在法国学过三年声乐——”
  “我可不仅仅是学过声乐而已,我的小依瑟,”璀斯丹欢乐地眨着眼睛,“尽管我的命是你捡来的你也别小瞧我呀——我的确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可是我总知道哪里是东吧。康沃尔在西边,只要我们往东走就一定不会撞到马克枪头上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我们歌颂真理啊真理……”
  “你呀,”依瑟无奈地摇摇头,“都不能消停一会儿,当年海边那个忧郁的诗人去哪里了呢?”
  “拜托,你还真喜欢我天天哭丧着脸的样子——不过难道我不该开心吗依瑟,我最好的朋友终于逃离魔爪,灰胡子的老马克见鬼去啦——”
  “嘘,你别说鬼啊璀斯,你不知道是真的有鬼呀——我刚才的确看到那边的灌木动了一下呢……”
  “你们女孩子是不是都很喜欢大惊小怪啊,”璀斯笑道,“住在树林子里面嘛,在你完全想不到的时候,你的枕头下面——嗖,就钻出一只这——么大的——土拨鼠——”
  “啊呀璀斯你别闹了那边真的在动啊啊啊啊……”
  “嘘,”但见方才还上蹿下跳的璀斯丹瞬间就像被施过魔法般警惕地像一只猎鹰,他的手中不知何时已然多出一柄长剑。将依瑟护在身后,他就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摸过树丛,猛地出剑,有个影子登时起身,面对着他举起了双手。
  “你们是什么人?”璀斯丹板起脸,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声色俱厉——
  “我们呃……无名小卒,”对方的口气听起来有种欲盖弥彰的感觉,但当他定睛看去,便觉得这人不像是在撒谎了:那是个形容瘦削的黑发少年,高颧骨下面一对漂亮的酒窝,肤色瓷白,衬托得一双灰蓝色的大眼睛尤其纯净清澈;而与他同行的是个目光呆滞的金毛小伙子,五官英秀、体格健壮,看起来倒比那弱不禁风的瓷娃娃难对付多了。瓷娃娃衣着简单,红色衬衫棕色外套颈上围一块淡蓝的方巾,金毛则装扮得土里土气,穿着不合身的农民服饰,腰里佩一柄让人眼前一亮的好剑,诡异的搭配显得他整个人看起来分外不协调。“再问一遍,你们究竟是什么人,”骑士的本能告诉璀斯丹不能就这样掉以轻心——“真的是无名小卒,大人,”那瓷娃娃满脸无辜,“我们住在埃尔多村,他是我朋友,是个傻子。卡默洛特在打仗,我们做小生意的都过不下去了,幸好老家那边天高皇帝远,我就带着我这朋友收拾细软尽快逃回去——真可怜他什么也不知道,就只认得我,是不是,傻子?”
  “嗯,你说得太对了,”傻子极度认同地眨眨他的蓝眼睛——“好吧看起来他是傻得可以,”璀斯不由笑出声来,“不过能不能告诉我他这剑怎么来的——”
  严肃,璀斯丹,严肃——还不知道他们的老底呢,万一遇上居心不良的怎么办——
  “是我打牌赢的,”瓷娃娃略带羞涩地垂下眼皮,长长的睫毛在树叶带起的风里打着轻颤煞是可爱,“我送给他随身带着,这样他会比较有安全感……”
  “你真疼他,”璀斯微微扬起下巴,手中的剑随意地垂到地上,“没想到你会打牌,不过我不是很喜欢这个——你会唱歌吗?”
  “璀斯,”一旁的依瑟彻底无奈了,“为什么跟你认识这么久我从来没发现你简直就是个……自来熟……”
  “呃……貌似是哎,”璀斯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发,“那个,刚你们说从卡默洛特过来,就是说这地方离卡默洛特不远是吧?”
