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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夜睡得很沉,到没有再做噩梦。以前常做噩梦,梦到一个个死去的人来找我,让我给他们沉冤,缠着我直到天亮。
“我不是故意要进你房间……只是……”大清早的扰人清梦,我挥了挥手想拍开那个在我耳边说话的混蛋,但是却挥了个空,“现在已经八点半了。”
“啊————”我尖叫一声从床上蹦起来,睡得太沉竟然连闹钟都没听见,报告会可是在九点半啊!!
“别急别急,衣服都给你叠好放在床头了,你先穿衣服,我给你把稀饭盛出来凉凉。”
我急匆匆的穿好衣服冲到浴室,牙膏已经挤上了,杯子里也已经放上了水。这家伙未免也太细心了吧?我刷着牙想,做他女朋友一定舒坦死了。
洗漱完毕已经八点四十五了,开车到警局需要二十分钟,但我得先去办公室拿报告,加起来总共需要将近四十分钟,自然就没时间吃早饭了。虽然嗅着那甜粥的味道胃就开始咕咕叫。
“不吃早饭吗?”他抿着嘴有些委屈地看着我。
“来不及了,”我站在玄关处换鞋子,“我晚上才回来,你在家不许乱动东西。”
“等一下,”他拿着俩鸡蛋塞进我公文包里,“这个,抽空吃一下,不然对身体不好。还有,你领带歪了。”他伸手替我整理好领带,然后笑着拍了拍我的头,“好了,再见,早点回来。”
我怎么有种特别微妙的感觉……这简直就是新婚夫妇的早晨嘛!!!
谜团(修改)
开着车行驶在平坦的马路上,脑子里还是那个大笨狗的事情。说起来,昨天忘记问他未了的心愿什么了。晚上再说吧,现在工作第一,我甩了甩头把无聊的思绪抛在了脑后,恢复成冷面法医的模样。
今天的报告会是关于半个月前的碎尸案,死者的身份已经查明,是一个厅长级干部的孙女,才十一岁。奸杀后碎尸、抛尸,身体被不规则地分割,扔在全市十一个垃圾桶里。尸体找全的时候已经大范围腐烂,最后拼凑出来也是血肉模糊、不成人样。
刑警大队十几个警员发了疯一样熬夜分析案情,我也跟着他们忙活了大半个月,前天才将尸检报告完全整理出来。大家这么疯狂的原因有两个:第一,对一个小女孩下如此狠手实在是丧心病狂、令人发指;第二,这个孩子身份特殊,上头已经开始加压。不过我的工作今天就结束了。
剥着鸡蛋走在警局回廊里,不时有警员和我打招呼,一口一个“张大法医”,嘴上叫的亲切人却离得我远远的。
塞一个鸡蛋进嘴里,我也懒得理他们。早就习惯了,每个人都是这样,表面上对我尊敬的很,实际上都恨不得躲起来假装不认识我,好像离我近了就会沾上尸臭一样。我又不是臭虫!
吃完第二个鸡蛋,墙上挂钟的指针刚好走到九点半,我推门走进报告厅。厅里已经乌压压坐满了一片人,有刑警队的也有死者家属,更多的是实习法医,来凑热闹的!
“根据蛆虫长度和尸体腐败程度,我们可以推断在发现尸体的时候,死者已经死亡约十天到十二天。”我将幻灯片放到投影仪下,身后的大幕上就投射出尸块腐烂的照片,下面已经有呕吐声响起。哼,这点都承受不了还学什么法医!
我推了推眼镜继续说,“颅骨粉碎性骨折,身体并无其他致命外伤。故认为死者死于钝器造成的颅骨损伤以致大量出血出现继发性休克。”我将死者颅骨受损的照片放到投影仪下,又是一阵尖叫。真是的,心理承受能力低就不要来念法医,赶什么时髦!
