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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王子殿下…”我弯腰伸手将被子下的人抱了出来,才一入我的怀中,这家伙就将脑袋向我胸前拱,就在刚才,我似乎看见了什么…
“你问了那家老板,那只特殊的玻璃杯是在哪儿买的吗?明天去买吧。”我轻轻吻了他的发顶,笑着问道。
“恩。”
“明天我想穿那身上次我们一起去买的运动服比赛,你觉得如何?”
回答的是腰上被拧的疼痛。
这个家伙,是在不安吧。
如果联系之前吃饭时杜神欢所说的话,大约就是我在赛场之上做出了什么让众妖魔感到惊讶的事情,这一点似乎在回宾馆的路上听到过一些,因此让我在这妖魔界也算的上是一时间的热门话题,导致我的某些照片被作为交易的对象极快的流传。
换句话说,可能今日过后,有很对人对我保持着一种厌恶的态度,也会有一些人对我持有着支持的态度,不管如何,他们都会对我这个人类保持着一种关注的状态,就像是人间界的一些明星一般。
于是乎,这个家伙就觉得我会随着名气越来越响而不再留恋与此地,他的身边?
不得不说,这种可能性还是存在的,而且几率不低。
但是,这个家伙大约是忽略了自己的光辉吧。
我想,如果他能够认真的话,明日一战之后,我们在名气上就会旗鼓相当了吧。就像是环冀那般的贵族被他吸引一般,大约会有很多人同样被深深的吸引。
其实,我也一样。
方天,你这个傻瓜,我们彼此都是一样。
在洗完澡后看着方天真正的睡着,我悄悄的上了网去看了一下杜神欢口中所说的照片,因为我实在是想不通,我的照片有那点值得这般闹腾,要说原因,我能想到的就是那身衣服,但是当时那位酸与小姐穿着方面比我还要夸张,更何况,酸与小姐的背景更值得被人津津乐道不是吗,就算是酸与小姐输了那场比赛也还是不会改变。
不过当我看见在网上流传的那张照片时,我什么话也没有再说,唯一的想法,就是那照片上的人如果不是与我长相相同,衣服相同,那么我定然会认为这人不会是我。
不过这张照片倒是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启示。
为了避免明日我会遇见今日方天遇见的事情,还是早些做些能够预防的事情比较好。
不是吗?
关上电脑,我的嘴角缓缓上扬。
作者有话要说:啊。。。今天终于在12点之前完成了。。。(^o^)/~
其实我有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想说。。。明明这卷的标题是说搭档的事!为何绕来绕去,搭档只是出来打了个酱油!!掀桌!!!!
☆、第六章 意想不到的结果
因为开幕赛的关系,我所参加的那场比赛受到了较多人的关注,不过初赛是同一时间进行五场,因此即使关注的人多,也并没有造成我的困扰。
嘱咐杜神欢与画戟一同去等待赛时,我与方天则在即将轮到我的第四赛台入口处等待上一场的结束。
“罪,等会去买杯子时也去买点肉吧。”在入口处的休息椅上,方天眯着眼睛靠在我身上,极为悠闲。
“恩?食材的话,我们已经买的足够多了。”在吃早饭时,我顺手拿了一本他们免费提供的杂志,正好此时用来打发这段无聊的等候时间。
“可是,我想吃你妈妈做的圆子了。”
“哈?”将视线从杂志上移到了他的脸上,只见方天眼也不眨的真诚的望着我,“我说,最近你怎么食欲如此之好?”
“百年前吃下的食物大约要消耗完了,趁这个时机来补充一下,有什么问题吗?”将我手中的书抢了过去,目不转睛的盯着其上的一副图画看。
敢情他们都是百年吃一次,一次吃百斤的类型,比骆驼的性能还要好,“回去的话,你自己跟老妈提,我可不会说。”
方天瞥了我一眼,淡淡的开口,“你同意?”
