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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身续篇-捣蛋鬼李苹-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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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姆爸身上终於一丝不挂了,姆爸顶著我,声音颤颤的问我真的可以吗?我没说话,但我学著脑海中的画面,将脚勾上姆爸的腰。 


            「别再离开我了…………。」 


            在痛的我完全无法思考前,这是我听到姆爸说的最後一句话。 


            我突然想起以前孤儿院的事。 

            在孤儿院时姆妈老说我没心没肝,都不会爱人。不过,我觉得她说错了,因为我不是不爱人,而是没遇到姆爸。 

            趴在姆爸身上,我觉得整个人都满足起来,就算我的腿合不起来,腰像是断掉,心跳超速,但我还是觉得很快乐。 

            虽然我不敢看姆爸就是了。 

            姆爸将我抱的紧紧的,让我安稳的趴在他身上,我的耳朵贴著姆爸的胸堂,听著姆爸和我一样超速的心跳声。我忍不住微笑。 

            姆爸说以後只有我们两人时,不能叫他姆爸,要叫他尉德,我觉得很好玩,好像小时候玩的游戏,你跟我好,我跟你好,然後我们是同一国的。 

            我和姆爸的秘密。 

            姆爸亲我,从额头到耳朵,从耳朵到脖子,好痒。尤其是耳朵那,真的痒的好奇怪……………。 

            「姆爸…。。好痒噢……。」我现在的表情一定很奇怪,又是眼泪又想笑,身上起了一阵阵鸡皮疙瘩的感觉。 

            「庞庞,你又叫错了…。。」姆爸侧过身,轻咬我………我胸前!? 

            「啊!」我身体一弓,身体自然的贴上姆爸,「尉德…………。」 

            「庞庞,放松………。。」姆爸和我一样一丝不挂,他跟我瘦巴巴的身材不同,高,而且很健美,虽然我看过很多次了,但是想到用途不同,脸还是红了起来。 


            我索性闭上眼。 

            「庞庞,眼睛睁开,姆爸想看你的眼睛。」姆爸轻轻吻我的眼,然後说:「你知道我为什麽要领养你吗?」 

            我摇摇头。 

            「我从小就常梦到一个陌生人,那个陌生人等於一直陪著我长大,後来,我成家立业後,就没在梦过他了,直到我生意失败,我的前妻跟我离婚,我才又梦到他,不过那时开始,那个梦里的陌生人额头上,就跟你一样,额上多了三颗印记。」 


            「後来生意渐渐回稳,但我还是负债的,高达数千万。」姆爸停了一下,「有天,我被管管拉去庙里安太岁时,一个算命的跟我说,我还没遇上我生命里的贵人,而那个贵人,额上便有三颗胎记。」 


            我点点头。 

            「他要我在六月十五那天,靠直觉到孤儿院领养一个小孩,我本来不相信的,可是三颗胎记的事真的让我耿耿於怀,然後,我看见了你。」 

            「後来,公司股票再度上柜………庞庞,你似乎给了我失去的财富,然後,又给了我爱情………。。」姆爸低下头吻我,直到我喘不过气,「几十年的梦境,几十年与你的相处,或者,更久以前……。我应该认识你很久了。……。」 


            我的眼睛好像盖了两片洋葱,一开始莫名其妙的哭,到後来痛到哭,现在好像收敛一点了,但听到姆爸的话後,又开始泛滥成灾。 

            「那你永远都不会离开我了喔……打勾勾………。」我抹抹眼泪,将手伸到我们之间。 

            「我不会离开你的…。」姆爸伸出了手,跟我完成手与手的承诺。 

            「这辈子……。」 

            …………………………………………………………………………………………。 





            隔天後我拉了两天肚子,逼不得已去看了医生。从触诊到拿药,虽然我化身成蕃茄超人,不过幸好医生是姆爸的朋友,所以诊疗室清场,不然,我大概会先昏了逃避现实。 


            然後,在正确的方式(?)下,我越来越喜欢跟姆爸在床上磨磨蹭蹭。虽然我从小就跟姆爸一起睡,但是那天後,一起睡的意义就好像不同了。 

            我喜欢跟姆爸做爱。 

            至於管管呢,因为房子盖在半山腰的关系,每晚山上的强风刮的窗户咻咻叫,所以像管管这种浅眠的老人家,都是塞耳塞睡觉的。既然我第一晚杀猪的惨叫没惊醒他,那接下来的嗯嗯啊啊也不成问题。 