“死者处女膜完全性破裂,手腕和脚踝有捆绑痕迹,大腿根部内侧有不规则牙印,可以认为死者生前遭性侵害,当然也不排除死后遭性侵害的可能。”坐在前排的死者家属,有的低头抹泪,有的咬牙切齿发誓要手刃凶手。
报告厅的嘈杂让我头大,只想赶紧结束这场折磨,“碎尸切割伤口呈锯齿状,经鉴定认为碎尸凶器为锯子一类的刀具。切割位置多为关节及较容易切割处,客观认为凶手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尸体上发现一些类似窗帘的纤维,可以推断凶手将尸体包裹在窗帘一类的布料内进行的切割,但不排除纤维为垃圾桶中沾上的可能性。大致的情况就是这样,还有的详细情况要等发证科的化验结果才能知道。”
说完我轻叹一口气,这该死的报告终于结束了。
懒得搭理涌上来的学生和死者家属,我将报告复印件扔到刑警队长付钧的桌上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个让人心情郁闷的地方。
走出警局已经十一点了,取了车打算找个地方随便凑合顿午饭,却在刚发动车子的时候接到付钧的电话。
“一起吃午饭吧,”付钧的声音带着疲惫,想来他也很久没睡好了,“有些细节想找你讨论。”
本来不想答应,毕竟现在是下班时间,而且我不喜欢在吃饭的时候谈工作,但想到小女孩的惨死我也就应允了。没有谁会对这样一起案件抱无所谓的态度。
付钧向来是个大老粗,所以吃饭的地点约在一个小巷子的大排档里也在我预料之内,只是没想到这么个简陋的地方都人满为患,还好他和店老板认识弄了个包厢,不然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吃上一口饭。
“下午还有事,不能喝酒,”我推开眼前的一扎冰啤,给自己倒上满满一大杯乌龙茶,“说正事吧。”
“成,”付钧灌一大口啤酒,拿起筷子在火锅里翻搅,“老实说,我有很多问题。”
“比如说?”我喝了口汤,浓郁的香味在唇齿见扩散,味道不错。
“作案工具、分尸工具、运尸工具,这些都没找到,”付钧皱紧眉头,在火锅里找食物的筷子都停了下来,“关于分尸的工具上,你说是锯子一类的东西,可以详细说明吗?”
“木工锯之类的东西,”我想了下回答,“反正不是电锯。虽然腐败程度挺高的,但从切割口的形状和骨骼磨损情况来看,是来回摩擦、拉扯造成的伤口。如果使用的是电锯的话,因为是电力驱动的关系不需要费太多力气就能截肢,伤口应该更为平滑才对。”
“还有尸体上的纤维,凶手为什么要在分尸的时候裹上窗帘?”
“我说了,那有可能是在垃圾……”不对!不可能!尸体发现的时候被包裹在塑料袋里,如果不是拾荒的老汉打开查看根本就不可能发现尸体!
我摸着下巴思忖片刻说:“从心理学上来看,可能是怕看见孩子的脸。这种怕又有两个原因,也许是凶犯良心发现觉得做了孽对不起这个孩子,愧对她,就把她脸蒙起来了,但既然觉得羞愧了也就没理由分尸了,应该自首才对。”
“那就是说,”付钧接过话茬接着说,“是熟人,不忍看那张脸,但不得不分尸。”
“对,”这话题聊得我一点食欲都没有了。
“有没有可能是为了防止血液喷溅?”付钧又提出一个假设。
我摇了摇头表示没这种可能,“那种纤维材料制成窗帘没有吸水作用,如果是我,我会选择用毛巾包裹。”
“还有个问题,你说切割口都在关节处,因而认为凶手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可是一般来说有专业知识的不应该把尸体分割的很整齐吗,就像你一样。可实际上尸体切割部位凌乱,没有规则……”
“我能得出的结论有两个,第一:混淆警方视线;第二:太紧张了。”个人觉得前者比较有可能,当然这种主观的定论我没有说出来。
“该死,一点线索都没有!”付钧恼怒地低吼一声,“凶手应该是在深夜抛尸,竟然连一个目击者都没有!”
“也许有人瞧见了,没有去报警,现在这种人多了去了。”
“该死的!上头让我们半个月内破案,不然全部回家种田。”
“你自求多福吧。”我突然想起家里那只死鬼,试探性地问了句,“夏语冰,就是昨天自杀那小子,你有他资料吗?”
“好像有,你干什么?不会怀疑他是凶手然后畏罪自杀吧?”
“当然不是,”夏语冰杀人分尸?那个画面我还真不敢想象,“我先回去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