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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闻香识萧郎-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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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四娘嫣然道:“你也用不着紧张,我不是来找你比剑的,因为我既不愿死在你的刀下,也舍不得杀你。”
  花平的脸色过了很久才复原,冷冷道:“那你就不必看了。”
  风四娘奇道:“为什么?”
  花平道:“因为我的刀只是用来杀人的,不是给人看的!”
  风四娘眼波流动,带着笑道:“我若偏偏要看呢”
  花平沉默了很久,突然道:“好,你就看吧”
  花平的话虽说得很慢,但一共才不过说了五个字。无论谁说五个字,都用不了很久。可是等他这五个字说完,他的刀已出鞘,又入鞘。刀光一闪间,摆在门口的一张木板凳已被劈成两半了。
  花平的快刀果然惊人。
  风四娘却又吃吃地笑了起来,摇着头笑道:“我想着的是你杀人的刀法,不是劈柴的刀法。在老朋友面前,你又何苦还要藏私呢?”
  花平道:“藏私?”
  风四娘道“你的刀法虽然是左右开弓,出手双飞,但江湖中谁不知道你用的是左手刀你的左手至少比右手快一倍。”
  楚留香此时已经完全明白缘由了,他叹道:“四娘,你就不要再为难他了。”
  他一开口,不光风四娘,连花平都眼光灼灼的向他看了。
  楚留香解释道:“因为他只怕是再也使不了左手刀了。”
  花平脸色一痛,黯然不语。
  风四娘瞪大眼睛道:“这是为何?”
  她的话虽然是对楚留香说的,眼睛却直勾勾的看向花平。
  花平突然用力扯下了身上的披风。
  风四娘先是不解,然后僵硬着身子问道:“是谁?”
  原来以“左手神刀”名动江湖,号称中原第一快刀的花平,他一条灰臂竟已被人齐肩砍断了。
  楚留香道:“对方用的刀?”
  花平诧异的看了楚留香一看,道:“是。”
  楚留香又道:“你认识他?”
  花平像是见着鬼般,看向楚留香。
  楚留香慢慢道:“你虽然失了左臂,却并不怨恨,可见你是心甘情愿的。若叫一个刀客心甘情愿的如此,只可能是对方的刀法比你更好。但若叫一个江湖人不怨恨,对方只能是你十二分敬佩的人。”
  风四娘不再问了。这世上比花平刀法更快,还让他敬佩的人,风四娘只知道一个:萧十一郎。
  风四娘面上起了一种极奇异的变化,也分不出究竟是愤怒是欢喜还是悲伤她道:“是萧十一郎?”
  她虽然是问话,语气却已经十分肯定。
  花平喃喃道:“萧十一郎,萧十一郎!……你还该认得他的。”
  风四娘慢慢地点了点头,道:“不错,我认得他……我当然认得他!”
  花平的目光自远方收回,凝注着她的眼睛,道:“你想不想找他?”
  风四娘瞪着花平道:“我不想,我一点都不想。”
  楚留香摸着鼻子道:“恐怕你最后,还是不得不找他。”
  风四娘怒道:“谁说的?”
  楚留香摊开手道:“你从沙漠一路奔波,是想找个帮手帮你干一件大事。”
  花平很凄凉地笑了,接道:“所以你才会来找我,只可惜你找错人了。”
  风四娘冷笑道:“就算你们猜得不错,我还是可以去找别人,为什么一定要找萧十一郎武林中的高手难道都死光了吗”
  楚留香叹道:“你们女人总是喜欢嘴硬。”
  风四娘恨声道:“我偏不去找他。”
  花平道:“但除了他之外还有谁能帮你的忙”他说这话的时候,扫了楚留香一眼。显然,在他眼里,楚留香绝对有这个实力。
  楚留香看见花平的目光,搓着下巴苦笑。
  三天前,他从风四娘口中知道的消息让他不得不接受他从两百多年前来到了这儿。
  这事儿处处透着玄妙,他心想待在沙漠只怕也无济于事。最重要的是,如果他不能回去了,他就必须适应这里的生活,适应‘楚留香’已经死了的事实。
  他自称是楚留香的后人,名楚流,对楚留香很是仰慕,所以一时口误。算是搪塞了他一开始自称是楚留香的话。当然,他的话前后矛盾,不合逻辑。但江湖中人,谁没有秘密,四娘也没有深究。
  楚留香想闲着也是闲着,何况他现在对这个时代一无所知,便跟着风四娘一起来了乱石山。
  但显然,风四娘并不十分信任他,他一开始就不在风四娘的考虑范围之内。
  果然,风四娘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道:“我可以去找飞大夫。他不但轻功绝高,指上的那份功夫,十个萧十一郎加起来只怕也比不上。”
  楚留香和花平相互看了一眼,都苦笑起来。
  有些女人一旦认定了某些事,特别是这些事跟某个特殊的人有关,便是十头牛都拉不回来了。不巧的是,风四娘就是这样的女人。她不光是,还是个中翘首。                    
作者有话要说:  撒娇打滚求收藏!

