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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乱试佳人-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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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我上去抱住她,“你去哪里了啊。”我不由自主地问。

“咦,妈妈不过是出了一次差,怎么你们统统这样问我。”

听她这么说,我就心里了然,一定是应文智抹去了她的记忆,那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她已经全然忘记了。她大概连自己曾不属于这个世界这件事都不清楚了。她的眼角有了轻微的皱纹,我知道她已经变成了一个最最普通的妇人,她的血再也没有延缓衰老的功能。不过,我并没有觉得不快乐,我反而觉得开心,这样心里的秘密少了一点,应该会快乐许多吧?

“是我想念妈妈的缘故,一直都在嚷着你去哪里出差,还不回来。”

妈妈即刻笑起来,“欢欢,你呀……”

“妈妈,这是荷花。”我把荷花扯过来,跟妈妈介绍。

“阿姨好。”荷花很是乖巧的问候妈妈。

妈妈摸一摸荷花的头,“我知道,你秦枫哥哥已经告诉我了。不要叫阿姨那么见外,你叫我妈妈。见到你,仿佛见到小时候的秦鸢。”她说着说着泪眼迷离起来。她的记忆里,秦鸢一直都是那个从小就下落不明的孩子。

我觉得悲伤,只好转移话题,“怎么文智哥哥也会来这里?”

“哦,是半路遇上的,说是要带你跟荷花一块出去玩。”

“是吗?”我的语气难掩兴奋,才过几天的小学生活就让我苦不堪言,像是刚得到解放一样。

“是啊。”应文智过来,脸上是很温暖的笑。我不禁要怀疑,这里面的灵魂,真的是阿诺斯的?怎么一点邪气都没有了。他的脸容有点疲惫,我想为了妈妈,他一定消耗了不少的能量。这是毫无疑问的,付出了大半的生命,一般人早就一命呜呼了。

“嗯,我来看过你就好了,公司还有事要忙的。”妈妈微微一笑,对应文智说:“那欢欢跟荷花就拜托你了。”

“好”应文智亦笑,多么温馨的画面。不管是无望的爱,还是固执的恨,有一天放下了,就会发现感觉真好,这世界云淡风轻。

妈妈走后,应文智就带我们去了傅文东的酒吧。

“应文智,你带坏小学生。”我神色严肃地指指他。

带我来也就算了,现在荷花在呢。人家才第一次来城里,别吓坏了她才好。

“喂,今天是傅文东生日。”他斜我一眼,“我不过带你们来参加一个生日Party,你竟然想得那么复杂。”

“啊,他生日啊?不早说,我连礼物都没买。”

“你买什么礼物啊,小孩子一个。”他笑笑,然后我看到他手上拿着的一个盒子。

“咦,这是给傅文东的?是什么东西?”我跳起来去看,无奈应文智身高那么高,我拼了命的跳也看不到盒子的正面。

“你快点长大吧。”他轻轻叹息一声。

其实我也好想快点长大啊,这小学生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不过我嘴上还是说:“干嘛要快点长大?”

“你长大了,我就跟你求婚。”

“啊?”荷花听了这话也吓了一跳。

“喂,别说胡话了,赶紧带我去见傅文东,我瞧瞧这么多天没见,他变帅了没。”我莫名的脸上一热,看他脸上的神情,好像不是开玩笑啊。我想起那个接吻能够把樱桃梗子打成结的应文智,那个才是真的应文智吧?阿诺斯其实是个憨憨的家伙,以前不知道他的面目,总觉得是异类,所以会害怕他。现在竟觉得,这个应文智比过去的应文智好上几倍。

来到最豪华的那个包厢,里面张灯结彩的好不热闹。人倒是不多,在沙发上一字排开,傅文东,敏一,周颖,秦枫,童亦筝,舒俊。舒俊长高了不少,我看着他就有种想摸摸他的头的想法,只不过以我现在的身份,做这个动作未免太奇怪。

“你们来了啊。”傅文东站起来。

“咦,那个小女孩是谁?”周颖问。

“是我的小姐妹,荷花。”我接口道。

“哇,这样小的孩子就知道结交姐妹了”周颖又大惊小怪起来。

我无视她,拉着荷花走到舒俊身旁的位置坐下,应文智在荷花旁边坐下。

侍者捧来几个大蛋糕,点上蜡烛。这群人气氛高昂,我突然觉得落寞,我跟他们格格不入。应文智以为我不过是换了个身份,其实换了个身份就什么都变了。这个社会就是这样,你站在什么样的位置,就能看到怎么样的风景。

这次聚会中,我跟荷花做着10岁孩子应该做的事。吃蛋糕,喝果汁,看着他们一堆人跳舞唱歌。香槟泡沫满屋子飞,这样的年轻,竟然我们是没有的。对,他们的是年轻,我跟荷花的,只能算童真。得不偿失啊,对他们那个世界,我曾熟知的东西,渐渐的离我远去了。

“你不开心?”应文智过来问我。

“感觉,变了。”我低头,“我融不进去这样的气氛。”

“我也觉得。”他说,“少了你搞气氛,这酒喝起来都淡而无味。”

“少来,你跟他们不是相处得挺好的?”

