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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冲一眼看到这个瘦小的孩子,就是自已和王二马送去军队儿童团的丁风。按道理,丁风在军队儿童团就算会艰苦一些,也不至于成为要偷肉包吃的街头儿童啊?发生了什么变故?
“这位兄弟,这孩子我们认识,他拿了你多少肉包?我付钱。”
林冲对随后紧追而来的卖肉包的壮汉道。
“好,有人认去就好。他偷了一个肉包,还有,那脏手一摸,弄脏了三个,一共四个。两钱金子。”
“两钱?你抢劫啊?”
黄明亮倒抽了口冷气。他在部队里虽然也领月薪,不过区区十克黄金而已。那么以他的薪水,一个月才买得起这高价肉包100个,这自然是那壮汉借着机会有意讹诈。
“林叔叔,这肉包说实话我也不敢吃,刚才咬了一口,咬出这个。”
丁风机警地趁着黄明亮说话把壮汉的注意力吸引走时,拉了拉林冲的衣角,背过身给他看了一眼肉包馅里咬出的东西。
林冲一看,认得出那是还带着指甲油的女人指甲。
竟是个卖人肉包子的“孙二娘”。还教育楚楚呢,这马上就碰到了。
林冲按压下心头的怒火,从口袋里掏出一粒小小的金子,对壮汉道:“二钱黄金,放过这孩子吧!乱世之中,还是多做善事,行善积德吧!”
壮汉见达到目的,而且林冲二人身材高大矫健,都穿着军队的制服,也不敢再耍横,接过钱匆匆就走了。
“林叔叔,你就这么放过他了?”丁风见林冲这么轻易放过卖肉包的壮汉,还拿钱给他,不禁不解地问道。
“放心吧,林叔叔自有分寸。”
刚才,借着递钱给壮汉之机,林冲将一股真气释放入壮汉体内,闭锁了他的心脉,半小时之后,这壮汉必死无疑。
“丁风,你不是在军队儿童团吗?怎么会流落街头?”林冲摸着丁风乱篷逢的脑袋,问道。
“林叔叔,不是我不能吃苦。训练苦,或者被教官骂我都无所谓,只是,儿童团里太恐怖了。除了不让吃饱饭,教官经常无缘无故就暴打我们一顿外,还有孩子不断地失踪。”
原来,丁风和林冲他们分开后,就被部队的军车送到另一座深山里的训练基地生活。
按照上级的意图,这是培养人类未来力量的重要基地,但在掌控这个地方权力的军官手里,就完全变了味。孩子在他们眼里根本无足重轻,他们以恐吓、暴力的方式吓唬住孩子后,克扣军粮、损公肥私就成了常态。
孩子们的伙食至少被他们克扣了一半,这还不是最糟的。最糟的是,最近这段日子,几乎天天夜里,都会有孩子失踪。丁风比较精明,他发现了这事的端倪后,就开始偷偷计算。发现,每个寝室最近每天都会有一个孩子失踪。
丁风把这些孩子的年龄、大约的身高、体重什么都记了下来,不能不说这孩子果然有成神的潜质,自发地就学会了情报搜集工作。
经过十多天的记录,最后把数字一合计,丁风自已都吓了一跳。失踪的孩子年龄都集中在9-15岁之间,男女都有,而且很有规律,每间寝室依次失踪过去。
由于这些孩子都是些孤儿,再加上孩子之间本来就没有那种警觉性,就算少了一个人,第二天又有新的孩子补充进去,根本就没人记挂那些个失踪的孩子。
最为可怕的是,按照丁风统计出来的规律,再过两天,这失踪的人选就要落到他们宿舍了,而且极可能落在他头上。他们宿舍里八个孩子中,只有两个是9一15的,其余的都大于15岁。这两个人中,丁风就是一个。
二选一,不管怎么说,这个概率太大了。丁风可不认为这些失踪的孩子是被上帝选去做天使了。
丁风决定选择出逃。
儿童团的训练基地是在茫茫深山中,如果独自步行出逃,万一在森林里迷失方向,或者路上被野兽攻击,那就是死路一条。丁风细心观察,终于发现了机会。
那天,是儿童团到基地市补充军粮的日子,丁风趁乱混上了一辆敞蓬军车。军车里到处是杂乱堆放着的军粮袋,因此丁风很容易就把自已裹在麻袋里,只要不刻意搜查,是根本发现不了他的。
可能是想着能到基地市好好放松一下,开车的瘦猴和另一个坐在驾驶室的军士聊起了天。
由于恐惧和军车开动时巨大的轰鸣声,丁风只断断续续听到“孩子、卖了有赚头、大刀帮”等字眼。
不过,丁风想这肯定和那些失踪的孩子有关,他汗毛倒竖,暗暗庆幸自已逃跑的选择是正确的……
到了基地市,丁风趁着瘦猴停车去方便的空档下车开溜了。
在基地市流离失所了几日,终于幸运地撞见了林冲。
“大刀帮?”难道孩子失踪的事和这大刀帮有关?
