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毛毯,还正试着帮你们把营帐弄成红色。”
华更纱如数家珍,听在我耳里却不妥之至,我打断道:“等等,用不用得着搞到这么过分?你们是不是很想雷曼知道我在搞他老婆?还有,把营帐涂成红色,你们是用什么颜料?”
“喔,刚才森林外经过了一个老婆婆,还带着一个婴儿,那些白家的小子就一拥而上”
“杀了老婆婆和婴儿榨血?”
“哇,这么邪恶的话你也说得出口?真不愧是当世恶人之首。”
华更纱摇头道:“他们贵了老婆婆手中的红桑葚,榨汁以后用来当颜料,然后”
“好了好了,别扯有的没的了,该洞房的就早点洞了吧,你们这些家伙让到一边,别碍事。”
我匆匆赶到那顶已经涂得半红的营帐,白家子弟都识趣地离开了,掀开营帐到里头去,俏丽的矮人少女早已等在里头,两支红烛点着燃烧,就连琳赛的头上都披了一条红巾。
虽不晓得矮人与精灵的婚礼仪式,但从人类的角度来看,眼前这一幕确实是喜气洋洋,我从怀中取出一日玉,琳赛迫不及待地张口,一下子便把“真爱”给吞下肚。
“嗯,好像有一点热热的。”
琳赛闭着眼睛说话,已经知道这药物运作方式的她,从吞药那一刻起便闭上眼睛,虽说不闭眼好像也成,但我并没有阻止她。
跟着,琳赛张开眼睛,望向她眼前唯一的男人,眼神从空洞、迷惘,渐渐变得有情感,彷佛要烧灼起来的热恋眼神,熊熊投射在我身上。
“约翰哥哥,我爱你。”
红头巾飘落,少女热情地扑撞过来,将我扑倒在地。这样的惊人架势,委实令我讶异,我看着这张红通通的俏美脸蛋,心中好笑,正想要说话,忽然听见营帐外传来声大喝。
“约翰·法雷尔,你出来,我要和你决斗!”
第七章 拔刀仗义 真爱无价
尽管这不是我自己的洞房花烛,不过在这种时候遇到波折,也实在是很烦人的事。
都已经抱新娘准备要上床了,外头却有人杀来要求决斗,这不晓得该说是有够衰,或者是三生有幸?因为如果这是我自己的婚礼,婚礼上有人来捣乱,我搞不好要非常感谢这位救命恩人。
以前曾听过一位伟人的话:人生而平等自由,偏偏有人要去结婚,自投罗网。
这句话要是实现在我身上,那碰上有人来挑战,我倒是该谢谢人家了。
“这种时候,什么人啊?”
“别管他嘛,今晚是初夜耶,哪有人在初夜还去决斗的?”
琳赛的小手拉着我,娇憨的可爱模样让我迷醉,也让我啼笑皆非,“什么初夜?这是你的初夜,又不是我呃,呵呵,要说初夜也行啦,反正我今天还是处男。”
古人说得没错,爱情本身就是最好的美容魔药,沉浸在爱情中的女性,浑身都散发着如阳光般的生命之美,令人为之神迷,舍不得把目光移开。
琳赛的样子原本只能说是清秀可人,但服下“真爱”以后,整个人光彩焕发,专注的眼神、期盼又羞怯的表情,让她的俏美提升了一个层次,真正变成了一个令我心动的对象。
很可惜,营帐外头的叫声叫得太大,我不得不去处理一下。照正常情形来说,这种时候有人来闹场,早就应该被白家子弟给解决,断无可能让人在外头唱戏似的喊上老半天,现在这种情形只有两个解释,一是状况棘手,摆不平;二是有人存心想看戏。
“你到羊皮毯上去躺好,脑里尽量想一些很甜蜜、愉快的事,我把外头的事情搞定,就回来搞你。”
春宵一刻值千金,我也不想白白浪费钱,让琳赛在木床上躺好后,自己马上掀帐幕出去,只看到外头有一个穿着军官服色的精灵青年,满面怒气,表情甚至说得上是悲愤,站在那里怒瞪过来。
自家子弟们在他三尺外聚成一团,看样子本来是要过来阻拦的,但华更纱却站在他们之前,虽然没有伸手作势,却没有人敢动作我估得不错,果然有人存心看戏。
对高傲的精灵而言,说人类的语言是种屈辱,所以那个精灵青年一开日就是精灵语,劈里啪啦说了一长串,又快又急,我的精灵语造诣有限,实在是有听没有懂,但看他一脸气愤表情,想也知道不会是夸我高大英俊又帅气的。
然而,不管怎么高傲,如果骂人骂成对牛弹琴,那也是一件很没意思的事,这位民族自尊心强烈的青年在骂了几分钟后,终于发现了这一点,开始试着用人类语言开骂,只是他在这方面的能力实在差劲,骂的话人类语、精灵语各半,弄到我大半时间都在吃力地试图解读,根本没心力去生气。
我很努力地一路听下来,发现他是骂我卑鄙无耻,用春药迷奸女人,极度下流,这些指控听来有点无辜,毕竟是女方主动要求用药,药也不是我的发明,这笔帐算在我头上简直是欲加之罪。不过,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对,为什么一个外人会知道这些事呢?
