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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下定论。”
我心想,这些狐狸能活在这里这么久,大概也不是吃素的。那么如果没有意外的话,除了吃那些进魔鬼城的人之外,那大概……就只能互相残杀了。大概,这罗布泊魔鬼城的鼎鼎大名,大概也有这群狐狸的功劳。那些吃饱了撑着仗着自己一腔孤勇来这里冒险的人,大多也都喂了狐狸了。
“所以,现在他们的目标,就是我们啰?”夜莺挑了挑眉头说道,“我可不管这些是吃荤的还是吃素的,看他们的样子,就是想要吃了我们就对了!我可不想受制于人,所以我们得先下手为强!”夜莺看着那些紧紧盯着我们的狐狸,忽然一个箭步冲了上去,在离这些狐狸十米远的地方忽然一跃而起,背上的冲锋枪忽然一个转弯,被他握在了手里,然后毫不犹豫的“啪啪啪——”三枪打响了战局。
等到夜莺的身子落地时,对面的三只大狐狸也应声而倒,但却没有立刻死去,而是倒在地上抽搐着。然而按理来说,现在这个时候,这些大狐狸应该会立马冲上来把夜莺团团围住或者对他进攻,可是事实却跌破我们的眼镜。
只见剩下的那些狐狸愣了一下,然后便疯了似的朝那三只狐狸扑了过去。一时间,成百上千只狐狸全都扑了上来,疯狂的开始在那三只狐狸身上撕咬,拉扯着,活生生的把还在抽搐的狐狸瓜分。我在这个角度看不见到底什么情况,只知道一时间几乎所有的狐狸都围在了一起,片刻之后,他们散了开来,在我们面前的,只剩下三堆触目惊心的白骨!
我们几个倒吸一口凉气,我也看到夜莺的背影明显的一僵。这些狐狸,简直太可怕了,看不到一点感*彩在他们之中,而是满满的利益和贪婪。我想我终于明白了他们是怎么活下来的了,也明白为什么这里面全都是精神头百倍的大狐狸,而看不到一只老弱病残或者还没有长成的狐狸了,弱肉强食,在这一刻被体现的淋漓尽致。
这样的状况我并不是第一次看见,但却是第一次给我这么大的震撼。上一秒还在喘息抽搐的,下一秒就变成了一堆白骨。而那些分食了食物的,眼里却依旧贪婪。他们似乎在等着,等着夜莺再次开枪,打死他们之中的那一只!
远远的,我听到夜莺骂了一声靠,然后把自己冲锋枪背在身后,举起匕首就往上冲,直接冲到了狐狸群里。我一看,和李程两人交换了个眼神,然后几乎是同一时间,我们两个同时向前奔去。很快的冲到了狐狸堆里,叫夜莺正被一大群的狐狸包围着,一只只虎视眈眈。
我刚站定,就有一只大狐狸张着嘴巴向我扑过来,我连忙往地上一滚,躲过它的攻击,离得这么近,我似乎能够闻得到,它嘴里的血腥味。以后我回身刚刚一挥手里的大白狗腿,那只狐狸便轻巧的一跃,跳过我的攻击,然后直接朝我的面门而来。我连忙意念一动长出了指甲,同时手下意识的挡住了我的脸,却听到斯拉一声,那只狐狸正好被我划伤了肚子,整个弹飞了出去。我连忙乘胜追击,手里的大白狗腿一甩,把那只狐狸正中心脏的插死在地上,它还保持着要逃跑的姿势,可以却再也动不了了。
我走过去把大白狗腿拔了出来。忽然,“砰——”的一声响起,像是击中了我身后的什么,回过头一看,原来是李程开枪打死了一只正朝我扑过来的狐狸。现在它正躺在地上,抽了两下就死过去。我在一看,李程的身手果然不错,可以看得出他年轻的时候应该是一个响当当的人物,只见他飞腿一踢,一只狐狸飞了出去,他快速的上前,手里的老式步枪一个上膛,啪的一声打在了那狐狸身上。然后立刻右手甩出,把步枪往自己的右后边带,用枪身击打,正中一只狐狸的头部。
“三弟,小心!”一个声音把我拉了回来,我一转身,飞起一脚把一只狐狸给踢到,之后一跃而起,同时手里的大白狗腿再次出鞘,砍下狐狸的脑袋。回头一看,夜莺也是一场苦战。只见他手里的冲锋枪有时拿来当棍子使,有时又当刀子使,一用力硬是插进了一只狐狸的身上。然后眼神一瞥,注意到后方有情况,立刻以插在狐狸身上的冲锋枪为支点,撑着就是一个空翻转到了右边,然后一抬起枪,对着刚才想要进攻的那只狐狸就是一枪。当场毙命。
我刚刚庆幸这些狐狸还没有到李颖和猪胖那边去的时候,就发现有同时好几只飞奔而去。而且都拼了命得奔跑着,好在猪胖手里有掌心雷,抬手就是一枪。
第一百二十贰章 一场硬仗
或许是从来没有用过像掌心雷这样的武器,子弹嗖嗖嗖的接连噴出,打在了那几只正在奔跑的狐狸脚边,吓得他们一只只的都停止了脚步,不敢再上前一步。不过猪胖也没有很淡定,被它强大的后座力震了一下,整个人愣神了一秒钟,然后大笑起来,“啊哈哈哈哈?这把小东西也太好用了吧!子弹发出连一点声音都没有,还这么快!”
