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兄弟是走了,自己的事情还要自己去完成,知道他可以回家了,一切就结束了,但兄弟不能忘,也不允许他忘记。
重操旧业,他继续训练自己的队伍,每天喝着酒,但喝酒的时候只有自己一个人,当初三个人,后来两个人,现在就只能是自己一个人,苦涩一笑,梁萧歌拿着酒葫芦,又不知去向。
第二十三章 结缘新兵
宋金两军停战,这次时间格外长,没想到等了整整四年多,两国之间一直很平静。可见上次的大战双方的消耗都不小,金军伤亡惨重无力再战,宋军有心一举击垮金军,但内部消耗巨大,这种代价无法承担。
双方默契的保持了沉默,各自养兵修兵,等待着有一天哪一方率先挑起战端,那故事又将重新开始,角逐也会继续。
这种等待的日子很痛苦,对于大多数士兵来说真的是这样,他们要忍受寂寞与孤独,还要时时时刻刻防备着金军的入侵,即使他们不会再来也要站在岗位,守着青天白云,望着漆黑的夜空。
梁萧歌也是无聊的,除了训练自己的兵团,就剩下喝酒,在离开了两位兄弟的情况下,他的日子过得格外凄惨,不是吃的不好喝的不好,而是心情不是很好,这样寂寥的日子只能以烈酒来打发时间,酒就成了他的唯一精神寄托,没有就他恐怕活不下去。
这期间张冒与杨功来过很多次,他也去过两位兄弟的地盘做客,但没一次聚会后,就是那令人伤神的离别,只好每一次都喝醉酒被人抬到自己军营。
但越到后来,他们都惊奇的发现一个事实,那就是他们的酒量已经达到了某种火候,一般喝酒都喝不醉了,这让他们三兄弟苦笑,喝酒都喝不醉了还喝什么,喝酒就是为了喝醉,那种处于半梦半醒状态的繁乱思想令人着迷。
当喝酒喝不醉了,喝起来与白开水差不多的时候,那还有什么意义,喝酒也是白喝,这样还不如不喝。
不是说真的不能醉,是要喝醉除非喝很多酒!梁萧歌也感觉遇到了痛苦,现在他喝醉了还能睡得踏实一点,醉了什么就都忘了,家人,未婚妻,兄弟,战友,在喝醉酒的时候他们才能短暂的消失在记忆深处,但只要一睁开眼睛,各种思绪就像漫天飞舞的柳絮,完全乱了,同时打乱了他的心情,让他不能安静的过一刻。
所以他渴求着每次能喝醉,但事实上每次只能喝得半醉,然后眯着眼睛想起一系列关于自己的问题,他是想家的,也是希望兄弟相聚的,更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渴望着爱情,日思夜想的陈佩佩成了他最大的一份乐园,每天以想着这个女子为乐。
常常他的心中就会不自觉的产生一种幻觉,一个男人辛勤的忙着农耕,一个女人张开笑脸,为他擦汗端水,这样的两口子真的很幸福,这一幕他梁萧歌无比的奢望,有一天他也会这样吗?当然这个场景中的人物就是他自己与陈佩佩的化身了。
谁也不知道以后的路,但梁萧歌满足着,因为至少那个女子还在等他,等待着嫁给他呢,有什么能比被一个美丽的女子牵挂更让人满怀欣慰。
到后来他去张冒与杨功的哪儿少了,多半时候都是他们两个来看自己,每次来都带着好酒,三人喝的痛痛快快才罢休。
但做了管了,杨功与张冒都忙了起来,来了最多呆两天就回去了,杨功自不必说,作为一个将军,事情那是没完没了。
要说的就是张冒,那位将军为了感谢他的救命之恩,特别拉关系将张冒硬是给弄上了刑狱部总管的位置,这位置相当的好,不需要去像杨功还有梁萧歌一样打仗了,只是监管犯人,除非大宋灭亡了看能不能威胁到他的生命,这次的张冒捧了一个金饭碗。
梁萧歌没有羡慕或是嫉妒过自己的兄弟,这些都是他们应该得到的,他真心的为他们祝福。
有这样两个崇高地位的兄弟帮忙,梁萧歌本来也有机会高升,但他拒绝了两位兄弟,他是不愿意去官场,所以坚决的呆在自己的百人队,等机会到了他就可以回家了。
养兵的时间,宋军同样大招新兵扩建军团,充实着自己的力量。
就是在第五年,梁萧歌的百人队又迎来了一批新兵,补齐了上次损失的人马。新兵一加入自己的团伙,梁萧歌就按照杨玉强的老办法将大军规小军规统统复制进了他们大脑,算是进行了一次洗脑,使得他们知道他们的身份彻底改变了,此刻他们就属于他梁萧歌的战友兄弟,以后要共同进退的生死兄弟。
梁萧歌为人也好,就关心一下新兵,与他们经常交流,问东问西,谈心事,如此很快他们就拉近了关系,一般情况新来的都会称呼梁萧歌为梁大哥,不叫他队长,但特殊时候还是叫队长。
今天梁萧歌看到一个新兵从自己跟前走过,一看之下显然是一位不太熟悉的,于是又拉起了关系,笑道:“这位小哥你叫什么名字?”
