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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指南害死人-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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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天方夜谭一样的想法,要是放在平时,何泉根本是呲之以鼻,但到了蛮荒之地,凡事有希望的事都应该试试。三两下脱了衣物,跳进水中慢慢下潜,摸到第一个贝壳后才发现重量惊人,加上在水中不方便使力,根本搬不上来。之后他浮上水面换气,再把蜘蛛丝带到水下绑在贝壳上,到岸上后连拉带拽,终于弄到一个战利品,同时累得够呛。
  
  短时间内大量出力,导致他躺在坑边累得喘气,随便观察四周的景色。老实说这水坑已经不能算水坑了,直径大约八米,深有三米,完全是个池塘。但和周围巨大的动植物比起来,它也就是一个小水坑。
  
  这个世界什么都很巨大,导致他看起来那么小……
  
  小常常跟弱搭档,何泉不喜欢这个词组,接着又想起狗用比大脚鹿小得多的身子追赶猎物,那么凶猛无畏——堤丰虽小,能量巨大!
  
  如果狗在,还能读他的内心的话,这时候一定来个旋转飞踢,大骂老子才不小,大爷我浑身上下都很大。想到堤丰各种犯贱的表情,何泉几乎瘫痪的面部出现发自内心的笑容,觉得认识这只狗真是太好了!
  
  不能躺在这里发霉,堤丰不在,难道就什么事也做不成了?不,绝不能成为这么没用,需要别人照顾的存在。打起精神,他决定到森林和草原接壤的矮树林转转,也许能有意外收获。狗吩咐过不要乱跑,所以他有分寸,知道往草原进发可能会遇到大脚鹿,走森林怕出现其他生物,不会走太远。但矮树林的环境一目了然,地形也便于逃生,问题应该不大。
  
  备好防身的刀,手持木棍开始探险。
  
  不过探险这个词有点不切实际,因为只有探没有险,一路平安无事,只有体型比较大的兔子和松树客串打酱油。
  
  何泉很快发现这个世界的生物有许多和地球重叠,撇开那些没见过的,认识的物种无论是外观、气味、质感都和记忆中熟悉的生物一模一样,他还大着胆子吃了几个草莓和樱桃,也没有任何不适。看来这里的植物和他原来生活的世界基本相同,区别就是体积更大,最少也有一倍的差距。
  
  另外,数量和种类都不少!
  
  矮树林中有许多针叶类树木,落叶铺在地面,厚厚的一层,夹杂着水汽和泥土的芬芳,是蘑菇生长的优质环境。加上无人采摘,这里遍地都是菌类,其中许多都是地球上有的无毒菌子。何泉像发现新大陆一般露出极大兴趣,沿路采摘认得的蘑菇,打算给狗做野山菌鹿肉火锅。
  
  菌类自然的鲜味能将肉的质量提升一个档次,而肉富含的美味油脂又能让菌子变得更加鲜美,所谓相辅相成,蘑菇炖肉简直是绝配。
  
  堤丰一定会喜欢!
  
  不过狗很能吃,那么小小嫩嫩的几朵肯定不够他填饱肚子,何泉就寻思这里能生长蘑菇,也许会有块茎类植物,于是留神寻找,哪怕是地瓜山药土豆红薯都可以,希望能找到富含淀粉的东西。转了半天,主食没找着,倒是在几块巨石中间的稀薄土壤中找到一些花椒。
  
  开始还不太敢确定,因为这玩意个头有蚕豆那么大,而且是粉红色。但他揉碎了叶子一闻,立刻被鲜麻的气味征服,果然是花椒。调味品能增加食材的风味,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所以他连枝带叶采了许多。
  
  接着没走几步,发现罗勒。罗勒又叫七里香,学名九层塔,是西餐中常用的调料,和番茄是完美搭档,味道清新宜人,最适合凉拌和做汤。
  
  “没想到这里和地球的环境这么相似,而且植物都无视环境和季节,集中生长在一处。”感叹大自然的神奇,同时也感谢这些食材,何泉怀着感恩的心收集了满满一背包宝贝。准备原路返回时又找到两棵高大的柠檬树,树上结着柚子大小的柠檬,金灿灿的,香气宜人。要不是太重拿不动,他真想把这满树的果实都搬回去做成好吃的柠檬蜜。
  
  说到蜜,这里应该也有蜜蜂。
  
  从别的生物都巨大化来看,生活在这个世界的蜜蜂个头应该也不小。虽然蜂蜜是好东西,但要和成千上万乒乓球那么大的野蜂搏斗,光想就不寒而栗。这个想法让何泉警惕起来,抬头寻找蜂巢,祈祷自己不要遇到这些可怕的昆虫。还好,也许是这片森林不适合筑巢,并没有蜂类的身影。
  
  松了口气,带着战利品准备回去等待堤丰。刚走没多远,那边的树丛中隐约传来说话的声音,那逗比的语气,不是狗又是谁?
  