林冲想起在山路上遇见的那五个劫匪,他们手上也刻着双刀的刺青,不知道是不是那个帮派,如果是同一个帮派,还真是坏事做绝了。只是不知道他们要那些孩子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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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喜事办成了丧事
“丁风,今晚和叔叔去吃大餐,管你饱!”
林冲搂住丁风瘦小的身子,爽朗地道!
丁风依偎在林冲身边,一种劫后余生的安全感让他长出了一口气,他也不知道自已怎么运气这么好,每一次生死边缘都能碰上林叔叔。林冲简直就是他命中注定的守护神。
金帝国大酒店,是福建基地市保存最完好的五星级酒店。这里是本地达官贵人设宴狂欢的惟一高级场所。
福建基地市的最高指挥官程鸣今晚就在这里设宴为他的妹妹接风洗尘。一时间,整个酒店的停车场停满了顶级豪车,比末日危机爆发前山西煤老板嫁女儿更显奢华。
不过,不管是劳斯莱斯还是奔驰宝马,都不再吸引人的眼球,最多只表明拥有者的身份而已。这样的豪车,一般人也能够拥有,去高速路上随便挑辆就是了。
只不过,乱世之中,普通人保命混碗饭吃都很难了,也没人有心情饿着肚皮开着豪车兜风,因此,怎么说豪车都是有钱有闲人身份的标志。
林冲一行刚走到金帝国酒店门口就被门卫拦住了:
“今晚金帝国酒店被程司令包场了,闲人一概不得入内。”
“我们就是程司令的客人!”黄明亮客气地解释。
门卫上下看了一眼林冲等人的行头,林冲穿着整套的迷彩服,十分地随意,黄明亮稍好点,穿着整齐的部队制服,而丁风就很狼狈了,头发又长又乱,面黄肌瘦的小脸上,几道污痕很明显地,一眼就看出是个流浪儿童。
“你们有请柬吗?”门卫也不跟你较劲,只是尽忠职守地说。
这也难怪,今晚被宴请者非富即贵,林冲一行这幅平淡无奇、还略显狼狈的样子,还真看不出有什么值得让程鸣邀请的地方。
“你这什么意思?程司令是口头邀请我们,怎么可能有请柬呢?”黄明亮见门卫不放他们进去,脸涨得通红,真是狗眼看人低啊!
哼,没有请柬,还想混进宴会,谁知道他们想干嘛呀。
门卫心中暗道,果然摆出一幅狗眼看人低的模样,横在门中,那意思就是不让他们进去了。
林冲倒是不以为意,他原本就只是想顺路带丁风来打打程鸣的秋风,没想到这个宴会的架子这么大,这让他有点倒胃口,他扯了扯黄明亮,示意他不用理会门卫的态度,转身想走。
也不是林冲气量有多大,但是有能力的人,对于这种靠看门混饭吃的人来说,总是多了一份同情和理解。这也是他的职责所在嘛,咱就别为难人家了,把人家饭碗搞砸了还过意不去呢!
吃饭?哪里没有饭吃,一根金条连陈年茅台都不愁没地方买。
林冲揣着丰实的腰包,正准备带他们二人去找个好地方美美地吃一顿。
就在这时,一辆悍马开到金帝国酒店门口,随着车门打开,一个剃着根根见头皮短发的脑袋露了出来,林冲一看,竟是郑猛,而在郑猛身后,又从车里钻出一个熟人,是他的结拜兄弟许世平。
看样子,程鸣找到妹妹,实在太开心了,连郑猛都请来了。可是许世平又是怎么回事?他怎么会和郑猛一起被邀请?之前没听说过他和程鸣有什么关系啊?林冲心里嘀咕了一下,然后,二人颇有默契地碰了碰眼光。
“林冲,程将军不是请了你吗?怎么不进去呀?”
郑猛一看林冲要走的架势,再看看门卫,心里自然明白是怎么回事,故意大声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