那位新兵年纪也就二十岁左右,长得一副堂堂的相貌,看来人品还是不错,看到梁萧歌问他,立刻笑道:“队长,是你啊,我只顾低头就没看见,呵呵,我叫马汉鸿!”
“马汉鸿!”梁萧歌念了一遍,记在了心底,于是年龄籍贯都审查了一遍,最后知道这位新兵真的只有二十岁还是刚过生日不久,家在江苏南方一带,受皇宫开封府的护佑,金军没有危及到那里的人民。
这样他也没有打算参军,但后来看到到处招兵,心里一想,就做出了与梁萧歌一摸一样的行动,他劝住家人,只身参军了,文文静静的他也存在着热血的心。这样顺利就分到了梁萧歌的百人队,也算是一种缘分。
梁萧歌笑问道:“你难道不知道战场上会死人的,难道你就不怕死亡?”
马汉鸿神情明显一滞,显然他参军可能忘了这一点,但很快他就坚决的摇摇头道:“不怕,怕什么,我还听说队长您杀敌很勇猛,是我们队里面的第一勇士,相信有勇士队长带领,我就更不怕了。”说完马汉鸿不好意思的摸摸头。
“好你个小子,一来就打听队长的消息!”梁萧歌笑着拦住马汉鸿的肩膀,继续道:“以后就叫一声大哥好了,不要叫什么队长,这样发而显得不亲切。”
“是,梁大哥。”马汉鸿声音特别洪亮,有意提高嗓音。
梁萧歌笑了,看来又遇到了知音,问道:“你会不会喝酒?”
“喝过很多次,但酒量实在很差,与传说中的酒王梁大哥一比差远了。”马汉鸿立刻就来了兴趣,但也不敢过于表现,因为他来了就听说过梁萧歌的酒量,在整个军营都是出名的,还有他的两位兄弟,号称酒家三巨头。
“走,你陪我去喝酒去!”梁萧歌终于再次感觉到他即将有一个酒量不错的兄弟出现,立刻就要拉着马汉鸿去喝酒。
只弄的马汉鸿无可奈何,硬着头皮被梁萧歌搭着肩膀去了。
一进屋梁萧歌就拿出了那个陪伴自己很久的大葫芦,里面早就储备满了酒,见旁边还有一个不大的葫芦,里面也装满着酒,顺手就扔给了马汉鸿。
马汉鸿彻底长大了嘴巴,他何时用葫芦喝过酒,平时在家也就小小的酒杯慢慢喝,眼下看来梁萧歌这位队长是与他用葫芦来对拼了,脸色立刻就哭了下来,呐呐道:“梁大哥,这个…这个…难道我们就用这么大的葫芦来喝酒!”再看梁萧歌手上的那个葫芦更大,要是装满酒一般人都拿不起来,那还怎么喝。
但显然梁萧歌是拿惯了这么大的葫芦,根本不怕生,只见他已经开始摇着葫芦了,里面发出哐当哐当的声音。
马汉鸿再次咽了口唾沫,双手拿着酒葫芦在颤抖,他彻底怕了,也深深地了解到梁萧歌酒王的称号完全不是杜撰的,这是真的。
“来,喝吧,没事,酒量是慢慢练起来的,我当时学喝酒的时候还不如你,一口就能喝醉,这是上一位队长传授给我们的,要好好学!”梁萧歌立刻就拔开塞子,使劲闻着酒香,一边还劝导着马汉鸿,一副老师教学生的样子。
无奈的马汉鸿只好道:“好,那我试试吧,但要是被呛住了要赶快救命,否则我就完蛋了,还没上战场就身先士卒,名声就毁了!”
“油嘴滑舌!”梁萧歌骂着,拿起葫芦就碰了过来。
找到了新的兄弟,梁萧歌心情格外好,与马汉鸿说说笑笑,他大口喝着酒,大声说着话;反观马汉鸿,小口喝着酒,但说起话来声音也很洪亮,两人果然是天生知己,见面投缘,两个人的酒场格外热闹。
有时候哗然声,正是两人猜拳到了兴奋处,有时候只有大口的喝酒声与惊叹声,有时候两人说到笑话就忍不住放声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