  因为想知道他在自言自语些什么,何泉蹑手蹑脚靠近。
  
  “喜欢,不喜欢……喜欢,不喜欢……喜欢,不喜欢”狗听觉嗅觉都非常灵敏,走得太近会被发现,所以隔着老远看有点不知道他在做什么,只是嘀咕着重复什么词语。何泉满腹疑问,虚起眼睛努力观察,这才发现狗似乎在咬花瓣,每每叼下来一片,就说一个喜欢或者不喜欢。
  
  他这是干嘛呢!
  
  难道是传说中的花瓣占卜?狗形态那么强壮威猛,人形态多么优雅诱人,却长了一颗少女心真的好吗!
  
  而且这世界都没有其他人了,他在算谁喜不喜欢他啊!
  
  “喜欢喜欢,终于算到喜欢了,何泉果然喜欢我!堤丰好开心,提丰也最喜欢何泉了,汪汪汪!”狗忽然欢心大叫,在碎了一地的花瓣堆上打滚,眼睛都快往外冒桃心了,还不断挥舞前爪,做出各种萌态。他翻滚,踢腿,扭动肚子,摇尾巴,每一个动作都发自内心的愉悦,看得出真的很高兴。不,光用高兴已经不足以形态他现在的状态,应该叫欣喜若狂!
  
  堤丰也喜欢何泉?最关键的这句话让何泉楞在原地!
  
  刚才不小心碰到他的嘴就那么生气,现在却又把花瓣占卜我喜不喜欢他,还大胆表白了。这口是心非,或者说异常傲娇的狗,简直让人无语,让人又爱又恨又气。
  
  “堤丰好像很期待我喜欢他。”何泉趴在树后,短暂的吐槽后才发现心里有种异样的感觉。狗这么满心欢喜,这么眼巴巴的期待,是不是表示他对自己也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可对方是只狗啊,而且是只异常凶残的公狗,人和公狗怎么可能互相喜欢建立感情呢。他摇摇头,对自己说我只是独自一人穿越到异世界,没有朋友才会那么依赖对方。这是对同命相连的战友的喜欢,没有其他意思。然而这段话没说服自己,反而让好端端的情绪越发低落。
  
  他不敢再偷听下去,背起背包回到水坑。
  
  等他削上许多竹签串好烤肉,搬石头做了个土灶,又捡来易燃的树枝,想方设法把贝壳打开后,堤丰终于回来了。
  
  “饿死了,还不给本大爷做饭。”虽然一脸恶狠狠的样子,可是见过他娇羞地四脚朝天翻滚,何泉只想翻白眼——这只傲娇狗,不装会死!
  
  既然喜欢我,而且那么需要我喜欢你,干嘛不说!
  
  “你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忙着准备吃食,也没忘记要找话题。谁知狗白了他一眼,用悲天悯人的眼神加专业藐视的表情大开嘲讽技能:“跟低等生物说话会拉低智商!”
  
  卧槽,何泉握着烤肉串的手抖了几下。
  
  好,你不说是不是,那我也不说老子其实有那么一丝丝喜欢你!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继续双更,怎么样?




☆、爷的初吻

  “动作麻利点,动起来动起来,爷已经前胸贴肚皮,要饿死啦。”狗用爪子拍打地面催促,样子特别欠揍,简直周扒皮附体:“身为奴隶一点也不体谅主人的辛苦,追鹿跑这么久,全身肌肉都痛死了,结果到现在还吃不上一口热饭。本来以为带个厨子在身边随时能吃美味,结果还是要等,你说我养你何用啊,还不如带头猪,起码饿了还能咬几口!”
  
  你要不乱跑,早吃上了好吗!
  
  何泉斜眼看摇头晃脑的狗,越发觉得心口不一的行为实在太不坦率,但联想到他那么容易害羞,也许只是在掩饰忸怩。这么想,顿时豁然开朗,也就没有不舒服的情绪了。
  
  这狗,还挺可爱。
  
  “饿了先吃点生肉,我已经用盐和花椒简单处理过了。”狗完全是可以吃生肉的动物,所以推过色泽诱人的肉片,让他先吃点垫垫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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