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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当时年仅十岁的我非常非常地崇拜你,不管别人如何看待你,你不是一无是处的娃娃,是真正的男子汉。
你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无与伦比,完美得无懈可击,简直如同神一样的存在。换句话说,现实版的超人,我学习的榜样。
而那帮除了嘲笑人之外没有任何特长的蠢货会什么?他们就晓得踢足球、打架,依照你的说法。让他们去见鬼!
那个时候我慷慨激昂地演讲了半天,口干舌燥、气喘吁吁,我的样子肯定特别傻。
不过你并未言语,仅仅是一如既往温柔地笑着揉揉我的小脑瓜,把我一头哈利波特式的乱发弄得越发像杂草堆出来的鸟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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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什么地方?我看见若干熟悉的影象,漆黑的地下室、锁链、皮靴……不!仁慈的上帝啊!不要叫我想起,不要……
☆、Debris。5 离别
Debris。5 离别
突然有一天,你带着一脸的兴奋向我宣布,你要上战场了。你的表情仿佛期待远足的小学生。
你声称不会离开太久,你请我安心等待,你许诺要给我带一枚勇敢勋章回来。
我也高兴地祝贺你。你是英雄,你就该去跟敌人打仗。
那时我当然知道什么是战争,但对我来说它是个概念十分模糊的名词,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都喜欢把它想象成一次奇妙的旅行,或遥远之处的一场类似球赛的游戏。我还不晓得战争真的将以极其蛮横的方式影响我的生活,夺取我最珍视的。
你弯下腰,亲亲我的两颊,又捏捏我的腮帮子。你要我做个懂事的乖孩子,你保证说你尽量不令我等到不耐烦。我点头。
你还让我为你背西蒙诺夫的诗作,我答应了。
……纵然爱子和慈母认为,我已不在人间;
纵然朋友们等得厌倦,在炉火旁围坐,啜饮苦酒,把亡魂追荐。
你可要等下去啊!千万不要同他们一起,忙着举起酒盏。
等着我吧,我会回来的。死神一次次被我挫败!
就让那不曾等待我的人说我侥幸,感到意外,没有等下去的人不会理解。
多亏你苦苦的等待,在炮火连天的战场上,是你从死神手中救我出来。
听完这首叫《等着我吧》的诗,你同我道别后即转身离去,迈着从容自信的坚定步伐渐行渐远,再未回头。
你是我的偶像,你是大好人。我提醒自己不必担心你。你不会出事。
因为正义终将战胜邪恶,英雄总能打败坏蛋。
你的背影是多么高大,我的符拉季连啊,你的肩膀是多么宽阔呀!仿佛一面厚实的墙壁。
这情景多年来一直停留于我的记忆中,从不曾褪色。至今我只要一闭上眼便会想起,想起这一幕幕历历在目的往事。
但是……安拉啊!真主啊!如果有别的什么人在听我讲述,他们会怎么想?会不会认为结果是你永远没有回来?
不是的。我告诉你,虽然如此,我却真的希望,你没有回来,你神秘消失于硝烟弥漫的战场,因此被追认为烈士。多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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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讲到我的心坎里去了,亲爱的,倘若时光可以倒流,倘若再有一次选择的机会,我亦宁愿战死沙场。
我的意识现在已经清醒一些,感谢上帝,刚才睡过去时我任何东西也没梦到。
能够听见你的声音却无法开口回应,很痛苦,幸好我正逐渐学着适应这种痛苦。
再跟我谈谈你的经历好吗?你自己的经历。我真渴望了解我的阿卜杜拉这几年的生活。我们前年见面的时候,我就应该问你,然而那会儿我一来没心情,二来没空……不过现在好了,我有许许多多的时间,多到足够浪费。开始吧,小男孩,我将专心聆听。
☆、Debris。6 我