  “是啊,”瓷娃娃说,“城里乱套了,有一个叫阿瓜也不是叫阿滚的大人把敌人放进去的好像是,我们小人物搞不清具体,就知道赶紧躲开才是正道——骑士大人,您不是本地人,但我听说其实大人们都是行侠仗义的,所以吧……”
  “所以要我保护你一程吗?在下十万分乐意效劳,”璀斯莞尔一笑,就像绅士对待新认识的淑女那样温柔地牵起瓷娃娃的手——修长而漂亮的手指,干净得不染纤尘,细腻得让人无法揣度他平日里要做的工作——轻轻吻上去,瓷娃娃一瞬间便飞红了脸;至于傻子,这货像受到什么刺激一般抽出剑把瓷娃娃护到身后,就好像对面的璀斯丹不是要帮助而是要欺负他。“别这样,傻帽,”瓷娃娃连忙拉开他,爱昵地揉乱他的一头金毛,“这位骑士是好心帮我们呢,嗯——”
  傻子像是出于本能地一把把瓷娃娃拉到身边,他投给璀斯丹一种类似挑衅的目光,璀斯丹“噗嗤”笑出声来。
  “亲爱的他喜欢你呢,”收起剑,他向他们友善地做出一个“请进”的手势;“他没了我根本活不成,”瓷娃娃俊秀的脸上倒是略有得意之色,“另外我该怎么称呼您骑士?”
  “就叫我林中的璀斯吧,”璀斯丹说着拖他们在昨晚用过的篝火堆边坐定,他抱起一旁金色的竖琴抚弄出叮叮咚咚的声响,瓷娃娃搭着傻子的肩用心地听。“我的名字是梅林,”在清澈的音乐里他简单地说,“叫他傻子就好,我们从小都是这么喊他的。”
  “是的是的,”傻子本来在专心致志地研究一块烤焦的木炭,听到梅林叫他的名字立马抬起头来。
  “灰背隼?”璀斯的注意力倒并不曾被傻子吸引过去。“好别致的名字,”他说,“你的家人真有创意,一般普通人家的孩子取名都叫什么约翰彼得迈克尔的——哦,上帝,你有一群欢乐的圣徒——”
  “我也不晓得他们怎么想的,”梅林坦诚地说,“我儿时一直都没见过我的父亲,妈妈一个人把我养大,她没念过书。”
  “喔,我也差不多,”璀斯说着,从刚采果子回来的依瑟手中接过一只递给梅林,“我母亲生下我的当天就去世了,父亲常年在外面打仗。姐姐带着我,她其实只大我四岁而已……”
  谈到姐姐他突然哽住了。梅林也不曾细问,就轻轻地把手中的果子塞进傻子手心里。“对了我们来烤肉吧,”璀斯显然是想调节气氛,“依瑟咱把小屋里那半头鹿拿出来,还有昨天打到的两只兔子,让我们可爱的客人尝尝我的手艺——”
  “呃其实璀斯,其实……不用……”
  “别客气嘛,”谈笑间璀斯已从袖中掏出匕首将鹿肉熟练地切片架在火上烤起来了,“荒郊野岭的没什么香料,否则味道还要好,不过我不是自夸,宫廷御厨都不一定烧得出这味道——来,你尝尝——”
  “呃……谢谢……”低着头接过一串香喷喷的鹿肉,梅林不好意思地笑笑,小心地咬了一口就把其他的全部递在傻子手上了。“你先吃这里还有,放心我们自然不会亏待你的朋友呢,”璀斯处理着手中的肉串意味深长地朝梅林挤眼睛;“真的很香,”梅林轻声说,“不过我不敢多吃,否则胃里要难过好几天的。”
  “那真可惜,我这不能大碗喝酒的已经够可惜了,”璀斯表示安慰地拍拍梅林的肩膀,看到一旁的傻子欢乐地大快朵颐——“也可怜他是个傻子,不过话说回来,若是他好好的就轮不上我来做你的骑士了。”
  “你在瞎说些什么璀斯,”一旁的依瑟表示不满,“人家是个男孩子,还用你做人家骑士啊?”
  “得了夫人别吃醋哈,”璀斯顽皮地吐出舌头,“小的必须对离开那乡村教堂至今还没习惯告别单身生活的错误行为作出深刻检讨。不过就像你说的,人家是个男孩子,又不是姑娘对你来说一点威胁都没有啊——”
  “啐,”依瑟轻轻一拳捶在他的腿上,“梅林你别理他,他这人看起来读过书会音乐还留过学道貌岸然的,我们才结婚没几天他狐狸尾巴就露出来了——一天到晚从来不知道正经些,自己都不看看哪里还有一个骑士油嘴滑舌像他一样。”
  “没,其实这样说说笑笑挺好的,”梅林略带不好意思地牵起一对酒窝;“大家都是开玩笑嘛,”璀斯摇头晃脑地摊开双手,“你们要是不急着赶路咱就在这里玩一天,搭这座小屋可花费了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