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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成蓝蝎子[小李飞刀]-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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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他发明这功夫以来,每练成一根手指,至少要花费数年的时光。因此将最重要的三根手指练成后,他便未再专心习练第四根手指,心思都放在了重出江湖后的事项上。

    他重出江湖还不到两年。

    蓝苗将他的右手翻来覆去,看了又看,道:“你是怎样练成的?这么快?”

    吕凤先也很想问这个问题。

    这些天,他没有一刻将心思放在练功上,他根本没那个心情。

    但是,他把右手当做刀子、斧子、锤子、凿子来用的时候,他似乎觉得很舒适,舒适得根本忘记去思考这个问题。现在回想起来,内劲的走向与练功时的走向,似乎不太相同……

    蓝苗摇着他的手,道:“你是不是发现了诀窍?接下来你练功是不是会很快?”

    吕凤先没有回答,只是长出了一口气,将蓝苗搂进了怀里。

    自从第四根手指练成后,蓝苗以为吕凤先会抓紧时间,闭关练功。

    但吕凤先不仅不练,比起混吃等死的那几天,意态更悠闲了,而且心情奇佳无比。

    譬如此刻,蓝苗起床后,要穿衣洗脸,对镜梳妆,为自己织一条蓬松的大辫子。

    但今日,他才打散了头发,还没有动手,梳子便被吕凤先拿过去了。

    吕凤先竟然会梳女式发髻,很复杂的那种,而且梳得还不错。

    他居然也会敷粉点唇,妆上得比蓝苗还好——蓝苗只会拿胭脂来驱虫。

    蓝苗摸了摸丰厚的发髻,颇感新奇,道:“怎么称呼?”

    吕凤先道:“堕马髻。”

    顾名思义,这发髻低垂在鬓边,宛如美人从马上堕下,含窘带羞,低垂粉颈,自然有千般妩媚。堕马髻要梳得好看,发量必定要多且蓬松,甚至半遮花靥。以蓝苗长发之丰厚,这个发髻确实最适合他,一股假发也不用添加。

    蓝苗揽镜自照,觉得吕凤先的眼光确实上佳。

    接着,他又瞧见对方从衣袖中摸出一个锦囊来。

    这种贴身锦囊,一般是用来装香料、手帕、清凉药等。

    吕凤先从里面拈出了一个小圆盒,里面装着白色的细粉,敷在脸上又轻又凉。

    蓝苗心想,这家伙倒跟贾宝玉差不多,也颇感兴味,不言不动。

    吕凤先将他的眉毛绘得又细又长,把鲜红的胭脂在他颊上晕了薄薄一层,随后沾着鹅黄的膏子,在他额心绘了一朵梅花,酒窝处点了笑靥。

    蓝苗奇道:“这又怎么称呼?”

    吕凤先收了笔,道:“梅花妆。”

    蓝苗左右看看,笑道:“这些女孩儿的玩意,你倒很拿手。”

    吕凤先微笑道:“张敞画眉,你难道不懂其中意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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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taotao姑娘的手榴弹!!谢谢13819868姑娘!谢谢路过的9的姑娘!!用蓝喵的猫吻代表我的爱!!╭(╯3╰)╮

    严重卡文,肩膀好疼QAQ……

 第114章 伊哭大闹小草屋

    蓝苗瞥了他一眼;道:“不知是些什么意趣。”

    他嘴虽然硬,但美丽的妆容毕竟令人喜爱。蓝苗又回望镜中自己;半晌道:“我也不是没去过青楼,怎么从没见过这个装束?倒是梳几个鬟儿的多。”

    吕凤先笑道:“你说望仙髻?青楼里的姑娘讲究时兴,爱梳高髻。”

    蓝苗嗔道:“你把我打扮得过时?”

    吕凤先道:“你真是头小猪仔;天下之大,一种装束时兴;另一种就过时了?这个妆夫人和官家小姐常用,据说是当今贵妃发明的。”

    蓝苗才回嗔作喜,又微蹙眉头;道:“好看是好看,只不过……”

    吕凤先道:“嗯?”

    蓝苗得寸进尺;道:“只不过没见过这般朴素的贵妃。”

    如此雍容艳丽的发式,不配上一套昂贵的精工首饰,未免明珠投暗、暴殄天物。

    吕凤先笑道:“这有何难?”

    说完这话,他便伸手向袖中摸去。

    蓝苗心想,你带几盒胭脂水粉也就罢了,难道连首饰都带了?这是准备去做什么?