“有个词叫逢场作戏你懂吗?”

“叫傅文东和秦枫听到你这样说,早就拿拳头伺候你了。”我幸灾乐祸。

“呵呵。”他傻乎乎的笑起来。

我却不知所措了,我宁可他油腔滑调一点,这样的气氛太暧昧了,他的眼神也暧昧。对女人的直觉来说,他这时候的眼神,好深情。

我只好清了清嗓子,“傻笑啊。”

“明天开始,我能天天见到你了啊。”他说。

“什么意思?”我不解。

荷花也从蛋糕堆里抬起头来,看着我们。

“答案,明天揭晓。”应文智神秘一笑。

第九十一章 应文智化身老师

日子好像已经走上了正轨,奇奇怪怪的事情少了许多。这跟应文智决定做一个正常人有很大的关联。他再也不允许我提“阿诺斯”这三个字。他像是一个从良的浪子,往事不再提。

我除了写那本《半路接手的人生》之外,还多了一个目标:成为新一代神医。

这倒不是我自发的,而是以身俱来的能力给了我适应这职业的最好条件。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早自习下课,这一群小屁孩又在教室里乱哄哄玩闹。结果一个小胖子跟一个小瘦子真打起来了。情急之下,小瘦子随手抓了桌上的东西朝小胖子扎过去。谁知,拿什么不好,拿的是把小刀,就那样准确无误地捅到了小胖子肚子里的脂肪里去了。

这下子,大家都吓坏了,我倒是一副世外高人的样子,一点紧张都没有。

小胖子被人群围起来,小瘦子则吓得在一旁哭起来。还有的同学已经慌忙跑去办公室。

荷花扯扯我的袖子,“秦欢,你给他治治吧,就像那天给狗蛋治疗一样。”

于是,我拨开人群,看到小胖子躺在地上,肚子上的衣服已经有血渗出来。我走过去,握住他的手。

“疼……”他脸色发白,冷汗直冒。

我感觉到自己的力量缓缓经过手指,向他传送过去。很是舒服的感觉,就像在寒冬,从空调里吹出的暖气贴在皮肤上一样。

老师很快来了,神色慌张。她一见到血就尖叫起来,“方晟,老师送你去医务室。”

那个叫方晟的小胖子稳稳当当地站起来,“老师我已经没事了。”

“那你衣服上的血怎么回事?”

“刚才肚子被小刀割了,现在已经好了。”他掀起衣服,疤痕还在,只是早就已经愈合,一点也不像新伤的样子。

我在这个时候不禁叹息,为什么我的异能不是消除疤痕呢?那样,我开个美容院一定赚钱。其实当医生,对我来说也是一份很有挑战性的职业。医院是属于那种每天出生入死的地方,那就免不了大大小小的手术。或者,许多从事故现场被送来的伤员,大都伤得惨不忍睹,我真怀疑我内心承受那些血和伤口的能力。

“这事情太奇怪了。”老师皱眉,“这伤口不是刚弄的吧?又是你们恶作剧?这红色的别是红墨水吧?”

“刚才真的受伤了,是秦欢帮我治好的。”方晟说。

他这一句话,把所有目光都引到了我身上。

“啊,有吗?”我矢口否认,“我可什么都没做。”心想,这下坏了,要是被他们知道,我只需输送力量就能治疗伤痛,那我还不被他们当成异类啊?难说不把我送去科学院直接解剖研究。

“可是,你握着我手的时候,我明明感觉……”

“你感觉个头,我好心来扶你,你说这么奇怪的话干嘛”我打断他。

上课铃声在这个时候响起,老师叹口气站起来,“好了好了,这事情就到此为止,下次再胡闹我就不饶你们了”她的手指着小胖子和小瘦子。她一定以为这又是一次他们的恶作剧,他们常常这样愚弄老师。

看到他们垂头丧气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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