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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成蓝蝎子[小李飞刀]-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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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柄名动天下的嵩阳铁剑,也齐柄没入了山石之中。像它的主人一般,将自己挂在了半空!

    作者有话要说:六六扔了一个地雷

    六六扔了一个地雷

    六六扔了一个地雷

    长久扔了一个地雷

    谢谢六六姑娘和长久姑娘!对你们爱爱爱不完~~~╭(╯3╰)╮

    留言明天回答~!=3333333333333=还木有洗澡,我(づ ̄ 3 ̄)づ 洗白白~!

 第74章 我不能代你决斗?

    蓝苗浑然忘了自己站在林仙儿的屋外;屋里还有荆无命。

    他已回忆起了这场旷古烁今的决战。

    书中写得很清楚,郭嵩阳是个乾纲独断的人。他不仅要替李寻欢去决斗,还要一个人去。

    李寻欢赶到时,只找到他的尸身。他的鲜血已流干,身上的二十六道伤口都白得发灰,皮肉翻了起来。

    他在临死之前;拼尽最后一分力气,将自己挂到了飞泉之中。

    他还有话要告诉李寻欢。他所做的这一切,就是为了告诉李寻欢这些话。

    李寻欢也完全读懂了这些话。

    郭嵩阳身上的伤口都很窄、很细。这表明他是被一柄又薄又利的剑所伤。

    持剑之人当然就是荆无命。

    他受伤的部位都很奇特;伤口的深浅也与寻常剑伤迥异。李寻欢从这些细处,已瞧出了荆无命剑法的路数。

    李寻欢心中还很清楚,郭嵩阳本不会受这么多伤。高手相争;只在瞬息。以郭嵩阳的身手;怎会在一场决战中露出二十六处破绽?而以荆无命剑法之毒辣,又怎会连一处破绽都抓不住,居然没能一剑刺死他?

    只因这二十六处破绽,都是郭嵩阳故意露出的,因此他每次都能及时闪避,所以每次受的伤都不重。

    他这样做,只因为他知道自己绝无法胜过荆无命与上官金虹,所以要以自身的武者身躯为纸,以敌人的剑为笔,将荆无命出剑的部位告诉李寻欢。

    李寻欢也没有把握胜过荆无命和上官金虹,但李寻欢曾胜过郭嵩阳,他战胜他们的概率总比郭嵩阳大。

    他日后战胜上官金虹,很难说没有郭嵩阳的一份力。

    因此李寻欢为之垂泪。

    名震武林的嵩阳铁剑,与许许多多陨落的高手般,就此化为一坯黄土。他的铁剑,也从此由堂弟郭定继承。蓝苗下次再见到“嵩阳铁剑”,见到的就是郭定了。

    蓝苗用力地咬着手指,禁不住红了眼圈,恨声道:“你果真连半分心肠也没有!”

    殷红如血的枫林中,只有一个孤零零的黑色身影,在缓缓前行。

    郭嵩阳负着手,肩着那柄名动天下的嵩阳铁剑。他走路的速度不慢,但也不算快。

    这很可能是他生命中最后一段时光。

    他原本应该专心思考对敌上官金虹与荆无命的方式。

    但他却突然有点无法控制自己。

    他的脑海中忍不住映出黄金般的朝阳、镶着银边的白云、清晨带着露珠盛开的鲜花、吹动着翻飞木叶的清风。

    他闭上了眼睛,深深地呼吸着清新的泥土气息。他平素从不察这世界可爱之处。

    他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想起了郭定,这一切都发生得太早了,郭定担不担得起得起这架重担?郭定必须担起。他甚至想起来自己生命中所经历过的那些女人。他从不后悔没有儿子,现在也不后悔,却不禁想起这两个字。

    枫叶落下,仿佛有一袭蓝衣在其中卷舞。

    他心中浮现出一个妩媚的人影。这人捏着乌黑的大辫子,正斜睨着他,似乎非常生气。

    他知道这人醒来以后,一定大发雷霆,捶碎了床,恨死了自己。

    只是此时此刻,不知我想起他时,他可有想起我?他日后划拳饮酒、笑唾檀郎时,能否忆起郭嵩阳?

    山泉无法给他回答,只低鸣着对深谷的相思,一路奔下山去。

    他原来只恨对方的姘头太多,现在他却很庆幸。

    如果蓝苗只跟他一个人好,黏在他身边,湿腻腻地搂住他,娇滴滴地在枕边发嗲,甚至怒而跺足,拔鞭而起。李寻欢接到上官金虹的战书时,他还有没有代友赴战的勇气?他还能不能轻生死、重义气,单人独骑?