            只是无人生还不时出现来刺激我的血液循环,不过既然确定姆爸是我的,我看见他也就当是一项健身运动。我努力对著镜子学习连续剧中坏女人的冷笑,准备成功的那一天对他宣示姆爸是我的。 


            一晃眼,高二下学期到临,彩卿老师每天追著我跑,要我确定监狱…。。呃,是第一志愿大学选哪一所,每天的课後辅导只差没在我脖子上套根绳子。 

            他不累我累耶……。。 

            我跟姆爸哭诉,没料到彩卿那家伙手脚魅的很,已经跟姆爸挂勾了,结果学校跟家里都不是安全之地。(瓶注:魅,台语里快的意思。) 

            「庞庞,你最喜欢什麽事?」高二才交到的好友常鑫问我。 

            「看电影。」还有根姆爸做爱。 

            我在心底偷偷补充。 

            「哪你为什麽不选戏剧科?反正你长的根日本的杰尼什麽的偶像一样,长的好看,说不定哪天我能卖你的签名赚钱唷!」 

            我刚要吞下去的饭因为想笑而上不上下不下,差点窒息。我哀怨的看了常鑫五秒後,常鑫才意识到帮我拍背及递水。 

            「咳咳……。你想谋饭害命啊!」我抒了口气,「想吃我的菜你就直说嘛。」 

            常鑫笑了起来,书呆子的眼镜摘下来後,你会发现他是个很清秀的男孩。我在这个班一直格格不入,还以为要服三年孤单监狱时,一张理化考卷让我跟常鑫成为好友。 


            一直都是全班车尾的我,在一堂理化抽考中,我拿到满分。其实不意外,因为我都是靠理化的分数来使我的成绩单勉强入目一点。 

            那天下课,常鑫拿著我眼熟的满江红考卷来问我:「我还有没有救?」 

            我仔细的看了那张除了名字不同,其馀惨不忍睹全是红笔的考卷,我真有一瞬间以为是我掉的考卷。 

            我笑了一节课,不过常鑫也没生气,之後我就常和他混在一起了。 

            常鑫的度量很大。而且很健谈。他总是说他的梦想是有一天能到埃及找到他爱流浪的老爸,然後跟他一起探险。 

            刚认识他时,听到这话的我问:「那你老妈不就太可怜了?」 

            「比起亚马逊,我比较喜欢古迹。」 

            说了半天,原来他妈妈是动物摄影家,爸爸是考古家啊!真是神奇的家庭组合。听常鑫说,他现在是他奶奶扶养他。 

            「又湿又热,昆虫一堆,还有很多来历不明的蛇………。」常鑫说的颤颤抖抖的,我可以想像他应该跟妈妈住过一段日子。 

            「哪里有一种昆虫,会在吸你血的时候顺便产卵,然後你的血管会生出小虫,等到小虫长大破肤而出时,」常鑫伸出他的大拇指,突然大叫:「已经有这麽大了!」 


            我好像可以看见一条肥肥的虫在我眼前晃啊晃………。 

            之後我再也不问他妈妈的事了。 
            晚上我跟姆爸说戏剧系的事,姆爸说要我想好,只要我能贯彻到毕业,那他就不反对。 

            倒是管管罗罗嗦嗦一堆,说什麽演艺圈是大染缸,还说我只能演小白脸。 

            我真想撞墙。 




            其实我只是说说而已,并没有认真去想戏剧科的事。说它的动机纯粹就跟讨论今天的菜单一样。 

            但我被管管那句小白脸激到了。 

            「谁说的!」凭我成长以来遇到大大小小捣蛋被拆穿的变色龙本领,想演什麽还不简单!?那个讨厌鬼还不是被我唬的一愣一愣!?(瓶:是谁之後被吓得一愣一愣的?) 


            「你有身材吗?」管管审视了我几眼。 

            「没有。」我是诚实的小孩。(瓶:废话,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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