看看这个精灵青年,觉得眼熟,我皱眉思索,顿时想起他就是之前在树林里与琳赛聊花鸟植物,看到我对琳赛毛手毛脚后,要冲过来揍人的那个青年。虽然我不晓得他的姓名,但看他满腔怒气、破口大骂的样子,倒是真心来“解救”琳赛,这点委实有趣,难道连那个小矮冬瓜也会有人喜欢?
不管怎么样,成全有情男女一向不是我的作风,更何况那个精灵青年是孤身前来,身旁不像上次还有同伴,我要是不把握机会,仗势欺人,那就真的不是我了。
“哈,我约翰大爷要搞的马子,普天之下还有谁能阻拦?你想来争马子,闪一边去吧!就算我用春药搞女人又怎样?搞得到才是重点,你等一下听着她的叫床声慢慢爽吧。”
我四十五度仰起下巴,趾高气昂道:“看不顺眼的话,我也可以大发慈悲,给你个机会,只要你能打倒我最没用的手下,我就给你机会,让你进去搞那个小矮冬瓜如何?”
一番话是用人类语、精灵语混合说出,虽是杂乱,但那个精灵青年也是听懂了,气得哇哇大叫,看我把手一伸,指向华更纱,他愤怒的目光也立刻转过去。
制作春药的人是华更纱,闲在旁边看戏的也是她,只有我一个人当坏蛋挨骂实在没道理,总要替观众找点意外惊喜,这场戏才能看得有乐趣吧。
华更纱显然不认同我的想法,我的手才指向她,她这个“我最没用的手下”立刻举起双手作投降状,用流畅的精灵语道:“我认输,你可以直接去打倒用春药的淫贼,入帐篷救公主。”
真是个黑心的鬼婆,平常没开口,我还不晓得她的精灵语说得如此流利,但如果这么容易就被你逃掉,我法雷尔一族的万恶称号岂非浪得虚名?
“嘿,蠢蛋,你如果不打倒她,是救不了公主的,因为春药就是她调的,而且,她手里还拿着一把刀子,就是准备等一下我奸完公主,她立刻下手宰人,砍头切腹。”
这句话有多少真实性,我也还不清楚,但华更纱手上确实有把手术刀,或许是职业病,她习惯性地扣在手上,而这一幕落在“满身正气”的精灵青年眼中,无疑是最好的证据,只听他极度愤怒地虎吼一声,朝着华更纱猛扑过去。
纯以长相而言,华更纱不仅算是美人,甚至算得上是大美人,想扑倒她的人一定很多,但是敢付诸实行的却少之又少,因为这实在是一件会要命的高难度任务,我们眼前一花,只听见一声闷响,那个飞扑在半空中的身影,以扑来时的十倍速度反跌回竿一去,撞断了几棵树后重跌在地,大口呕血。
从这声势看来,骨折筋断不在话下,华更纱一旦出手,就不会有什么保留,光吐血伤内脏已经算是好运,就是不晓得这一手会否是以她独门的暗杀拳出击,那样的话,就难怪那个精灵青年半天起不来中了那招暗杀拳之后,所有的男人都会大喷大射,想要不软脚真的很难。
“你你们”
英雄救美失败,还被我“最没用的手下”打成重伤,跪地吐血,这当然与传统意义上的英雄形象相距甚远,精灵青年受到沉重打击,脸上满载悲愤,眼睛瞪着我们这些人类,口唇微微颤动,好像要说些什么,却被呕出的鲜血所打断。
如果这是一场增添余兴的闹剧,那也该到了落幕的时候,我对男人没有兴趣,里头的琳赛虽然不是巨乳丰臀,但好歹也是清秀佳人,我又不是神经病,放着小女生不去干,在这里和无聊人士扯不清,当下我就想掉头走,却没想到有人比我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