    上官金虹曾斥责过荆无命,认为“今日之你已非昔日之你,因为你已有情”。

    他的应对方法就是让荆无命将所爱的女人杀掉。

    的确是干脆利落、斩草除根。

    但情人的眼波融处,百炼精钢,也要化为绕指柔肠。天下诸多英雄,任你武功超凡、心志绝顶,又有几个过的了销魂帐、美人关?

    郭嵩阳伫立半晌,忽然仰天长啸。

    枫叶经霜,未及凋落。半个枫林为啸声所震,红叶飘飘落下。

    一袭黑衣越梢而出,宛如一道长虹,冲破了满天血雨!

    李寻欢躺在床上,连一根手指也动弹不得。

    玲玲擦了擦眼泪,黯然道:“原来他也是个好人。”

    李寻欢的眼里,也似有热泪夺眶而出。

    他只希望自己运气冲穴的速度能再快些儿。

    但他解穴的速度就算再快,又能赶得上赴战的郭嵩阳么?

    满山已落红无数。

    泥土上有人印下了脚印,这些浅浅的脚印,正印得越来越深。

    深林之中,正有一人静静地站在那里。夕阳的余晖照在他的身上,使他的衣服映出一种诡异的金光。

    他戴着顶宽大的笠帽,笠帽的阴影遮住了他的整张脸。

    他的目光却穿透了斗笠,凝注着枫林中交织的剑影。

    剑气中不断有鲜血溅落,一滴、两滴、三滴、四滴……几十滴……泉水荡开了无数个粉红色的涟漪。

    他一动不动,一丝声音也没有发出,甚至似乎没有呼吸。树林中有归鸦飞起,有秋虫哀唧。但他的身周太过死寂,像是这些小动物从不曾存在过。

    燃烧的满山红叶中,隐隐约约传来又细又轻的响声。

    “叮铃铃——”

    上官金虹的笠帽仍然纹丝不动。

    郭嵩阳见到上官金虹与荆无命时,就自知绝非这两人敌手。他与荆无命或许有一战之力,但旁边还立着上官金虹。上官金虹这样的高手,决斗时只需到场,出手不出手,实没有多大的区别。

    他身上已多了二十余道伤口,随着血液不断流失,他的视力变得模糊,气力也像沙子般流走。这柄伴随了他三十年、如臂指使的嵩阳铁剑,似乎也不再听从他的意志!

    他的右臂下、肋骨旁、膝盖上均已中剑。这些部位,常人就算在尸体上乱砍,也未必能砍得正好。这人每一剑出剑的角度,都是对手万万想不到的。

    荆无命的剑法确实诡奇酷烈、又快又毒!

    郭嵩阳已退到路旁,山巅倒挂下百丈飞泉。

    荆无命的剑如毒蛇般蹿出,由下至上,直挑他的小腹。这不是郭嵩阳故意让出的破绽,这一剑如戮实了,对手立时便会开膛破肚。

    郭嵩阳深吸一口长气,从对手的剑影中疾退,翻出了山壁。

    他拼尽最后一股力量,要投出手中的嵩阳铁剑。

    他的身体忽然一顿,竟停在了半空。

    荆无命的剑也已撩到,还在瞄准他的小腹。这剑极细极薄,一丝剑风不带,半点声音也没有,速度自然也快到极致。

    郭嵩阳一顿之后,像一具吊线傀儡,突然升到了树梢之上。

    “叮铃铃——”

    郭嵩阳的后领上,正抓着一只白玉般的手。手指轻盈,好似不是提着个百把斤的壮汉,而是提着一串饱满丰盈的马奶|子葡萄。

    一袭蓝孔雀尾羽垂了下来。

    一道日光滚过,观者才发现那并不是尾羽,而是一副衣袖。

    衣袖上绣着茶色的凤尾纹,闪耀着灿烂的光芒。

    “叮铃铃——”

    荆无命的剑法诡秘怪异,这一剑是从下面挑上去的。若没有那只手,本可以从郭嵩阳的小腹一路撩到胸口。郭嵩阳凭空升高了两尺,这剑紧追而至,挑至最高处时,却只能撩至小腹,再无法上升一寸。

    高高的枝杈上,忽有两点蓝光一闪,又一闪。

    此时此刻,荆无命几乎已离开了地面。

    武者臂上的力道,是来自腰上,腰上的力道又是来自腿上。然最根本的,还是来自双腿与地面的互动。所谓“要学打先扎马”,即强调了马步功底的重要性。武林中多拳掌高手,而少腿功高手,也是因为武者一旦出腿,下盘必然虚浮。对方若功力略高,稍加拨引,他难免就要栽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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