    心里想着,已见吕凤先摸出了一迭金叶子。

    武林中最通用的货币,无非是金银铜钱。铜钱不提,银子多是碎银,再好些,就铸成元宝。金子则一般有两种形制,一种也是铸成元宝,便于存放;另一种则打成薄薄的书页状,携带在身上,可以精确地剪裁以便花用。

    蓝苗瞪着这叠金叶子,心想,这家伙带了许多钱,我竟然没发现。

    吕凤先将木梳拿了过来,合掌搓了几搓。蓝苗再看时,梳子竟然变成了纯金。

    原来他运掌间,那叠金叶子就已化作金液,牢牢地包裹在梳子表层了。

    有诗云:“艳带画银络,宝梳金钿筐”。将纯金、象牙、美玉等珍贵材质琢就的梳子插在发髻上,乃是顶名贵顶流行的妆饰。只不过,通常金梳要雕花,牙梳要染色,梳背上都镶满了金珠宝石,这把梳子确实贵重,但还是略嫌素淡了些。

    蓝苗见吕凤先又将手伸进袖中,心想,他又要摸什么出来了?插一支钢笔是老师,插两只钢笔是学者,插三只钢笔是卖钢笔的,你可别摸出一袋子宝石来。

    幸而事实证明,只是蓝苗的脑洞开得太大。吕凤先拿出的是他常用的那把乌木镶银折扇,不过主扇骨上,还镶着一块拇指大的鸽血红,闪闪发光,煞是吸引眼球。

    吕凤先将那块扇骨捏碎,宝石便落在了掌心之中。

    蓝苗瞠目结舌,心中偏还要吐槽对方,大金配大红,俗到要死了。

    但事情却还没有结束。

    吕凤先这种贵公子,没有不带佩饰的。

    他的腰间也正系着一块羊脂玉佩。

    只见他轻轻一捏,这块上品玉佩便碎成了十数小块。

    蓝苗刚想说“你疯了”,就见吕凤先双手一搓,玉屑纷落,只余下十几颗晶莹圆润、惹人喜爱的玉珠。

    他随手将玉珠嵌在金梳上,再将金梳由下至上轻轻一抿,抿在蓝苗的发髻中。漆亮光滑的发髻中露出金梳,艳红的宝石、晶莹的玉珠交相辉映、流光溢彩。

    蓝苗垂颈时,金掌梳便欲坠未坠,颇有“婉转郎膝上,何处不可怜”的意思。

    这块玉佩产自和田,乌木扇镂工也极精细,两物相加,至少值数百金。蓝苗虽不缺钱,但要随手抛洒近千金,也是不能。吕凤先投胎的技术太好,人比人,气死人,蓝苗眼都要绿了。

    不过,做人就是要实际,东西已经在自己头上了,又何必想太多呢?

    他的靥上自然而然地绽开了甜美的笑容。

    他的语声也随着变得异常悦耳。

    他道:“我看起来,是不是很像公主、贵妃什么的?”

    吕凤先端详了他一会,笑道:“按道理是。”

    蓝苗沉下脸来,道:“你是说我长得很不讲道理?”

    吕凤先道:“怎会?你这张红嘟嘟的小嘴就是最大的道理啦。”

    蓝苗破颜一笑,又恼道:“快说,你究竟觉得我长得像谁?”

    吕凤先忍笑道:“像风流小寡妇,不是普通的寡妇,是风流寡妇中的那位顶级翘楚,只可惜脚太大了些,若只三寸,就一模一样了。”

    蓝苗用一双媚眼瞪着他,瞪了半晌,却又忽然笑了,道:“吕大官人难道不是么?吕大官人潘驴邓小闲齐备,家中开着一百二十一家药房,想来名下也自然有生药铺,而且还不止一家哩。只差这姓儿对不上号,快将单姓改个双姓就使得了。”

    吕凤先想调侃蓝苗,反被蓝苗讥嘲一顿。他咳了一声,道:“好个牙尖嘴利的小娘子。”

    蓝苗冷笑道:“我牙尖嘴利你还调戏我,若我柔顺乖巧,你就要欺负我哩。”

    吕凤先叹了口气,故作正经道:“我有诚言一语,小娘子听我则个。你是个膝下无儿的新寡妇人,又生得这般娇嫩美貌,日子怎生得过?不如改嫁于我。我家中有千顷良田、百家店铺,虽比不得宫中后妃,也可供小娘子锦衣玉食、插金戴银,一辈子呼奴使婢,不愁吃喝。”

    见吕凤先演得起劲,蓝苗居然也装起样来。他低垂粉颈,道:“这如何使得?圣人云,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奴家若改适他人,奴夫岂非无人供奉?奴家守志贞洁,是决计不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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