“恩,我同意。”我笑着点头去摸他那头长发。
同意二字,一语双关。
是的,我没有什么犹豫的,既然已经决定是这个人了,那么隐瞒也不再有意义。
“那…”
“什么?”
“再去买点礼物吧,难道你回家真的只是带肉让妈给你做饭?”
“是给你做饭吧。”我笑着,眼角瞥见了站在一边的工作人员抽筋的嘴角,心情更加的愉悦起来。
“请问…”不知是不是察觉到了我的视线,那名工作人员走了过来,小心的开口询问,“您已经可以换服装了,我想,台上的比赛很快就会结束。”
“战斗服吗?”我朝他笑了笑,指了指自己的衣服,“这身不可以吗?”
“啊?”工作人员立刻愣住了。
此时已经能听见赛台上传来了宣布胜利者名字以及震天的掌声,我站起身对这名工作人员说,“好了,时间已经到了,我现在可以上去了吗?”
“哦,啊,稍等一下,请这边走。”工作人员很快调整好了自己的状态,脸上带着微笑将我引向赛台的方向。
“等我一小下,很快就好。”我回头朝方天丢下这么一句话。
很快,当赛台上的比赛着从出口处离开后,我就被工作人员引领者登上了赛台,这一露面,顿时四周就响起了一片的…倒喝彩声,同时抗议我未穿战斗服得声音传到了我的耳中。
“这个…”大约是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的情况,这个赛台的裁判兼解说员为难的看向我。
“请问,大赛有必须穿那种衣服的规定吗?我们人间界并没有那样的规定,而且,这身衣服在我们那里也算的上是比赛用的衣服。”我微笑着朝他发问。
随后有人上前来在裁判的耳边说了什么,比赛就这么开始了,因为大赛真的没有这项规定,我已经查看过了。
初赛总是简单的,至少对如今的我来说是如此,但也并不可以掉以轻心,因此我依然将‘天矛’幻出,这一次并没有使用有些妖魔口中卑鄙的术法,而是完完全全的硬碰硬式。
对手并不简单,配合着闪耀着各种光芒的术法,看上去极为美丽而具有攻击性,然而我却一一化解或躲过,如果说这妖魔再如何的厉害,他的法术大约也是没有方天的厉害,而剑术或者说是体术自然敌不过画戟。
在与方天、画戟多次的对练之后,我已经能够应付一般妖魔的攻击,更何况如今我又拥有了一份后来的力量,使我的能力有着明显的提升,这些曾经看来依然有些棘手的术法也可以使用最有效简单的术法来化解,从而也使他人无法看出我能够使用出最高术法的那条界限。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初赛而已,想必很多妖魔都不会在这个时候将自己的家底拿出来给别人研究,当然,如果生命受到了威胁自然是不会想那么太多,就如我面前这妖。
要说妖与人,或者说异种族与人相比,他们有着一个先天优势,那就是他们拥有着本体。
面前的妖是什么种族,我先前并没有注意听裁判的介绍,所以并不清楚,但是他现在所显现的本体应该属犬妖科,因为这外形与人间界的犬科很是相似,只是人间界的犬类大都是一个头四条腿,而他是两个头四条腿,而且头是前后各一而非并排而生。
不知道如果有人看见如此模样的犬类,是否还会想要将其领养呢。
不过犬妖科终究是犬妖科,即使体积再大,面容再凶恶,他终究也会有弱点。就像是人间界的猫狗一样,猫儿喜欢吃鱼,狗儿喜欢骨头,同样的他们也有相克的物种或者东西。
记得我在学校的课本上看到过,犬科的妖魔或者是仙灵都有一个弱点,那就是怕姜。
此‘姜’非彼‘姜’,虽然同属于植物科,但各种用途还是有很大的差别,前两日为了购买食材书上所写的材料,我买了了一些‘妖姜’,此时还放在我的随身小包里,当然它们是放在包中的类似于空间袋的那种包裹里。
带着一个进入了‘贮藏期’的方天的我,一直都随身携带着这种包裹,为了他临时起意的想要买些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