  ☆、金风玉露一相逢

  “闻君有和田美玉,得天灵地秀,化为纹络,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一张淡蓝色、带着郁金花香的短笺在平安镇引起了一阵风波。只因这盗贼的作案手法与两百年前名动江湖的盗帅楚留香几乎一模一样。
  有人猜测是贼人调虎离山的伎俩,还有人猜测是当今武林要面临一场空前的浩劫前的预警。当然,更多的人认为这不过是初出江湖的小毛贼想要成名的噱头。毕竟楚留香的名气太大了,在某种程度上他已经成了一种符号,一种象征。
  但这些仿佛与一个坐在破旧酒馆里喝酒的男人无关。与外面边唾沫横飞,边大口喝着酒的大汉们不同,男人一个人静静的坐在昏暗角落里,一只手抱着酒坛子,一只手拿着缺了口的大碗。他先是一碗一碗的喝,待喝了三大碗后,像是不过瘾般,把碗丢到一边,直接用酒坛子灌了起来。
  他喝酒的姿势既不像外面的汉子般粗野,也不像大家公子般文雅,却有种说不出的潇洒和孤寂。
  夜渐渐深了起来,酒馆里喝酒的汉子们也都散了,只这个男人还在一坛一坛的喝着。最后,酒馆的小二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他道:“客官,这都这么晚了,你还是先回家,明天再来喝吧!”
  男人顿了一下,像是在问小二,更像是在自言自语般道:“天地为大,何处是家?”
  男人说完后,也不为难小二,丢下钱,拿起最后一坛酒,摇摇晃晃的出了酒馆。
  一家家的屋顶,就好像是飘浮着的灰云似的,一片片自楚留香的脚下飞过去,他喜欢这种刺激的感觉。在黑夜里,他快速飞行着,街边的树急速的往后倒退,他就像风一样,一眨眼,就不见了踪影。 
  其实,他本就是个来去如风的男子,让人琢磨不透。
  晚风中突然飘来一阵凄凉而又悲壮歌声,这歌声在这样寂静的深夜里响起,无端让人伤感起来。 
  楚留香是个好奇心很重的人,当初他因为被琴音吸引,而结识了无花。现在,他同样无可避免的想要瞧上一瞧这唱歌的人。
  很久以后,萧十一郎问楚留香,他为何总是有着消耗不尽的好奇心。楚留香笑着说:若非如此,他又怎么见到他。
  事实上,他与他总会相逢,因为风四娘,因为割鹿刀。但,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总是很奇怪的。或许他们之后还是会相遇,但,如果没有这一夜,他们或许会成为生死相交的朋友、知己,却绝不会成为情人。
  楚留香的视力一向很好,即使是在黑夜中,他也能借助零星的月光看清唱歌的是一个斜倚在树枝上的男人。
  那是很好看的男人,他的眼睛很亮,就算是天亮之前的启明星也不如他的眼睛亮。眉宇坚毅,鼻子却很秀气。他穿着一件普通的黑衣,长发披散在腰间,只将过长的额发扎在脑后,束不住的发成了留海儿,搭在他饱满的额前,看起来既帅气又调皮。
  这个男人叫萧十一郎,江湖上人人不齿的大盗,萧十一郎。
  楚留香远远的站在屋顶,几乎与夜色融为一体。他静静听萧十一郎又把这首歌唱了一遍,这次,他完整的听完了这首在他过去的,可以称为传奇的经历里都从未听过的歌。
  “暮春三月,羊欢草长,天寒地冻,问谁饲狼?
  人心怜羊,狼心独怆,天心难测,世情如霜…。”
  歌声仍是那么苍凉、那么萧索。
  在那一刻,就像世界的另一扇大门,在楚留香的面前打开了。他能如此清晰的感受到唱歌者不为人知的痛苦,而这种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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