我不晓得也没勇气问,当你历尽艰辛归来后却不见我的踪影会是怎样的心情,对不起。我那时还太小,无力与大人对抗。
我等了半年,你杳无音讯;我又等了半年,你依旧杳无音讯。我想继续等下去,但我办不到了。
同你分别一年多后,我不得不去美国投奔姨妈。
因为我不再有自己的家庭了,父亲死于非命,母亲受刺激过度发了疯,被送进精神病院,呵……就是这么回事。
某天夜里,爸爸犯了烟瘾,屋内又没存货,他不顾外面黑灯瞎火的不安全,非要去买烟抽,我和妈妈拦都拦不住。
接着恰如某些三流小说中描写的那样,他一去不复返。
这是我与死亡的首次亲密接触。
有人袭击了他,不是一个而是一群,他们在街道的拐角处追上他,对他拳打脚踢,直到断气为止。
他们并非两手空空,他们有木棍,有刀、斧头、钢筋和锥子等,他们有武器。
他们的年龄不大,大多数不足十八岁,均是孩子,有的甚至不到十六岁。
公安局的警察们拒绝向我透露更详细的信息,那不要紧,我全知道,妈妈也是。她哭着说我们在这儿不受欢迎,还是尽快离开的好。我听见她整夜整夜地嘟囔,用我们的话而不是俄语,要么是做礼拜,要么是跟别的亲戚通电话。她不停地哭。
妈妈很可怜,她期望自己坚强起来却最终没能够做到,即使捧着《古兰经》也枉然,这只能怪她自己未经受住考验了。
到了美国,我所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写信。我给每一个认识的人写信,我告诉大伙你的情况,你是我最亲密的好朋友,请求人们替我留意你的消息。我写下了你的全名,你的外貌特征,我说,我承诺过要等你胜利归来。
你有一头拳曲的亮灰色短发,像黑白海报上的秀兰·邓波儿,你的个子高高的,有一对浅蓝的眼珠,皮肤很白。
我叮嘱人们一旦见着你就把我的联系方式给你,因为我正日夜期待着你的珍贵的讯息。
大家全礼貌地答应了,却始终没带来任何我盼望的音讯。我不停地去信催问,皆如泥牛入海。到后来,我和祖国完全断了联系。
我不喜欢美利坚合众国,原来不喜欢,现在也同样。异国他乡,你想想看,人生地不熟,我连人家的语言都不懂。
但这不能阻止我于姨妈一家的精心安排下成为她的合法公民。
我住进了他们家。两个人居然没生一儿半女,倒有不少佣人,对我而言真是好事。
平心而论,姨父和姨妈待我挺不错。由于工作忙,他俩很难抽空陪我,因此为了补偿,我天天都能得到一大笔数目惊人的零花钱。然而我并未因此快乐多少,我不需要钱,我需要爸爸妈妈,需要友谊,需要你……那偏偏是他们无法给我的。
寂寞、空虚、无聊、悲伤,这就是我当时的真实写照。
少说我没出息,我也曾努力过,况且不止一回。我试图融入那帮美国孩子中,强迫自己放弃许多原则,可只换来戏弄与侮辱。
如此反复了三四次后,我总算悟到了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式,就是一个词……打!
敢把我的文具盒丢进厕所的便池?揍他!
敢将我的书包扔下楼?揍她!
敢辱骂我的民族和国家?揍他!
敢攻击我的肤色?敢污蔑我的父母及亲人?敢嘲笑我是什么都不会的乡巴佬?敢说我的英语发音不标准?揍他们!揍!揍!
你不晓得,同这群小流氓、小无赖、小恶棍是扯不清道理的,惟有硬邦邦的拳头才可以令他们老实。
我没输过一次,从我拿定主意要狠狠教训他们起,我为自己骄傲。
但我愈发思念你的野战刀。
我们的老师自然不会坐视不管,隔三差五我就会被叫进办公室。她的表情很气愤,她的语速极快,我半句也没明白。这不怪我,谁让她一生气说起话就犹若巫婆念咒?于是她大声咆哮,好象我耳朵聋了,我不甘示弱,用更大的嗓门吼回去。
这样的闹剧往往以姨父的出现而收场,他捏着一沓钞票,分几张给老师,分几张给被我修理过的同学,众人的面孔立刻多云转晴。
至于以后嘛,如果有人惹我,我依旧照打不误!
日子一长我的名声也闯了出来,最后不论是学校里的坏家伙还是路边的混混统统不藐视我了。
当我昂首阔步地背着手从他们身旁大摇大摆地走过时,见他们害怕得四处躲闪,根本不敢看我,心中别提多么舒畅啦!我再不必卑躬屈膝,再不必自惭形秽,再不必看他人的脸色过活。我凭实力取得了强者的地位。唯一的遗憾是我仍然找不着新的朋友。
夜里,我常常失眠,望着故乡的方向,眼眶就开始变湿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