那些狐狸一看猪胖有这么个东西在手里,自然是都吓得不轻。要知道这把掌心雷,可是我们这里全部人的武器加起来最牛叉的一个了,也不知道怎么就便宜了猪胖。这下一只只本来要朝着他们跑过去的狐狸,都止住了脚步。但虽然是如此,这些狐狸却没有立刻的离开,而是继续的在原地徘徊着,看样子是既忌惮着猪胖手里的掌心雷,却又不想放弃到手的猎物。
“猪胖!你他妈的还在跟这些东西大眼瞪小眼的干什么!赶紧的给我打啊!”我见猪胖这小子居然没有乘胜追击,而是和这些狐狸干瞪眼,不禁着急的大喊道,“这可是个好机会,叫他们尝尝掌心雷的威力!”
我敢肯定,这样的枪一打进入,保管叫他们血肉横飞!
猪胖一听我这话,才回过神来,趁我点点头,接着抬起掌心雷就是一阵猛打,一阵接近机关枪扫射下来,原本在他们身边的狐狸已经全部都倒在了血泊中,而且丝毫没有喘息的可能。
“我的天呐!这是在干什么!”阿瓦汉此时已经全然不知在什么状况下了,看着我们几个和这些狐狸打成这样,惊得他眼珠子都快要掉下来了。好不容易适应下来,又有一只不怕死的狐狸打算绕过前面的猪胖从后面进攻,刚跑到离阿瓦汉不到五米的地方,就被回过身来的猪胖抬手就是一枪,直接打死在了阿瓦汉脚边,溅起的鲜血还把他的裤脚沾湿了,吓得他一阵愣神。
我看着阿瓦汉的表情,不禁觉得好笑。或许在他们这里,他这样一个出入过魔鬼城的年轻小伙,绝对是一个勇士,可是现在,大概也是没见过我们这种来拼命的人。或许就像他说的,他是勇士,而不是死士,但现在摆在他面前的,就是好几个的死士……至少在他现在看来,应该是这样的!
夜莺被一只不知道从哪里跳出来的狐狸把他背上的背包扯了下来,然后疯狂的奔跑。这些背包都是我亲自买的军用式背包,却被一只狐狸从背后一跃就轻易扯断,可见这些东西力气和咬合力都不容小觑。夜莺倒是不慌不忙的,把自己背上的冲锋枪卸了下来,迅速的瞄准了前面奔跑的狐狸,然后又迅速的扣动了扳机,只听见一声枪响,几十米开外的那只正在急速奔跑的狐狸应声而倒,顺着高坡滚到了下面去。夜莺并没有着急下去把自己的背包捡起来,而是回过身又是一枪,正好打在了离自己不到一步之远的狐狸脑门上,由于这样近距离的开枪,还把那只狐狸狠狠的弹出了几米开外,之后狠狠的扑到在地上。
我不禁佩服夜莺的身手矫健和洞察力的敏锐,这是他们作为一个特种兵常年需要保持的作战习惯。所谓“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大概也就是这样了。常年的训练让他对身边的不寻常都会很快的注意到,所以,想要在他们背后搞偷袭,成功几率几乎渺茫。我自认没有这样的能力,因为即使我会他们不会的东西,但我却始终不敢说我比夜莺黑鹰强大,他们的能力,是实打实的,能看得见的。
忽然,我感觉到脑后忽然一阵细微的风动传来,拍击着我的脑门,立刻下意识的知道,后面又在搞突袭了!我几乎是条件反射的立刻往下身子,下一秒,我就感觉一只狐狸的皮毛擦着我的脸颊跳到了我的前方,紧接着,一枚子弹同样擦着我的太阳穴呼啸而过,弹壳带着身体散发的灼热,在我的皮肤上摩擦了过去,一阵发烫,我靠!谁开枪这么不长眼?我心里骂道。紧接着,那枚子弹便以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